摭谈现代汉语词的兼类与多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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摭谈现代汉语词的兼类与多功能性
13汉语国际教育王世丰 41325003
一.摘要:
在现代汉语中,词的兼类与词的多功能性是不同的。词的兼类是指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可以体现出不同词类的语法特点;词的多功能性则是指同一个词在词性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充当多种句法成分。词的兼类需要分析的是词的同一性问题,词的多功能性讨论的是其词性有没有变化。
关键词:现代汉语词的兼类词的多功能性
二.正文:
(一)词语的兼类
词的兼类指的是如果同字同音同义的同一个词具有不同词类的语法功能,则认为这个词兼属不同的词类。简称兼类。
吕叔湘先生曾在《关于汉语词类的一些原则性问题》中这样表述:“一个词能不能属于两个类?当然能够。假如咱们已给甲、乙两类分别找出一些语法上的特点,发现有一个词在一种场合具有甲类词的特点,在另一种场合具有乙类词的特点,那它自然属于甲类,也属于乙类。”
词的兼类根据一个词有两种甚至两种以上词类的语法特点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但是总的来说词的兼类现象也要遵循一定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同一个词(读音字形相同,意义相同或者有密切联系)兼有两类或者几类词的特性,并且明显地体现着一类向另一类转化的趋势。
第二,必须经常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词类的语法特点,即它要有一定的稳固性,而不是临时的,偶尔出现的。
第三,正如吕先生在《关于汉语词类的一些原则性问题》中提到的,“要建立一个词类,就不要让这一类里的词有全部或大部兼属另一类的可能;如果有这种情形,应该重新考虑划分词类的标准。”所以兼类词只能是少量,否则分类将毫无意义。
第三,“兼”的场合是非同一的:在甲环境中,某个词体现的是一种类别,在乙环境中又成为另一种。
例子:
–科学是客观的真理。
–规范、科学、合理和有效地使每一分捐款发挥作用。
两句话中的“科学”读音相同,分别具备名词和形容词的主要语法功能,第一个“科学”经常作主语和宾语,第二个“科学”经常作状语,可以受程度副词的修饰,而且两个“科学”的词汇意义相关,因而是兼属动词和形容词的兼类词。
•兼属名词和形容词:
–讲究
•有钱人捐钱一般是讲究回报的。(动词)
•新房布置得很讲究。(形容词)
•兼属动词和名词:
–决定
•他决定找一个隐蔽地方,吃上一顿再说。(动词)
•这些因素绝不会影响他的决定。(名词)
•兼属名词和动词:
–代表
•一个代表 / 那位代表(名词)
•代表大家(代词)
•兼属动词和介词:
–通过
•我们系的研究生都顺利通过了中期筛选。(动词)
•通过这次大检查,发现了许多管理方面的漏洞。(介词)
具体来说词的兼类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名动兼类。
这一部分兼类词主要有两个来源:
1、由动词转化而来。其中又有两个小类:第一类是转化成名词比较稳定,很容易辨
认。
例如(1)翻译站在他的身边。(2)他的翻译很流畅。
例1中的“翻译”是指“做翻译工作的人”,例2中的“翻译”则是指“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它们分属于名词和动词。相同类型的词还有“工作、编辑、代表、报告、通知、决定、导演、命令、伤、病、锁、画”等等。第二类转化为名词不很稳定,不易辨认。例如“批评、表扬、发展、变化”等等。
2、名动兼类有少量是从名词转化而来。
如“用锁锁了门”。
后一个“锁”的意思是由前一个“锁”引申而来。它本身带上了动词的色彩,后面跟一个宾语形成一个动词。这一说法就恰好和“从词义的历时发展来看,‘锁门’的‘锁’是从‘一把锁’的‘锁’引申而来的,两个意义之间的联系比较明显,应当看做一词多类”。
第二类,名形兼类。
其中名词类主要是由形容词转化而来的。
例如“烦恼”一词,在(1)“她很烦恼。”中指人的情绪状态,是形容词;而在(2)“驱散不去的烦恼萦绕在心头。”中指人的某种情绪的名称,在这里是名词。相同类型的还有“科学、困难、精神、痛苦、幸福、秘密、光明”等等。另外,也存在少数名词转化而来的。如“理想”一词,我们可以说“他有远大的理想”,也可以说“他的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前一个“理想”是名词,后一个“理想”是形容词。这一类词还有“道德、自由、经济、内行、标准”等等。
第三类,动形兼类。
这类情况主要是形容词向动词转化形成的,转化条件是词的后面带了宾语。分别以单音节词和双音节形容词为例来说明:单音节形容词有“红、低、横、竖、黑、狠”等当在它们后面加上宾语,被用作“黑了心”、“省了钱”、“斜着眼”、“红着脸”时,它们就转化成动词了。双音节形容词有“端正、纯洁、健全、巩固、方便、便宜、明确”等,表现情况同上。这两组词词义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充当动词时,含有“使动用法”的意味。例如“这儿交通很方便①”,“大大方便②了顾客”,方便①就是形容词的用法“便利”,而方便②就是动词的用法即“使顾客便利”。几乎所有形容词只要带上宾语,那么形成的述宾关系就含有使动意义,如“态度端正”即“使态度端正”,“统一思想”即“使思想统一”,那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规律,即凡是带了宾语的形容词都是动词,其余情况都是形容词。这里有必要和前面非词的兼类现象的第三种现象相互区别。
第四类,动介兼类。
如“用、在、对、给、比”等。“给”在(1)“给你带来一件礼物”中不能带“了、着、过”,所以是介词,在(2)“给了你一件礼物”中很明显是动词。
第五类,名量兼类。
如“杯、头、床、拳、巴掌”等。例如“一杯水”、“打一拳”、“打一巴掌”等都是名词转化成名量词。
第六类,连介兼类。
如“和、跟、与、同”等。还需要强调的一类特殊词如“热、毒、气肥”等,它们多具有3种词类的语法特点。“热”在“给锅加点热①”中是名词,在“把饭热一热②”中是动词,在“天气真热③”中是形容词。类似的词还有“毒、气、肥、规范、保险”等。
依照上文提到的兼类词的条件可以看出,分析一个词是不是兼类的词,需要我们正确把握词的同一性问题——即出现于不同语法位置上的词形字音相同而且意义相同或者有密切联系的词,才是同一个词。而根据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长期的经验和普遍的共识,以下几类现象业已被排除在兼类现象和词的多功能性之外:
第一,多音多义现象。
如:(1)路很长;(2)小树长高了。
由于读音不同,上例中的“长”不属于同一个词,意义也不相同,虽然它们的词形相同,而且分属形容词和动词但却不是兼类现象。
第二,同音现象。
如:(1)花坛里开了许多白花;(2)他白跑了一趟。
两个“白”虽然读音、词形相同但是意义毫无联系。例1中的“白”是“白色的”的意思,例2中的“白”则是“徒然”的意思,所以它们是不同的词,即使也是分属形容词和副词也不是兼类现象。利用这类现象我们现在可以解释“一把锁①”和“锁②门”的“锁”是不是同一个词。两个“锁”虽然读音、字形都一样,而且也分属名词和动词两种词性,但是它们的意义却不相同,锁①表示“安在门、箱子、抽屉等的开合处或铁链的环孔中,使人不能随便打开的金属器具”,锁②表示“用锁使门、箱子、抽屉等关住或使铁链拴住”,所以是两个不同的概括词,不能把它们看成兼类词,(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
第三,不同词类具有部分相同的语法功能,不能把它们看成兼类现象。
如:在动词后面加“了”表变化,带“起来”表开始进行。例如“汽车动了”/“快跑起来”。而某些形容词也可以如此,如“脸红了”/“房间明亮起来”,在这里我们就不能误把形容词“红”、“明亮”看成兼做动词了。
第四,即词的活用现象。
兼类的词指的是在不同场合经常表现出不同词类的词,它是相对固定的能够独立运用。活用的词指的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被借用充当别的用法的词。区别则在于一个相对固定,能独立使用,另一个则是临时借用的。
例如“老栓,就是运气了你”(鲁迅《药》)中的“运气”就是名词临时活用作动词,脱离了具体语言环境“运气”仍是名词;又如“你比秦始皇还秦始皇”中的第二个“秦始皇”在这名词活用为形容词。活用的现象通常是为了满足修辞效果的需要把某类词临时抓来充当某种句子成分,也不属于词的兼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