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患者随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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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患者随访制度

为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板块的全程关护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癌痛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对于曾在我院接受治疗的癌痛患者建立癌痛患者随访制度。对接受癌痛规范化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癌痛评估并记录,保障患者得到持续、合理、有效的癌痛规范化治疗。

一、所有在我院住院进行癌痛规范化治疗患者离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二、各科均要建立癌痛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癌痛评分及治疗效果、出院随访情况等内容,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

三、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癌痛评分、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进行癌痛评估、如何用药、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四、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一般每周应随访一次,对于治疗用药不良反应较大、病情较为复杂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

五、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和病人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住院病人信息档案随访记录部分。

六、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七、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以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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