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客户界定制度及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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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客户归属制度

房地产销售客户归属制度

沈阳x城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确认制度1.客户信息管理1.1每日接电、接访登记表为确认客户归属的基本依据,各销售团队必须于当天在系统中完成所有接电、接访客户的信息录入并报予甲方存档。

不允许漏报、错报和虚报,相关客户信息的更新必须当天完成;如因漏报客户导致撞单,责任由漏报客户方的销售团队负责。

1.2纸制来电、来访客户登记表不得涂改,若出现私自涂改,一经查实,按恶意抢单处理;1.3各销售团队每天电子版的接电、接访登记表于当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给开发公司销售管控团队;纸制版的接电、接访登记表于每周日18:00前交由开发公司销售管控团队存档留底备案,18:00后的数据将统计到第二天。

2.客户归属管理2.1客户归属原则:在客户归属时效限期内,客户归属为第一接待人。

客户归属按照来电、来访表界定,若同一天在来电、来访表上都有登记,则以接电登记为先。

若客户没有登记,则客户归属为首次登记人。

2.2客户归属时效性规定:接电客户有7天的时效归属性,接访客户有15天时效归属性;若客户在规定期限内成交,则该客户成为该置业顾问老客户,由该置业顾问专职维系。

;如置业顾问在时效期内未和客户进行有效联系,则客户再次到访或来电归属于新置业顾问所有;2.3客户为置业顾问介绍新客户:2.3.1 置业顾问应留下被介绍客户的姓名及电话,并给此客户打电话咨询,如果此客户接触过本项目,则礼貌的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如果此客户未接触过本项目,则此客户视为新客户,置业顾问可邀约客户至销售中心进行讲解直至成交;2.3.2若客户的置业顾问不在,由其团队置业顾问帮其接待此客户,新客户购房成交,业绩归属由该团队自行判定;2.4客户来访,如找的置业顾问临时不在,由同一销售团队置业顾问帮忙接待此客户,如此客户以不同姓名购买多套的,所有业绩归属由其团队自行判定;2.5各销售团队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不允许放下手中正在接待的客户以发放名片或与新来客户交谈等方式,占用其它置业顾问接待客户的机会2.6若A置业顾问正在与客户洽谈过程中,B置业顾问发现该客户是他的老客户,则B置业顾问只能与客户正常打招呼,不得直接打断A置业顾问与客户交谈。

房地产开发公司置业顾问客户确认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置业顾问客户确认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置业顾问客户确认制度为了更好的解决销售过程的客户冲突和业绩确认,提高和促进销售人员加大对客户的跟进力度。

通过多家公司的客户归属制度分析比较,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制度如下:一、制度综述:此制度对销售团队的客户管理很实际、实用,同时也很残酷,但可以灵活根据实际情况而调整客户确认库的大小而改变。

无需规定销售人员必须跟进回访要求和期间,因为每人的确认空间很有限,逼迫销售要对自己的客户资源不断地进行跟进、了解、判断、把握客户的变化和意向,保持每个人的客户确认库是不断流动,从而使得项目所有客户资源流动起来,真正做得珍惜宝贵的客户资源。

二、适用范围:销售部全体置业顾问和销售主任。

三、操作流程销售人员通过接待、接听电话或其他渠道获得客户信息(至少有客户姓和有效联系电话),及时录入明源系统。

但有3种可能:一是系统内无该客户资料•,即顺利录入确认;二是发现系统内有该客户信息,但为关闭或公共客户,可以利用明源系统提出申请;三是系统内也有该客户信息,而且为其他销售人员的名下,那么此客户为别人所确认状态,即不能做客户确认,且绝对不许私自跟进,否则视为恶意抢单。

四、归属原则每位销售人员只有30组可确认的数量范围,在此范围之内的成交客户,不论由谁成交均归做确认的销售人员所有。

五、确认管理每位销售人员严格遵守自己的明源系统内只能保持30组激活状态下的跟进客户,不得超过额定数量。

如有新增意向客户必须关闭其他客户,或者在回访过程中发现自己原关闭的客户(公共池中的也可)意向较高,可以申请或激活。

六、客户界定凡是直系亲属范围内成交的均视为同一客户(包括子女、父母、配偶)。

七、追诉原则如甲销售人员发现自己的确认客户被乙销售人员成交,甲可在该客户下定之日起5天以内的可以书面形式(填写《客户追诉单》)向销售经理主张,要求判定客户归其所有。

超过限定的天数,即视为该下定客户为乙销售人员所以,甲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八、冲突处理如有2位或多位以上的销售人员分别确认下定客户的其他直系亲属而发生的冲突,其他销售人员绝对不许有恶意影响成交的言行。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和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和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房地产客户判定制度和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销售部客户管理制度及佣金制度执行时间:xx年1月1日为了销售过程中客户归属的明确化,减少售楼人员在客户确认方面的纠纷,增加团队凝聚力,促进销售工作的正常持续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以友好协商为基础,以第一来访登记为原则。

一、总则●客户确认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为原则,以明确的客户记录为确认依据。

●客户归属原则上以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的接待销售代表为其归属。

●客户确认制度以客户来访第一次登记为唯一依据,登记内容为客户姓名、联系电话。

当客户来访无法确认销售代表时,按照新客户重新进行客户确认制度。

●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并记录入个人《客户来电来访登记表》,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登记为准。

二、客户确认1、新客户确认1)、客户莅临现场,由前台销售代表主动询问客户是否来过现场(其亲属是否来过),如已来过则由原销售代表接待,如客户指定某位销售代表接待则由该销售代表接待,其他情况按当日接待排班轮次,客户接受销售代表接待后,所做的来访登记为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客户来访登记表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如客户属第一次来现场,则由轮值销售代表接待并计接待客户一次;如某个销售代表的预约客户来现场,轮值销售代表应及时通知有约销售代表接待;如有约销售代表因正在接待客户、病假、休息、因公外出,轮值最后一位销售代表应协助接待其预约客户并不做轮空处理;除上述原因之外,该客户归属轮值销售代表,计轮值销售代表接待客户一次;如该客户只为交定金或签约而来,销售代表算义务协助;如有老客户在场,无论买或不买,签没签合同,该销售代表均不得接待新客户,如轮到该销售代表接待客户,由下一位销售代表接待,待接待完老客户以后,再补接一次;如现场人较多或销售代表正接待已签约客户(投诉除外),所有销售代表都在接待客户,而现场又有新客户无人接待,该销售代表可根据老客户实际情况安抚新客户接待。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销售人员只有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加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的佳绩.一般来说,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条、抢单或为抢单有意欺骗同事、客户的,经查实,销售经理将视情节轻重取消接待权利三至十五天,并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总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二条、若当值置业顾问未经请示而不站排则被跳过,由下一置业顾问接待,跳过后不得补接(除置业顾问被委派办理公事外)。

较长时间离岗须向销售主管或销售经理请示。

除事先向销售主管或销售经理请假,无故不得故意轮空,否则将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10-50元),同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日期的停盘处理。

第三条、已被接待的未成交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值置业顾问未经销售经理、销售主管许可,不得接待新客户。

第四条、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到访,当事置业顾问可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义务置业顾问若被轮过则优先补接。

第五条、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须先问清楚客户是否首次来、是否打过电话咨询(询问时要大声,让其他同事听到),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的未成交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

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置业顾问接待;第六条、如客户记不起上次接待置业顾问的名字,则由轮序置业顾问继续接待,并做客户登记(以方便确认),如未距上次客户来访未超过15天则当天成交分半;如未成交则属正常接待,不得补接,客户资源归原置业顾问;如距上次来访已过15天,无论当天成交与否该客户均归属轮序置业顾问。

第七条、客户进门未表明身份,在接待当中置业顾问发现客户不是购房,都算接待名额(包括参观的发展商及同行、租房及跟楼盘相关的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接待。

本公司人员市调或考察不计接待名次。

第八条、客户进售楼处在未进入模型区域主动表明身份是记者、同行(非购房目的)可不计接待名次(客户表明身份时要让其他同事听到),由C岗置业顾问义务接待;其他情况一律计接待名次。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一、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必要性在售楼处的销售过程中,经常会有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客户,这样容易出现客户归属不明的情况,导致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同时也可能让客户感受到服务不到位或者不专业的问题,影响了开发商的形象和销售业绩。

因此,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具体内容1.首先,售楼处应明确客户归属规则,比如规定客户的归属以谁为准,是以谁首次接待该客户为准还是以谁最后一次接待该客户为准。

这样可以避免不同销售人员对同一客户产生争议。

2.其次,售楼处应建立客户管理系统,以记录每位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信息,方便及时整理客户资料和归属确认。

3.当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同一客户时,应引入客户跟踪流程,每位销售人员应在系统内备注客户的信息和需求,确保客户的信息能够被全体销售人员共享。

4.售楼处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客户归属的确认和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客户归属争议,并及时向销售人员和客户反馈确认结果。

5.售楼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避免因为销售人员个人素质问题导致客户流失。

6.售楼处还可以通过建立客户奖励机制来激励销售人员更好地服务客户,增加销售业绩。

比如设置销售佣金、提供绩效奖金或其他福利措施等。

三、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好处1.明确归属可以减少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提高销售团队的合作效率。

2.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加销售人员对客户的关注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销售成功率。

3.确认客户归属方便售楼处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帮助开发商针对不同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推广方案。

4.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强开发商的形象和信誉,使客户对开发商更加信任,提高口碑。

总体来说,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规范销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促进销售业绩的增长。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应重视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断优化完善。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背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主要以销售为主的房地产公司也日益增多。

这些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需要处理大量的客户信息,而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客户界定制度成为了及其重要的一项任务。

客户界定制度是指建立基于一定标准及规则的客户分类与管理制度,以明确公司客户资源的来源、构成和特点,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目标客户,制定更加精准、合理的销售策略。

本文将针对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进行探讨,分析现今房地产销售案场界面的客户界定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改进方案,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客户界定制度。

现状分析传统客户界定在传统销售模式下,房地产销售案场会锁定一些客户资源池,以客户关系和情况作为区分标准来确定客户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但这种方式客户界定的主要问题在于将客户界定在一个较为模糊的范围内,缺少明确的标准和规则。

由于客户来源的复杂性和变化性,一些潜在的客户未必能够被界定在“客户资源池”之中,尤其是一些没有直接向企业表达购房意愿的潜在客户。

这些客户往往被忽视,导致销售机会的损失。

目前的客户界定方式针对传统客户界定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现阶段一些房地产企业已经尝试采用更加规范化的界定方法,将客户界定细化为如下几种类型:•患者客户:已经和企业进行过交流,并且有购房意愿。

•活跃客户:已经与企业访问过,但目前还没有表达出购房意愿。

•潜在客户:没有与企业联络,但可能达成购房意愿。

•无效客户:已经明确表示不会购买房屋的客户。

然而,这种方式还是存在不足,譬如界定标准过于粗略、判断标准不统一等等。

改进方案采用客户身价衡量体系在客户的身价衡量体系中,通过对客户价值进行细粒度划分,确定客户对企业的贡献价值。

在此基础上,将客户界定为主体客户和次要客户两种类型。

主体客户包括了客户身价高、对企业贡献度大的客户,次要客户则是这些客户之外的其他客户。

这种方法将客户界定的精细度提高了不少,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不同客户在公司中的地位,更好地制定不同的销售策略。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归属界定制度一、客户界定原则1.客户首次来售楼部接待完毕后,销售人员第一时间须录入客户信息,《销售管理软件》记录作为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2.《销售管理软件》里的客户信息由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共同管理.3.已离开销售部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未下订单的客户均视作新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4.已来访客户但未在《销售管理软件》上记录姓名等相关资料的,视为原销售人员工作失职,客户资源不归原接待销售人员,作新客户处理。

5.已登记客户来售楼部,原销售人员在场却无法接待,可委托其他同事先为接待,待自己忙过后再来接待,受委托同事不做客户信息录入。

6.已登记客户来售楼部,原销售人员调休或不在案场,由主管立即联络原销售人员并做简短沟通,安排排轮最后销售人员辅助接待。

7.销售人员轮流接客,若轮到的销售人员正在接待客户或办理与销售有关的事宜,由下一位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原轮到的销售人员视为累计;若轮到的销售人员不在案场或办理与销售无关的事宜,由下一位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原轮到的销售人员视为轮空.8.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人员促成交易,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接听电话咨询,耐心解答客户问题,并邀请客户前来售楼部,但不得要求客户到售楼部指定找谁,应说明找谁都可以。

二、客户归属原则:(一)第一接待原则:1、以第一接待为准,以《销售管理软件》上录入的记录作为原始依据。

若该客户第二次、第三次上门,第一接待调休或不在案场,由最后排轮人员辅助接待.1)若最后排轮人员辅助接待并成交,业绩各50%;2)若最后排轮人员辅助接待,但第一接待最后成交,业绩第一接待70%,第二接待30%。

2、第一接待的客户已下定,后又转团购,成交计入个人业绩,提成参考《销售部激励方案》;第一接待客户未下定,后又转团购,成交不计入个人业绩,提成参考《团购激励方案》. (二)客户确认原则:1.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深度接触乙的客户并成交,佣金甲乙各50%;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深度接触乙的客户并有重大促进作用,但未成交,后乙促成成交,业绩甲占30%,乙占70%;甲在知情的情况下深度接触乙的客户,不管成交与否,罚款1000元,成交业绩全部归乙;2.客户原来已交纳定金,直接来签合同的,按第一接待原则,辅助帮忙的置业顾问提出表扬;3.服务不到位,引起客户投诉,要求更换销售人员给其介绍时,客户归属后者.(三)裙带原则:1.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老客户陪同,其客户归属原销售人员;2.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老客户未陪同,但新客户提及老客户或指明找某销售人员,其归属原销售人员;3.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老客户未陪同,新客户也未提及老客户或未指明找某销售人员,其归属正常排轮接待人员.备注:以上原则销售经理拥有最终仲裁权。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1. 简介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客户界定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为了更好地管理客户资源和提高销售效率,房地产企业需要制定客户界定制度,明确客户的分类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的相关内容。

2. 客户界定的目的客户界定的目的是从大量潜在客户中筛选出有意向购买房地产的潜在客户,并将其进行分类和标记。

通过客户界定,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制定针对性的销售策略,提高房地产销售的转化率和效益。

3. 客户界定的方法客户界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3.1. 市场调研对目标市场进行细致的调研,了解客户群体的特点、需求和购买意向。

可以通过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线下访谈等方法获取客户信息。

3.2. 数据分析利用房地产企业已有的客户数据库和市场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挖掘客户的特征和规律。

可以通过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客户界定。

通过与客户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客户的购买意向、购房预算、购房时间等关键信息,进行客户筛选。

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线下咨询、在线咨询等方式与客户进行互动。

4. 客户界定的标准根据客户界定的目的和方法,可以制定以下客户界定的标准:4.1. 意向客户意向客户是指有购房意向的潜在客户。

他们可能已经主动了解过项目信息,对项目有一定的了解,但还没有做出最终购买决策。

4.2. 优质客户优质客户是指购房意向强烈,具备购房能力的客户。

他们可能已经主动与销售人员进行过沟通,对项目有较深入的了解,预算明确,购房时间较为明确。

4.3. 签约客户签约客户是指已经与房地产企业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客户。

他们已经完成了购房决策,购买意向较强,具备明确的购房预算、时间和需求。

5. 客户分类的标准根据客户界定的结果,可以将客户分为以下几类:5.1. 潜在客户潜在客户是指没有购房意向,但有可能在未来成为购房客户的客户。

他们可能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房地产项目的,但目前并未表达明确的购房意向。

意向客户是指有购房意向的客户,但还没有做出最终购买决策。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的客户归属判定规则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的客户归属判定规则

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的客户归属判定规则在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客户归属的判定规则,真的是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事情。

想想啊,咱们每次谈生意,尤其是在房产这个领域,客户就像是那颗璀璨的宝石,谁能把它捞到手,谁就能笑到最后。

这时候,合同上的一些细节就显得格外重要,像是大海捞针似的,得认真琢磨。

首先得搞明白,什么叫客户归属。

这其实就指的是,哪位代理商能够对某个客户拥有优先权,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儿复杂?其实道理很简单,谁先出手,谁就能占有这块“蛋糕”。

大家肯定在想,咋就那么容易就能分出个高下呢?这就得看你在合同里怎么写了。

比如说,合同里面如果清楚地规定了客户是谁,是通过哪个代理商介绍的,那可就好办了。

换句话说,你要是早早就把客户的联系方式和意向搞定,后续的事情自然就水到渠成。

就像捉蝴蝶一样,谁先捕到,谁就是赢家,没得说。

再来聊聊市场竞争。

哎呀,市场上可真是“人山人海”,各路英雄都想抢占客户。

你要想在这场“战争”中胜出,就得把客户的需求摸得透透的。

客户其实都是有个性的小家伙,他们的心思说变就变,今天想买,明天可能就不想了。

所以,咱们在建立关系的时候,得多花点心思,搞清楚他们的真实想法。

像老话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搞清楚客户的意向,才能在竞争中游刃有余。

有个特别重要的环节,合同的签署。

签合同的时候,得小心翼翼,像是拿着一块昂贵的瓷器。

合同中必须清晰列出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名字、联系方式,还有意向购买的房产信息。

要不然,事后真出了问题,谁都没法说清楚。

万一有客户跑去找其他代理商,那可真是“前功尽弃”,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得打水漂。

咱们也不能光想着怎么抢客户,维护客户的关系也同样重要。

这就像养花一样,得浇水、施肥,让它们茁壮成长。

你可以定期给客户发一些市场资讯,或者邀请他们参加一些活动。

这样一来,不仅能加深彼此的信任关系,还能提高客户对你的依赖感。

客户觉得你对他们的关注是真心的,他们自然就愿意把生意交给你。

还有一点得注意,别小看了售后服务。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1. 引言在房地产销售领域,客户界定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它能有效地提高销售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客户满意度。

本文将介绍一套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旨在帮助房地产销售团队更好地识别和管理潜在客户,实现精准营销。

2. 客户分类2.1 意向客户意向客户是指对购房产生明确兴趣的潜在购房者。

他们可能通过线上咨询、线下实地考察等方式表达了购房的意愿。

2.2 潜在客户潜在客户是指尚未表明购房意向,但具有购房能力和潜在购房需求的群体。

他们可能受到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影响,但尚未表明购房意向。

2.3 意向不明确客户意向不明确客户指那些表达了购房意向,但其具体需求和意图尚不清晰的客户。

他们可能需要更多的信息和咨询,以明确自己的购房计划。

2.4 确定客户确定客户是指已经明确购房需求和意向,并且已经进入购买决策阶段的客户。

他们可能已经选择了某个房源项目,或是正在比较多个项目,准备做最后的决策。

2.5 成交客户成交客户是指已经完成购房交易的客户。

他们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成为该项目的业主。

3. 客户界定流程3.1 意向客户获取•在线渠道:通过房地产公司的官方网站、手机APP 等渠道,采集网友咨询信息,并对咨询信息进行初步筛选。

•线下活动:通过房地产公司举办的线下活动,如展会、推介会等,收集参与者的联系方式和需求信息。

3.2 意向客户筛选对获取的意向客户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客户进一步分析和跟进。

3.3 潜在客户挖掘通过数据分析、市场调查等手段,发掘目标地区的潜在购房客户。

可以与市场研究机构合作,获取相关数据,如该地区的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情况等。

3.4 意向不明确客户跟进针对意向不明确的客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跟进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相关房源信息和购房咨询服务,帮助客户明确购房意向。

3.5 确定客户跟进对确定客户进行专业的跟踪服务,提供个性化的购房服务,为客户提供购房决策的支持和帮助。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判定办法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判定办法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判定办法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判定办法1、按顺位接待。

2、案场执行"现场首接制",客户判定以此为惟一依据。

所有客户接待完毕必须在登记簿登记,否则接待的客户不视为该销售人员的客户。

3、接待过程首先应确认客户以及客户的家人(直系亲属)等是否已与其他业务人员联系过。

A、如以上相关自然人曾由其他业务人员现场接待过,则由原接待人员接待。

如该业务人员休息,首先应及时与该业务员联系,可由该业务员同组人员代为接待。

如改组同伴有客户接待,则报请销售主管或者销售经理接待。

(以不影响接待顺序为前提)。

B、如未曾与其他业务人员联系或接待过的客户,则按序正常接待。

C、一般情况下,为使整个案场的销售工作正常公平进行,除特殊情况外,经理不得单独接待。

D、如果该客户的亲戚、朋友曾经代该客户来现场看过房屋,而自己是第一次到现场接待,并且分别由不同的业务员先后接待过,此时成交业绩计入接待购房客户的业务员。

E、老客户带新客户,若该新客户指定接待过老客户的业务员接待,则按照客户意愿执行,如未提出特殊要求,则按序接待。

4、如未按销售流程执行,而且根据《客户来访登记册》证明为他人客户,业绩计入原业务人员。

5、推销或者直接表明身份的所谓客户,该销售人员在接待完毕后可以再补接待一组客户。

6、电话联系不算入有效接待,并且不允许业务员向客户留姓名。

7、以上条款,需业务人员认真做好来访、来电登记,且严格执行销售流程。

每日来访、来电由主管签字确认并呈销售内勤妥善保管。

8、如发生纠纷,由销售经理按销售规则协调、判别。

如有明显的抢客户情况,将由销售经理报请公司撤消其在公司的业务员资格。

9、关系户或者在忙时销售主管接待的客户,可视情况分给适当的销售人员。

10、如遇到特殊情况,销售人员要服从销售主管或者销售经理的处理结果。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概述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制定的一套客户界定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该制度旨在帮助销售团队更加精确地确定潜在客户、关注客户需求和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目的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的主要目的是:1.优化销售流程:通过客户界定,可以更加准确地判断客户的购房意向和购买能力,从而提高销售效率。

2.提升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推荐,增强客户对房地产项目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3.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通过细化客户界定标准,可以有针对性地培养潜在客户,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

工作流程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客户信息收集:销售团队需要收集客户的联系方式、家庭背景、购房需求等基本信息。

信息收集可以通过客户填写调查问卷、面谈、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

2.客户需求分析: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销售团队需要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全面分析。

包括客户购房目的、购房预算、所需房型等方面的详细了解。

3.购房能力评估:通过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收入、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判断客户的购房能力和信用状况。

4.客户分级界定:根据客户的购房意向、购买能力和服务需求,将客户划分为优质客户、普通客户和潜在客户等不同级别。

5.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根据客户的分级,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包括推荐适合客户需求的房源、提供购房优惠、解答客户疑问等。

6.客户跟进和维护:建立客户档案,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持续跟进。

及时回复客户提出的问题,定期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和市场动态。

7.客户满意度评估:根据客户的反馈和购房行为,对客户满意度进行评估。

及时调整服务策略,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口碑。

客户界定标准为了确保客户界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界定制度需要制定一系列客户界定标准。

具体标准包括:1.购房目的:判断客户购房是自住、投资、改善居住环境等。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行为规范:客户归属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房地产公司销售部门的行为,特别是针对客户归属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客户归属指的是将潜在客户分配给销售团队成员,以确保销售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正确的客户归属管理不仅有利于保持销售团队的积极性和士气,还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客户归属进行规范:•定义客户归属•归属原则•归属管理流程•归属变更申请流程2. 客户归属的定义客户归属是指将潜在客户分配给特定的销售团队成员,该成员将负责与客户建立联系、了解客户需求并推动销售过程。

客户归属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责任,并确保客户与销售团队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

3. 客户归属的原则在确定客户归属时,销售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平原则客户归属应公平,每位销售成员都有平等的机会接触和处理潜在客户。

销售部门应建立公正的分配机制,避免任何偏袒或歧视行为。

3.2 效率原则客户归属应以提高销售效率为目标,确保客户能够得到及时和准确的回应。

分配给具备相关能力和资源的销售成员,以保障销售过程的顺利进行。

3.3 协作原则客户归属应鼓励团队协作和信息共享。

销售团队成员应当相互支持,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4. 客户归属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客户归属的透明性和规范性,销售部门应建立明确的管理流程。

以下是客户归属管理流程的基本步骤:4.1 客户登记当潜在客户与公司取得联系时,销售部门应及时登记客户信息,并将其纳入客户管理系统。

客户信息应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需求情况等基本信息。

4.2 归属分配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需求和销售成员的能力和资源进行客户归属分配。

归属分配可以通过一定的轮换机制或根据销售成员的专业领域来进行。

4.3 归属确认销售部门应在客户归属分配后,向相关销售成员发送确认通知,明确告知其已经被分配了特定的客户。

销售成员收到确认通知后应及时反馈,并开始与客户建立联系。

4.4 客户跟进销售成员在与客户建立联系后,应及时进行跟进,并将跟进情况记录在客户管理系统中。

房地产售楼部客户权属界定管理办法

房地产售楼部客户权属界定管理办法

房地产售楼部客户权属界定管理办法一、来电客户归属界定控台内电话接听岗由销售员轮换接听,由销售经理制定相关时间约定;客户的认定以完善的接听记录为依据,并同时录入明源系统为准。

二、自然来访客户归属界定接待台保持两人站立迎客,所有当日上班顾问轮流接待,客户到访由站位顾问上前询问是否首次到访,是否有顾问提前联系或者预约好。

确定客户是首次到访并无顾问之后由轮序第一位顾问上前接待;晚上下班后值班期间,所有新到访客户由值班人员接待(不计入轮序)。

市调或参观人员提前预约或到访后指定相关人员或由轮序最后一位报备并接待,不算轮序。

即使接待市调参观人员也必须体现公司专业度,市调参观人员的投诉等同于客户投诉,处罚与客户投诉处罚等同。

客户进入售楼部,站位顾问上前询问,轮序第一位顾问旁听不允许询问。

(只说3句话:您是否是第一次来看房?;之前有业务员电话或短信联系过您吗?;我安排业务员接待您。

)。

如客户在不断地走动,需同时跟上客户。

如果都没有,暂确定客户为首次到访。

如客户是第一次来,且未指定找某置业,则由置业顾问按照轮序制度接待;如首次一同到访的客户人数众多时,次位顾问必须礼貌地询问客户是否属于同一组客人,若属同组,则由轮序第一位顾问接待,算一个轮序名额;若非同组,则按照来访轮序制度依次接待,依次计入轮序名额。

如客户再次到访,但记不得原接待人员,则站位顾问有义务带客户查询明源及追踪记录,如未做登记则做新客户处理;如做登记且在案场规定回访期限之内有过追踪则归原置业顾问。

第一轮序的顾问因归还客户回岗位时,次序位也已经接到了新客户,则次位继续接客户,第一轮序顾问可以插入继续等下个客户。

首次位岗不可缺人,5分钟后还无人补,可以直接跳过。

客户鉴定发生纠纷时,首先不允许任何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争吵,带头争吵者,停岗一周,同一个人身上发现第二次此现象则劝退本案场。

三、老业主/老客户的归属界定销售经理需及时关注项目老客户资源维系情况,并须对老客户/老业主资源给予及时合理分配。

房地产销售客户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客户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接待制度1、案场经理要合理安排置业顾问的客户接待顺序,保证销售过程中置业顾问接待顺序的公平、公正、合理。

2、销售人员每天按案场经理的排岗顺序轮流接待新客户,轮到的人员正在接待客户则跳过;对于老客户(以客户登记本为准)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客户。

3、现场销售主管把控好销售现场,尽量做到合理安排,保证每个到场顾客都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主动接待。

4、销售人员接待顾客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楼书、不得随意离开,须主动迎接客户。

且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并确保20分钟内向客户发送信息。

5、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6、只要来访者有了解楼盘情况的意向即为客户,销售人员不得挑客,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外表,来访动机如何,销售人员要全力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顾客转接其他顾客。

7、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除非得到邀请;不得当客户面争吵和争论提成问题,或要客户当面澄清成交过程及原委;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处罚或直接辞退。

8、如首次来看楼的客户进门后即要求指定某个置业顾问接待,即为该名置业顾问客户,可不按顺序表接待;如售楼员认识首次来的客户,但客户并不声明指定接待,则按排序表顺序接待。

9、客户以后重新上门,不管是否被首次售楼员接待,均不计入接待名额。

10、回访的顾客若原接待人不能接待(休假、正在接待、其他工作安排等),由站岗同事待为接待,若成交按第一接待者计算。

11、每个销售人员有义务帮助其他同事促成成交,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先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接待过程中,销售员帮助接待客户时不得擅自递名片给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的同意或客户确有要求。

接待完毕,必须及时向原销售员交接接待情况,此客户交回原销售员跟进。

12、特殊情况处理:(1)、同一组客户人数较多时,应遵循接待顺序安排其他销售人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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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销售人员只有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加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的佳绩。

一般来说,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第一接触点的原则(包括来电、来访客户):
原则上哪一个销售人员首先接触客户,该客户应被其所有,即以第一次接待为准(须在《来访客户登记表》上作好详细记录)。

若该客户第二次、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触销售人员不在,由当轮次人员接待,其业绩计入第一接触销售人员,当轮次人员继续补入该轮次。

二、裙带性原则
①若第一接触是销售人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电话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新客户资源甲应归该销售人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销售人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用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人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②若上门客户是某销售人员的亲戚或朋友,则期资源权优先归属该销售人员。

若该销售人员未能第一接触而事先又无记录,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三、建立首问责任制
销售现场建立了执行到位的“首问责任制”,即进场的客户都会询问“是否是第一次来”、“是否去过其他的接待地点”,那么很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自然而然地就化解了。

及时沟通,不要造成信息堵塞也很重要。

(二)具体界定方法
1、客户首次至售楼处接待完毕后,销售人员必须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并视作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销售人员填写,每日
填写好当日所有档案表上交销售主管处,月末将《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交公司
存档。

2、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客户管理办法采用销售部集中管理和个人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3、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未下订单
的客户视作新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

4、已来访客户但其未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记录姓名等相关资料的客户,
视为销售员工作失职,客户资源不归原接待销售员,作新客户处理。

5、客户介绍的客户资源如该客户指定销售人员接待,则该客户归该指定销
售员所有。

6、售楼处午餐时间由销售人员轮流值班,并做好对来访客户的接待,值班
时间由值班人员接待的新客户归当值班销售人员。

7、若有老客户来访,由该客户所属销售员接待。

若老客户来访时,该销售
员正在接待新客户,则由其他销售人员辅助接待。

8、销售人员的老客户到访,而该销售员因轮休或其他原因不在售楼现场由
其他销售人员辅助接待。

9、销售员接待的客户如是同行(对方主动说明或认出),仍需认真接待以树
立公司和个人良好形象。

四、营销总监有客户归属的裁决权。

•1、销售人员按排号顺序接待客户(由售楼部销售主管负责排号时间安排顺序),若轮到的销售人员不在或正在接待客户,则由下一位销售人员接
待客户,原轮到的销售人员不给予补回。

(开盘等较为繁忙的时刻可不执
行排号方式)
•2、售楼部主管负责监督调整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的主动接待。

•3、销售人员轮到接待客户,必须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楼书、不得随意离开,须主动迎接客户。

•4、只要来访者有了解楼盘情况的意向即为客户,销售人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如何,销售人员都要全力接待。

•5、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6、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抢客户。

•7、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时,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8、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人员促成交易。

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必须立即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得到同意后才能继续接待,销售人员不得递名片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同意。

•9、销售人员无权私自为客户放盘、更名,无权直接找公司领导、发展商领导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10、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部,并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或取笑客户。

•11、如果两位接待者的两位不同客户同时看中了同一套房,以先落定者为准,任何销售人员无权为客户保留任何单位。

•12、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耐心解答客户问题,并鼓励客
户来访售楼部,但不得要求客户到售楼部指定找谁,应说明找谁都可以。

•13、已登记的客户来售楼部,由原登记销售人员接待,如原销售人员不在或暂时无法接待,则由其他销售人员代为帮助接待。

•14、已登记的客户带来的新客户,可由原登记销售人员优先接待。

如原销售人员在场却无法接待,可委托其他同事先为接待,待自己忙过后再
来接待,受委托同事不做客户登记。

如原销售人员不在场,或者事先无
此委托,则由轮到的销售人员接待新客户做客户登记。

•15、公司转介的客户,由轮到的销售人员做客户登记。

•16、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
五、为确保营销部良好的销售氛围,为销售人员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绝恶
意竞争的现象出现,在客户佣金的确认上采用以下原则:
六、第一原则:客户第一接触原则
七、此原则是营销部常用的一种客户确认原则,客户上门时间以《客户来访
登记表》及《客户跟进登记》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业绩制,即客
户由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负责到底,业绩和佣金归最初接洽业务员所有。

(客户服务不到位遭客户投诉及电话接听的客户除外)
八、注:销售员必须及时上报新客户登记情况,并由现场主管每天做好新客户的
统计工作。

九、第二原则:客户确认原则
十、1、服务不到位,引起客户投诉,强烈要求换销售员时,客户有权选择其
他服务较好的员工。

原销售员佣金取消一半,业绩由后者享受。

十一、2、凡有领导特批将原销售员的房号让另一置业顾问,提成对半分,业绩归后者。

十二、现对特殊情况下的客户确认,提供以下处理原则供参考:
十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原则:
十四、A、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深度接触乙的客户,并已成交。

则业绩归甲,佣金甲占50%,乙占50%;
十五、B、按安排帮同事接待客户,有重大促进作用(注:交纳大定或签合同),客户成交后业绩归原置业顾问,佣金按原置业顾问占70%,帮
忙的置业顾问为30%。

如客户原来已交纳大定,直接来签合同的,按第一次接触原则,帮忙的置业顾提出表扬。

六、严禁销售人员以一些非法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A、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销售折扣政策进行销售,在未临近成交
时不得向客户暗示“可以找经理能拿最低折扣”;违者取消佣金一半。

或甲向乙
的客户暗示“可以拿到折扣”,如客户直接投诉,将给予甲100元罚。

B、甲在知情的状况下深度接触乙的客户,不管成交与否。

给予甲100元罚金。

成交的则业绩与佣金全部归乙所有。

C、凡采取非法手段,恶意抢占房号的将给予100元处罚。

(已退订金的房号,
未征的主管同意故意为他人抢占或私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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