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职工团体保险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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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职工团体保险情况介绍
为了改善职工福利,给职工家庭财产、职工及家属人身安全提供更大的保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公司”)为广大在职职工统一购买了团体家庭财产及人身保险。由于团体购买,保险公司只能出具一份团体保单,无法提供给每位职工详细条款,为了让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具体情况,两公司曾多次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宣传。由于近期部分保险到期续保,保险情况有所变动,现将各项保险的具体情况再次向职工进行介绍。
一、两公司目前为全体正式在编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投保了哪些险种?保险期限为多长?
答:两公司目前为全体正式在编职工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马鞍山分公司投保了《金锁家庭财产自助型》保险,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马鞍山分公司投保了《国寿全家福保险(B型)》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险期限皆为一年,到期由公司续保。
除此之外,两公司还按有关规定为历年荣获公司级及以上级别劳模称号的职工办理了劳模养老补充保险。
二、《金锁家庭财产自助型》保险的投保对象、保险范围是什么?保险金额多少?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索赔?如何办理?
答:两公司全体正式在编职工(包括已成家及单身职工)为《金锁家庭财产自助型》保险投保对象。
每份保险含综合险及附加险。综合险包括房屋及附属设备与室内装潢10,000元;室内财产10,000元;附加险包括盗抢险5,000元;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5,000元;室内管道破裂及水渍险3,000元;现金、首饰盗抢险各1,000元;第三者责任险15,000元。合计每人保险金额50,000元。
下列家庭财产属于保险标的:
(1)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2)室内装潢
(3)室内财产: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投保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盗窃或管道破裂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申请索赔。
三、《金锁家庭财产自助型》保险所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盗窃具
体包括哪些?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室内管道破裂及水渍险、现金、首饰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指什么?
答:(一)属于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盗窃为: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4)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5)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6)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认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损毁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
(二)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是指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电压异常而引起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
(1)供电线路因遭受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袭击;
(2)供电部门或施工失误;
(3)供电线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三)室内管道破裂及水渍险指因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人保险财产的损失。
(四)现金、首饰盗抢险指存放于被保险人所居住室内的现金、有价证券、首饰,由于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经公安部门确认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毁损的直接损失且三个月以内未能破案,保险人负责赔偿。
(五)第三者责任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在其所居住的住所、使用、安装或存放其所用或租借的财产时,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在法律上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以及因上述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引起合理、必要的诉讼、抗辩费用和其他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支付的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四、哪些常见家庭财产不属于《金锁家庭财产自助型》保险理赔范围?答:以下常见家庭财产不属于《金锁家庭财产自助型》保险理赔范围:(1)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2)票证、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4)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影音激光盘等。(5)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6)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等;
五、发生《金锁家庭财产自助型》保险所属保险事故如何办理索赔事宜?
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事故后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索赔事宜:
(1)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如火灾事故通过“119”向消防部门报案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盗抢事故通过“110”向公安部门报案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积极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事故的蔓延与扩大,并保护事故受损现场。(2)中国人保的服务热线95518专线24小时为您提供报案、咨询、投诉等有关保险服务。
(3)被保险人办理索赔事宜时,须提供赔偿申请单、损失清单、损失物品原始发票、房产证明和其他有关单证,以及单位劳资部门证明、工资表复印件、身份证明等,由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在有关单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各项单证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4)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时被保险人应予以协助配合。保险赔案在事实清楚、保险责任明确的基础上,有关索赔单证齐全,赔偿金额经双方确认,按规定赔付。
(5)保险财产的损失,依照受损财产出险当时市场重置价值按年折旧后赔付,赔付金额以保险分项的保险金额为限。
(6)发生盗抢险后,自案发之日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标的仍未查获,方可办理赔偿手续;附加盗抢险免赔额为200元。
六、《国寿全家福保险(B型)》、《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投保对象、保险范围是什么?保险金额多少?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