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词的兼类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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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中词的兼类问题探析
作者:马琦
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10年第01期
摘要:本文试就汉语词类划分中的词的“兼类问题”进行探讨,追溯汉语兼类词产生的原因,并对汉语兼类词辨析中存在的争议提出异议。
关键词:汉语词兼类活用派生西化
与西方形态特征丰富的语言不同,现代汉语是缺少形态变化的语言,划分汉语词类主要根据词的句法功能。
但汉语的句法功能有较大的灵活性,使得现代汉语的词类划分比较复杂,因此汉语词的兼类问题也就成了众多研究者公认的老大难问题。
所谓兼类,是指一个词在不同语境中分别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词类的语法功能。
如“代表”一词,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是名词,在“我代表她感谢你。
”中是动词。
它在不同语境中的词类性质不同,因此可被看作一个兼类词。
要确定一个词的词性,必须在具体的语境中分析,正如黎锦熙先生所说:“凡词,依句辩品,离句无品”。
“国语的词类在词的本身无从分别,必须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职务才能认定一个词属于何种词类。
”[1]兼类词在不同的句子中,位置、职务也有所不同,但意义上必须相近。
王力先生认为兼类词必须是意义相差很远的异词同形词,而不是意义相近的同形词。
他说过:“一个词可以归入两个以上的词,譬如说‘我写信’的‘信’是名词,‘我不信’的‘信’却是动词。
但必须是意义相差很远,才可以认为词类不同;如果像‘我在家’的‘在’字和‘我在家读书’的‘在’,它们的意义是一样的,就不该分属两类。
”[2]对词的兼类问题,吕叔湘先生也有自己的观点,他说:“一个词能不能属于两个类? 当然能。
假若咱们为甲、乙两类词分别找出一些语法上的特点,发现一个词在一种场合有甲类词的特点,在另一种场合有乙类词的特点,那它自然属于甲类,也属于乙类。
举个实例,‘拿把锁把门锁上’。
假如咱们采取这两套格式作为区别名词和动词的标准,那么前一个‘锁’字就是名词,后一个‘锁’字就是动词。
这是真正的一词多类,就是认为两个词也不过分。
”[3]吕叔湘先生认为,汉语词是有兼类的,我们只要总结建立一定的词类格式,再依据这些格式来区别词类,那符合几种词类的格式就兼几类词。
由此可见,由于汉语词的兼类问题十分复杂,研究者对这个问题争议颇多,众说纷纭,意见很不统一。
那么造成汉语词兼类的原因又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也有很多种看法,总结起来,大致可分三个大方面:
一、词类的活用及派生演变为兼类
每一时期常用的汉语词数量是有限的,那么怎么能够用有限的词来表达众多纷杂的意思呢?词类的活用和派生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这种词的灵活运用开始时可能是为了适应某语言环境临时活用或派生出来的,但活用或派生的临时意义使用次数多了,人们就习惯了,接受了,固定下来,便成为这个词的新义,兼类也就由此产生了。
所谓活用,就是词的某种语法功能的临时改
变。
例如“春风风人”中第一个“风”是本用,是名词,第二个“风”是活用,名词活用为动词。
关于词义派生和词的兼类之间的关系,虽然我国语法界经过长期争论达成了一致,即“承认句法功能是汉语词类最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分类标准。
”但我们不能因坚持这个标准而生硬地切断词义派生和词的兼类之间的有机联系。
词的多义现象或多义词是词的兼类或兼类词这种语法现象存在的语义基础。
如“光”,本义是“太阳、火等放射出来照耀在物体上,使眼睛能看见物体的那种物质”,是名词,在这个意义基础上先后派生出了“光滑,平滑”“净,尽”这两个形容词义项;还派生出了“无衣物遮盖,露出身体”这个动词义项与“只,仅”这个副词义项。
[4]
二、西方语法对汉语词兼类产生的影响
从1919年五四运动时期的“白话文运动”和“国语运动”开始,汉语受到西方语言文化的影响很大,吸收了很多西方语法中特有的观点。
王力、吕叔湘等很多学者都认为现代汉语的形成与发展深受西方印欧语言的影响。
而汉语词兼类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学习西方语法有关。
以英语为例,英语中大部分词在改变词类时,词形也会发生变化,但如果翻译成汉语,就出现了问题。
如动词“期待”是“expect”,名词“期待”是“expection”。
名词形式就是在动词后加了个名词性的后缀“ion”派生来的,但翻译成汉语,必须放在具体的语境中来分清词性。
另外,英语中本来也存在很多异体同形词,如“work、paint、book”等,这些词翻译成汉语,使汉语一词多义现象更加复杂化,势必要构成兼类词,因此,兼类词的范围也就随着西方语法的进入进一步扩大。
在汉语中,形容词或动词一般是不能作名词性偏正短语的中心语的,这种情况在西方语言中都使用由动词和形容词派生的名词,汉语没有这类派生形态,所以只能让一个词来兼两种或更多的词类,以达到适应特定语境的要求。
三、各地方言对汉语词兼类的影响
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普通话和方言历来是相互融合,相互吸收的。
因此,普通话在发展过程中势必会吸收许多方言用语来丰富和壮大自身的语义系统。
在吸收过程中,有一些词原本在普通话中是单义的,因添加了方言中的词义而变成了兼类词。
现在出现了很多“程度副词+名词”的结构,比如“很中国、很女人、很淑女”。
通常情况下,副词不直接修饰名词,这是现代汉语中的一般规律,但在港台地区这种搭配却很普遍,被人们普遍接受,当用得越来越多时,便从方言词扩大到普通话中,从而形成了兼类词。
再如“虎”这个词,在普通话中有两个义项:①表示一种猛兽;②比喻义,表勇猛威武。
两个义项都是名词义。
但在方言中,虎还有“露出凶相”的义项,如“父亲虎着脸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这里便表示动词义。
最初,这一词义只在方言中才有,但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加,范围变广,自然而然地便被普通话吸收,进入了普通话的词义范围。
以上追溯了汉语兼类词产生的原因,下面再来看看汉语兼类词的辨析问题。
传统意义上认为汉语词兼类只限于名词、动词和形容词,忽略了别的词类也能兼类的问题。
汉语中有很多由名词、动词、形容词演变而来的词,这些词与原来的名词、动词、形容词间还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有些甚至是相同的。
例如“用尺量了一尺布给她。
”中的第一个“尺”是名词,第二个“尺”则是由名词演变来的名量词。
这类词到底归为异词同形词还是兼类词呢?如归为异词同形,兼类词中具有修辞性质的一类是不是也应该归为异词同形呢?如“这是什么意思?”和“你意思意思就行
了。
”中的“意思”是修辞性兼类,由名词引申为动词。
因此,在名动形与其他词类辨析的归类上,还存在很大的争议,这正是汉语词类老大难问题的症结所在。
又如“他在学校。
”和“他在学校上课。
”中的“在”,前者一般被看作动词,后者被看作介词。
有的观点不认为有介词这类词,而把介词归入动词一类,叫“次动词”。
那么作为次动词的“在”和作为动词的“在”又有什么区别呢?另外,类似“长期、正式”等词是否属于区别词和副词的兼类,现在也存在着两种说法:第一种,以朱德熙、陆俭明为代表,他们认为这类词既作定语,又作状语,属于区别词和副词的兼类;第二种,以吕叔湘、高更生为代表,他们认为这些词在作状语时没有改变词性,称为“定状区别词”。
在词的兼类问题上存在如此多的争议,主要是人们对汉语词类的研究还很有限,而且缺乏穷尽式的研究。
不过,随着对汉语词类研究的慢慢深入,兼类问题上存在的颇多争议也会迎刃而解。
兼类现象作为汉语中一个复杂而又常见的问题,还将不断被我们提起。
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词的用法也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兼类词的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我们对待它的态度应是:适当地规范,并根据整个社会的发展,有选择性地接受。
注释:
[1]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
[2]王力.汉语语法纲要[M].北京:新知识出版社,1957.
[3]吕叔湘.关于汉语类词的一些原则性问题[A].汉语语法论文集
[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增补
本)[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马琦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 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