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小雅_宴飨诗_邓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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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卷第3期2011年3月宜宾学院学报J o u r n a l o f Y i b i nU n i v e r s i t y V o l .11,№3
M a r c h ,2011
收稿日期:2010-11-03
作者简介:邓成林(1987-),女,安徽宿松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先秦汉魏六朝文学研究。
《小雅》宴飨诗
邓成林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摘要:《小雅》宴飨诗的篇目共有三类:天子宴会诸侯的诗,表达了强化宗法血缘关系,以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宴兄弟朋友的诗,用来增强联络亲朋之间的情感,同时又寄寓了政治意义;宴会场合中的通用诗歌,与前两类诗的功能没有原则区别。宴飨诗是礼乐文化的产物,反过来它又进一步加强和维护了宗法统治。
关键词:小雅;礼乐文化;宴飨诗
中图分类号:I 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365(2011)03-0039-04
一 宴飨诗及其产生
《诗经》收录了从周初到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它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真实而又丰富地再现了当时人们的生活与情感。按内容,一般将它分为“祭祀颂歌、农事诗、怨刺诗、婚姻爱情诗、宴飨诗、战争徭役诗和周族史诗”〔1〕53。对农事诗、怨刺诗和爱情诗等,研究者们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对宴飨诗的研究关注得较少。
宴飨诗又称宴饮诗,是指以君臣之间欢宴、兄弟朋友聚会为主要内容,以反映燕礼中相关礼仪活动的诗歌。论述宴飨诗,首先必须涉及它产生的文化背景。周代是奴隶制宗法社会,宗法社会最重要特征是以家族血缘为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详细论述了这种宗法血缘关系,他说:“是故有立子之制,而君位定;有封建子弟之制,而异姓之势弱,天子之位尊;有嫡庶之制,于是有宗法,有服术;而自国以至天下合为一家;有卿大夫不世之制,而贤才得以进;有同姓不婚之制,而男女之别严。且异姓之国,非宗法之所能统者,以婚媾甥舅之谊通之。于是天下之国,大都王之兄弟甥舅,而诸国之间,亦皆有兄弟甥舅之亲。周人一统之策,实存于是”〔2〕474。周代的统治者以分封的形式巩固与同
姓宗族子弟的关系;与异姓诸侯则实行联姻,从而确立了“亲亲”和“尊尊”的封建宗法原则。这种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扩展成政治统治上的君臣关系,构成了周代的统治内容。有了这一宗法政治制度,统治者必然也要制定相应的典礼章制,以协和万邦之谊,协调宗族的矛盾,于是就有了历史上周公“制礼作乐”的美谈。那时“制礼作乐”的内容大部分通过歌唱的形式流传下来,只是后来它的乐调失传了,如今只能见到其文字,其中就有《诗经》,诗是它产生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一种折射,可以说《诗经》是周代礼乐文化的载体。宴飨诗是周代礼乐文化的直接产物,一开始就和礼乐难解难分。正如王洲明所说:“以重德为主要特征的周代礼乐文化,正是诗诞生的文化土壤。”〔3〕13
二 《小雅》宴飨诗篇目
《小雅》宴飨诗的具体篇目,学界没有统一的结论。但通过对比分析某些治《诗经》大家的研究成果,可以得出关于宴飨诗篇目的一些可靠信息。傅斯年认为《小雅》中的宴飨诗共十首:“《鹿鸣》、《彤弓》(以上宾客),《常棣》、《頍弁》(以上兄弟),《伐木》(友生),《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湛露》、《瓠叶》(以上未指明宴享者)。”〔4〕40这十首宴飨
诗在今天看来还不全面,但其价值不应被否定;他对整个《诗经》中的诗进行了分类,这对研究《小雅》宴飨诗有启示意义。朱熹、方玉润和程俊英对《小雅》宴飨诗的相关研究,为了简明方便,如表1所示:
表1 朱熹等人对宴飨诗的相关研究
《小雅》朱熹方玉润程俊英
《鹿鸣》燕飨宾客燕群臣贵族宴会宾客《常棣》燕兄弟周公燕兄弟宴请兄弟
《伐木》燕朋友故旧燕朋友亲戚兄弟宴享亲友故旧《鱼丽》燕飨通用燕嘉宾贵族宴飨宾客《南有嘉鱼》燕飨通用娱宾贵族宴会宾客《南山有台》燕飨通用祝宾祝祷周王得贤人
《蓼萧》初燕而歌天子燕诸侯诸侯在宴会中祝颂周王
《湛露》天子燕诸侯天子燕诸侯周王宴请诸侯
《彤弓》天子燕有功诸侯天子锡有功诸侯周王举行宴会赏赐有功诸侯
《桑扈》天子燕诸侯天子飨诸侯周王宴会诸侯《頍弁》燕兄弟亲戚刺幽王亲亲谊薄周王宴请兄弟亲戚
《鱼藻》天子燕诸侯而诸
侯美天子
镐民乐王都镐
赞美周王在镐宴
饮安乐
《瓠叶》燕饮不以物薄废礼贵族请客饮酒
这三家对《小雅》中宴飨诗篇目的界定基本一致。至于《頍弁》这首诗,朱熹和方玉润有些微小差别。其实这只是文字表面上的不同,实际并非如此。方玉润对此诗有详尽的分析,他说:“《序》自《节南山》后,无一不为`刺幽王',此则真刺幽王也。但谓`不能宴乐同姓,孤危将亡',则非。诗明言`尔酒' `尔肴',又云`乐酒今夕',何得谓之`不能宴乐同姓'耶?盖王平日亲亲谊薄,虽有宴乐,未能和睦。故同姓诸公借饮酒以讽刺之。”又说:“同姓诸公又何至作此自外之辞以相讽刺,此以知其为王发也无疑。若《集传》以为`宴兄弟亲戚之诗',则此一宴也,不过寻常款洽,何足重轻于其际欤?”〔5〕446-447可见他之所以说是“刺幽王”,乃是侧重于从诗深层的劝诫意义来说,而不满意于朱熹的笼统说法,他并没有否定此诗的宴乐性质。
至于《南山有台》一诗,方玉润认为是“祝宾也”,其实“祝宾”也是在宴会中进行的。“故《集传》以为`燕飨通用之乐',亦不为过。然自《鱼丽》至此,三诗各有一义。《集传》于《鱼丽》曰`优宾',于《嘉鱼》曰`乐宾',于此曰`尊宾',颇得燕乐次序。”〔5〕352所以他是认同朱熹观点的。仔细分析此诗,也可得出是宴飨诗的结论。
三 《小雅》宴飨诗分析
依内容将这十三首宴飨诗分为三类,即天子宴会诸侯的诗,宴兄弟朋友的诗,在宴会场合中的一般通用诗歌。
首先是天子宴会诸侯的诗,在这类诗中,一般来说宴会主人的地位都很高,客人依附于主人。这类诗有《鹿鸣》、《蓼萧》、《湛露》、《桑扈》、《彤弓》、《桑扈》、《鱼藻》。它们主要是通过歌颂美德,强化宗法血缘关系,以此增进感情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周人的宴飨是祭祀活动的主要环节之一,通过燕飨,不只是向先祖示敬,表达对先王祖宗的崇敬之情;而且可以借此加强宗族内部的团结,给诸侯臣下树立崇礼尚德的风范。
《鹿鸣》以“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起兴,营造了一种热闹气氛,宣扬一种“尚德”的礼乐文化精神。方玉润说:“至其音节,一片和平,尽善尽美,与《关雎》同列四诗之始,殆无贻议云。”〔5〕328此诗写宴饮也强调德,反映了周人对德的向往和赞美:“人之好我,示我周行”“我有嘉宾,德音孔昭”。对德的崇尚,传达一定的政治意图,即希望诸侯臣下都能守礼,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再如《蓼萧》,以“蓼彼萧斯,零露湑兮”起兴,用“既见君子,我心泻兮”“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表达了天子对诸侯的歌颂赞美之意。诗中也含有尚德隆礼的含义:“其德不爽,寿考不忘”、“宜兄宜弟,令德寿岂”。方玉润说:“此盖天子燕诸侯而美之之词耳。然美中寓戒,而因以劝导之。”〔5〕354可见宴飨的用意不在酒食本身,而是在营造欢乐和谐气氛的过程中宣扬德。
《彤弓》通篇用赋法,写天子宴有功诸侯,而赐以弓矢。方玉润说:“是诗之作,当是周初制礼时所定。”〔5〕358关于周人重视彤弓并以之赏赐群臣在典籍中有许多记载,如《周礼·夏官·司弓矢》记载:“唐弓大宫,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6〕1152。《尚书·文侯之命》记载了平王东迁以后,赐晋文侯“彤弓一,彤矢百”〔7〕307。《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献楚俘于王,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8〕139。可见以彤弓赏赐有功诸侯是当时一项重要礼节,天子在宴会诸侯时通过奏这首诗歌,一方面是在赞扬诸侯辅翼王室有功,更重要的是在进行礼仪教育,使诸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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