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首检作业指导书
制程首检检验操作指引
制程首检检验操作指引
文件编号
IDC-WI-QA-097
版本
A/0
制程首检作业指导书
页码
第1页共1页
一、目的
为了防止批量或大批量不合格品,在批量生产前能及时发现。
二、适用范围
IDC生产的所有在线生产产品。
三、首检数量:2PCS~5PCS
四、定义
4.1首件:每批次产品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更改软件程序及换岗位、设备的调整、设备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生产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七、流程图
八、质量责任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参加首件产品检验中,应严格履行本程序的各项要求,否则造成不合格或质量事故,按《制程式质量奖罚规定》处理。
九、记录
首检完成后,将检测项目、结果记录在《产品首件检验单》IDC-QR-QA-006/C上面.
批准
审核
作成
郑晓青
2015.3.16
6.2.4确认生产现场是否有挂对应产品的SOP及操作员是否按SOP操作;
6.2.5依照BOM表核对零件位置;
6.2.6依照研发部提供给生产的标准样板进行核对零件的焊接方向;
6.2.6用目视或放大镜检测PCBA的焊点、焊接是否有少焊、虚焊、漏焊、缺件等现象;
6.2.7用目视检测产品的整体外观表面是否有焊接杂质、脏污等。
6.3成品组装车间首检检测项目:
6.3.1依照BOM表核对产品组装需要的零件;
6.3.2依照SOP核对组装工艺;
6.3.3依照研发部提供给生产的标准样板进行核对产品外观;(颜色、大小、丝印、组装方向)
6.3.4确认生产做首个产品时是否做产品的功能测试;
吸塑首件检查作业指导书
4.2.1 冲床刀模调试完成,经自检合格后,QA按下列项目进行首件检查。
4.2.2检查冲裁出来的产品长宽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4.2.3 检查吸塑盘大小边是否控制在2mm以内。
4.2.4 核对图纸,检查吸塑盘外形是否与图纸一至,有切角的需检查切角位置是否正确。
4.2.5 检查吸塑盘有无破损、脏污、披锋、毛刺等冲裁不良。
4.1.2查看产品上的编码、标记检查模具是否正确,没有编码、标记的对图纸。
4.1.3查看生产机器上所悬挂的《生产报表》,查看现在正在制作的产品型号,及所使用的材料是否一致。
4.1.4查看所使用的的材料(材质、颜色、厚度)是否与《生产报表》及《生产通知单》一致。
4.1.5左右来回逐行(或逐列)检查产品是否存在常规成型不良(拉线、吸不到位、穿孔、严重上模印、料点、黑点、脏污、文字不清晰等)。
4.1.10用千分尺对材料的厚度进行检查是否与《生产通知单》要求一致,及颜色是否与样板一致。
4.1.11 检查成型参数的设置是否与《成型条件表》要求一致。
4.1.12检查合格后通知生产部可以生产,不合格的将不合格情况向生产部详细说明。
4.1.13 新模具第一次生产,首件检查由工程部工程师或技术员与QA一起检查。
1.0 目的
1.1明确吸塑的首件检查项目及标准。
2.0 范围
2.1本文件适用于吸塑生产的首检。
3.0 总体要求
3.1首件检查的时机:
3.1.1当班第一次生产的新款产品;
3.1.2停产后第一批产品;
3.1.3异常改善后第一批产品;
3.1.4生产关键技术条件、设备变更后第一批产品;
3.1.5产品关键要求变更后第一批产品。
3.2首件检查是生产品质控制的源头,负责首件检查的QA/生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检查能力。
首件确认作业指导书(CNC)
首件确认作业指导书(CNC)1.目的为明确首件检验要求,规范首检流程,特制订此规范。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正式生产的换机种、更换模具、更换材料、异常时程序(参数)调整等CNC加工、冲压、镭雕、焊接、装配、后加工等产品的首件确认。
3.职责3.1运营部车间技术员:负责换机种、更换模具、更换材料、生产异常后刀具更换、程序(参数)调整等以及调机品的自检,同时填写相关报表;3.2 IPQC;首件样品的普通量具可测量尺寸(位置)、外观、颜色、手感、结构、装配等检测项目的首件确认;3.3测量室:首件检查二次元、二点五次元、三次元尺寸检测;3.4 QE工程师:首件记录的审核;4.首件确认的时机4.1产品开拉、中途停机24H以上生产或换机台生产4.2异常时程序(参数)调整4.3异常换刀、更换工装夹具4.4机器更换机种、模具、材料5.作业流程5.1产品开拉、中途停机24H以上生产、换机台、换机种、更换模具、更换材料、生产异常后刀具更换、程序(参数)调整,须试做样品进行首件确认;5.2试做样品进行首件确认前,车间技术员须先确认是否有SOP、SIP及样品,如果没有SOP、SIP、样品,车间技术员须立即提出,必要时与工程部沟通确定对策;5.3车间技术员按照调机作业标准(CNC车间:《加工程式单》)和SIP调整好机器,安装好刀具、工装夹具后进行试调打样,样品完成后车间技术员先依据SIP 进行自检:外观,同时对卡尺、深度计等普通量具可以测量的尺寸(位置)进行测量,需要三次元、二点五次元、二次元测量的,送测量室进行检测;5.4测量室测量的结果,必须保留好电子档,生产有需要时打印并由测量员签名;5.5外观、机构、尺寸、实配OK,则交现场IPQC进行确认;如确认NG,则继续改善直至OK。
对于有改善难度和判定困难的外观问题,须请QE工程师或工程部确认,必要时升级上报。
5.6尺寸(位置)NG、外观改善有难度等问题,经过客服质量工程师或工程部确认可以生产的,必须有确认人的签名,否则车间技术员不可生产,IPQC应做不合格判定同时开出《不合格处理通知单》升级上报。
首检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首检作业指导书编号:SJL-C-BZ-PK-23密级:一般版次:第一版颁发部门:品控部生效日期:2020年 04月日分发至:品控部、生产部、研发部、仓储部1.目的为确保产品工艺的正确性,保证产品质量,避免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范围适用于公司对产品首件的鉴定和检验工作。
3.定义3.1首检:在工业生产中就是在批量生产某些产品时对生产的产品要有质量要求,而对在生产此产品前所做的第一个进行质量和多方面要求的检验和检查。
3.2首件:每批次产品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人员变动、换料、设备工艺调整)后加工的第一件或第一批产品。
4.职责4.1研发部、负责产品首件的鉴定和检验工作,并对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2生产部只有在首件鉴定合格后才能组织批量生产,批量生产首检工作。
4.3品控部配合研发部做好首件鉴定和检验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确认。
做好首检工作。
4.4其他部门配合研发部做好首件鉴定检验工作,只有合格才能进行批量生产。
并做好各部门首检工作。
5.内容5.1 首件鉴定范围5.1.1新产品在工艺验证符合定型前的首件。
5.1.2工艺改变后的首件。
5.1.3不连续生产,间隔1年又恢复生产产品的首件。
5.2首件鉴定内容5.2.1首件生产依据的工艺、技术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协调、有效,并能知道生产。
5.2.2产品加工的工艺安排是否合理可行,适合批量生产。
5.2.3所采购原物辅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2.4所有的生产所有设备设施是否满足生产要求,生产环境是否符合生产要求。
5.2.5生产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5.2.6首件产品及其质量记录是否相符,质量问题是否按规定得到处理。
5.2.7有顾客要求的工序,是否经顾客签署认可。
5.3研发部组织,其他部门配合完成首件试制和鉴定工作,确定最终加工工艺,其他部门有责任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5.4首件处置5.4.1鉴定合格首件产品,应做好标识,由各部门保存,作为检验产品的依据。
5.4.2首件鉴定不能满足质量、工艺、顾客要求时,作为不合格品处置。
电池包装车间巡检作业指导书
3)电池型号、批次号、电池等级必须与标示单相同。
4)对喷完码不需要出货的电池,必须在两天之内用酒精将喷码擦拭干净后再进行退仓。
1、目视
首检
20PCS/次/H
巡检
全检
首检
返工/
反馈改善
10
黑点检验
1)每小时检查万用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检测黑点的电池须单独区分标识,并在记录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以A6品以下标识入库。同批次电池数量少于10个直接报废处理。
4、质量记录
4.1《车间巡检记录表》
4.2《巡检异常通报》
4.2《品质异常处理单》
编号:E-SIP-3010
版本:00/01
页码:第5页共5页
入库车间巡检作业指导书
版本
变更内容
变更日期
备注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编号:E-SIP-3010
版本:00/01
页码:第2页共5页
包装车间巡检作业指导书
NO.
项目
检验方法及标准要求
检测
工具
检验频次
检验方式
反应计划
3
单充电
(必要时,重分容后再单充电)
1)检查电流上限、起始电流、充电时间、终止电流、放电电流、电压下限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2)检查电池充放电曲线是否正常。
2)依次测电池的底部、中部、顶部,取三次所测最大值为电池厚度,电池厚度符合工艺要求。(方形电池)
3)均匀测电池三个部位,取三次所测最大值为电池直径、高度,电池直径、高度符合工艺要求。(圆柱电池)
1、限度样本
2、目视
20PCS/30MIN/次
巡检
全检
自检、首检、巡检检验规定
按照巡检记录表的内容进行巡检。
a调色料的隔离,不可混入正常产品中。刚开始印刷生产的第一卷,颜色可能有偏差,重点检查,颜色偏差较大时,请示主管是否放行,并贴上相应标识(注明处理方式).
b每一卷留样检查色相,重点检查漏印问题(胶辊有凹陷产生的漏印、胶辊压力小产生的漏印、杂质压痕),堵网。并在每卷留样上签名.
此文件审批后一周内为培训时间执行日期为文件下发部门内销外销人事行政部客服部生产计划部进出口部采购部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部董事长办公室技术部质量部工程设备部生产工艺部吹膜车间一期自检首检巡检检验规定成品车间仓库印复车间吹膜车间二期签发日期批准审核编制
质量部资料之
编制日期
2014—6-5
修订日期
2016-6-4
操作者在加工或生产过程中应对产品在该工序的要求和产品外观不断地进行检查、核对.发现产品有问题立即停止生产,在问题弄清楚并解决后再继续进行生产。操作者不能弄清和解决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QC和QC班长反映、汇报问题.生产班组长,车间主任和QC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到现场查清问题并解决问题,恢复生产。如问题还不能解决,则通知质量部经理。质量经理必须赶到生产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通知技术工艺部、生产部和其它有关部门派人到现场研究解决.(详细反馈渠道按照《生产异常反馈处理规定》执行).
车间主任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配合质量部稽查各车间。
2.2质量部:
负责编制《检验作业指导书》,监督和协助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和巡检工作并组织各车间主任每周3—5次对车间质量稽查。
2。3工艺部:
负责提供产品图纸、样袋、工艺单、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编制相关工艺文件。
首检自检巡检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通过首检、自检、巡检等检验手段,随时监视产品的质量波动情况,以达到及时监视、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防止产品的波动造成批量不合格,确保不良品不生产,不流转,不入库,使生产现场各工序处于有效的质量监控之下。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产品在车间内各加工工序的检验。
三、定义:(一)、现场检验:包括首检、自检和巡检。
1、首检:A)、操作工上班时,按工艺卡某工序规定加工产品的第一件,先自检,自判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
B)、同一班次内,换产品后操作工按规定加工另一产品的第一件,先自检,自判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
C)、同一班次内,操作工因设备、刀具、夹具等更换或调机、程序修改、补刀调试后,重新加工产品的第一件,先自检,自判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
2、自检:检验员首检确认合格后,操作工按工序卡片要求每小时一次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并记录。
3、巡检:检验员首检认可后,对操作工批量加工的相同产品,由检验员按规定每两小时一次对产品进行的抽检并记录。
四、权责单位:(一)、品质部:检验员负责各工序的现场检验与判定,包括首检、巡检,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二)、生产部:车间各工序操作工负责工序内的现场检验,包括首检、自检,并服从检验员的质量判断。
五、实施内容:(一)、首检:1、每个工位放置一个首检盒,操作工自检自判合格的首件产品要求放置在首检盒内,等待检验员首检。
2、操作工加工产品的第一件,在检验员首检前,必须自检,自判合格后放入首检盒内,等待检验员首检。
在等待的时间内,允许在自检自判第一件合格后,继续加工。
3、检验员首检判合格,通知操作工批量生产。
检验员首检判不合格,责令操作工停工,由检验员开出《产品不合格通知单》交生产部处理,操作工重新自检所有首检前加工的产品,并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置。
处置后,操作工重新加工的第一件产品,经自检自判合格后,通知检验员首检。
4、首检时操作工已做好多件,检验员结合第2点所列情况,加大首检数量。
首检时已做满一(二)、自检:1、首检合格后,操作工在批量加工产品时,应随时注意质量,按工艺文件的要求加强自检并每小时一次自检并记录。
QC首检作业指导书
2.2.1塑料件:
检查外观、重要配件尺寸、装配,必要时进行强度测试。参考样板,<<塑料件重
要尺寸配件一览表>>等.
2.2.2五金件:
件卡、图纸等.
2.2.3成品首检.
2.2.3.1装配线转拉时,成品QC需做首件检查(包括外观、包装、功能、安全性能
2231装配线转拉时成品qc需做首件检查包括外观包装功能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测由qc组长执行?依据文件收货标准零件清单产品包装规格2232产品首检通过后方可继续生产
佛山耐堡日用品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NB-QC-WI-001
版 本:A/0
文件名称﹕
首件检查作业指导书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07日
3.0记录:
3.1《QC首检记录表》
3.2《QC巡查记录表》
佛山耐堡日用品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首检检查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NB-QC-WI-001
版本: A
生效日期:07/03/2012
页码:共1页
分发代号﹕
编制(修订):张建军日期:2012年3月7日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版
本
修订
次数
修订页码
修订内容简要
等方面的检测),由QC组长执行.依据文件《收货标准》、《零件清单》、《产品包装规格书》等.
2.2.3.2产品首检通过后方可继续生产.
2.3每次首件检查数量为3 pcs.(由QC或QC组长监督执行)
2.4首件检查合格后方可以继续生产,并将首检结果记录于《首检/巡查记录表》中.
2.5首件检查不合格,须通知车间拉长、主管或领班改善,并在《首检/巡查记录表》上填写改善措施,直至首检合格方可继续生产.
质检作业指导书
篇一:质检作业指导书篇二: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作业指导书1.目的:对进厂的原材料及过程、产品等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直接用在本厂产品上的原材料、及产品、半成品进行检验。
3..职责:质量部负责对原材料及产品的验证及检验。
4.程序: 4.1原材料的检验4.1.1. 原材料采购进厂后,采购员按定货合同及相关采购文件,对实物规格、型号、等级、数量、重量等验证无误后,通知质检员进行检验。
4.1.2. 质检员核实交检内容和质量证件齐全后方可进行检验。
4.1.3. 检验和验证a) 对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检验。
b) 按国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具体见《原材料检验卡》。
c) 质检员按照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填写相关检验记录。
4.2. 4.3. 楚。
4.3.2. 首检合格,质检员通知操作工继续生产。
4.3.3. 在首检合格的基础上,质检员和班组长人员应做好中间抽检,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把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工人交待清楚。
质检员及时填写相关检验记录《不合格生产整改通知单》。
4.3.4. 经质检员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经主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回用。
4.3.5. 质检员按照产品加工工艺进行检验,填写相关检验记录。
4.4.最终产品出厂检验4.4.1. 全性能检测委托检验;4.4.2. 本公司能进行检验的项目及时检测,结果填写在检验报告单上。
5. 相关文件 5.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 记录不合格品处置过程产品检验4.2.1. 经检验和试验确定为不合格品的原辅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4.3.1. 操作工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质检员及时进行首件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向操作者交待清篇三:检验类作业指导书模板篇四: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附件一:。
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1.0目的指导QC在首检、巡检、转序检验工作指引,做到以预防为主,提早发现问题,从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及公司既定要求。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压铸、后加工、冲压、磨光、喷涂、装配QC制程首检、巡检、转序检验及装配期中检验。
3.0、职责:3.1、生产各课:生产自检和制程全检;3.2、品管课:首件确认,制程巡检、转序检验、成品期中检验。
4.0、定义:(无)5.0、作业规定:5.1、首件确认;5.1.1、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在批量生产前,先试做5pcs并填写好(首件确认单),一起交QC进行首件检验确认。
5.1.2、QC在接到首件确认前须准备好相关检验资料,具体包括:订单资料(含客户工艺单)、生产加工单、检验规范、实物样板(含客户确认样板)等,并依此对产品进行确认;确认的内容有:产品的尺寸规格、结构功能、颜色外观等,具体参照(首件确认指导书)。
5.1.3、首件确认合格则由QC签核首件样及填写《首件确认单》交生产部门组织批量生产。
5.1.4、首件检验不合格时,需第一时间通知生产车间进行改善,并监督从新制作首件样直至首件确认合格;当首件确认3次不合格时,QC需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由车间分析原因及制定改善措施,QC根据改善措施确认改善效果。
5.2、生产自检:生产部门在批量生产时,员工必须对加工品依首件确认的品质标准要求逐一进行自检,以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生产,直至问题解决。
5.3、QC巡检:生产部门在批量生产时,QC每两小时对加工产品巡检一次,每次抽取至少5pcs以上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IPQC巡检报表》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生产负责人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当巡检连续3次出现同样问题未改善,QC需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由车间分析原因及制定改善措施,QC根据改善措施确认改善结果。
5.4、转序检验:5.4.1、在批量产品转序前,QC需对照产品标签、签样、检验规范、相关工程资料进行抽样检验。
首件末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2.2.首件检验时机
(1) 一批产品开始投产时之首检;
(2) 设备开机后之首检;
(3) 设备维修或调整后之首检;
(4) 工装夹模具维护或调整后之首检;
(5) 作业条件重新设定(加工工艺变更或其他工程变更后)之首检;
3.注意事项
(1)首件产品检验合格之后才能批量生产并做好首检记录。
(2)某些质量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3)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工序生产足数之“首件”。
(4)首件产品检验讲究时效,以避免制造工序停工时间太长。
(6)轮班或作业人员更换后之首检;
(7) 毛坯种类或型号发生变化时之首检;
(8) 停工,休息(正常生产中断)后之首检;
(9) 品质问题对策处置后之首检。
2.3末件检验时机:
(1)毛坯种类或生产型号发生变化前最后一件之末检;
(2) 作业人员下班或更换前员依工艺及检验文件、规范加工调试,并进行首件产品自检,做“首件”标识、留样。
1.3.2质量部负责:
(1)对各制造工序的首件检验、末件检验进行最终确认,并做好相关记录;
(2)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首件检验规定
2.1.定义
首件检验也称为“首检制”,是指在生产开始时或工序因素调整后,对制造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即:在生产过程中,5M1E(人、机、料、法、环)中任何一个或多个生产要素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设备的调整和维修、换料和设备维修、更换工装夹具、设计变更、停线等等都要进行首检。
091印刷(镭雕)表面处理工序首检、巡检作业指导书A1
序号
首检项目
检验产品数量
检验方法
检验依据
不合格判定数
a
素材、油漆是否与《喷涂丝印车间生产任务单》相符
10个
目测
喷涂丝印镭雕后的外观、颜色
10个
目测
《手机塑胶壳检验标准》
1个
c
丝印、移印、镭雕字体内容
1个
目测
样品
1个
d
丝印、移印、镭雕字体位置
1个
目测
3.2巡检作业步骤
3.2.1印刷(镭雕)车间产品首检合格,转入正常生产后,印刷(镭雕)车间质检员到丝印/移印/镭雕工位及检货工位进行巡回检验。
3.2.2巡回检验每30分钟至少到各工位一次,每次检验5个产品。质检员将巡检结果记录在《产品巡检记录表》上。
3.2.3印刷(镭雕)车间巡回检验项目包括:3.1.2各条款内容。
1.目的
指导印刷(镭雕)表面处理工序的首检、巡检作业,使印刷(镭雕)表面处理工序的首检、巡检作业规范化,保证印刷(镭雕)表面处理产品的质量稳定,防止批量性不合格的产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印刷(镭雕)表面处理工序过程检验时对丝印、移印、镭雕产品首检和巡检。
3.工作步骤
3.1首检作业步骤
3.1.1印刷(镭雕)表面处理工序的首检条件:表面处理工序刚开始生产时,换油、换产品、换夹/治具、换丝印网版/移印钢版/镭雕治具、故障停线/机或因质量异常,印刷(镭雕)车间技术员对生产线油漆、机器设备等调整基本就绪后,准备进行正常生产前。
《手机塑胶壳检验标准》
1个
j
耐磨测试
1个
使用RCA耐磨仪
《手机塑胶壳检验标准》
1个
备注:理化性测试(g.h.i.j)只用于丝印在面漆上的产品。
首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XXXX有限公司
文I-QC-009
制訂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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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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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相关部门人员进一步分析给出是否停线的结论,没有结论的按照停止生产结论处理。
(3)针对首检不合格的结论为需停止生产,需报总经理批准。同时通知相关部门更改计划,需
(3)根据《制程品质控制表》,管制方式要求为“首检”时,则对需管制的岗位连续加工前小批
量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要求依据此站岗位的工艺要求。
(4)品质人员对首件产品执行首件检查时,必须严格参照客户的批准的样品及相关标准对首件
产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及测试评估
4.3 首件检验的结果
(1)检验人员首检合格必须做好标识,通知生产首检结果,签发首检合格板供生产人员参考。
(5)《制程品质控制表》中管制方式要求为“首检”时,此岗位生产出来的首件产品
(6)其他指定的首检项目,如研发要求、会议议定要求、质量控制要求。
4.2 首件检验的作业要求
(1)执行首检时,对生产连续加工的前小批量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要求依据质检成品检验作业
指导书及半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
(2)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及模式重大改变时,由工程人员通知,对指定产品进行首检。
给出处理方案确保该生产计划可以再次正常执行。
(4)针对首检不合格的结论为生产继续,需针对不良给出处理方案。
5. 相关记录
《制程异常品质联络单》
《首件检查记录》
首件检验:在每个班次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后需检验连续生产的小批次产品,首检产品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4. 检查内容
4.1 首件检验的执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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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润鑫五金有限公司
自检、首检、巡检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树立“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只有第一次将事情做对,才是最好的质量”的观念,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提高产品的质量,控制批量性的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
2.0 职责
2.1 生产主管
车间主管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大力配合质量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2.2 质量部
负责编制《检验作业指导书》, 督促和协肋CNC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和巡检工作并组织稽查小组每周不少于3次不定期质量稽查;
2.3 工程部
负责编制并提供产品图纸、工艺文件、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编制相关工艺文件;
2.4 操作工
按照规定具体实施自检、首检;
2.5 稽查小组
由质量部主管、工程部主管、CNC程序员、生产主管组成;
3.0 范围
3.1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所有的制造和加工生产过程;包括:制造、加工、装配、包装及返工、返修;
4.0定义
4.1 自检:操作者对自已加工和(或)生产出来的产品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独立的自主检查;
4.2 首件:对每个班次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更换工装、设备的调整、刀具的更换修磨)
后加工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检验;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至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4.3 首检:首件产品经操机员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首检的主要项目:
4.3.1 图号是否相符合;
4.3.2 材料、毛坯或半成品是否相符;
4.3.3 材料的安装定位是否相符;
4.3.4 首件加工出来后的实际质量特征是否符合图纸或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4.3.5 所用的设备是否与作业指导书一致;
4.3.6 所用的工装夹具是否与作业指导书一致;
4.3.7过程参数是否与作业指导书一致;
4.4 巡检:对生产过程和生产产品所进行的巡回监督检查和抽查;
5.0 程序
5.1首检的要求
5.1.1首件检验采用三检制:自检和专检相结合;当双方检测出现不一致时再交由双方的上一级主管互检;
5.1.2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机员进行自检;然后由质量部检验员专检;确定合格方可以继续加工
后续产品;当检验员和操机员检测出现偏差且不能最终确认产品质量时,再由生产主管和质量主管共同进行互检;以最终确定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5.1.3 首件检验后是否合格,最终应得到专职检验人员的认可,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应打上规定标记,并
保持到本班或一批产品加工完了为止;再随本批产品一起流转;所有产品必须留样,留作生产过程对比之用,用来验证过程是否发生变化,用签办笔在产品签名,以示通过首检;
5.1.4 首件检验不合格,需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加工,直到合格方可定为首件;
5.2 首检的工作内容;
5.2.1在车间每个工位使用统一文件夹用来装夹生产作业指导书、图纸、首/巡检验报告单;
5.2.2操机员必须把当天上班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进行认真自检,将自检结果(自已确认为合格)填写在
首/巡检验报告单的自检栏内,并将首件放在自检盒内,通知检验员前来确认;(注:在检验员未确认前,如自已确定认为合格可以继续生产),如自已有疑问则需待检验员确认结果方可继续生产;
5.2.3 检验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操机员首件盒内的首件产品进行确认,如果合格通知操机员继续生产,不
合格则应通知操机员此批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品,操作员应按不合格品先进行隔离,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