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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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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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后感范文推荐文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文热度: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范文热度: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个人读后感热度: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热度:人生心理哲学经典语录热度:黑格尔法哲学是建立在他创造的“绝对精神(理念)”哲学理论基础上的,每个人对于黑格尔法的哲学原理有不同的读后感。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后感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读后感篇一一、黑格尔法哲学的理论基础黑格尔法哲学的理论渊源来自资产阶级革命的启蒙思想,但黑格尔更多的是从康德那里间接继承来的,他批判的继承了康德的哲学理论,建立了最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将德国古典唯心主义推到了顶峰。

在法学方面批判的继承了康德关于法的本质是自由的思想,也从人的意志本性角度来阐发这一思想。

康德法哲学体系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逻辑环节和有机构成,法学是哲学的一个部门。

要理解他的法哲学就必须了解其哲学体系的演进脉络和主要结构。

他杜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精神实体“绝对精神(理念)”,这是他哲学的核心。

他把绝对精神看作是自然世界、精神世界和一切社会现象的基础。

认为绝对精神是第一性的和永恒的,其他事物都是从中派生出来的,都是对绝对精神发展过程的表现和结果。

这就是客观唯心主义。

他的哲学体系就是绝对精神的辩证发展过程。

他认为这一过程经历了逻辑、自然和精神三个阶段。

在逻辑阶段,绝对精神处于自在自卫的状态,他只是以纯粹概念的形式存在,因而其发展表现为一系列的纯粹概念的逻辑推理;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概念推理之后,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界的诸种事物,因而进入自然阶段在这个阶段绝对精神通过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和有机运动,从低级向高级不断的发展,最后出现了生命有机体,出现了人;人是有意识的,因此绝对精神又进入到发展的精神阶段,既开始了又回到自身的过程。

这一阶段又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小阶段。

在第一个小阶段,绝对精神还只是表现为个人的各种意识,如灵魂、意识和心灵;在第二个小阶段表现为社会精神、或客观精神,它是个人精神中普遍的东西,个人行为中规律性的东西,因而也就是能使所有人都自由的东西。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篇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哎呀妈呀,读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这脑袋瓜子嗡嗡的!这可真是一本让人又爱又恨的书啊。

说真的,一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迷宫,晕头转向,完全找不到北。

黑格尔的那些哲学思想,复杂得让我想哭,我心里一直在想:“这都是啥呀?”但是,慢慢地,我可能是被虐出了感情,竟然开始觉得有点意思。

也许这就是哲学的魅力?它就像一个神秘的盒子,你越想打开,就越觉得困难,可一旦打开了一点点缝隙,那种好奇和兴奋就根本停不下来。

我觉得吧,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社会和法律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

以前我看事情,可能就是表面上的,觉得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可现在呢,我会想,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更复杂的原因?是不是有一些我们没看到的力量在起作用?不过,我也在想,黑格尔的这些理论是不是真的能完全解释现实中的问题呢?也许有些地方能,可有些地方可能就不太适用了。

毕竟,时代在变,社会在发展呀。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时而兴奋,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时而又沮丧,觉得自己怎么这么笨,理解得这么慢。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路读下来,还真是让我收获不少。

你们说,我是不是有点自虐,非要读这么难的书?哈哈,不过,我觉得值!篇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嘿,朋友们!今天我要和你们聊聊我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感受,这可真是一段“奇妙”的旅程。

刚开始接触这本书的时候,我简直是一脸懵圈,心里直犯嘀咕:“这都是些什么高深莫测的东西啊?”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在黑暗中摸索的小老鼠,找不到出路。

但是,随着我硬着头皮读下去,我发现好像有点门道了。

黑格尔的那些观点,虽然复杂得让我头疼,但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比如说他对于法律和国家的看法,我就觉得挺有意思的。

也许,我们平常所认为的理所当然的事情,背后其实有着更深层次的逻辑和原因。

不过呢,我也在怀疑,他的这些理论是不是有点太过于理想化了?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完美的情况啊?就像我们都希望世界和平,可战争还是时不时会发生,这又怎么解释呢?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一会儿觉得自己好像懂了,兴奋得不行;一会儿又被复杂的概念搞得垂头丧气,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学渣”。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篇一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嘿,朋友们!最近读了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可真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让我的脑袋瓜子嗡嗡的。

说实话,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心里直犯嘀咕:这能读懂吗?我这小脑袋瓜能承受得住这么高深的理论吗?也许能,也许不能,谁知道呢?但读着读着,我好像有点摸到门道了。

马克思在里面的观点,那叫一个犀利!他对黑格尔的批判,就像是一场激烈的辩论赛,针针见血。

我在想,当时的人们看到这些观点,是不是也和我现在一样,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书里提到的关于社会、关于阶级的那些论述,让我不禁感叹:哇塞,原来社会还有这么多我们看不到的层面!可能我们平时都在忙忙碌碌,为了一点小事儿纠结,却从来没有想过这些深层次的东西。

我觉得吧,马克思的思考方式真的太独特了。

他怎么就能看得这么透彻呢?难道他有一双“透视眼”?这让我不禁反问自己,我平时是不是太肤浅了,只看到表面的东西,而没有深入去思考背后的本质?读这本书的过程,我时而兴奋,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时而又困惑,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迷宫。

但不管怎样,这一路读下来,我觉得收获满满。

不过,我也在想,马克思的这些理论放到现在,是不是还完全适用呢?也许在某些方面是,也许在某些方面又不是。

毕竟时代在变化,社会也在发展呀!总之,读这本书,真的是让我又爱又恨,爱它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恨它让我费了好多脑细胞!但这一路,真好!篇二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哎呀妈呀,读完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这心里就跟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啥滋味都有!一开始,我就像个无头苍蝇,在书里乱撞,啥也没搞明白。

我就想啊,这都是啥呀?能看懂才怪!但我又不甘心,咬着牙继续读。

慢慢地,我好像有点感觉了。

马克思说的那些话,就像一把锤子,一下一下地敲打着我的脑袋,让我开始清醒。

也许我以前对社会、对法律的理解都太简单、太天真了。

比如说,关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以前我觉得离我可远了,那都是历史书上的事儿。

写一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写一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写一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篇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读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这心里啊,那叫一个五味杂陈!也许你会问我,这书到底有啥魔力?嘿,听我给你唠唠。

一开始,我觉得这书简直就是天书,一堆复杂的概念和理论,搞得我晕头转向。

我就想啊,这黑格尔到底想说啥?难道就是为了为难我们这些普通人?但慢慢地,我好像摸着了点门道。

这书里说的那些关于社会、法律的思考,可能不那么直接,但仔细琢磨,还真有点意思。

比如说,它让我开始思考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规则和法律,真的就那么完美吗?我觉得吧,有时候我们太容易被现有的东西束缚住了,就像被一个无形的大网罩住,想挣扎都使不上劲儿。

也许我们应该多问问为什么,多想想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不过呢,我又在想,这理论是不错,可落实到实际生活中,能行吗?也许这就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吧。

我们都渴望一个更公平、更美好的社会,可真要做到,那得付出多大的努力啊?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了一个十字路口,一边是现有的秩序,一边是未知的可能。

我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也许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咯。

篇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哇塞,读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这脑袋瓜子嗡嗡的!你们能想象那种感觉吗?一开始,我满怀期待地翻开这本书,心想:“说不定能让我大开眼界呢!”结果呢,差点没把我给绕晕!黑格尔这家伙,咋就不能说得简单点呢?不过,我咬着牙坚持读下去,嘿,还真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比如说,他对法律和社会的剖析,那叫一个深刻!我就寻思着,难道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看似合理,实则有很多问题的世界里?也许我们平时觉得顺理成章的事情,其实背后隐藏着不公平和不合理。

这就像我们走在一条看似平坦的大道上,却不知道脚下可能有坑。

但我又在想,就算我们发现了问题,又能怎么样呢?改变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就像推一块大石头上山,累得要死,还不一定能推得动。

再说了,黑格尔的这些想法,真的能适用于我们现在的社会吗?我觉得可能有点悬。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在阅读黑格尔的法哲学相关著作后,我内心涌起了诸多思考和感悟。

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庞大而复杂,充满了深邃的思辨和严密的逻辑。

然而,在深入研读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其中一些值得批判和探讨的方面。

黑格尔法哲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强调理念的至上性。

他认为法的发展是理念自我发展和实现的过程。

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现实社会中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

法律不应仅仅是抽象理念的体现,更应立足于社会现实,切实解决人们在生活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当法律过于追求理念的完美,而脱离了实际的社会土壤,可能会导致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变得困难,甚至无法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规范和调节作用。

黑格尔在论述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时,存在着一定的偏差。

他认为国家是高于市民社会的存在,市民社会从属于国家。

但这种观点在现代社会中值得商榷。

市民社会应当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的领域,它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和价值追求。

如果过分强调国家的主导地位,可能会限制市民社会的发展活力,削弱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中,国家与市民社会应当是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关系,而不是一方绝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

此外,黑格尔法哲学中的一些概念和范畴的界定也不够清晰明确。

例如,他对于“自由”“平等”等重要概念的阐述,往往显得较为模糊和抽象。

这使得在理解和应用这些概念时容易产生歧义,难以形成准确和一致的认识。

清晰明确的概念界定对于构建一个严谨的法学理论体系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导致理论的混乱和实践中的困惑。

然而,我们在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积极的贡献和价值。

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思考法律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框架。

他对于法律与道德、伦理之间关系的探讨,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尽管他的观点可能存在一些局限性,但这种思考和探索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学理论的发展需要不断地反思和创新。

我们不能盲目地接受既有的理论,而应当以批判的眼光去审视和分析。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在阅读了黑格尔的法哲学相关著作,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批判之后,我获得了许多深刻的见解和感悟。

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极其庞大且复杂,他试图以一种辩证的方式来构建和解释法律、政治和社会现象。

然而,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局限性。

首先,黑格尔法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国家至上。

他认为国家是绝对精神的体现,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性。

然而,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个体的权利和自由。

在现实社会中,个体的价值和需求同样重要,不能仅仅因为国家的整体性而被忽略或牺牲。

如果过度强调国家的至上性,可能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对个体权益的侵犯。

其次,黑格尔在论述法律和政治制度的发展时,过于强调精神层面的逻辑演进,而相对忽视了物质基础和社会现实的影响。

实际上,法律和政治制度的形成和演变往往受到经济、文化、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仅仅从精神层面去解释,显得过于抽象和理想化,难以真正揭示其本质和规律。

再者,黑格尔的法哲学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社会不平等和阶级矛盾的深刻分析。

他的理论似乎默认了现存社会秩序的合理性,而没有对社会中的不公平现象进行有力的批判和反思。

在一个真实的社会中,阶级之间的差异和矛盾是不可忽视的,而法律和政治制度在很多时候恰恰是这些矛盾的反映和调节手段。

但是,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黑格尔法哲学的价值。

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法为我们思考法律和政治问题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路。

他强调事物的矛盾性和发展性,让我们认识到法律和政治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断的矛盾运动中演进和完善。

此外,黑格尔对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的探讨也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他认为法律是道德的外在表现,道德是法律的内在基础。

这提醒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不能忽视道德的因素,法律应当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

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阅读,我深刻认识到,在研究和思考法律、政治等社会现象时,我们既要借鉴前人的智慧和理论成果,又要保持独立思考和批判精神。

《黑格尔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哲学》读后感《黑格尔哲学》读后感4篇引导语:方法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黑格尔哲学》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黑格尔哲学》读后感篇1身为女子,我生成就是感性的。

由于文学性的册本看得相对多些,我愈发感性。

固然一向但愿本身能兼具理性,但性别付与我的特征难以改变,曩昔十多年的浏览履历也为我的思惟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也许,跟着春秋的增添,经历的增加,理性的火花能赐赉我一点点理智。

想填补理性的缺掉,读理性的书并不是没法忍耐,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说欠好谁是因谁是果。

辩证地说,是互为因果,彼此影响的吧。

是以,借着公共课教员留功课之名,读了《黑格尔法哲学道理》一书。

固然,前几年翻阅过叔本华《人生的聪明》,但读得其实不专心。

也读了《论语心得》、《庄子看人生》等对中国传统哲学通俗解读的书,但真正读哲学类的册本,《法哲学道理》应当算是第一本。

固然,法哲学并不是哲学的焦点。

不管是不是读过,《法哲学道理》都是法学学子耳熟能详的。

对我这个非正规军来讲,也久闻年夜名。

前段时候看《产权与法》,作者以《法哲学道理》的思惟论证产权的地位与意义,也指出了《法哲学道理》一书的某些局限性。

好比,黑格尔抱负的幻灭致使其晚年起头追求普鲁士当局的认同,为统治阶层供给理论支持,抛却了部门本来的主张,恰当逢迎统治阶级的需要,以确立黑格尔哲学的正统地位,更好地推行黑格尔的思惟,间接实现其理想。

有着如许的讲解作根本,在必然水平上避免了我对经典著作的全盘必定。

初读《法哲学道理》,读到脑壳抽筋。

真的是。

没有哲学著作的浏览根本,没有黑格尔思惟的系统铺垫,在哲学思惟的汗青长河中,生生截取一段去体悟,不管从主不雅仍是从客不雅来说,都不是件轻易的事。

好在,对峙读完了引论,进入具体的阐述,感受稍好些了,有些可以经由过程上下文理解个年夜概,但仍有很多不懂的处所。

感慨哲学年夜师聪明的脑筋。

我理解起来都费力,即使千方百计与现实糊口成立联系,也没法参透那些看似高屋建瓴、虚无缥缈、平空架构的思惟系统。

法哲学原理 读书笔记 2000字

法哲学原理 读书笔记 2000字

法哲学原理读书笔记 2000字《法哲学原理读书笔记篇一》《法哲学原理》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一部经典哲学著作。

这是一部论述法、道德、伦理的哲学专著,黑格尔试图通过自己的哲学体系对当时的法律、伦理道德等概念进行深度剖析与重新构建。

初读这本书时,感觉就像是走进了一座由概念和逻辑构建的迷宫。

黑格尔从抽象法开始讲起,他认为法的基础是自由意志,这一点让我思考良久。

自由意志,看似简单的四个字,却有着无尽的深度。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觉得自己是自由的,但按照黑格尔的观点,这种自由其实是受到很多外在因素制约的。

就好比我想每天都睡到自然醒,但是工作的要求让我不得不早起,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自由意志受到了限制呢?可黑格尔又说这种限制本身也是自由意志的一种体现,因为我选择了这份工作,也就接受了它带来的约束。

这就像一个怪圈,让我一时有些晕头转向。

书中关于道德的论述也十分独特。

黑格尔认为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它不同于抽象法的外在性,而是具有内在性。

这让我联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

有一次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位老人上车,我内心纠结要不要让座。

从道德的内在性来说,我知道尊老爱幼是一种美德,我的内心是想让座的,但当时我又很疲惫,这种外在的身体状态和内在的道德观念就产生了冲突。

这或许就是黑格尔所说的道德在主观意志中的挣扎吧。

再看黑格尔对于伦理的阐述,他把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作为伦理的三个主要阶段。

家庭是伦理的最初形态,充满着爱与情感的联系。

市民社会则更多地体现了个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一个充满竞争与合作的领域。

而国家,在黑格尔看来,是伦理精神的最高体现。

这让我想起了一些社会现象。

比如在一些社区里,大家为了共同的利益,如改善小区环境,会组织起来进行协商合作,这就是市民社会在小范围内的体现。

而国家在面临危机时,如自然灾害或者外敌入侵时,全体国民团结一心,这时候国家作为伦理精神的体现就尤为明显。

《法哲学原理》是一部极具深度和广度的著作。

它的缺点可能在于表述过于晦涩难懂,对于没有哲学基础的人来说,简直是天书。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篇一《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哎呀,读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这玩意儿,我这脑袋瓜子嗡嗡的!说实在的,一开始我真觉得这书太晦涩难懂了,我就寻思着,这能给我啥启发呢?也许是我太笨了,可能我得多读几遍才能整明白。

这书里讲的那些哲学观点,我觉得就像一团乱麻,我拼命地想要理清楚。

黑格尔这家伙,他的想法复杂得让我头疼。

我就想问,为啥不能简单点说呢?非得绕这么多弯子!不过呢,仔细想想,也许正是这种复杂,才让人们不断地去思考,去探索。

我在想,这是不是就像我们人生中的那些难题,看起来乱七八糟,但是只要我们用心,可能就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读着读着,我突然感觉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深深的大坑,怎么爬都爬不出来。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无头苍蝇,到处乱撞。

但是,我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说不定再坚持一下,就能看到曙光呢?说真的,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时而兴奋,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时而沮丧,觉得自己啥都没搞懂。

这心情啊,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的。

我觉得吧,这本书虽然难啃,但说不定能让我变得更聪明呢?也许以后再遇到啥难题,我就能从这里面找到点灵感。

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篇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嘿!读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书可真是够让人纠结的!一开始,我满怀期待,想着能从中学到啥高深的智慧。

结果呢?读着读着,我就懵圈了,这都啥跟啥呀?我就像在迷雾中摸索,找不到方向。

也许是我水平太次,理解不了黑格尔的那些弯弯绕绕。

不过,我又在想,这难道不是一种挑战吗?就像玩游戏遇到超级大BOSS ,虽然难打,但要是打赢了,那得多有成就感!我觉得吧,黑格尔的思想就像是一座神秘的城堡,我在外面转来转去,就是进不去。

书中那些复杂的概念,什么“绝对精神”“辩证关系”,听得我云里雾里。

我不禁要问,这些东西真的能改变我们的生活吗?可能对于那些哲学家来说,很重要,但对于我这个普通人来说,真的有点摸不着头脑。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说实话,刚开始读黑格尔的法哲学,我真是一头雾水,感觉就像走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

但硬着头皮读下去,还真有了一些自己的感受。

黑格尔的法哲学,那可不是一般的深奥。

书中的那些概念和论述,初读起来简直让人抓狂。

可当我耐着性子,一点点去琢磨,去思考,竟也能在那看似晦涩的文字背后,捕捉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比如说,黑格尔谈到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生活中的一件小事。

有一次,我们小区要进行一项重大的改造工程,说是要重新规划停车位,还要增设一些公共设施。

这消息一传出,小区里可就炸开了锅。

业主们分成了几派。

有的强烈支持,觉得这能让小区环境更好,生活更便利;有的则坚决反对,担心施工会影响日常生活,还怕费用分摊不公平。

这时候,小区的物业和业委会就像是“国家”的代表,他们得协调各方利益,做出决策。

而我们这些业主呢,就像是“市民社会”中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诉求。

支持改造的业主们,天天在业主群里发各种美好的设想,什么以后停车不再难啦,小区花园会变得多美啦。

他们积极地跟物业沟通,提供各种建议。

而反对的那些业主呢,则是各种挑刺,说方案这里不合理,那里有问题。

物业和业委会被夹在中间,那叫一个为难。

他们得权衡各方意见,还得考虑实际的可行性和资金问题。

有时候开个会,现场那叫一个热闹,争吵声、辩论声此起彼伏。

我就在一旁静静地观察着这一切,心里琢磨着黑格尔说的那些话。

这不就是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那种相互作用和矛盾的体现吗?物业和业委会想要实现整体的利益和秩序,可又得面对业主们各种各样的个体需求和利益冲突。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看到了一些人的自私和狭隘。

有的业主只想着自己的方便,完全不顾及其他人的感受。

而也有一些业主,则是真正出于对小区整体的考虑,愿意做出一定的让步和妥协。

就像黑格尔说的,国家不是外在于市民社会的一种强制力量,而是市民社会内在的一种理性秩序。

在我们小区的这件事情上,如果最终能够达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实现小区的顺利改造,那不就证明了在各种利益冲突和诉求中,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理性和秩序吗?再深入想想,这不仅是小区的一个小事件,放大了看,整个社会不也是这样吗?政府制定政策,要考虑到广大民众的利益,而民众也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在黑格尔的时代,法学是哲学的一个部门,至于前者从后者分离出来并形成独立的一门学科,则是十九世纪末的事情。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篇一在黑格尔的时代,法学是哲学的一个部门,至于前者从后者分离出来并形成独立的一门学科,则是十九世纪末的事情。

法哲学是一门综合学科,它从哲学角度和运用哲学方法来研究和思考法学,正如黑格尔所述:“法的概念就其生成来说是属于法学范围之外的”。

法哲学作为一门学科,并不是黑格尔的首创,它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在它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不同的学派,每个学派都秉承了不同的理念与观点,“有的从神、有的从精神、有的从物质中寻找(法的根据和本质)”,而“黑格尔则是从精神的发展中找到了法的本质”并形成为一个新的完整的学派。

一、黑格尔法哲学:抽象法、道德、伦理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

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

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

(一)抽象法抽象法就其本身而言,只是一种单纯的可能性,是一种形式上的、人格上的东西。

抽象法借助外在事物实现主体的自由,就直接体现在对物的所有权(Property)方面上。

黑格尔认为,物在被占有后大致有三种归宿:第一种是占有的丧失;第二种是物本身的丧失;第三种是物的所有权的转让(Relinquishment),与前两种归宿不同,物没有消亡,而且仍然保持着被占有的状态,只不过物的所有权通过某种形式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

所有权的转让或转移的发生,不仅仅涉及一个个人的特殊意志,也会涉及到其他人的意志。

根据个人与个人的特殊意志之间的关系,可以将所有权的转让方式归为两种:一种是契约(Contract);另一种是不法(Wrong)。

不法是特殊意志与普遍的意志相抵触所产生的矛盾与对立,不法所表现的欺诈和犯罪必须通过刑罚予以惩戒和纠正,在这一过程中,普遍的意志对特殊意志进行否定和扬弃,最终使前者回到自身并从而成为一种现实的意志,这种现实的意志不再是抽象的、潜在的自由,而是一种建立区别的、分化对立面的、与之前所不同的自由,这种意志将自身作为反思的对象,使抽象法走向道德领域。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读后感黑格尔一上来就说“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刚看到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就“咯噔”一下,心想这啥意思呀?按照咱平常的想法,现实里有好多不合理的东西呢,比如那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怎么能说现实的就是合乎理性的呢?但是我再仔细一寻思,黑格尔老爷爷可不是咱这么简单的思维。

他说的这个“现实”啊,可不是咱眼睛看到的那些表面现象,而是那种具有必然性的存在。

就好比一颗种子,它最终会长成一棵大树,这个成长的趋势,这个必然性,就是他所说的“理性”在现实中的体现。

这么一想,我就觉得,这老爷爷真的是太牛了,看问题看得这么深。

在序言里,黑格尔还提到了哲学和时代的关系。

他说哲学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

这就像是说哲学是时代这个大蛋糕的味道提炼器。

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烦恼、自己的欢乐、自己的矛盾,哲学呢,就像一个超级细心的品尝师,把这些味道都咂摸出来,然后用那些高深莫测的理论语言告诉大家。

就像咱们现在这个时代,科技发展得超快,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又复杂又微妙,哲学就会思考这些变化背后的东西,像科技对人性的影响啦,网络世界里的道德规范啦。

黑格尔这么一说,我就觉得哲学不再是那种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东西,而是跟咱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好伙伴。

还有啊,黑格尔在讲法哲学的时候,那种严谨的态度真的让我又佩服又有点小害怕。

他就像是一个超级精密的钟表匠,一点点地构建他的法哲学体系。

每一个概念都像是钟表里的一个小零件,必须得严丝合缝地安装好。

我读的时候就在想,老爷爷您累不累呀?不过我也知道,要是不这么严谨,他的理论也就不会这么有力量了。

不过呢,读这个序言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有些地方我真的是读了好几遍还是云里雾里的。

有时候我都想对着书大喊:“老爷爷,您能不能说得简单点呀!”但我也知道,这是人家思想的深度所在嘛。

这就好比爬山,人家已经站在山顶看到了超级美的风景,我还在山脚下犯迷糊呢。

但是我也不气馁,因为每多读一点,就感觉自己离山顶近了一点。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说实话,刚开始接触黑格尔的法哲学时,我就像走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晕头转向,完全摸不着头脑。

但随着我一点点深入阅读,就好像有了一把神奇的钥匙,开始慢慢打开这个神秘的大门。

黑格尔的法哲学,那可不是一般的深奥,初读的时候,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复杂的概念差点把我给“劝退”了。

不过,我这人有个倔脾气,越是难啃的骨头,越要使劲啃一啃。

在他的论述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关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以前吧,我觉得国家就是一个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存在,而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只是被动地接受它的指挥。

但黑格尔告诉我,不是这么简单的!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比如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经济活动,像买东西、做生意,这构成了市民社会的一部分。

大家都为了自己的利益奔波忙碌,看起来好像是一片混乱无序。

但黑格尔说,别担心,在这看似混乱的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调节着一切,这只手就是国家的法律和制度。

国家通过制定规则,保障了经济活动的公平和有序进行。

就拿我家附近的菜市场来说吧。

每天早上,天还没亮,那些摊主们就开始忙碌起来,摆好摊位,准备迎接顾客。

卖菜的大妈大声吆喝着自己的新鲜蔬菜,卖肉的大叔熟练地切着肉,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这看似是一个乱糟糟的场景,但其实有着一定的秩序。

市场有管理员,规定了摊位的摆放位置,检查商品的质量,处理买卖双方的纠纷。

如果没有这些管理和规则,恐怕这个菜市场就会变成一个混乱不堪的地方,大家都没法好好做生意,我们也买不到放心的东西。

还有啊,黑格尔谈到了法律的权威性。

以前我觉得法律就是一些条条框框,限制着我们的自由。

但现在我明白了,法律其实是在保障我们的自由。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交通法规,马路上会是什么样子?车辆横冲直撞,行人提心吊胆,谁还敢出门?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安全、有序地出行,享受自由的生活。

再说说我们社区的选举吧。

以前我对这种事情不太关心,觉得和自己没啥关系。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读后感篇一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读后感哎呀,读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序言,我这脑子简直像被塞进了一团乱麻,又好像被一道闪电击中,瞬间清醒又迷茫。

你说这黑格尔,他到底想说啥呢?也许他就是想让我们在这复杂的世界里,找到法律背后的那些深层逻辑。

我觉得吧,他的文字就像一座迷宫,我在里面转来转去,可能一不小心就迷失了方向。

不过呢,我也从中学到了一些东西。

比如说,法律这玩意儿,它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定下来的,它背后有着各种各样的因素在起作用。

这就好比我们做数学题,答案不是一下子就出来的,得经过一系列的计算和推理。

想到这里,我又有点疑惑了,那法律到底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还是为了维护某些人的利益呢?也许两者都有吧,这世界哪有那么绝对的事情!读这序言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在黑暗中摸索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那一丝光明。

但我又想,这不正是读书的乐趣所在吗?不断地挑战自己的思维,不断地去寻找答案。

反正,这一趟读下来,我是又累又兴奋,也许未来的某一天,我会突然对这些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谁知道呢?篇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读后感嘿,朋友们!今天我来跟你们唠唠我读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言的感受。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心里就在犯嘀咕:“这能读懂吗?”果不其然,读着读着我就懵圈了,这都啥跟啥呀!但是,我这人就有股子倔劲儿,读不懂也硬着头皮读。

你看他说的那些话,一会儿深刻得让人摸不着头脑,一会儿又好像在跟你绕圈子。

我就想啊,黑格尔他老人家是不是故意为难我们这些读者呢?不过话说回来,仔细琢磨琢磨,里面还是有点意思的。

比如说他提到的关于国家和法律的关系,这让我不禁联想到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象。

也许,法律就像是一把尺子,衡量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可这尺子有时候是不是也会走样呢?我觉得吧,黑格尔的思想就像一座高山,我拼命往上爬,累得气喘吁吁,还没爬到顶。

但这一路上的风景,也让我有所收获。

可能我理解得还不够透彻,也许我只是看到了表面的东西,但那又怎样?至少我尝试了呀!不知道你们读的时候是不是也跟我一样,一会儿觉得自己懂了,一会儿又觉得啥也没明白。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说实话,读黑格尔的法哲学可真是让我“费了老劲”!这可不是那种随便翻翻就能懂的书。

一开始,我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扎进了书里,被那些复杂的概念和理论绕得晕头转向。

黑格尔讲的那些关于国家、法律、道德的东西,初读起来简直就像一团乱麻。

但我这人吧,就有股子倔劲儿,越是难懂,我还就越想搞明白。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黑格尔对于法律的理解非常独特。

他不是简单地把法律看作是一堆条文和规定,而是将其视为整个社会和国家运行的内在逻辑。

这让我想起了我生活中的一件小事。

有一次,我所在的小区要进行停车位的重新规划。

这事儿一开始大家都挺高兴,觉得能更合理地分配资源嘛。

可谁知道,真正操作起来,那简直是乱成了一锅粥!先是有人提出按照先来后到分配,可这就对后来搬进来的住户不公平了;然后又有人说按房屋面积分配,可那些小户型的住户又不干了,说这是歧视。

大家吵得不可开交,整个小区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火药味。

这时候,小区的物业站了出来,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分配方案。

这个方案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包括住户的入住时间、房屋面积、家庭车辆数量等等。

一开始,还有人对这个方案不满意,觉得自己吃亏了。

但仔细想想,这个方案其实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照顾到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这不就跟黑格尔说的有点像嘛!法律或者规则,不是为了满足某一个人的私欲,而是要从整个社会的大局出发,找到那个最能平衡各方利益的点。

黑格尔还强调了国家的重要性。

他认为国家不是一个简单的集合体,而是一个具有精神和意志的实体。

这让我想到了疫情期间的经历。

那时候,整个社会都像是按下了暂停键。

大家都被困在家里,心里充满了焦虑和不安。

但是,我们的国家迅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从组织医疗队伍奔赴前线,到保障物资的供应,再到制定严格的防控政策。

国家就像一个强大的后盾,让我们感到安心。

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是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为了最终能够战胜疫情。

这时候的国家,不就是黑格尔所说的那个具有精神和意志的实体吗?它在困难面前展现出了强大的力量和决心,引领着我们向前走。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在接触黑格尔的法哲学之前,我对于哲学的理解,就像是在迷雾中摸索,模糊不清,充满了未知和困惑。

但当我真正翻开这本厚重的著作,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深邃思想世界的大门。

黑格尔的法哲学,那可不是一般的复杂,初读时,感觉就像掉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

书中那些晦涩的概念和抽象的论述,让我脑袋直发懵。

不过,随着一点点深入,我居然也能慢慢理出一些头绪来。

在黑格尔的论述中,他对于国家、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思考,让我印象极为深刻。

比如说,他谈到国家的时候,不是简单地把国家看作一个权力机构,而是将其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有着自己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规律。

这让我开始重新审视我所生活的这个社会,以及其中的种种规则和制度。

就拿我身边的一件小事来说吧。

有一次,我们小区要进行停车位的重新规划。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旨在让停车更加有序,减少纠纷。

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可真是乱成了一锅粥。

一开始,物业只是简单地贴出了一个通知,说要重新划分车位,然后就按照他们自己的想法开始划线。

这可把大家给惹恼了!有的业主说自己一直以来都是停在某个固定位置,现在突然要改变,不方便;有的业主则认为新的划分方案不公平,有的人车位变大了,有的人却变小了。

于是,大家纷纷跑到物业那里去理论。

这时候,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在我脑海中隐隐浮现。

我就在想,这不就是一个关于规则制定和执行的典型例子吗?物业在制定这个车位划分方案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业主们的利益和需求,没有经过大家的共同协商和讨论,就单方面做出了决定。

这显然违背了黑格尔所说的“普遍意志”。

业主们的反应也很有意思。

有的人情绪特别激动,大声指责物业的不负责;有的人则比较冷静,试图通过讲道理来解决问题。

而我呢,就在一旁观察着这一切,心里琢磨着黑格尔的那些理论。

后来,经过几次激烈的讨论,大家终于达成了一个相对公平的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每个人对于自身权利的维护,也看到了在集体利益面前,个人需要做出的妥协。

这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和规则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由某一方单方面决定的,而是要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共同的协商和努力来制定。

读书报告——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有感(优秀范文五篇)

读书报告——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有感(优秀范文五篇)

读书报告——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有感(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读书报告——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有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读书报告田继元1一、从宗教批判到政治批判德国的宗教批判为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马克思阐释了宗教为何会吸引现实的人,即宗教创造了一个理想国,使得人去在理想的现实中不断寻找自己的映像,去寻找非人,而放弃了在自身存在的现实去寻找存在的价值。

“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

”2马克思这样对宗教进行了定义。

然而同时,马克思并没有完全的否定宗教的存在,相反的,分析了宗教产生的原因:“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情感,正像它是无精神活力的制度的精神一样。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3马克思认为,宗教的存在正是因为现实世界满足不了现实受到压迫的人民的精神需求,而使得宗教创造出的颠倒的世界为人们所沉醉。

因此,如果想要人们脱离虚幻的宗教制造的完美的世界,就需要提升人们在现实世界的幸福感和存在感。

这并不是说抛弃宗教带来的心灵上的抚慰就能够做到摆脱精神鸦片的控制,而是应当使人们通过在现实中价值的不断实现、现实的不断创造,逐渐不需要甚至于不相信精神上的虚无的安慰,及达到“人的自醒”。

这样人们便能从虚幻的世界醒来面对现世的困境,开始关注自己的解放和现实的幸福。

若以马克思矛盾论的观点来说的话,宗教的存在和现实世界的制度、法律等就是一对矛盾,正是通过打倒宗教,才相辅相成地推动了现实世界的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那么,当宗教成为虚无被忽视之后,直接对大众产生影响的、能够提升民众的存在价值以及意义的对象就是政治制度和法律。

既然现实世界不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及物质需求,人们的自觉与自省又提示他们,不能够相信宗教的虚无而得到抚慰,那么批判的矛头直指政治的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也就是不可避免4的了。

马克思在对比了英法的制度后得出结论,德国的制度是远落后于历史进程的水平的,是不能够满足民众需求的。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书心得在阅读了黑格尔的法哲学相关著作,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批判后,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认识和感悟。

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庞大而复杂,他试图以一种辩证的方式来构建一个涵盖国家、法律、道德等诸多方面的理论框架。

然而,在深入探究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局限性。

黑格尔强调国家的至上性,认为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化。

他将国家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个体的意志和利益应当服从于国家的普遍意志。

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个体的自由和权利。

在现实社会中,个体的价值和需求是多样的,不能简单地被国家的普遍意志所吞没。

个体的自由发展和权利保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如果过度强调国家的权威,可能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对个体的压迫。

此外,黑格尔的法哲学在对历史的理解上也存在一定的偏差。

他认为历史是一个有规律的、必然的发展过程,是精神的自我实现。

这种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宏观视野,但却容易陷入历史决定论的陷阱。

历史的发展并非是完全预定的,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偶然性。

人类的选择和行动在历史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能仅仅将其视为精神发展的必然结果。

然而,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黑格尔法哲学的价值。

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法为我们思考法律和社会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他善于从矛盾的对立统一中去把握事物的本质,这种思维方式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分析问题。

在他的理论中,对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讨也具有一定的深度。

他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外在的强制规范,还与内在的道德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

法律应当以道德为基础,同时道德也需要通过法律来得到保障和实现。

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阅读,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构建一个合理的法律和社会理论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个体的自由和权利,避免过度的国家主义;要尊重历史的多样性和偶然性,不能陷入简单的决定论;同时,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

在当今社会,我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如人权保障、社会公平、法治建设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范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范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范文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界定的批判,初步创立了唯物史观理论。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篇一唯物史观的确立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人类做出的一大贡献,这个理论的创立不仅与两人的精神特质相关,也是理论历史发展的必然。

一般来说,一种新思想、新观点的萌生总是在旧体系的“母体”中孕育和发展的,孕育唯物史观的“母体”主要是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马克思是在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中逐步创立唯物史观的。

1846年完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目前学界公认的唯物史观最终确立的标志,但唯物史观理论经历了一个初步创立、逐步形成与最终确立的过程,笔者认为1843年马克思的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唯物史观思想的初步创立。

一、求学与思考――理论学习和继承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前夕,马克思还没有确立起自己的哲学观念体系。

马克思中学毕业后,在柏林大学接触到了当时德国占统治地位的黑格尔学说,并成为一名青年黑格尔派者,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就是提出一个人人都重视的、准确的、不依赖于具体经验的(先验的)法学概念,然后在实际的法中研究它的发展。

从马克思的思想历程来看,他并不是直接从黑格尔哲学进入对黑格尔哲学批判的,而是经过了青年黑格尔派的中介。

1841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虽然马克思在处理自我意识和现实的关系问题上,既不同于黑格尔也不同于青年黑格尔派,但基本上还是信奉黑格尔哲学,是一名黑格尔主义者。

黑格尔的体系虽然是唯心的,但他的内容中却贯穿着历史方法,这使马克思受益很多,他完全继承了黑格尔的历史方法,借助黑格尔的方法,马克思最终克服了费尔巴哈的历史唯心主义而确立了唯物史观。

二、接触现实与批判――实践经验的积累从1841年大学毕业直至1843年,马克思一直在为筹办和主编《莱茵报》而忙碌,这是马克思实际参加政治斗争的时期,他遇到了以前从未遇到的对现实问题进行评价的问题,这也是马克思思想发生转变的关键时期,对马克思社会思想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政治斗争使他开始同黑格尔学说决裂,最终走向唯物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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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法哲学读后感在黑格尔的时代,法学是哲学的一个部门,至于前者从后者分离出来并形成独立的一门学科,则是十九世纪末的事情。

法哲学是一门综合学科,它从哲学角度和运用哲学方法来研究和思考法学,正如黑格尔所述:“法的概念就其生成来说是属于法学范围之外的”。

法哲学作为一门学科,并不是黑格尔的首创,它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在它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不同的学派,每个学派都秉承了不同的理念与观点,“有的从神、有的从精神、有的从物质中寻找法的根据和本质”,而“黑格尔则是从精神的发展中找到了法的本质”并形成为一个新的完整的学派。

一、黑格尔法哲学:抽象法、道德、伦理黑格尔认为,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真正的自由是受客观的、具有普遍性的法的限制的自由。

所以,自由在法中才能实现。

他把这种法的发展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环节。

一抽象法抽象法就其本身而言,只是一种单纯的可能性,是一种形式上的、人格上的东西。

抽象法借助外在事物实现主体的自由,就直接体现在对物的所有权Property方面上。

黑格尔认为,物在被占有后大致有三种归宿:第一种是占有的丧失;第二种是物本身的丧失;第三种是物的所有权的转让Relinquishment,与前两种归宿不同,物没有消亡,而且仍然保持着被占有的状态,只不过物的所有权通过某种形式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

所有权的转让或转移的发生,不仅仅涉及一个个人的特殊意志,也会涉及到其他人的意志。

根据个人与个人的特殊意志之间的关系,可以将所有权的转让方式归为两种:一种是契约Contract;另一种是不法Wrong。

不法是特殊意志与普遍的意志相抵触所产生的矛盾与对立,不法所表现的欺诈和犯罪必须通过刑罚予以惩戒和纠正,在这一过程中,普遍的意志对特殊意志进行否定和扬弃,最终使前者回到自身并从而成为一种现实的意志,这种现实的意志不再是抽象的、潜在的自由,而是一种建立区别的、分化对立面的、与之前所不同的自由,这种意志将自身作为反思的对象,使抽象法走向道德领域。

二道德普遍的意志对特殊意志进行否定形成了一种现实的意志,这种意志扬弃了抽象法阶段中的抽象性、自在性和直接性,取而代之的是意志的自为性。

意志把其自身作为了反思的对象,从而把自身规定为一种主观意志,并通过主观意志实现自由。

这种主观意志的自由就是道德。

当人的行为与他的主观意志相适合时,他的行为就可以被理解为一种道德行为。

黑格尔认为,主观意志应对道德行为的发生负有责任,但他同时也指出,如果行为结果超出了意志的界限,那么意志就不应承担责任,因为道德行为的结果会受到偶然性的影响,而人只需对必然的结果负责,也就是对他的主观意志之中的结果负责。

黑格尔用善与恶判断主观意志的质量,并将人用善来规定和确信自身意志的内部活动称为良心。

他进而将良心划分为形式的良心和真实的良心,前者是片面的、主观的、形式上的自我确认,不包含任何客观内容,属于道德领域范畴;后者具有固定的原则与内容,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属于伦理领域范畴。

形式的良心必须将普遍的意志作为自己的原则,也就是将权利与义务――即做法允许做的事,并关心自己与他人的幸福――赋予给自身作为内容,才能走向真实的良心。

三伦理无论抽象法还是道德,都具有片面性:抽象法缺乏主观性的环节,而道德仅仅主观性的环节,所以两者都没有实现的可能性。

唯有两者的统一体即伦理才具有全面性和现实性,它是抽象法和道德在自我意识中反思自身的结果。

在伦理领域中,形式上的善与良心被赋予了固定的内容和规定性,从而成为了具体的实体,这种实体即为法律与权力。

1.家庭Family伦理的第一个发展阶段是家庭,家庭是一种直接的伦理精神,是个人的统一体。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而婚姻形成的根本依据是爱,而非契约。

黑格尔认为,由于婚姻是伦理性质的,因而非常崇高,其它一切在婚姻面前不仅显得微不足道,还应受婚姻的支配,因此,婚姻本身不能离异。

家庭的归宿是解体,一种原因在于婚姻的结束,另一种原因是家庭中的儿女长大成人,从原有家庭中分化出来形成新的家庭,而原有家庭退居次要地位并最终解体。

分化出的每个家庭都具有差异性和排他性,因为它们“一般都以独立的具体的人自居,因而相互见外地对待着”。

这些以具体的人自居的家庭以满足个人自身需要为目的,自由意志就进而上升到了市民社会阶段。

2.市民社会CivicCommunity作为伦理发展的第二阶段的市民社会,存在了两个原则,即特殊性原则和普遍性原则:前者是指市民社会中每一个人都以利己为目的,其他一切对他来说都不存在;后者是指尽管每个人都是利己的,但他必须要通过和其他人建立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他的目的的达成,也同时满足了其他人。

因此,只有受到普遍性限制的特殊性才能更加有效地达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需要。

3.国家State国家是伦理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伦理的概念与实在化的统一。

与专注于私利的市民社会不同,国家中的个人的任何欲望、思想和行动都必须以国家的客观精神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是为私利而结合,而是为了结合而结合。

在谈到国家起源于哪里,国家是以什么方式从之前的社会形态过渡来的,黑格尔以“所有这些问题都与国家的理念无关。

这里,我们仅仅在谈对国家的哲学上的认识问题”为由,避而不谈。

黑格尔将国家理念的发展划分为三个环节:国家法,国际法,以及世界历史。

1国家法Internal Policy指的是内部机体具有联系的个别国家。

在国家中,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统一的,权利与义务也是统一的,人对国家所负的义务同时就是国家给予人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完全一致,使人在国家中实现了自由。

黑格尔认为,国家来源于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即为上帝,故国家是神的意志,是最至高无上的,人们必须尊敬国家。

他将国家与宗教相分离开,指出宗教是一种主观性的、特殊性的东西,而国家则是普遍性的,因而国家超越了教会,宗教应当与国家相一致,教会的教义应服从于国家。

2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

黑格尔指出,国家之间之所以形成国际关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都要在国际关系中谋取并保存利益,因此利益是国家间关系的最高法律,也是国家间交往的最高原则。

民族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世界精神,世界精神是国家间关系的最高裁判官,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权利之国际关系之上。

国际法作为国家之间“应当”遵守的法则,必须体现世界精神,才能成为调整国际关系的真正的普遍准则。

3世界历史World-History。

黑格尔将世界历史视为法的发展过程,他认为,在世界历史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民族成为那个阶段的统治民族,统治民族“具有绝对权利成为世界历史当前发展阶段的担当者”,而当世界精神发展进入到更高的原则中时,当前的统治民族必然衰颓,而总会有其他的民族与新的原则相适应并成为新的统治民族。

黑格尔进而将世界历史发展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即东方王国、希腊王国、罗马王国以及日耳曼王国。

他认为,日耳曼民族所具有的世界精神是最完整、最崇高的,因而日耳曼民族应当是居于世界领导地位的民族,其他民族起到从属作用。

二、对黑格尔法哲学的几点评析作为黑格尔政治思想的完美体现,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他在客观精神领域的经典著作。

一百多年来,对黑格尔法哲学的争论一直持续,后人在黑格尔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继续发展,形成了各具时代特征的黑格尔主义的各个学派。

对黑格尔法哲学的评价应本着辩证的态度,我谨将他的政治思想评为三对矛盾而又统一的特征。

一保守与激进黑格尔在他的著作中大加赞颂英雄对国家和历史的促进作用,并将国家君王视为这种英雄。

他在论述国家时,将国家定义为绝对精神的体现,也就是上帝意志的产物,而君主作为国家领袖就具有神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

同时,他也极力为封建王权的腐败作辩解,将君主的昏庸和武断看作是国家内部机体没有组织完善。

此外,他试图从思辨的角度调和人民与王权的矛盾,他说,人民与君主不存在对立关系,因为只有人民与君主统一起来,人民才是真正的人民,并且妨碍王权和君主人身的行为是最严重的犯罪。

从这些对王权维护性言论中,足可见黑格尔保守的一面。

黑格尔激进的一面体现在他对战争的强烈推崇,他通过论证国家间存在的关系是否定性的,进而提出国家间的矛盾无法调和,而战争成为解决矛盾的有力手段,并且战争是无法避免的。

同时,战争又能给国家内部带来好处,一是振奋民族凝聚力,二是加强国家内部的权力,有利于防止内乱发生。

他还指出,统治民族的更迭主要是通过战争,同时日耳曼民族具有最崇高的世界精神,理应成为统治民族。

这实质就是从哲学角度为普鲁士的扩张战争寻找理论依据。

二革命与妥协黑格尔在他关于法的理念的论述中,突出了意志与自由的地位,他说,“法的理念即是自由”,“法,因此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法哲学的研究对象即是自由意志及其发展。

对自由的追求,可窥见法国大革命对黑格尔的强烈震撼,他在所有权一节中论述了每个人都生来具有将外在物据为己有的权利和自由,进而每个人都应当在财产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这些都或多或少地体现了黑格尔晚年尚且保存的一点革命态度。

而他转而又辩称,他所讨论的财产上的平等权利,指的是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力去占有财产,而不是追求在财产数量上的均等,并且他在市民社会一节中将贫穷的原因归结为“偶然的、自然界的、和外部关系中的各种情况”。

在国家立法权一节中,他指出,产业等级人数众多,只能派出代表参政,而等级会议具有局限性,因为等级代表团成员往往缺乏执政能力和经验,因此只能起到可有可无的辅助作用,最终决定权仍在于君主。

他还指出,民主制和其他历史制度一样是片面的,民主议会容易受到情绪影响,因而只有君主立宪才是最理想的制度,这又将他的思想返回到了向封建制度妥协的地步。

三理智与荒谬黑格尔的理智最为显著地表现在他对契约论的否定,他批判契约主义者认为国家是由人们缔结契约而结成的观点是错误的,他指出契约的建立是个人自身的特殊意志与他人的特殊意志之间达成一致并上升到共同意志,而这种契约的共同意志相对于普遍意志来说仍是特殊的,同时契约的达成也存在着任性和偶然性,而国家是普遍意志与特殊意志的统一,更不可能是偶然出现的。

他的思想同样也带有荒谬与偏颇,例如,他否定了女性参与政治,涉足科学领域的自由,甚至等级会议也不需要听取女性和儿童的意见。

再如,他提出国家来源于上帝意志,实质就是将人与国家相分离,是客观唯心主义的鲜明体现。

当我们提及起“思维”便能知晓它是人凭借其本性就能有的能力,它承认了人之为人的真实本性,使得人自身与动物得以区分开来。

思维是一种主体性的活动,而“我”作为这个主体,以思维为对象,通过细密的研究掌握概念如何是其所是,揭示世界的规则与规律,使思维的主体通过外在的行动与心灵进行一种在深度与广度上的回复,使这个“我”在自身之中是其自身,与自己应该所是的自我得到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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