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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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

中北大学本、专科教学基层组织有以下四种:(1)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2)专业建设组(常设机构)、(3)课程建设组(常设机构)、(4)实验室建设组(常设机构)。每个教学基层组织的具体工作章程如下:

一、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

(一)性质

1.为了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各学院专业建设,特成立各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

2.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是在学院长的领导下,对本学院所办专业的培养方案的修(制)订、专业建设与改造、专业申报等工作进行指导的专家机构。

(二)职责

1.加强同校大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省教育厅、教育部、国防科工委等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联系。

2.根据科学技术、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经济对人才素质、能力的要求,研究本学院各专业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构建相应的课程体系、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培养方案,研究和指导本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修(制)订。

3.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目标和国民经济及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审核本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对本学院的专业建设与改造、新专业的申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4.审核本学院各建设组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材。

5.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研究并制定本、专科专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学院本、专科专业进行评估;对本学院的课程建设组、专业建设组和实验室建设进行指导。

6.研究、指导其它与专业建设有关的事宜。

7.审核实验室建设计划。

8.根据各学院自身特点,研究学院长交给的其他专项议题。

(三)组织机构

1.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

2.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由学院决定,并由学院长组织聘任。

3.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学院办公室。

二、专业建设组

(一)组织机构

1.专业建设组设责任教师1名,负责该专业建设组的正常运行。责任教师由所在学院竞聘产生。对责任教师每学期核发专业建设工作酬金2500元。

2.专业建设组一般由5~20名教师组成,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

(二)责任教师职责

1.负责组织建设专业建设梯队,培养青年教师。教学梯队要保持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

2.负责组织制订专业培养方案,负责制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研究专业特色,组织教师开设专业选修课。

3.组织专业建设梯队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优化专业教学环节,特别是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专业综合训练环节。

4.接受评估与考试中心委托,组织好命题工作。协助评估与考试中心做好监考工作。

5.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考试结果分析。

6.负责监控相关专业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7.提出专业实验室建设计划。

8.负责规划、落实专业建设组的各项日常教学工作。制定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实验室任务。

9.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三)考核与聘任

1.责任教师任期三年。

2.在任职期内,每年按职责考核评估一次(考核办法见附件1)。

3.每学期期末,责任教师应写出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三、课程建设组

(一)组织机构

1.课程建设组设责任教师1名,负责该课程组的正常运行。责任教师由所在学院推荐或竞聘产生。

2.课程建设组一般由5~20名教师组成,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

(二)责任教师职责

1.负责组织建设教学梯队,培养青年教师。教学梯队要保持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

2.组织课程梯队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特别是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设置合理的课程教学环节(如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程设计、课程实习等))。负责制订教学大纲,选用教材。

3.积极组织教师进行课程改革,设置不同层次的课程模块,供不同学生选学。同时,开设更多专题的选修课,以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

4.负责组织命题工作,并做好指派主考与监考工作。

5.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考试结果分析。

6.负责监控相关课程的教学质量。

7.提出课程实验建设计划

8.负责规划、落实课程建设组的各项日常教学工作。

9.负责安排落实该课程(课群)每学期的上课老师。

10.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三)考核与聘任

1.责任教师由各学院组织竞聘,任期三年。

2.在任职期内,每年按职责考核评估一次(考核办法见附件2)。

3.每学期期末,责任教师应写出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四、实验室建设组

(一)组织机构

1.实验室建设组设责任教师1名,负责该实验室的正常运行。责任教师由所在学院推荐或竞聘产生。

2.实验室建设组一般由5~20名教师和实验人员组成,专职实验人员与专职教师不少于5人。

(二)责任教师职责

1.负责组织建设实验教学梯队,注重培养青年教师。教学梯队要保持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

2.组织实验教学梯队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特别是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积极探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实验教学环节。负责制订实验教学大纲,选用教材。

3.负责规划、落实实验室建设组的各项日常教学工作。

4.积极组织教师进行实验教学改革,设置不同层次的实验选修课,供不同学生选做。

5.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6.负责监控相关实验教学的教学质量。

7.负责本组范围内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三)考核与聘任

1.责任教师由各学院组织竞聘工作,任期三年。

2.在任职期内,每年各学院按职责考核评估一次。

3.每学期期末,责任教师应写出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附件1:中北大学专业建设组责任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2:中北大学专业建设组责任教师考核表

附件3:中北大学课程建设组责任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4:中北大学课程建设组责任教师考核表

附件5:中北大学实验室建设组责任教师考核表

附件6:中北大学实验室建设组责任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见教学质量手册)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制定

二○○五年十月九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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