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产品基础知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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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年龄 0至1周岁
1至2周岁(含1周岁) 2至3周岁(含2周岁)
给付比例 25% 50% 75%
• 给付重疾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 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 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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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鑫盛产品基础知识
·2009年9月 第一版·
课程大纲
• 鑫盛主险介绍 • 常青树组合介绍 • 常青树组合(加强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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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盛主险介绍
• 产品全称: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
• 保险期间:终身 • 交费年期:趸交/10/15/20/30年交、终身交 •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 最低保额: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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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提前给付,重疾有保障,一生健康无忧 • 低保费,高保障,体现保险真谛 • 周年红利添惊喜 • 保单贷款更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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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组合
常青树组合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交费方式 组合销售
10年、15年、20年、30年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 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
可选择附加一年期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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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保险利益之保单红利 公司每年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 给客户
注: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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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在前一案例中,该客户若一直未发生身故,则到其80周岁 时,可以获得多少红利?
解答: 若采用累积生息方式,假设中等分红情况: 60周岁时 累积分红可达35475元 70周岁时 累积分红可达67719元 80周岁时 累积分红可达114939元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27、严重的1型糖尿病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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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保险利益之身故保障 • 未发生重疾给付,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合同终止; • 发生重疾给付,按保险金额与重疾保险金的差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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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若前一案例中的该客户附加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为5万元, 且发生重疾赔付2年后,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
解答: 若该客户发生重疾赔付后2年,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将 赔付身故保险金5万元,保险合同终止(以上均未含保单 红利)。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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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wk.baidu.com保障
重疾 保障
常青树组合 四大保险利益
意外医疗和 残疾保障
备注:身故保障、保单红利、重疾保障内容不变
保单 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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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身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的,公司按保险金额给 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注1:0-2周岁投保时,鑫盛重疾与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必须为1:1,且 不得附加豁免重疾
注2:鑫盛重疾与主险的基本保额比例为1:1时,不得附加豁免重疾和 长期附加险。但附加守护一生时可以附加豁免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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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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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树组合(加强版)介绍
平安鑫盛终身保险(分红型) 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女性)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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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陈先生,30岁,购买了常青树组合(10万的鑫盛,附加10 万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若被保险人3年后发生重疾, 则此时保险公司将如何赔付?如果附加的鑫盛重疾提前给 付保额为5万元呢?
解答: 1、若被保险人3年后发生重疾,则此时保险公司将赔付重疾保险金10 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2、若附加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为5万元保额,则赔付5万元重疾保险 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 意外伤害医疗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 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 元部分给付。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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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陈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购买了10万的鑫盛,附加10万 的鑫盛重疾提前给付、10万附加意外伤害及1万附加意外医 疗,保单于2009年4月12日生效,交费期20年,年交保费 4028元。
• 意外伤残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 给付比例表”或“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所列伤残程度之一者,公司按表中所列比 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 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 日起180天内身故或造成合同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公司按“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 外伤残保险金”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或“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 保险责任:身故金(=1倍基本保额) • 特别保险利益: 分红、保单贷款、减额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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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陈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10万的鑫盛,交费 期20年,年交保费2910元。
• 陈先生累计交费多少钱? • 陈先生身故时,将获得哪些赔付? • 除了身故保障,陈先生还可以获得哪些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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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身有保障 关爱伴一生 • 身故获赔付 生命有价值 • 保单可分红 复利添惊喜 • 保单可贷款 理财更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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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树组合介绍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 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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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 保障
身故 保障
常青树组合 三大保险利益
保单 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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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保险利益之重疾保障
90天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发生重疾,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经医院诊 断初次发生属于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轻 松应对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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