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及解析】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节录)、美国总统制总统和法国半总统制总统、德国历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史料及解析】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节录)、美国总统制总统和法国半总统制总统、德国历史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节录)
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1875年2月25日通过)
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众议院依选举法所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
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
总统统率武装部队。
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
总统主持国家典礼;接待外国的公使和大使。
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能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召集选民团进行新的选举。
第六条各部部长,关于政府的一般政策对两院负连带责任,关于他们的个人行为,则负个别责任。
共和国总统,仅对叛国事件负责。……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1875年2月24日通过)
第八条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但关于财政法案应先在众议院提出并通过。
第九条参议院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世界通史资料选辑》法国概况
公元前高卢人在此定居。公元前1世纪,罗马的高卢人总督恺撒占领了全部高卢,从此受罗马统治达500年之久。公元5世纪法兰克人征服高卢,建立法兰克王国。10世纪后,封建社会迅速发展。1337年英王觊觎法国王位,爆发“百年战争”。初期,法国大片土地被
英国侵占,法王被俘,后法国人民进行反侵略战争,于1453年结束百年战争。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形成中央集权国家。17世纪中叶,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发展,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废除君主制,并于1792年9月22日建立第一共和国。1799年11月9日(雾月18日),拿破仑·波拿巴夺取政权,1804年称帝,建立第一帝国。1848年2月爆发革命,建立第二共和国。1851年路易·波拿巴总统发动政变,翌年12月建立第二帝国。1870年在普法战争中战败后,于1871年9月成立第三共和国直到1940年6月法国贝当政府投降德国,至此第三共和国覆灭。1871年3月18日,巴黎人民举行武装起义,成立巴黎公社。同年5月底,被法国军队残酷镇压。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遭德国侵略。1944年6月宣布成立临时政府,戴高乐担任首脑,1946年通过宪法,成立第四共和国。1958年9月通过新宪法,第五共和国成立,同年12月戴高乐当选总统。
美国总统制总统和法国半总统制总统
美国总统制总统和法国半总统制总统地位和权力的不同:美国总统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独立掌握国家行政权,担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总统实际权力非常广泛,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对总统个人负责,总统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总统的权力来自宪法授权、国会授权先例和最高法院裁决;法国总统的权力很大,是国家权力的核心。从法国政府体制的权力结构来看,法国总统的地位要比美国总统的地位高,因此法国的总统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更为突出。从一定意义上讲,在西方国家政权结构中普遍实行三权分立的体制,在法国已演变成一种家长(总统)式的三权分立体制,法国的政治制度也已演变为选举产生的君主制这个法国式的代议民主制度,总统的权力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德国历史
公元前10世纪,境内已有日耳曼人的一支——条顿人居住。公元10世纪初形成德意志早期封建国家,后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13世纪中期以后中央政权衰落,出现封建割据。1848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1871年,普鲁士王国在普法战争中获胜,建立德意志帝国,实现德国统一。1941年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8年战败,帝国崩溃。1919年成立魏玛共和国。1933年希特勒上台,1939年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战败。国会由美国、英国、法国、苏联四国占领,并组成盟国管制委员会,接管德国最高权力。1949年,美、英、法占领区建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苏占区建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90年10月3日,两德实现统一。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又称二元君主制。在这种政体形式下,国家虽然也制定了宪法,设立了议会,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专制时代的权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是权力中心和最高的实际统治者。宪法往往是钦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议会是君主的咨询机构,立法权是形式的,君主不仅拥有否决议会立法的权力,而且还通过任命或指定议员控制议会;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首相由君主任命。二元君主制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较晚、封建地主阶级长期拥有巨大势力的国家,是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联合专政的一种统治形式,较议会制君主制带有更多的封建专制君主制的色彩。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和1889-1945年的日本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国家。20世纪80年代,约旦、沙特阿拉伯、尼泊尔、摩洛哥等少数国家仍保留这种制度。
现在的德国政治制度
1949年制定的“联邦德国基本法”起宪法作用。三权分立的总理制联邦国家。总理拥有行政大权,由议会选举获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推举的总理候选人担任。总统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多是荣誉性职务。议会负责监督政府工作,审理政府代表报告、预算计划,制定或修改法案。司法机关奉行“司法独立”原则。联邦政府统一领导德国外交、国防事务,各州州政府由本州居民选举产生,不受联邦议会(即总理)选举的影响,在州选举获胜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州政府,机构构成与联邦政府相比只少外交和国防部,州政府负责本州内务工作,在不违反基本法及其他联邦法律的前提下独立制定本州法律。如出现司法纠纷,则上交设在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