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供电公司全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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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全员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化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员绩效管理体系,促进供电所提高工作绩效和管理水平,引导、规范员工个人行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全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员绩效管理以企业战略为导向,通过对战略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的层层分解,按照规范的程序、方法对各班组员工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员工的物质利益和职业发展挂钩。

第三条全员绩效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分级分类,量化考核;

(二)统一规范,科学评价;

(三)以人为本,强化激励。

第四条全员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考核”。分级管理是指各班组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其中:公司领导考核是指公司绩效经理人对供电所负责人的绩效考核;一线员工(班组成员)的绩效考核由所长考核。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宣化供电所全体在岗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设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分解落实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下达

的年度业绩考核任务;制定供电所全员绩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供电所设立绩效考核小组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汇总考核指标和考核意见等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供电所设置兼职绩效考核员,主要职责:(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考核工作。负责提出本所专业考核指标,适时修订考核评价标准,提出考核目标建议值,分析监控指标的完成情况,配合绩效办公室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负责汇总上报供电所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和奖金分配上报工作。

第九条各级管理部门和一线员工实行绩效经理人制度。绩效经理人一般由所长直接担任,是员工绩效管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与员工确定绩效目标、签订绩效合约、实施绩效评价、进行沟通反馈、制定改进工作计划等。

第十条供电所负责人是一线员工的绩效经理人。

第三章管理部门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供电所负责人副职由供电所负责人正职直接考核。

第十二条供电所实行关键绩效指标、重点(专项)工作任务、综合评价和专业管理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按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供电所月度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关键绩效指标、重点(专项)工作任务、综合评价和专业管理考核四部分组成(见附件13、14、15 );其中: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同业对标、党群工作等专项工作

执行国网高台县供电公司下发的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指标包括关键绩效指标和重点(专项)

工作任务指标。关键绩效指标是对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用科学的方法量化分解为经济技术指标(KPI)。供电所将关键绩效指标按县公司下达指标进行岗位职责分工下达,用于衡量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表现,参照《供电所关键绩效指标库》(见

附件13 )内容选取。重点(专项)工作任务由供电所确定的

年度重点(专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安排和确定事项分解形成,同时包括上级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而交办的重要临时任务等内容。

(二)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作风、政治素质,重点对员工管控能力、破解难题等工作表现给予评价。

(三)专业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工作中安全管理、生

产管理、营销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优质服务、日常管理工作质量等。考核依据见表《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考核分从个人考核得分后加分、扣分。

(四)个人考核系数:所长档为 1.3,副所长档为1.2 ,

安全质量监察、班组长档为 1.1,其他员工为1.0。

第十四条每月3日前,供电所员工向绩效经理人提交工作绩效工作完成情况表和考核建议。5日前,绩效经理人根

据被考核人上月度实际完成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数量,结合其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以及考核建议,进行月度绩效考核评价,兼职绩效考核员

负责汇总员工考核评级情况,将《供电所员工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附件3)上报绩效办公室。

第十五条员工带薪休假、工伤假、外出培训学习不超过半年的,月度奖金按所在单位平均奖金计发。

第十六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当年各月度绩效考核平均分值(60 %)、年度绩效合约考核得分

(30 %)和绩效经理人评价(10 %)综合计算。

第十七条年度绩效考核程序每年2月25日前,绩效经理

人与员工签订绩效合约(见附件5、6),确保全员覆盖。次

年1月10日前,绩效经理人根据上年度员工各月绩效考核情况,结合年度绩效合约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绩效办公室上报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四章一线员工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一线员工绩效考核是指对公司属从事一线工作的供电所员工的考核

第十九条供电所员工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

“工作积分制”考核方式(附件16、17 )。一线员工绩效考

核按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一线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考核

(80分)和劳动纪律考核(20分)两部分。

(一)工作任务考核由员工考核期内完成分项工作积分汇总后加权计算得出。一线员工分项工作积分依据工作标准分值、员工在任务中担

任的角色及工作完成质量情况计算得出(具体方法见附件7 )。工作标准分值依据工作任务类别、难易程度、技术含量等因素,可将班组全部工作任务分成关键、重要、中等、一般和较轻五个等级,分别设立标准分值10分、8分、6分、4分、2分。积分标准分值应由班组全体成员讨论提出,并经所在单位综合平衡后确定(班组“积分制”工作标准分值可参考附件16 )。角色系数按照班组成

员在同一个任务中担任的不同角色以及所付出劳动的不同情况,可将员工分为负责人、主要操作人、次要操作人、辅助操作人四类,分别设立角色系数 1.2、1.0、0.8、0.6。工

作质量评定根据工作任务完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对工作质量进行评定。工作质量评定标准按照附件13执行。一线员工工作任务考核得分为考核标准分(80分)乘以工作

积分权重,其中工作积分权重由员工分项工作积分汇总后,根据员工个人工作积分在班组所有员工工作积分的分布情

况差值计算得出。

(二)相同工作或临时工作的积分,按照一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量积分,具体一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量大小由绩效经理人确定(各单位根据工作量,可以累积加分或从总分中加减考核)。

(三)劳动纪律考核依据员工在考核期内考勤和工作态度进行量化积分。

第二十一条一线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程序次月3日前,一

线员工根据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并提交《一线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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