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X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X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某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厅、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工班选择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四条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规定和制度,反对一切铺张浪费行为。
第五条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接受当事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
第六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
不得到工班等相关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
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第七条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礼卡、有价证券、”烟票”、支付凭证以及礼品、提货劵等。
第八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当月(年)考核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按党纪、政纪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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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业管理规定范文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企业内部治理体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廉洁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党员干部、工人、职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廉洁从业,是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参与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活动,做到廉洁奉公,尽职尽责。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廉洁自律,是指本企业员工自觉遵守本规定,勤于学习廉洁从业知识,自觉加强廉洁自身修养,监督他人,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遵守法律法规第五条本企业所有员工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意志替代国家法律,不得触犯法纪。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本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机密的规定,不得泄露与工作有关的机密信息。
第三章廉洁从业原则第八条本企业员工应坚持公正廉洁的从业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他人的款待、礼品、礼金等,不得违规公款吃喝、旅游,不得收受下级或下属的资金、礼品等。
第九条员工应忠诚于本企业,为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不得故意损害本企业的利益,不得从事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泄露他人的隐私信息。
第四章维护企业形象第十一条本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应注意形象仪表,严禁在公众场所或外出时损害企业形象。
第十二条员工发表言论、发表文章等应符合本企业的形象要求,不得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言论。
第十三条员工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言论应注意控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传播不实消息。
第五章廉洁自律要求第十四条员工应加强自身的廉洁教育与修养,提高廉洁意识和抵御腐败能力,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条例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条例
第一条违规行为范围
公司员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要求,廉洁从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 接受请托或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或者其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2. 违反规定,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3. 以任何方式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索取回扣、贿赂或其他非法手段;
4. 在工作中故意推迟、拖延、轻视或者不履行职责;
5. 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参加不正当的竞争,损害公司利益;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二条违规行为的处理
公司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会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或几种:
1. 停止工作并责令改正;
2. 取消绩效考核或其他奖惩;
3. 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4. 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员工发现其他员工存在违反廉洁从业条例的行为,应该立即向上级汇报,以利管理层及时处理。
第三条条例的解释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之前任何版本的《公司员工廉洁从业条例》。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廉洁从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公司与全体员工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个人良好声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廉洁从业,是指公司及全体员工在开展业务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组织的实施与监督第四条总裁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指定合规部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廉洁从业检查分为各级人员自查、部门内部自查和合规部检查。
1.各级人员自查公司全体员工在从业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范,实时进行自查,自查中发现有任何违反廉洁从业规范的,应及时汇报至部门负责人及合规部。
2.部门内部自查各部门根据自身部门权责,实时开展廉洁从业内部自查,自查中发现有任何违反廉洁从业规范的,需及时汇报至主管领导及合规部。
3.合规部检查合规部每季度开展对公司及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行为检查,检查结果报送至总裁。
第七条全体员工对违反廉洁从业规范的现象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
公司设立举报邮箱,接收举报和监督。
第三章廉洁从业规范第八条为提高全体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公司要求全体员工须签订《合规与廉洁从业承诺书》(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及全体员工在开展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公司及全体员工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1.直接或者间接收受、索取财物或者利益;2.直接或者间接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3.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违规从事与公司或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4.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5.直接或者间接通过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输送利益;6.其他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三篇)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遵循廉洁从业原则,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营造廉洁、公平、透明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廉洁从业原则第二条全体员工应秉持廉洁从业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务或权力谋取私利。
第三章廉洁从业的具体规定第三条员工在从业过程中,应遵循下列规定:1. 不得收受他人财物或利益,不得向他人主动索要财物或利益;2. 不得利用职务或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3. 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职务或权力滥用职权;4. 不得泄露与企业相关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内部信息。
第四章违纪违法处理第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2. 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 经济处罚,包括扣除相关人员的奖金、工资等;4. 组织调整,包括调整岗位、调离原单位等;5. 辞退或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劳务)关系。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五条企业将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监督与检查制度,加强对员工从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至具体调整或废止为止。
企业将组织宣传,并进行相应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以上为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范本,具体制度还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规范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廉洁从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遵守法律法规: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 诚信从业: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廉洁从业,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受贿行为等。
3. 申报财产:公务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申报个人财产情况,防止财产来源不明、违反廉洁从业的行为。
公司职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职工廉洁从业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廉洁从业,是指公司职工在工作中和工作外的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不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职工,是指公司全体职工,包括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员工和劳务派遣制员工。
第四条公司各级干部、职工应当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在业务活动中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第五条公司职工在业务工作中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干预项目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中介活动,并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擅自与外单位建立分包、转包等业务合作关系或允许外单位以公司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业务。
—4—第六条公司职工不得为所服务的项目指定承包商和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
第七条公司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项目相关单位索要、接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及贵重物品。
不得利用职权以专家费、咨询费、劳务费、中介费、加班费等各种名义收受不正当费用。
第八条公司职工不得在项目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不得私自向项目单位借用汽车等贵重财产。
第九条项目部因现场条件限制不能解决职工就餐问题,需要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食堂就餐的,项目负责人须书面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搭伙就餐,并严格遵照公司经营财务部规定按时结算伙食费用。
第十条公司职工在业务活动中不得安排或接受项目单位人员公费旅游,不得公费接待与工作无关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不得违反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未经公司分管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将公司固定资产出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职工在业务开发及实施过程中获得的项目单位的业务信息和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保密制度透露上述信息,或者利用所获得的业务信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员工廉洁从业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廉洁从业管理,维护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制定并执行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廉洁从业的含义廉洁从业是指公司员工在工作中遵循道德、诚实、公正、廉洁等基本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道德底线的行为准则。
三、廉洁从业管理的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违反法规,包括贪污行贿、受贿行为等。
2.诚信原则:员工需保持诚实守信,维护公司与客户间的诚信关系,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他人。
3.公平原则:员工应保持公正的态度处理工作中的事务,不偏袒个人或特定群体,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廉洁原则:员工要坚守廉政自律,不得搞权钱交易,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或索取他人的财物和礼品。
四、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1.禁止收受回扣: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包括财物、礼品或其他任何优惠。
2.严禁行贿受贿:员工不得向他人行贿,也不能接受他人行贿,不能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
3.保密义务:员工要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机密,严禁泄露公司的重要信息和个人隐私。
4.竞争公正:员工应当遵守市场竞争规则,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5.禁止挪用公司资产:员工不得擅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设备、材料等公共财产,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要分开管理。
6.利益冲突问题:员工要避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行为,任何利益冲突都应主动申报,并按照公司的规定予以解决。
7.廉政教育和监督: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廉政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廉洁从业规定的宣传和监督,依法处理廉洁从业违规行为。
五、廉洁从业管理的重要性1.维护企业形象与信誉:廉洁从业是企业品牌形象和信誉的重要保证,员工廉洁从业能够树立企业公正、透明、诚信的形象,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员工廉洁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廉洁建设,规范员工廉洁从业行为,增强员工廉洁自律意识,保持企业经营和员工关系的纯洁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廉洁自律要求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受与工作无关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第七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合作商、供应商等索取或收受回扣、手续费等非法利益。
第八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损害公司利益。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廉洁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廉洁自律意识。
第三章廉洁风险防控第十条公司设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员工廉洁从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廉洁风险排查,对存在廉洁风险的人员进行重点关注。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具体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员工在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经公司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在合作过程中,如遇需要提供回扣、手续费等非法利益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时,应严格按照公司保密规定执行。
工厂员工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廉洁建设,规范员工廉洁从业行为,增强员工廉洁自律意识,保持工厂的经营和员工关系的纯洁性,促进工厂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技术、销售、行政等岗位。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厂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工厂工作,切实维护工厂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应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行为规范:1. 严禁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索取、给予任何形式的贿赂。
2. 不得侵占、挪用工厂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3. 不得泄露工厂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管理秘密等,不得利用所掌握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 不得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侵占公款、挥霍浪费。
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6.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第三章廉洁从业教育与监督第七条工厂应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具体内容包括:1.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工厂规章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2. 学习廉洁从业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员工对廉洁从业重要性的认识。
3. 开展廉洁从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第八条工厂应设立廉洁从业监督机构,负责以下工作:1. 监督员工遵守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2. 收集、处理员工廉洁从业方面的举报、投诉。
3. 对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员工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对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员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警告:对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并视情况降职、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3. 开除: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给予开除,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
员工廉洁从业管理规定1. 为了规范员工廉洁自律行为,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实现企业经营安全和员工队伍的行为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本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3. 本公司员工应维护企业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⑴擅自决定企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的人事任免等事项;⑵违反规定将企业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或其他企业;⑶在经营活动中,与他人串通损害企业利益,或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不反对、不制止;⑷违反规定将业务项目交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⑸对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弄虚作假,或授意、强令有关人员在各类报表中虚报、瞒报,或隐瞒本单位(部门)发生的重大事项;⑹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行为。
4.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财经纪律,不得为谋取私利有下列行为:⑴违反财经纪律设立“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⑵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⑶隐瞒、虚报财务收支、资产、债务等;⑷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或者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⑸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行为。
5. 本公司员工应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有下列行为:⑴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罚款、折扣费、中介费、赞助费、手续费、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无价包装物及贵重物品等据为己有或私分;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或参与有偿中介、咨询、培训等活动;⑶接受或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⑷在公务活动中,不得私自接受礼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更不得以委托对方代购物品为名,进行敲诈勒索、变相受贿;⑸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⑹在账外暗中给予与本企业有业务关联的单位及个人财物或者其它不正当利益;⑺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行为。
员工廉洁从业规定三篇
员工廉洁从业规定三篇篇一:员工廉洁从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集团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不得有下列行为:⑴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⑵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⑶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⑷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⑸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私人得利的中介活动;⑺从事与集团及所属公司利益冲突的事情。
凡在集团及下属企业以外的企业任职、兼职或收取报酬者,应向其所属的人力资源部门申报,证明与集团及所属公司无利益冲突,并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报集团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⑻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经营活动,或在与集团及下属企业同类业务或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或收受干股;⑼用企业的资产以个人的名义或他人的名义,在国(境)内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股票、购置不动产或其他经营活动(经董事长批准的除外);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⑾授意、指使、强令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⑿瞒上欺下,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经营成果和其他重要情况;⒀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第五条集团将建立下列监督机制,以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⑴在集团审计监察部设立专线电话传真,接受社会和集团内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提出的投诉或举报;⑵向所有业务单位和客户服务场所,公布举报投诉专线电话传真号码,接受外部的监督;⑶对内设立投诉检举信箱,并在员工手册上公布举报投诉专线电话传真号码,接受内部员工投诉检举;⑷集团审计监察部根据投诉检举资料进行检查和调查,听取被投诉检举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规定范文
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规定一、不能索贿受贿1、不能索取、收受合作方的礼金、礼品等。
2、不能索取或收受回扣、信息费、手续费、咨询费等。
3、不能要求或接受合作方为自己支付各项消费费用。
4、不能请托合作方帮忙以低买或高售等形式获取差价。
5、不能请托合作方以投资等名义或通过赌博等形式获取收益。
6、不能以请托合作方照顾特定人员工作为名要求或接受合作方给特定人员的虚高薪酬。
二、不能私自与合作方发生利益关系1、不能向合作方借钱、借车等。
(因特殊原因向合作方借钱、借物需经过上级领导批准。
)2、不能与合作方发生房屋等物品的租赁、买卖关系。
3、不能通过入股、合资等方式与合作方进行牟利活动。
4、不能与合作方产生除公司正常业务外的其它业务关系或劳动关系。
5、不能为特定人员谋取私人方面的便利或优惠条件。
6、不得以欺骗、隐瞒的手段同时任职于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相关机构以牟取私利。
三、不能私自接受合作方接待或私自接待合作方人员1、不能安排宴请、接送、住宿、旅游和娱乐消费等活动。
(如有工作方面特殊原因必经过上级批准)2、不能在非工作场所接受合作方拜访或拜访合作方。
3、不能借婚丧嫁娶等事宜通知合作方人员参加或接受合作方人员的礼金、礼品。
4、不能私自受邀请或主动参加合作方人员的婚丧嫁娶等事宜或赠送礼金、礼品。
四、不能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1、不能通过截留、私分等形式侵占公司财产。
2、采购中不能通过以次充好、低买高报等手段谋取私利。
3、不能以好充次、多卖少报等方式变卖公司物资,谋取私利。
4、付款、报销等不能在票据上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私利。
5、不能借公款消费之际为个人支付消费费用。
6、不能借公款消费之际获取代金劵、会员资格等个人消费优惠。
7、不能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
五、不能徇私舞弊1、不能通过送礼、托关系等要求为特定人员进行岗位调动、提拔。
2、公司内检验等环节不能”吃拿卡要“,违规为他人提供工作便利。
3、公司内不能通过”请、送、托关系“等方式违规获取工作便利。
企业廉洁从业规章制度内容
企业廉洁从业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职业行为,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员工和劳动者。
第三条企业廉洁从业规章制度是本企业的基本行为准则,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履行廉洁从业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章包括廉洁从业原则、廉洁从业规范和廉洁从业责任等内容。
第五条本规章所称廉洁从业,是指企业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循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积极进取,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准则。
第二章廉洁从业原则第六条廉洁从业原则是企业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组织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二)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对工作和职责负责,不得欺骗、谎言或虚报;(三)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索贿或贪污,严禁以权谋私,以权谋利;(四)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工作,积极进取,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第七条企业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应遵循廉洁从业原则,自觉做到自律自重,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三章廉洁从业规范第八条企业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应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范:(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二)廉洁自律:不得接受礼金贿赂、以权谋私利,不得搞虚假交易或违规经营,不得侵吞挪用公私财产;(三)公平竞争:遵循市场规则,不得搞恶性竞争,不得恶意排挤竞争对手,不得垄断市场;(四)争创业绩:积极进取,不断学习、提高专业素养,争取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五)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不得欺骗、虚假宣传或诋毁他人;(六)维护企业形象:爱护企业财产和资源,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企业利益或员工合法权益。
第九条企业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遵守廉洁从业规范,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章廉洁从业责任第十条企业员工在履行廉洁从业责任时,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意识:(一)遵守规章制度: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管理程序,按规范行事;(二)保守企业机密: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资料,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于不法用途;(三)维护企业利益:积极为企业争取利益,保护企业财产和经营成果;(四)积极履职:勤勉尽责,积极进取,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争取良好的个人发展;(五)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不得欺骗、虚伪或搞虚假交易。
公司员工手册:廉洁从业规范
公司员工手册:廉洁从业规范一、手册目的本手册旨在明确公司员工在廉洁从业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廉洁要求1.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2.不得收受客户、供应商或其他员工的财物;3.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客户信息;4.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活动;5.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三、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廉洁规范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2.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3.处罚记录将作为员工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四、培训与宣传1.公司将定期开展廉洁从业培训,提高员工对廉洁规范的认识和理解;2.公司将在办公区域设置廉洁宣传栏,展示廉洁标语、案例分析等,营造廉洁文化氛围;3.员工应自觉接受廉洁教育,积极参与廉洁宣传活动,共同维护公司廉洁形象。
五、监督与举报1.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员工遵守廉洁规范的情况;2.员工有权向监督机构举报违反廉洁规范的他人行为,监督机构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3.监督机构将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本手册为公司内部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2.本手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3.本手册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进行修改和更新。
七、结语廉洁从业是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每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希望每位员工都能自觉遵守廉洁规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将不断壮大发展,取得更加辉煌的业绩。
员工廉洁从业制度细则范本
员工廉洁从业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廉洁从业管理,弘扬廉洁文化,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行为,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至公司的其他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设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倡导廉洁从业理念,营造廉洁文化氛围,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公平竞争原则:员工在从事经营及相关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公平竞争,不得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诚实守信原则:员工应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第六条廉洁自律原则: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廉洁从业规定,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和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第七条禁止商业贿赂原则:员工应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收受任何业务关联单位的财物,对于难以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应按照有关规定上交组织。
第八条保密原则:员工应遵守国家和企业的保密规定,不得利用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触或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
第三章具体规定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要求,不得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第十二条员工在进行业务往来中,应严格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有行贿、受贿、介绍贿赂等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应自觉接受公司对其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得编造、隐瞒、谎报。
银行员工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员工的廉洁自律,规范银行业务操作,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柜员、客户经理、风险管理员、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等岗位。
第三条廉洁从业是银行员工的基本职业操守,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行规章制度,维护银行形象,确保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廉洁从业要求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违纪活动。
第五条员工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索取、提供、转让财物或其它利益。
第六条员工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业务机密和内部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业务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擅自变更业务流程。
第八条员工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和内部审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廉洁教育第九条本行应定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应包含廉洁从业教育内容。
第十一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警示教育。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本行应设立廉洁从业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廉洁从业情况。
第十三条廉洁从业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现象进行举报。
第五章处理与责任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批评教育;(二)通报批评;(三)停职检查;(四)解除劳动合同;(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在廉洁从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对本行廉洁从业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行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本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本行其他制度规定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天业地产员工廉洁自律从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集团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不得有下列行为:1.工程管理、招标、采购、销售、财务、预算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客观的原则,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2.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过程中不得降低标准,或不坚持标准;招标人员不得参与围标、串标、泄密等;采购人员不得高价采购,降低采购质量标准,虚报采购数量;策划营销人员不得非法利用销售政策漏洞或信息,投机倒把,赚取不正当利益;财务人员不得做假帐,不得违反财务制度;预算人员不得多算,高估冒算,不严格按照合同进行估算;3.所有岗位人员不准向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礼品、消费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福利品等。
4.不准要求、暗示、接受相关单位为个人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出国、旅游提供方便。
不准单独参加相关单位宴请、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等。
5.不准以任何理由参加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工程管理、工程招标、工程结算、采购标准、采购价格等方面的宴请、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
6.不准在相关单位报销因公、因私费用和无偿占用相关单位的财物,不准要求相关单位无偿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准向相关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7.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不准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8.不准授意、指使、强令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9.不准欺上瞒下,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经营成果和其他重要情况;10.不准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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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集团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第二章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接受或索取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
⑵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
⑶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
⑷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取;
⑸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或利益输送;
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私人得利的中介活动;
⑺从事与集团及所属公司利益冲突的事情。
凡在集团及下属企业以外的企业任职、
兼职或收取报酬者,应向其所属的人力资源部门申报,证明与集团及所属公司无
利益冲突,并经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报集团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⑻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经营活动,或在与集团及下属企业同类业务或有业务关系的
企业投资入股或收受干股;
⑼用企业的资产以个人的名义或他人的名义,在国(境)内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
购买股票、购置不动产或其他经营活动(经董事长批准的除外);
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⑾授意、指使、强令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
⑿瞒上欺下,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经营成果和其他重要情况;
⒀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
⒁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集团将建立下列监督机制,以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⑴在集团审计监察部设立专线电话传真,接受社会和集团内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提出
的投诉或举报;
⑵向所有业务单位和客户服务场所,公布举报投诉专线电话传真号码,接受外部的监
督;
⑶对内设立投诉检举信箱,并在员工手册上公布举报投诉专线电话传真号码,接受内
部员工投诉检举;
⑷集团审计监察部根据投诉检举资料进行检查和调查,听取被投诉检举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各板块执行总裁、集团各部(室)负责人、各公司总经理为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各高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规定,同时抓好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将作为考核、任免、升迁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第八条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使员工知法守法、自重、自警,集团要求全体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其管辖员工承诺书的签订和存入员工档案的工作。
第九条集团审计监察部依据职责权限,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十条处理办法:责令违规者退还其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但不限于以下处理决定:
⑴批评教育;
⑵降职或免职;
⑶解除劳动合同。
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处理程序:由集团审计监察部提出处理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及集团总部员工,由集团最高领导处理;下属企业员工,由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