李思涯投书首度回应中大处理不公, 掌掴甘阳非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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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中山大学博雅学院院长甘阳被“青椒”当众掌掴,事件发生后,引发学界哗然。
12日,当事人李思涯被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拘留所拘留10天。
22日,李思涯被释放后,接到中山大学解聘书,同时后者公布《关于博雅学院教师职务聘任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说明》,对此事件做出四点说明。
今日,李思涯投书澎湃新闻,首度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回应。
在李思涯的理解中,掌掴甘阳的过程是怎样的?出手的原因究竟何在?他作为当事人,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
本文原以第三人称写作,不代表澎湃新闻立场,编者不鼓励任何暴力行为。
原文标题为《中山大学是在调查真相还是欲盖弥彰?——李思涯关于掌掴甘阳事件的三点澄清》。
2016年1月7日中山大学青年教师李思涯掌掴博雅学院院长甘阳,以引起中山大学重视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但从1月7日至1月22日中山大学副校长魏明海宣布与李思涯提前解除合同,中山大学未与李思涯做任何沟通。
魏明海宣布与李思涯解除合同后,中山大学官方迅速发布言辞模糊、极不负责任、误导性极强的《关于博雅学院教师职务聘任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说明》,此事有关李思涯名誉问题,特此撰文以澄清事实。
是非曲直,自有公论。
一、掌掴甘阳事件过程
2016年1月7日(周四)下午2:30-5:30,博雅学院在南校区东南区241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述职会议,李思涯在此会议上掌掴甘阳一巴掌,用右手打甘阳左脸。
学院上任第二天的书记郝雅娟打电话给保卫处处长,让保卫处工作人员强行带李思涯去保卫处。
在保卫处一楼坐了约一小时。
保卫处杨科长说,学校人事处等几个部门在保卫处二楼开会准备“调解”。
约一小时之后,并没有人事处的任何人来找李思涯谈,新港派出所的吴警官带李思涯回派出所做笔录,用时约一小时三十分钟。
随后李思涯与同事一起离开派出所。
1月7日至1月11日之间,没有任何与此事件相关的人员找李思涯。
有多家媒体通过邮件、电话、微信想采访,李思涯也没有作出回应。
1月11日下午收到不明电话,未接。
同事谢某打电话来说是学校保卫处杨科长打给他,让他告诉李思涯回复一下。
李思涯打过去,杨科长说:派出所的吴警官希望你来保卫处聊聊1月7日的事情,吴警官穿便衣过来,不是约你去派出所,而是来保卫处;学校快放假了,希望将事情了结。
李思涯当时在深圳,下午没有过去。
1月12日上午,杨科长又打电话,催李思涯回中山大学。
1月12日下午3:55,李思涯与同事谢某到达保卫处,进门后约10分钟,两名着警服的民警将李思涯带走。
出保卫处门时,李思涯指责杨科长欺骗,杨科长说:“以后再给你解释。
”李思涯乘坐警车被带往广州市海珠公安分局便衣大队拍照、录手印,接着进行正式询问,并做笔录。
询问内容与1月7日下午在新港派出所的内容基本相同。
晚7:00至8:00李思涯被带回新港派出所,晚8:02派出所通知家属李思涯在配合调查,晚11:30派出所告知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并立即被带往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拘留所。
1月12至1月22日,李思涯在海珠分局拘留所拘留10天。
此间没有校方消息。
1月22日上午9:30,李思涯被放出。
校方于中午打电话来,说下午2:45让李思涯到生物楼305会议室,校方领导跟李思涯“沟通”一下。
李思涯于下午2:40—2:45之间到达会议室,坐下后,副校长魏明海就宣布:中山大学根据几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的调查意见,决定与李思涯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魏明海问李思涯有什么话说,李思涯说:“那是你们的调查与决定,我作为事件当事人,中山大学从始至终没有任何人找我调查过情况。
”从李思涯坐下到出会议室门,约6-7分钟。
二、掌掴甘阳的原因
掌掴甘阳的原因与中山大学2016年1月22日官方发布的《关于博雅学院教师职务聘任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的说明》有密切关联,故先就此《说明》说明李思涯为什么会掌掴甘阳,并可看出中山大学处理此事的人在此事中不公允乃至不负责任的态度。
1,《说明》中的“一、关于李思涯讲师聘期的问题”
原文:“李思涯在2010年7月入职我校博雅学院,其讲师第一个聘期为2010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3日,第二个聘期为2013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3日。
根据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的文件,对于2014年2月以前进校的讲师,学校与其签订的讲师职务聘任合同可以有3个聘期,最长可达9年,并非网络所传李思涯‘聘期将满’、‘面临解聘’。
”
聘期是几个、有多少年,并非李思涯掌掴甘阳的因素。
李思涯于2010年7月进入博雅学院,虽然有三个聘期,每个聘期为三年,但每个聘期结束时需要考核通过才能进入下一个聘期。
而院长甘阳在此问题上有绝对的决定权。
甘阳在李思涯晋升职称的问题上已处心积虑(见下文),因此,不管有几个聘期,李思涯的聘用合同必然会在2016年7月3日“自然到期”。
此事已有先例:
博雅学院于2009年设立,当年没有招聘专职老师。
2010年开始招聘,李思涯、谢某、王某某、刘某某四位老师是第一批正式进入博雅学院的师资,其中谢某是讲师,李思涯、王某某、刘某某是师资博士后。
2012年7月刘某某因某种原因被迫离开,官方的表达是:刘某某博士后出站。
2014年上半年一次博雅学院教工会议上,甘阳大骂院外考进博雅学院的研究生水平差,为研究生上过课的龙某某老师为这几个研究生辩护。
2014年10月龙某某到博雅学院咨询升职招聘的事宜,加之别的事情激怒甘阳,2015年3月,龙某某被迫离开博雅学院,中山大学给出的说法是:合同自然到期。
甘阳曾当面对已经具备申请硕士生导师所有条件的李思涯说:“我认为你不够资格”(具体见下文),而李思涯也就真的被“没有资格”了。
在甘阳一句话就决定教师资格的情况下,“最长可达9年”显然没有任何意义,《说明》显然未经周详调查,并未了解实际情况。
2,《说明》中的“二、关于李思涯讲师是否申请聘任副教授的问题”
原文:“博雅学院于2009年7月成立,截至2015年12月,学院共完成教师职务聘任工作7次。
经核查历次博雅学院开展教师聘任工作的原始材料,李思涯讲师在入职后从未向学校和学院正式提出过聘任副教授的申请。
”
在高校工作的人都会知道,虽然名义上都是招聘,但职称晋升招聘与常规的对外职务聘任不同,这种差别,即俗称的“升职称”与“招聘”的差别。
请留意:博雅学院自2009年建院以来,只进行过一次职称晋升。
中山大学这份《说明》中的“学院共完成教师职务聘任工作7次”,掩盖不了博雅学院建立6年来只有一次职称晋升的事实。
这不是在公布“调查实情”,而是在跟不了解实情而又关心中大与博雅学院的公众玩文字游戏。
这唯一一次的职称晋升是在2013年10月,甘阳“领导”的博雅学院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前三四天才发出招聘通知,此时,学院只有谢某、李思涯、王某某三位教师符合中山大学人事处当年公布的晋升副教授的条件。
其中,王某某与甘阳关系密切,谢某在历史系与人类学系两位资深教授对甘阳的“劝说”之下,获得向学院递交材料的机会。
在晋升材料提交前2天,甘阳通过学院“核心成员”的会议放出话来:王某某有一篇一类文章,晋升上肯定没问题;谢某有历史系和社人院两位资深教授“保”。
这个会议后,院长助理吴某通知没资格参加会议的老师,会议精神是让大家多发表一类刊物的文章。
由于中山大学有规定:一次申请
不上副教授的,必须中间隔次才能申请。
李思涯为不耽误下一年的副教授晋升机会,遂放弃递交已经准备好的材料。
在此期间,谢某与李思涯专门向人事处了解过,人事处并没有限制当年博雅学院升职称的人数,2个升副教授的名额是博雅学院自己确定的。
在此同时,学校发布了遴选硕士生导师的通知,全博雅学院当时只有谢某与李思涯的条件完全符合学校的规定,两人均向学院递交申请。
甘阳随即找李思涯谈话,表示博雅学院拒绝为李思涯向校方申请,理由是“我认为你没有资格”,“来这么久对博雅学院没有任何贡献”,“没能力教研究生”。
此后,博雅学院都未进行过职称晋升的招聘。
2015年3月,博雅学院发布了招聘通知。
甘阳在全院教师的会议上当着众位老师的面说:3月来不及召集学院聘任委员会,升职的事情放在秋季进行。
2015年10月,李思涯一直没收到学院任何通知。
10月12日,李思涯去学院办公室咨询招聘事宜,办公室主任刘丽姝告知:甘阳院长另有安排,不进行晋升招聘。
李思涯要求学院给出3月会议上升职招聘决定的合理解释。
但直至今日,博雅学院没有任何人理会,没有任何人跟李思涯沟通过。
3,《说明》中“三、关于教师职务聘任时间安排的问题”
原文:“2015年1月,学校发布文件,规定各院系在一年中应选择在上半年或下半年集中开展一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
博雅学院选择在每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2015年12月,博雅学院发布了2015学年度(2015.09-2016.08)教师招聘启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目前还处于接收申请材料阶段。
直至2016年1月7日,李思涯讲师未提交申请聘任副教授的材料。
”
李思涯本人在2015年10月就职称问题向中山大学人事处申诉时才得知中山大学有《说明》中所提到的“2015年1月,学校发布文件”,此文件没有传达到博雅学院老师层面,李思涯并不知情。
人事处明确表示:2015年1月已经下发通知给博雅学院:学院最好在一年中只选择一次职称晋升招聘。
上文已提到,2015年3月,甘阳在全院教师的会议上当着众位老师的面说:3月来不及召集学院聘任委员会,升职的招聘放在秋季进行。
2015年10月,博雅学院又告知,升职招聘的事情甘阳另有安排。
甘阳在明知道学校要求一年只举行一次的情况下,为了阻止李思涯升职,3月竟然当着学院全体教工撒谎。
2015年10月12日,李思涯向人事处提交申诉书,同时提交给管人事的副校长魏明海、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
副校长、党委书记均未回应。
2015年10月23日,校长罗俊接待日,在香港讲学的李思涯请同事把相关申诉材料带给罗俊校长。
2015年10月26日,罗俊校长亲自找李思涯老师面谈,面谈后,让秘书带李思涯去找人事处处长骆滕处理此问题。
此后3周之内,没有人联系李思涯。
李思涯又找到人事处,人事处声称已经约见甘阳,并已给博雅学院下通知。
李思涯此时才看到人事处发给博雅学院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博雅学院规范职称晋升,并列出10月份职称评定工作的进度,限定博雅学院于10月30日之前做出答复。
特别指出,《说明》中提到的“博雅学院选择在每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是在李思涯于2015年10月至11月多次向校长申诉,校长要求人事处处理此问题后,博雅学院才向学校提交决定每年上半年开展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文件。
并不是于2015年1月即发布的文件。
(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