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证使用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HR&Admin
HR&Admin Page 1 of 1 乘车证使用管理规定
一、 为了更好地管理班车,防止超载现象的发生,我公司所有员工均使用专有乘车证。
二、为了便于司机察看异常情况(如三班厂车超载是否与常白班员工乘坐有关),常白
班员工(蓝色)与三班员工(白色)的乘车证用不同的颜色区分。客户、供应商等短期乘车证用临时乘车证(绿色)。
三、请将乘车证与胸卡挂在一起,员工乘坐班车时需同时出示乘车证与胸卡,班车司机
以此判断是否可以乘坐班车。
四、员工乘坐班车时如果忘记配带乘车证,需在其他员工的证实下方能上车。
五、如班车司机发现使用他人乘车证时,人事行政部将给予双方责任人20元/人/次的
罚款。伪造、涂改乘车证等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重罚。
六、如果员工不慎将乘车证丢失、损坏、模糊不清,责任人需立即到总台处申请补办新
的乘车证,以免乘坐班车时司机无法识别。补办时需赔偿工本费,10元/张。如在正常使用周期内(一年)自然损坏的,可以到免费更换。
七、员工如因搬家或自行解决交通问题不需要乘坐班车时,应及时将乘车证直接交至总
台。
八、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乘车证应与胸卡一起归还公司,如丢失,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九、 客户、供应商等使用临时乘车证的,在不需要使用后应立即归还至总台。
人事行政部对以上规定有最终解释权!
HR&Admin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