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设备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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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设备管理流程
目录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03)
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04)
大型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7)
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的申购、验收、领用管理制度 (19)
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制度 (26)
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使用管理制度 (27)
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 (32)
应急物资协约保障供应储备点的通知 (33)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34)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4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47)
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49)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50)
Ⅲ类医用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53)
植入(介入)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55)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 (57)
类药品采购制度 (58)
紧急、特殊医疗器械、材料的申购管理制度 (59)
新产品试用及申购管理制度 (60)
试剂管理制度 (61)
设备资料管理制度 (63)
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64)
库房管理制度 (65)
设备工程组工作制度 (67)
计量管理制度 (69)
计量器具检定制度 (71)
大型设备购置立项论证、效益评估制度 (72)
医疗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76)
医用气体安全制度 (77)
中心供氧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79)
急救设备临时调用应急预案 (82)
危险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84)
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及管理制度 (85)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86)
物资缺失、报废、失效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90)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院党政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纪检监察负责人,大科主任、大外科主任、门诊部主任等相关临床或医技专业人员组成。
二、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名(由业务院长担任),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设备科负责。
三、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和省有关部门指导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技术问题提供评价咨询;根据医院各科室工作需要和医院财务预算,讨论医院全年医院医疗设备采供计划,认真论证和审批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采供申请,讨论、审定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报损;定期听取审议特大型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效益分析报告。
四、主任委员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
五、设备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会会议,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工作会议,设备管理委员会决议问题遇到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或提请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裁决。
六、设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
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设备科负责全院
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
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二)、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
科具体办理。
(三)、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
作规程,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
保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
(四)、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
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标准归档保存;但采购价
格达到30万元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
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移送医院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确保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商务资料、技术资料的应急救助性。
(五)、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仪器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医务部和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自行利用,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使用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
医院业务科室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编报年度设备申购计划,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医院年度预算计划形成年度采购预算计划,并由院长审批后执行。
(一)、申购
1、申购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申购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医疗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若申购的医疗仪器设备属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应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和填写省卫生厅制《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并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上述材料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经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非甲、乙类医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并按医院采购预算计划进行购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卫生部、省卫生厅取得配置批复后执行。
2、《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和《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申购十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申购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完成申购论证,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按政策及医院制度完成申购论证。《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主要容:
(1)拟购医疗仪器设备品名、国产或进口、参考价格等。
(2)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
(3)申购理由、主要用途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4)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预测。
(5)拟购医疗仪器设备配套条件是否具备。
(6)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人才培养与储备情况。
(7)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技术力量保证及维修途径。
(8)如拟购进口医疗仪器设备,结合工作需要,与国产同类设备比较,说明购买理由。
(9)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医疗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