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纳税申报指引(二十六):生活服务减免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活服务减免税纳税申报
例:某幼儿园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16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符合收费标准的保育服务收入4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取得收费标准范围外的赞助费收入21.2万元(含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购进教学教具(非固定资产)发生支出5.8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注明金额5万元,税额0.85万元)。
4.购进学校办公室用复印机(固定资产)一台支出2.3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注明金额2万,税额0.34万元)。
上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全部认证通过。
相关政策: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试试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园、保育院、幼儿院。
免税收入是指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在相关收费标准范围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版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
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报表填写:
该幼儿园2016年7月申报所属6月增值税时:
(1)2016年6月销项处理:
取得收入根据收入类型不同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相应栏次。
1.该幼儿园取得收费标准内的保育服务收入4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应填入第19栏“免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第9列“合计:销售额”以及第11列“合计:价税合计”;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0,第13列“扣除后:免税(含税)销售额”40万元。
2.该幼儿园取得赞助费收入属于超出规定收费标准范围以外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应将不含税金额21.2/(1+6%)=20万元填入第3列“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对应销项税额1.2万元填入第4列“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第9列“合计:销售额”填写20万元,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填写1.2万
元,第11列“合计:价税合计”=21.2万元;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0,第13列“扣除后:免税(含税)销售额”=21.2万元,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1.2万元。
(2)2016年6月进项处理:
该幼儿园购进投影仪取得进项税额0.34万元,属于外购固定资产兼用于免税及应税项目,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购进教学教具属于外购货物兼用于免税及应税项目,且无法准确划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应按照销售额比例划分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不可抵扣进项税额比例=免税收入/全部销售收入=40/(20+40)*100%=66.67%
该幼儿园6月当期用于免税项目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0.85*66.67%=0.57万元。
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列方法如下:
①该幼儿园6月当期认证相符的进项税额1.19万元,应填入第
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②其外购教具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填入第13栏“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额”以及第14栏“其中:免税项目用”。
(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处理:
填写“二、免税项目”,在“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对应免税服务代码“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在对应行次的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栏目填写免税收入40万元;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零;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填40万元;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0.57万元;第5列“免税额”填1.83万元。
(4)《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的处理:
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17%税率的进项”,在“金额”下填写70000,在“税额”下填写“11900”。
(5)2016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处理:
该幼儿园当期申报数据应全部填列在“一般项目”列下“本月数”的对应栏次,具体填列栏次如下:
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20万元。
第11栏“销项税额”=1.2万元
第12栏“进项税额”=1.19万元
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0.57万元
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0.62万元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0.62万元
第19栏“应纳税额”=0.58万元
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0.58万元
第32栏“期末未缴”=0.58万元
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0.58万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