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紧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紧缺职业技能培
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深劳社规[2008]15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8.07.01
【实施日期】2008.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等2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紧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劳社规〔2008〕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紧缺技能培训工作的管理,鼓励在职职工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和工作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25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78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紧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现予发布。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七月一日
深圳市紧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紧缺技能培训工作的管理,鼓励在职职工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和工作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25号)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6〕7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