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材料消耗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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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材料消耗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分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物资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能力,更好地推动项目物资专业化管理工作进程,全面贯彻实施“物流中心负责通过集中招标、集中供应的
方式对材料价格进行控制,项目部负责通过强化现场管理对材料消耗量进行控制”的管理思路。现结合我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材料消耗核算管理的目的是在保障施工生产物资供应的前提下强化管理意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材料消耗,节约施工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项目物资部负责做好材料收发存动态管理工作,根据核算需要及时提交各类材料的实际消耗数量。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对该部分数据进行审核。
第四条、项目设备部负责做好船机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根据核算需要及时提供各类船机设备的运行记录、和定额油耗以及船机设备的理论油耗量。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对该部分数据进行审核。
第五条、项目单项工程主管为各单项工程材料消耗量控制工作的责任人,应制订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单项工程的各类材料消耗加以控制。工程部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实际工程量统计的管理工作,根据核算需要及时提交实际已完工程量所对应的材料理论消耗数量(施工图部分)以及辅助工程所需要的其它耗用量(施工图以外部分)。项目总工负责对该部分数据进行审核。
第六条、项目合约部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核算资料按照本办法对各
类材料的消耗情况进行综合核算。项目经理或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对核算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核算资料报送到分公司设备物资部,并将核算数据及时反馈到项目财务部。
第七条、项目财务部负责根据合约部提交的核算结果,核算数据属于协作单位责任的,要经协作单位确认。应按照分包合同扣除材料超耗部分的费用;对属于内部管理责任的,应根据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处以赔偿超耗损失或罚款等经济处罚。
第三章材料消耗核算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作流程图
开始
第九条、开展材料消耗核算工作的时点要求。
1、本项目的某一单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在三日内对此单项工程所消耗的材料进行核算。
2、本项目的某一协作单位办理工程款计量时,必须对该协作单位所消耗的材料进行核算。
3、本项目的某一租赁船机设备办理结算时,必须对该设备所消耗的燃油料进行核算。
4、项目部每季度须开展一次全面的材料消耗核算工作,应按各类材料的规格型号分别进行核算。将填报好的《主要材料消耗核算表》、《主要材料消耗盈亏分析表》等核算资料签章后的于本季度末的25 日之前上报分公司物资部。
第十条、在开展材料消耗核算工作时,各参与部门应相互协同配合,确定统一的核算时点和统计口径,准确、全面的开展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材料消耗核算所需的相关资料。
1、物资部根据单项工程或协作单位的材料收发存记录,提供材料实际消耗量。
2、工程部根据单项工程或协作单位实际已完工程量记录,提供所对应的材料理论消耗量。
3、设备部根据船机设备的运行记录和定额油耗,提供船机设备的理
论油耗量。
第十二条、项目合同部负责根据物资部的材料实际消耗数量、设备部提供的船机设备理论油耗量以及工程部提交的材料理论消耗量,结合核定的合理材料损耗系数,对各类材料的消耗进行综合核算。
第十三条、材料核算公式。
材料消耗超耗率=
理论用量
实际用量—
辅助用量
理论用量+×100%-合理损耗率(材料消耗超耗率正值为节约、负值为超耗)
燃油料消耗率=
理论油耗
实际油耗—
工作时间)
理论油耗(定额油耗⨯×100% (燃油料消耗率正值为节约、负值为超耗)
第十四条、主要材料核定损耗率的确定
1、分公司合同部和物资部共同对各类型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损耗率的
控制范围核定如下:
项目主要工程材料损耗系数表
2、各项目可根据分包合同或项目实际情况对各类材料的损耗系数进行调整,但原则上不能大于核定的损耗率。
第十五条、纠正和预防措施。
1、物资部对材料收发存过程中的材料超耗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督促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
2、设备部对燃油料使用过程中的超耗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督促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
3、工程部对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材料超耗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督促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
4、各项目的物资效能监察自查小组应关注此项工作,并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各类材料消耗管理实施要求
第十六条、钢筋材料的消耗管理。
1、物资部应建立钢筋材料收发存台账,及时录入和提供钢筋材料的收发存实时数据。
2、材料领用(调拨)时,应由法定的领料人逐一在领用(调拨)凭证上进行签认。
3、物资部应不定期的对钢筋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随时掌握材料库存数据,在保障施工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储备材料,减少资金占用,降低管理成本和风险。
4、已领用,但未进入工程实体的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在核算时应办理退库手续,须真实、准确的反映材料的消耗量情况。
5、工程部应建立单项工程或各协作单位实际已完工程量台账,及时录入和提供实际已完工程量所对应的材料理论消耗数量。
6、应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支撑、加强等辅助性钢筋材料的用料布局,增加辅助性钢筋材料的周转使用次数,提高废旧材料的回收利用,减少钢筋材料的消耗。
7、项目部应大力推行采用钢筋连接套筒的钢筋加工工艺、大批量定长钢筋定制定轧的采购方案等,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8、项目部应增加施工现场的管控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材料偷盗、转移等情况的发生。
第十七条、砼材料的消耗管理。
1、物资部应建立砼材料收发存台账,及时录入和提供水泥、碎石、砂、外加剂、粉煤灰等砼材料的收发存实时数据。
2、砼搅拌站应及时提供搅拌站砼生产记录资料,应提供的资料包括砼标号、施工配合比、浇注时间、使用部位以及该部位砼的预算用量和实际生产量等。
3、物资部应不定期的对各类砼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随时掌握材料库存数据。
4、设备部应定期对材料验收的计量器具、搅拌站投料的计量器具等进行定期校核,减少材料验收误差以及搅拌站的投料误差。
5、外加剂的采购和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其质量的稳定性,在采购合同中应严格明确质量控制条款,对于因所供产品质量的原因,超过约定掺量部分的费用我方不予承担。
6、外加剂装卸或搬运过程中应选用适当的装卸设备或装卸方案,减少非正常损耗。在添加外加剂时,应委派专人负责将桶内外加剂抽取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