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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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与规范,要求临床用血科室严格遵守,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全过程。
3.职责
3.1临床用血科室负责执行。
3.2输血科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实验室。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应要求特别注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4.2临床常规用血申请时间超过24小时,临床备血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时,须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
4.3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内科贫血患者HB>90g/L,HCT>30%的,原则上不予输血。失血患者(贫血患者除外)失血量在600ml以下或失血量低于或等于血液总量
的20%,HCT>35%以上者,原则上不输血。严格掌握血浆使用适应症,尽量避免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4.4用血量在800ml(含)以内,由科室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审核签署意见,提前1天申请;用血量在800~1000ml(含),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提前2天申请;用血量在1000~2000ml,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经输血科领导同意,提前2天申请;用血量在2000ml 以上,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经输血科会诊并签署意见,报医务主管领导审批,提前3天申请。
4.5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急诊抢救用血,输血量在800ml以内者,由当班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审签;用血量超过800ml以上的,由科室值班领导审签。
4.6常规治疗用血、择期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日16:3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实验室,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4.7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输血相容性检测标本采集与处理程序》的相关要求,值班人员应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和标本,并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详细登记以后通知临床科室进行纠正。
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融城老年病医院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