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场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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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编号一、目的为规范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

三、责任部门1. 质量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 生产部门负责根据制度要求,提供出厂产品的检验记录;3. 仓储部门负责存档和管理出厂检验记录。

四、记录的内容1. 产品名称和型号;2. 出厂日期;3. 检验项目和结果;4. 检验人员签名和日期;5. 缺陷处理记录和结果;6. 其他相关内容。

五、出厂检验记录的存储1. 检验记录必须按照产品型号和出厂日期进行归档;2. 确保检验记录完整、清晰、准确;3. 对于重要的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备份存档。

六、出厂检验记录的保密1. 出厂检验记录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或复制;2. 对于需要提供给客户或监管部门查看的检验记录,必须经过审批。

七、出厂检验记录的检查和审批1. 质量部门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合格性进行检查;2. 对于不合格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缺陷处理,直至符合标准要求为止;3. 出厂检验记录必须由质量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其合法合规。

八、出厂检验记录的查阅和使用1. 出厂检验记录的查阅必须经过审批,确保查阅人员具有相应的权限;2. 出厂检验记录的使用必须符合管理制度的要求,不能随意篡改或删除。

九、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周期1. 出厂检验记录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相应的时限;2. 对于没有特定要求的出厂检验记录,根据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存档。

十、出厂检验记录的销毁1. 对于已经过期或无需保留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及时销毁;2. 对于需要销毁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合规、安全的销毁处理。

十一、出厂检验记录的追溯1. 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客户要求追溯,必须能够迅速找到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2. 对于需要进行追溯的出厂检验记录,必须进行及时、准确的提供。

十二、制度的修改和审批1.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公司质量部门的审批;2. 经过审批的修改,必须及时告知所有相关部门,并进行培训、沟通。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工作,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保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内部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的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三条公司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人由质量部经理任命。

第四条质量部门的职责:1. 负责编制产品出厂检验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2. 合理安排检验人员的工作任务,并指导和监督检验工作的进行;3. 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4. 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产品质量情况和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6. 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

第三章产品出厂检验计划第五条产品出厂检验计划根据产品种类、数量、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等因素制定,由质量部门编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产品出厂检验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 被检产品的种类、型号、名称和数量;2. 检验的基本规定和方法;3. 检验的标准和要求;4.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5. 检验的人员和责任;6. 检验的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产品出厂检验人员第七条产品出厂检验人员由质量部门根据具体需要调派,主要由质量检验员和质量工程师组成。

第八条产品出厂检验人员的基本要求:1. 熟悉产品质量检验的相关知识和技术;2. 具备一定的判定力和问题解决能力;3. 严格按照检验计划和检验标准进行工作;4. 保持检验工作的秘密性;5. 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产品出厂检验方法和标准第九条产品出厂检验方法和标准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外观检验:通过目测或使用相关仪器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如表面光滑度、颜色、形状等;2. 尺寸检验:使用相应的测量工具检验产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3. 功能检验:通过模拟产品的正常使用条件,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4. 材料检验:对产品所使用的材料进行化验、测定物理性能等;5. 环境试验:对产品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测试,如温度、湿度、振动等。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厂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出厂检验是指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的检验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够达到客户的期望。

第四条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五条出厂检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出厂检验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产品技术和质量信息。

第七条出厂检验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验结果可追溯和可证明。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第九条出厂检验的组织和任务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出厂检验计划,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依据等。

(二)确定出厂检验人员,包括检验员和检验工程师。

检验员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和经验,检验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出厂检验档案和记录,包括检验报告、检验记录、检验数据等。

(四)监督和指导出厂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评估出厂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改进和整改意见。

第十条出厂检验的任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所有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包括检查外观、尺寸、材料、工艺等。

(二)对重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检测性能、功能、可靠性等。

(三)对特殊产品进行特殊检验,包括环境适应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等。

(四)对有疑点的产品进行复检,包括重新进行检查、测试等。

(五)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包括返工、报废、退货等。

(六)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分析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

第三章出厂检验的流程和方法第十一条出厂检验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接收产品:由仓储部门接收产品,并将其送至检验区域。

(二)检查外观: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颜色、形状、表面等。

(三)测量尺寸: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 职责2.1质检部化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成品库负责人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 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3.1 质检部必须按照《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21《固液法白酒》GB/T20822-2007等国家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1)化验室具备白酒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2)化验室检验人员需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检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3.2 质量管理部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白酒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质检部化验室应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检验员等。

3.4质检部化验完成后及时上报检验结果,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 产品出厂记录4.1成品库管理员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对成品酒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成品酒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进行标识。

4.2库房管理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库房管理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销售日期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确保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0标准系列)、《设备检验规范》等国家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具体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

三、责任主体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组织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监督和审核。

2.设备部门负责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填写、整理和归档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最终责任。

四、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内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备名称、型号及出厂编号2.出厂日期3.检验日期4.检验结果5.检验人员签名6.领导审核意见五、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和归档流程1.填写设备部门工程师根据设备出厂检验记录表,对设备进行检验,并填写设备出厂检验记录。

2.审核设备部门主管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归档设备出厂检验记录按照设备出厂编号顺序归档,并在每份记录上标注文件编号和生效日期。

4.存档设备部门将设备出厂检验记录存档,并有条件的应制作电子化档案备份。

六、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和查询1.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设备出厂检验记录存放至设备部门的档案室内,并应严格保密。

2.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设备部门应负责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需查询设备出厂检验记录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设备部门同意后,方可查阅。

七、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审核设备部门应每年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进行一次综合性审核,确保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八、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设备部门应对全体员工进行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九、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和实施公司内部审核小组应对设备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特制订《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验记录的登记、保管、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出厂检验记录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检验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以便于质量管理和追溯。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保管、归档、报表统计等方面要求,并规定了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加强检验记录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公司管理水平。

第二章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第六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由专人负责登记,确保每一次检验都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到检验结果。

第七条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检验日期、检验结果、检验员签名等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八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登记,确保各项信息清晰、完整,便于后续的管理和追溯。

第九条登记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意更改、删除检验记录,确保每一次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出厂检验记录的登记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第三章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第十一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确保记录不遗漏、不遗失,便于随时查询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检验记录的保管工作,建立完善的保管制度和措施,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记录的分类、检索和管理。

第十四条出厂检验记录的妥善保管是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毁坏或丢失记录。

第十五条出厂检验记录的保管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确保记录能够长期保存,便于审计和追溯。

第四章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第十六条出厂检验记录应当根据时间顺序进行归档,按照产品型号、批号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询和管理。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三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三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模版第一部分: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出厂前产品的检验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合格率。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出厂前检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等。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2.1 安全原则检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检验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精确原则检验工作必须准确无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2.3 公正原则检验工作要公平公正,不得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部分:制度内容3.1 出厂检验安排3.1.1 检验工作由质量部门负责安排,根据产品类型和检验要求制定检验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部门和供应商。

3.1.2 检验时间应尽量与生产时间相配合,确保检验能够及时进行。

3.2 出厂检验过程3.2.1 检验工作应由专门的检验人员进行,确保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2.2 检验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了解需要检验的项目和方法。

3.2.3 检验过程中应准确记录检验数据和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

3.3 检验报告编制3.3.1 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及时编制出厂检验报告,并签字确认。

3.3.2 检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的处理方法等。

3.3.3 检验报告应保存在电子文件中,并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和查询。

3.4 检验记录的保密原则3.4.1 检验记录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外部人员透露。

3.4.2 检验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四部分:制度执行4.1 制度宣贯公司质量部门应定期宣传制度内容,确保员工了解和理解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2 培训和考核公司质量部门应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4.3 督促执行公司质量部门应定期进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是指产品在生产加工完成后,在出厂前进行的全检或抽检项目的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生产企业信誉的良好,所以必须建立规范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二、出厂检验记录的要求1. 出厂检验记录应准确、完整、真实。

记录的内容要真实反映产品的检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误报。

2.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记录,包含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内容。

3. 出厂检验记录应按时完成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负责记录的整理、存储、查询等工作。

三、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内容1.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责任制,明确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责任人和职责。

2. 制定统一的出厂检验记录格式,要求详细、全面,包含必要的检验项目和结果。

3. 出厂检验记录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记录的保密性和可查性。

4. 出厂检验记录的存档应分门别类,按照产品的类别和时间进行归类,方便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5. 建立出厂检验记录的查询制度,明确查询权限,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出厂检验记录的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7. 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出厂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私自操作。

2.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有疏漏或违规行为。

3. 出厂检验记录的归档和查询要及时、准确,并保证记录的保存完整性。

4. 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出厂检验记录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五、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1.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监督应有专人负责,对出厂检验记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

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

二、职责:品控部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三、工作程序: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要求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放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当某些检验和实验项目本单位不能进行时,由品控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6.每次检验,化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实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应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7.化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

四、出厂检验记录:1.分类:出厂检验记录由《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单》组成。

2.《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所有检验项目指标及过程记录,以及检验人、复核签字。

3.《出厂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项目数据、检验结果判定,检验人、复核人签字,以及授权放行人签字。

五、放行:1.检验结果显示合格的产品,由授权放行人签字直接放行。

2.检验结果显示不合格的产品。

1)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复检2)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可按照相关的标准扩大抽样,进行复测。

3)对于其他方面的不合格(如外观、标签不合格等),不属于产品内在质量缺陷的,可以通过与客户沟通解决决定是否让步放行。

3.不合格品处置1)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放行。

2)所有不合格品的特殊放行均需要经过授权人的批准,必要时需经过客户的批准方可特殊放行,同时需要保留相应的放行证据。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出厂检验管理1、成品的化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

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才能发货。

4、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5、每一次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6、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7 出厂检验要求(1)化验室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2)建立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留样制度。

(3)每品种每批次产品留样数量不少于5个独立包装、总量不少于500g。

(4)留样应分类冷藏存放于经消毒的专门区域,样品保存期限应超过保质期后24小时。

(3)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4)出厂检验项目为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

(5)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化验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6)库房管理人员在成品出库时检验成品的外包装无破损,质检部门是否已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两者同时具备,方可出库。

(7)供销部必须严格按照产品销售记录严格登记销售的产品信息,如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且保存相关凭证。

(8)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8、出厂检验项目:本公司检验室具备检验能力的对进货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企业检验能力至少满足感官、净含量、标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重金属等项目的测定。

致病菌、重金属项目可以委托检查。

企业应每年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至少进行2次实验室对比。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5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5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工作。

第三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条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合法合规的认证机构的认可。

第六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对于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产品出厂检验的目的第八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达到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性能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产品出厂检验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并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文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出厂产品的质量,保证出厂产品的合格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厂产品的检验记录管理。

第二章出厂产品检验记录的种类及要求第三条出厂产品检验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原材料检验记录2. 半成品检验记录3. 成品检验记录4. 抽样检验记录第四条检验记录应详细记录以下信息: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基本信息;2. 检验时间、地点;3. 检验人员的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4. 检验项目及要求;5. 检验方法、仪器设备及校验证书;6. 检验结果及判定;7. 备注。

第五条检验记录应具备以下要求:1. 准确性:记录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2. 可追溯性:记录应易于查找、追溯,方便日后问题调查;3. 保密性: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泄露;4. 便于管理:记录应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格式进行统一管理,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六条检验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两年,过期后应进行销毁。

第三章出厂产品检验记录的管理第七条检验记录的管理由质量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检验记录管理制度;2. 对各部门进行检验记录的培训和指导;3. 确保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 对检验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5. 监督检验记录的保密工作。

第八条检验记录的填写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填写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九条检验记录的归档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将检验记录按照日期和类型分类;2. 将每类检验记录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整理;3. 使用标签或其他方式对每个类别的检验记录进行标示和编号;4. 将整理后的检验记录放入柜子或其他存储设备进行归档;5. 定期对归档的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和更新。

第四章出厂产品检验记录的使用与查询第十条检验记录可使用于以下情况:1. 审核产品合格与否;2. 验收产品入库;3. 处理客户投诉;4. 追溯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对于查阅检验记录的要求如下:1. 有查阅权限的人员可查阅相应的检验记录;2. 查阅记录应详细填写查阅人员的姓名、时间等信息;3. 查阅记录的结果应及时进行反馈。

食品企业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出厂检验工作,确保出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的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出厂检验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四条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篡改、隐瞒。

第二章检验项目与标准第五条食品出厂检验应当包括以下项目:(一)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原辅材料的安全性指标;(二)产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三)产品标签、包装、容器等符合性指标;(四)其他需要检验的项目。

第六条食品出厂检验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二)产品标准、企业标准等企业内部规定;(三)合同约定、客户要求等。

第七条食品出厂检验方法应当科学、合理,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三章检验记录与管理第八条食品出厂检验应当建立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二)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信息;(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检验人员等信息;(四)检验结果、判定结论等信息。

第九条检验记录应当使用电子或者纸质文档形式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第十条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建立健全查询、使用、归档、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检验记录的安全、保密。

第四章检验结果处理第十一条食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通知相关当事人,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应当进行复检。

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销售。

复检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十三条食品出厂检验结果合格的,应当在产品包装、标签上注明检验合格字样或者标志。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本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产品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运用检验的控制原则、控制方法和证实方法,保证未经检验合格的原料不投入使用,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成品不提交顾客。

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规定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从原辅材料购进直至本厂产品包装入库、产品出厂的整个生产过程的产品检验。

三、职责1、质检科负责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鉴别、把关、报告和监督的职能。

2、化验室具体负责对购进的原辅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对生产过程的半成品进行过程检验、对成品进行出厂检验,※号项目由质检科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

四、工作程序1、进货检验⑴、质量安全检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工艺文件以及公司编制的技术文件。

⑵、所有原辅料供应商在首次送货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属于生产许可范围的原辅料的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

⑶、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要求按生产批次分开装箱,分别注明批号,每个包装箱(或每个生产批次)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注明日期、批号、检验人员工号。

⑷、经进货检验或验证合格后,仓库根据合格记录或标识办理入库手续;⑸、检验不合格时,检验人员应将该原材料挂上“不合格”标识,按《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⑹、未经检验的物品,一律挂上“待检”标识。

⑺、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记录,并连同送检单、合格证、质保书,按月整理,交质管部门统一保管。

2、过程检验⑴、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验按照工艺文件中各工序工艺规定的项目检测.过程检验一般可采用感官检验的手段和方法进行,但净含量项目必须借助计量工具进行严格的过程检验,以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⑵、生产过程中的分析检测,均属于半成品质量安全控制。

化验员必须依据规程制定半成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按检测频次要求取样,按规定的方法认真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工序操作人员。

⑶、当化验结果出现不正常差异时,必须查找原因,进行复检确认,经复检确认数据有不正差异时,应立即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质量控制手册等。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管理。

三、主要内容1.检验准备1.1检验前,应仔细阅读产品的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了解产品的特性和要求。

1.2确定出厂检验的相关参数、依据和方法,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

1.3准备好所需的检验设备、工具和材料,并进行合理的校准和验证。

2.检验过程2.1按照检验方案和相关标准,进行产品的外观检验、尺寸测量、性能测试等。

2.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检验人员应及时记录检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操作步骤和发现的问题等信息。

3.检验记录3.1检验记录应统一使用公司规定的检验记录表格,确保记录的规范和统一3.2检验记录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检验日期等基本信息。

3.3检验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每一次检验过程,包括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设备和操作人员等信息。

3.4检验记录应经相关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4.检验结果处理4.1根据检验记录和相关标准,判定产品的合格或不合格。

4.2合格产品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和打包,确保顾客能够准确识别和使用。

4.3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分析、返工或报废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4.4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应进行追溯,并进行相关改进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5.监督和整改5.1监督人员应定期对出厂检验记录进行检查和评审,确保检验过程和结果的可靠性。

5.2对发现的不合格现象和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过程和效果。

5.3监督人员应对检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检验技能和质量意识。

6.文件管理6.1检验记录的归档和保管应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制度进行。

6.2检验记录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应得到保护,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更改或传播。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产品质量,规范出厂检验工作,提高产品出厂质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品质管理体系标准,并参考国际质量管理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出厂检验管理工作。

三、各方责任(一)公司:1. 确保本制度的实施;2. 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3. 相关人员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和管理。

(二)生产部门:1. 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2. 提供全部必要的技术文件和检验数据。

(三)质量管理部门:1. 监督执行本制度,并定期进行内部检查;2.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四)检验员:1. 执行检验工作;2. 做好检验记录和报告。

四、检验内容和要求(一)检验员应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并按照检验规范执行。

(二)出厂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检验:检查产品外观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如有破损、划痕、污染等情况需记录并及时报告。

2. 尺寸检验:检查产品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尺寸偏差或不合格情况应记录并及时报告。

3. 功能检验:对产品功能进行全面测试,确保产品功能完好。

4. 耐久性检验:对产品进行持久性测试,查看产品是否耐用。

5. 包装检验: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防潮等,确保产品在运输中不受损。

五、检验标准(一)根据产品的不同性质和用途,确定相应的检验标准。

(二)检验标准应以国家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如无相关标准,则参照国际标准。

六、检验记录和报告(一)检验员应对每次检验过程进行记录,并在检验报告中详细说明检验结果和结论。

(二)检验记录和报告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保存,并随产品一同归档。

七、非合格产品处理(一)如果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应立即停止出厂,并按照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二)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记录相关情况并报告上级。

(三)不合格产品应按照公司的相关流程进行处理,包括修理、退货、报废等。

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出厂产品的合格率,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订立本简易版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食品生产作业环节,包含原材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掌控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规范出厂检验过程,记录检验结果,以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从事食品生产的生产部门及相关人员。

3. 质量检验部门及人员职责3.1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食品出厂检验的组织、实施和记录。

3.2 质量检验部门的具体职责包含:—订立食品出厂检验标准并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检验设备、仪器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定期培训检验人员,提升其专业水平;—组织并引导生产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估;—编制食品出厂检验记录,保管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4. 食品出厂检验流程4.1 原材料进货检验—原材料进货时,质量检验部门依据订立的检验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含外观、气味、质量指标等;—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方可入库使用;—原材料检验记录由质量检验部门保存,并以文件形式归档。

4.2 生产过程掌控检验—生产过程中,质量检验部门随机抽取样品,并依据订立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含外观、口感、含量、卫生指标等;—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通知生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检验记录由质量检验部门保存,并以文件形式归档。

4.3 产品出厂检验—产品生产完毕后,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检验项目包含外观、口感、成分、微生物指标等;—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销售;—检验记录由质量检验部门保存,并以文件形式归档。

4.4 检验结果评估—质量检验部门依据检验结果评估生产部门的质量管理水平;—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生产部门应立刻采取矫正措施,并进行追溯分析;—检验结果和评估报告需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5. 检验记录管理5.1 检验记录必需真实、准确、完整,并依照规定的格式填写。

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特编制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厂产品的检验登记管理工作。

三、责任主体
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合理安排和产品质量控制。

2. 质检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

3. 销售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销售,并记录相关信息。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检验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核。

四、出厂检验登记流程
1. 生产部门生产完产品后,将产品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

2. 质检部门对产品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

3. 质检部门将检验报告送至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 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检验报告存档,并签发出厂检验登记证书。

5. 销售部门在出厂时将出厂检验登记证书交与客户,并记录相关信息。

五、规定
1. 出厂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并填写检验报告。

2. 检验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地体现产品质量。

3. 质量管理部门对检验报告的审核必须认真对待,确保质量。

4. 出厂检验登记证书必须按时签发,并交与客户。

5. 出厂检验登记证书必须保存备查,确保可追溯。

六、处罚
对违反出厂检验登记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罚款或停工等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违反,经有关部门核查属实,将严肃处理,以示警戒。

以上为出厂检验登记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确保产品质量,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4篇)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出厂产品的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出厂检验工作。

二、责任和权利1. 出厂检验部门负责制定检验方案、安排检验人员、组织检验工作,并对检验过程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2. 生产部门负责按照公司的质量标准生产产品,并提供所需的检验样品和相关文件资料。

3. 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合同和客户要求的产品标准,以便指导检验工作。

4. 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出厂检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要求。

三、检验项目和方法1. 检验项目根据产品的性质、规格和客户的要求,确定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尺寸、性能、可靠性等方面的检验。

2. 检验方法根据不同的产品和项目,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验、尺寸测量、物理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电气性能测试等。

四、检验流程1. 接收检验样品生产部门按照检验部门的要求,准备并送交检验样品,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等。

2. 制定检验方案出厂检验部门根据产品要求,制定检验方案,明确检验项目、方法、标准和仪器设备,以及检验人员。

3. 进行检验操作根据检验方案,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

检验人员要做到认真仔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 填写检验记录检验人员要及时、完整地填写检验记录,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方法、结果等。

涉及关键参数或特殊要求的项目,应特别注明。

5. 审核和批准检验记录应由责任检验人审核,核实检验结果的正确性,经出厂检验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作为产品出厂的合格证明。

6. 归档经批准的检验记录应按照公司的文件管理规定归档保留,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使用。

五、异常处理与纠正措施1. 非合格品处理若样品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出厂检验部门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协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制造、报废、修复等。

2. 异常情况处理若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检验人员应及时报告出厂检验部门,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检验记录中。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5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5篇)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1 概述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

本公司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2 职责技术部负责产品出厂检验工作。

3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

4 技术部派人按产品标准和成品检验规程将抽样,留样一并抽齐。

5 检验员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与半成品检验重叠的项目,可结合半成品检验进行。

6 技术部对各项检验记录进行分析,确认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检验报告。

7 检验合格,包装、标识符合规定的产品,方可出厂。

8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技术部会同生产部、车间确定需采取的措施(如报废等),由车间组织实施。

9 对经返工产品,技术部重新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

经重新检验合格产品,技术部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入库、出厂。

检验不合格严禁出厂。

10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应齐全、清晰。

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由技术部保存。

11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出厂检验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制定和执行的出厂产品检验的规范和程序。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 检验依据:明确出厂产品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检验程序,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验。

2. 检验责任:明确各检验环节的责任和职责,包括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的选择和培训。

3. 检验计划:制定出厂产品的检验计划,包括检验时间、检验频率等。

4. 检验记录:记录出厂产品的检验结果,包括检验日期、检验人员、检验设备、检验结果等。

5. 检验设备管理:对检验设备进行维护、校准和追踪管理,确保检验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不合格品处理:对出厂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修复、重新检验或报废等。

7. 管理评审:定期进行出厂检验管理的评审,对检验规范和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8. 文件记录:对相关出厂检验的文件、报告进行归档和保存,方便溯源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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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化验室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第三方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

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物控部仓管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产品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仓管员严格按照销售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4.3仓管员按规定在产品出库记录上记录购货者名称、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车间、出库日期等内容。

4.4成品库应保证产品出库记录的及时、完整、清晰,并认真保管,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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