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天然矿泉水标签的标注有哪些要求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签的标注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09-05-02 08:00:00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责任编辑:llp 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中规定: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未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明矿泉水水源地的名称及通过国家(或省)级鉴定认可的批准号。
(1)产品标签上必须按GB 7718的有关规定,标注:
1)产品名称;
2)净含量;
3)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4)生产日期;
5)保质期;
6)标准号。
产品名称与净含量须排在同一展示面。
(2)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明:
1)特征性界限指标;
2)pH值;
3)溶解性总固体物;
4)主要阳离子(K+、Na+、Ca+、Mg2+);
5)阴离子(HCO3-、SO42-、Cl)的含量范围;
6)含或者不含二氧化碳,是天然存在的还是人工加入的。
包装箱上除应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出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一次性包装的瓶装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年;非一次性包装的桶装产品(在桶盖未启封前)保质期不少于3个月。
企业可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地区和季节气温差异、市场营销情况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包装产品,按上述规定在标签上标明具体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