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民用航空器事故是指在民用航空器的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预防和减少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一系列的征候标准,以便及时识别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因素。
本文将介绍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包括飞行操作、机械故障、人为因素等多个方面。
飞行操作方面,征候标准通常包括飞行员的操作失误、飞行员疲劳、气象条件等因素。
机械故障方面,征候标准关注飞机的设计缺陷、维护不当、零部件故障等情况。
人为因素方面,征候标准考虑飞行员的心理状态、人为疏忽、通讯失误等因素。
通过对这些征候标准的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其次,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的监测方法多样,包括飞行数据记录、机械设备监测、人员心理健康评估等。
飞行数据记录是通过记录飞行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如飞行高度、速度、姿态等,进行事故征候的监测和分析。
机械设备监测则是通过对飞机各个系统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潜在的机械故障征候。
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则是通过对飞行员的心理状态和工作环境的评估,发现潜在的人为因素征候。
通过这些监测方法,可以全面了解民用航空器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最后,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的应用是保障航空器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事故征候的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识别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加强对征候标准的研究和监测技术的改进,提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事故征候标准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改进,才能更好地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是保障航空器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对飞行操作、机械故障、人为因素等多方面的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
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征候标准的研究和监测技术的改进,提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处理能力,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 事故征候及差错标准+飞行差错标准
6.4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事故征候及差错标准(本节全文引用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第3部分。
)6.4.1范围MH/T3010的本部分规定了确定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差错的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维修事故和差错等级的确定。
6.4.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H/T3010的本部分。
6.4.2.1维修活动 maintenance activities对航空器、航空器部件及维修设施所进行的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修理、排故、更换、改装和翻修等活动。
6.4.2.2 维修事故 maintenance accidents在维修活动中,由于维修责任造成的具有巨大直接经济损失的航空器、航空器部件、车辆、设备、设施损坏和人员重伤或人员死亡的事件。
6.4.2.3 维修事故征候 maintenance incidents在维修活动中,由于维修责任造成的严重威胁飞行空全的事件或具有重大直经济损失的航空器、航空器部件、车辆、设备、设施的损坏和人员的致残,但其程度未构成维修事故的事件。
6.4.2.4 维修差错 maintenance errors在维修活动中,由于维修责任造成的威胁飞行安全、违反适航规章或具有一定直接经济损失的航空器、航空器部件、车辆、设备、设施的损坏和人员的受伤,但其程度未构成维修事故征候的事件。
6.4.2.5直接经济损失 direct economic loss航空器、航空器部件、车辆、设施和设备等的修复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
注:改写GB18432-2001,定义2.66.4.2.6运行 operation自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所完成的飞行活动。
6.4.2.7 人员重伤 serious injury某一人员在航空器地面事故中受伤,经医师鉴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a)自受伤之日起7d内需要住院48h以上;b)造成骨折(手指、足趾或鼻部单纯折断除外);c)引起严重出血的裂口,神经、肌肉或腱的损坏;d)涉及内脏器官受伤;e)有二度、三度或超过全身面积5%以上的烧伤;f)已证实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或者有伤害性辐射。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06.16【实施日期】1990.06.1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90年6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及其所属单位调查处理飞行事故的主要依据。
民航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条调查飞行事故,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深入实际,广泛搜集材料,加以科学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得出正确结论。
第三条调查飞行事故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章飞行事故的分类第四条空勤组执行飞行任务,自飞行前开车时起,至飞行后关车时止,在此期间内发生:飞机损坏或机上人员伤亡,并符合本条例第五条所列事故情况之一者,称为飞行事故。
飞机无损坏,又不是由于飞行操纵原因而发生的机上人员伤亡,不算飞行事故。
凡飞机撞死地面人员,称为非常事故。
第五条根据飞机损坏和人员伤亡的程度,飞行事故划分为一等飞行事故、二等飞行事故、三等飞行事故。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等飞行事故:1.机毁人亡(包括有一人或多人在十天内死亡);2.飞机严重损坏或报废,并且有一人或多人在十天内死亡;3.飞机迫降在水中、山区、沼泽区、森林中无法运出,并且有一人或多人在十天内死亡;4.飞机失踪。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等飞行事故:1.飞机严重损坏或报废,但人员在十天内无死亡;2.飞机迫降在水中、山区、沼泽区、森林中无法运出,但人员在十天内无死亡;3.有一人或多人在十天内死亡,但飞机没有严重损坏或报废。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等飞行事故:1.飞机损坏,并且有一人或多人受重伤;2.飞机损坏,人员无重伤;3.有一人或多人受重伤,飞机基本完好。
注:飞机严重损坏是指:飞机修复费用超过同型新飞机现行价格的60%,或修复费用虽未超过60%,但飞机修复后性能达不到标准,不能正常参加生产、训练飞行。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与飞行事故征候标准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与飞行事故征候标准飞行事故与飞行事故征候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的事件,定义为飞行事故。
飞行事故征候民用航空器运行的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严重威胁飞行安全的情况或发生航空器损坏、人员受伤、但其程度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的,为飞行事故征候。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飞行事故的等级划分准则、分类指标和飞行事故征候的具体条款,是确定飞行事故与飞行事故征候的严重程度的依据。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所有航空器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在领域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所有航空器。
不适用于首次获得适航证之前的所有航空器的试飞活动。
飞行事故等级划分原则与等级分类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航空器损坏程度确定的。
但是由于各种自然原因,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伤亡,或藏在通常供旅客和机组使用范围之外;偷乘航空器而造成的伤亡除外。
飞行事故的时间界限是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
在规定的时间界限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航空器损坏,必须与航空器运行有关,才能定为航空飞行事故。
飞行事故分为:特大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一般飞行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1.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40人及其以上者;2.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人及其以上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飞行事故:1.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39人及其以下者;2.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最大起飞重量5.7吨及其以下的航空器);3.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39人及其以下者。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飞行事故:1.人员重伤,重伤人数在10人及其以上者;2.最大起飞重量5.7吨(含)以下的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3.最大起飞重量5.7~50吨(含)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理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10%(含)者;4.最大起飞重量50吨以上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5%(含)者。
新版事故征候及差错标准宣贯
A319 飞机发生冲突,两机前轮距离大约35.3 米。
3.14 起飞或着陆事故征候,如冲、偏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
行业数据:近3年发生事故征候8起,6起,3起。类似不安全
事件2、2、4起。 属于风险总值、平均严重度都较高的事件。针对此类事件, 应该采取有效措施绝对杜绝事件的再次发生,因为此类事件不仅 发生数量多,而且一旦发生就属于性质较为严重事件。
内容解读
3.6 在起飞或初始爬升过程中明显未达到预定性能。 示例4:航空器在起飞滑跑速度(V1)前37 km/h至初始爬 升过程中发动机停车。
2009年6月5日,B-5049在无锡起飞无线电高度约160英尺 时,左发空中停车。
3.7 航空器起火冒烟或发动机起火,即使这些火被扑灭。 示例6:驾驶舱、客舱、货舱、起落架舱、电子舱起火、冒 烟(刹车时轮毂冒烟除外)。 示例7:发动机、APU起火。
6≤B<7 C≥1300KM/H 19 15
按原标准,在雷达管制条件下,上述两场景均不构成事故征候。
物。
3.2 几近发生的可控飞行撞地。 示例1:空中挂碰障碍物。 示例2:低于安全高度,须立即采取措施避开地形或障碍 行业数据:2010年1起,2011年3起。
属于风险总值、平均严重度都较高的事件。针对此类事件
类事件发生数量不多,但单起事件都较为严重,因此应综合分析 国内外历史上此类事件发生的规律,找到降低事件严重度的方
法,起到缓解安全风险的目的。
2011年3月17日,B-5410/B737-800飞机执行深圳至哈尔滨 ZH9931航班,起飞时离地仰角偏大,导致飞机尾撬被擦。判断
未超标,正常放行。由于飞机未受损,未达严重事故征候等级。
内容解读
3.15 系统故障、天气现象、在飞行包线外飞行或其他情况可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是确定飞行事故征候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并由中国法人经营,从事境内外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也适用于境外注册并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在本标准中称为航空器);本标准3.1、4.28、4.29、4.35条款适用于在航路和航线上飞行并由民航提供管制指挥服务的军用航空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首次获得航空器适航证之前的任何飞行。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飞行事故征候 flight incident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与航空器操作使用有关,影响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
2.2严重飞行事故征候 serious flight incident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几乎发生事故情况的飞行事故征候。
2.3训练飞行事故征候 training flight incident培养飞行学生的院校或被局方批准的训练机构,使用最大起飞重量5700kg以下(含)的航空器和3125kg以下(含)的直升机,从事训练飞行时发生的飞行事故征候。
2.4飞行实施过程 flight implementing phase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助自身动力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为止的过程。
2.5航空器受损 aircraft damage航空器机体、发动机、及其附件损坏程度未构成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已低于航空器放行标准(最低设备放行清单MEL、外形缺件清单CDL及偏离放行指南DDG)的航空器损坏。
2.6人员重伤 serious injury某一人员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中受伤,经医师鉴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自受伤之日起7天内需入院治疗超过48小时以上;--造成任何骨折〔手指、脚趾或鼻部单纯折断除外〕;--引起严重出血、神经、肌肉或腱等损坏的裂伤;--涉及内脏器官受伤;--有二度或三度、或超过全身面积百分之五以上的烧伤;--经证实暴露于传染物质或受到有害辐射。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多选题-企事业内部考试交通试卷与试题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多选题试卷总分:40答题时间:[ 未设置 ]人员轻伤:使人肢体或者_______________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4分]-----正确答案(正确答案:ABC)1.容貌损害.A 听觉.B视觉.C 死亡D 为避免航空器相撞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应做出规避动作的危险接近。
在程序管制区域,垂直间隔和水平间隔同时小于_____规定间隔;在雷达管制区域,垂直间隔和水平间隔同时小于规定间隔,且危险指数大于_____(含)的飞行冲突。
( )[4分]-----正确答案(正确答案:AB)2.1/5.A 90.B 70C 1/4D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中,飞行中,驾驶舱(内)、客舱(内)和货舱(内)起火或冒烟,或发动机起火,即使这些火被扑灭。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除外:( )[4分]-----正确答案(正确答案:ABC)3.机上人员携带上机的电子设备的锂电池冒烟且未发现明火,如充电宝、移动通信设备、平板电脑、摄录设备等.A 机组成员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且不需要采取如返航、备降等进一步措施.B .未造成航空器受损和/或人员轻伤.C 机组成员未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且需要采取如返航、备降等进一步措施D 飞行中,飞行机组成员丧失工作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4分]-----正确答案(正确答案:AB)4.导致飞行机组成员数量或资质不满足该机型的最低配置.A 在飞行关键阶段,飞行机组成员在飞行操作岗位丧失工作能力.B 在飞行关键阶段,飞行机组成员在飞行操作岗位未丧失工作能力C 导致飞行机组成员数量或资质满足该机型的最低配置D 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中,为避免航空器相撞或其他不安全情况,应做出规避动作的危险接近。
在程序管制区域,垂直间隔和水平间隔同时小于___________规定间隔;在雷达管制区域,垂直间隔和水平间隔同时小于规定间隔,且危险指数介于___________之间。
事故征候
(一)事故(Accident)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事故的含义包括:1.事故是一种发生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的特殊事件,人类的任何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事故。
2.事故是一种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意外事件。
由于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往往包括许多偶然因素,因而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质。
在一起事故发生之前,人们无法准确地预测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什么样的事故。
3.事故是一种迫使进行着的生产、生活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
事故中断、终止人们正常活动的进行,必然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某种形式的影响。
因此,事故是一种违背人们意志的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事件。
4.事故是人(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种意图而进行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的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或迫使之前存续的状态发生暂时或永久性改变的事件。
此次作业中所讨论事故是指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者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下列事件:(一)人员死亡或者重伤;(二)航空器报废或者严重损坏;(三)航空器失踪或者处于无法接近的地方。
但下列情况除外:(一)由于自然、自身或他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二)由于偷乘航空器藏匿在供旅客和机组使用区域外造成的人员伤亡。
民用航空队事故的各种分类机场:突发事件——航空器突发事件——非航空器突发事件航空公司:航空器飞行事故民用航空器地面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民航事故调查主要针对航空器飞行事故)✓航空器突发事件:(一)航空器失事(二)航空器空中遇险:包括故障、遭遇危险天气、危险品泄露等。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四)航空器与航空器地面相撞或与障碍物相撞,导致人员伤亡或燃油泄露等。
(五)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冲出、偏出跑道;(六)航空器火警(七)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非航空器突发事件:(一)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二)机场设施失火(三)机场危险化学品泄露(四)自然灾害(五)医学突发事件(六)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航空器飞行事故是指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3.15•【文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9号]•【施行日期】2007.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9号)《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CCAR-395-R1)已经2007年3月13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由国务院组织,民航总局或者地区管理局参加的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工作参照本规定。
根据我国批准的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组织,我国参加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术语定义如下:民用航空器事故,是指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和民用航空地面事故(以下统称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是指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是指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车辆、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 万元以上或导致人员重伤、死亡的事件。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以下统称事故征候),是指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与航空器运行有关,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
严重飞行事故征候,是指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几乎发生事故情况的飞行事故征候。
第四条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原因,提出安全建议,防止事故和事故征候发生。
第五条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独立原则。
ATA23 Introduction-NG飞机通讯系统简介
飞行事故征候是指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与 航空器操作使用有关,影响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 ► 严重飞行事故征候(25项) ► 飞行事故征候(62项) ► 训练飞行事故征候(36项)
无线电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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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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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UT OF THE GATE:门关上,刹车松 开 ► O—OFF THE GROUND:空地电门处于“空 中”状态。 ► O—ON THE GROUND:空地电门处于“地 面”状态。 ► I—IN THE GATE:刹车刹住、门打开。 ► ACARS的功能之一就是发送飞机的OOOI信 息。
► ►
►
航空地面事故是指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车辆、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含)以上或导致人员重伤、死亡的事件。 特大航空地面事故:死亡人数≥4;直接损失≥500万元 重大航空地面事故:死亡人数≤3;直接损失100-500万元 一般航空地面事故:人员重伤;直接损失30-100万元 (3)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等级划分:
二、音频控制扳(ACP)
►
►
飞行员利用ACP对所有通信系统的音频进行接收/发射 选择和管理,并对各导航接收机输出的音频信号进行选 择和管理。 1、话筒选择按钮(MIC SELECTOR) 用于选择甚高频(VHF)、高频(HF)、飞行内话 (FLT)、服务内话(SVC)以及旅客广播(PA)等系 统发话时的话筒输入。 这些按钮每次只允许一个系统工作。选择某系统时, 该选择开关上的灯亮。
高频天线
► 现代飞机应用与机身相平齐的天线,安装在飞机尾
部或垂直安定面的前缘。高频测试时,天线6FT以内 不得有人!
征侯-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执行国家抢险、救灾等特定事由所征用航空器的事故征候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器非法飞行或蓄意破坏等情况。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航空器运行阶段 aircraft operation phase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离开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2.2机场活动区 airport movement area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2.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civil aircraft 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4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air transportation serious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2.5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air transport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未构成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的事故征候。
2.6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CCAR-9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1)或《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CCAR-142)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航空法教程第09章-民用航空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置
第一节 民用航空不安全事件概述
民用航空不安全事件通常是指与民用航空器运行 相关的不安全事件,包括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民用 航空器地面事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以及其他 不安全事件。
一、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一)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定义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是指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人 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航空器运行是指自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这类人员下 了航空器为止的时间内所完成的飞行活动。飞行事故的时间界 限是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所有这类人员下了航空 器为止的时间内,必须与航空器运行有关,才能定为航空器飞 行亊故。
航空地面事故主要是机坪事故。 我国对预防机坪事故高度重视,制定了一些防治机坪事故 的规章、标准。例如,2000年7月民航总局发布了《民用运输机 场应急救援规则》,2001年9月国家颁布了《屮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标准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 将民用航空地面事故分为21种,其范围和分类都比国际机场协 会的机坪事故统计报表更为详细具体。
应当注意,航空器运行过程中发生相撞,不论损失架数多 少,一律按一次飞行事故计算,事故等级按人员伤亡总数和航 空器损坏最严重者确定。
以上飞行事故等级是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航空器损坏 程度确定的,而由于各种原因,自己或他人造成的伤亡或藏在 通常供旅客和机组使用范围之外偷乘航空器而造成的伤亡除外。
(三)航空器事故
(5)机坪设备对机场设施造成的事故; (6)机坪飞机或设备因油料泄漏造成的事故;
(7)以上亊故和其他事故对机坪人员造成伤亡的事故。
航空地面事故主要是机坪事故。 我国对预防机坪事故高度重视,制定了一些防治机坪事故 的规章、标准。例如,2000年7月民航总局发布了《民用运输机 场应急救援规则》,2001年9月国家颁布了《屮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标准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民用航空地面事故等级》 将民用航空地面事故分为21种,其范围和分类都比国际机场协 会的机坪事故统计报表更为详细具体。
民航事故
2014-2-4
航空安全严重差错
1.1飞机滑行阶段偏出跑道、滑行道或与障碍物相撞。 1.2 C类跑道侵入。 1.3飞机未经许可起飞或着陆。 1.4未执行飞行程序,导致飞机起飞时出现起飞形态警告,机组试图继续 起飞。 1.5飞机V1后中断起飞。 1.6飞机起降过程中尾撬滑块触地。 1.7初始爬升阶段飞机无线电高度100英尺(含)以下坡度超过15度 (含)。无线电高度300英尺(含)以下坡度超过20度(含)。 1.8飞错进离港程序。 1.9飞机初始爬升阶段无线电高度1500英尺(含)以下,因机组操作导致 飞机损失高度100英尺以上(含)。 1.10未按程序进行正常增压,导致增压方式警告或座舱高度音响警告。
2014-2-4
航空安全一般差错 (续)
2.27未对飞机进行认真检查,造成飞机带损伤飞行。 2.28未正确提供舱单或飞机实际装载与舱单数据不符,超过该机型最后一分钟修 正值(LMC)飞机起飞。 2.29发动机吸入外来物。 2.30旅客人数与舱单不符飞机起飞或旅客错乘航班。 2.31机组成员、飞行签派员违反公司《运行手册》规定的执勤时间限制超时工作 (执行特殊任务除外)。 2.32飞行机组成员、飞行签派员和从事安全敏感工作的各类人员在执行任务时, 身体处于受酒精作用影响状态。 2.33紧急滑梯未解除预位造成滑梯包脱落(未充气展开)或对紧急滑梯维修时造成 滑梯包释放。 2.34飞机未带飞行记录本、技术记录本、客舱记录本飞行。 2.35未正确签署放行飞机。 2.36对客舱应急设备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造成使用时失效或缺失。 2.37未正确签署维修工作单(卡)。 2.38飞机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不齐或失效飞机起飞。 2.39维修工具丢失在飞机上飞机起飞。 2.40未按规定加注飞机燃油、液压油、滑油,造成一定后果需采取补救措施。 2.41飞机维修中违规使用工具造成一定后果。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程序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程序 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目录第一章 总论 (4)1.1 概述 (4)1.2 依据 (4)1.3 适用范围: (4)1.4 调查目的 (5)1.5 调查基本原则 (5)1.6 定义和等级 (5)1.7 调查的组织 (6)1.8 调查组的职责与权力 (8)第二章 通知与初始响应 (11)2.1 概述 (11)2.2 事故信息的通知和报告 (11)2.3 对通知和报告的响应 (17)2.4 先遣人员行动 (20)2.5 确定调查的组织部门 (23)2.6 组建事故调查组 (24)2.7 出发前准备 (30)2.8 后方支援保障 (31)第三章 现场调查 (33)3.1 概述 (33)3.2 初始行动 (34)3.3 现场管理 (37)3.4 现场勘察 (38)3.5 现场残骸的处置 (44)3.6 现场拍照 (47)3.7 调查工作进展会议 (48)3.8 事故信息发布 (49)3.9 结束现场调查 (50)附件3-1 (51)第四章 实验验证 (52)4.1 概述 (52)4.2 项目确定 (54)4.3 机构选择 (54)4.4 人员选派 (55)4.5 实验件现场获取 (56)4.6 实验件包装运输 (58)4.7 实验计划方案制定 (60)4.8 实验验证实施 (61)4.9 实验报告编写 (62)附件4-1.飞行数据和舱音记录的研究分析 (64)附件4-2.非易失性存储器实验分析 (66)附件4-3.航空器残骸实验分析 (67)附件4-4.发动机残骸实验分析 (68)附件4-5.机载设备残骸实验分析 (69)附件4-6.证人证词分析 (70)附件4-7.模拟实验分析 (71)第五章 调查报告 (72)5.1 概述 (72)5.2 专业小组报告 (72)5.3 最终调查报告 (74)5.4 安全建议 (77)附件5-1 事故调查报告标准格式和内容 (79)附 录 (93)第一章 总论1.1 概述本章节包括事故及事故征候调查的依据、本程序的适用范围、调查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调查的组织分工及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力等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06.16•【文号】•【施行日期】1990.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90年6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及其所属单位调查处理飞行事故的主要依据。
民航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条调查飞行事故,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深入实际,广泛搜集材料,加以科学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得出正确结论。
第三条调查飞行事故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章飞行事故的分类第四条空勤组执行飞行任务,自飞行前开车时起,至飞行后关车时止,在此期间内发生:飞机损坏或机上人员伤亡,并符合本条例第五条所列事故情况之一者,称为飞行事故。
飞机无损坏,又不是由于飞行操纵原因而发生的机上人员伤亡,不算飞行事故。
凡飞机撞死地面人员,称为非常事故。
第五条根据飞机损坏和人员伤亡的程度,飞行事故划分为一等飞行事故、二等飞行事故、三等飞行事故。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等飞行事故:1.机毁人亡(包括有一人或多人在十天内死亡);2.飞机严重损坏或报废,并且有一人或多人在十天内死亡;3.飞机迫降在水中、山区、沼泽区、森林中无法运出,并且有一人或多人在十天内死亡;4.飞机失踪。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等飞行事故:1.飞机严重损坏或报废,但人员在十天内无死亡;2.飞机迫降在水中、山区、沼泽区、森林中无法运出,但人员在十天内无死亡;3.有一人或多人在十天内死亡,但飞机没有严重损坏或报废。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等飞行事故:1.飞机损坏,并且有一人或多人受重伤;2.飞机损坏,人员无重伤;3.有一人或多人受重伤,飞机基本完好。
注:飞机严重损坏是指:飞机修复费用超过同型新飞机现行价格的60%,或修复费用虽未超过60%,但飞机修复后性能达不到标准,不能正常参加生产、训练飞行。
CCAR-395-R1
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民用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的调查及相关工作。
由国务院组织,民航总局或者地区管理局参加的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工作参照本规定。
根据我国批准的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组织,我国参加的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下列术语定义如下:民用航空器事故,是指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和民用航空地面事故(以下统称事故)。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是指民用航空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的事件。
民用航空地面事故,是指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航空器、车辆、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导致人员重伤、死亡的事件。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以下统称事故征候),是指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但与航空器运行有关,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
严重飞行事故征候,是指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几乎发生事故情况的飞行事故征候。
第四条 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原因,提出安全建议,防止事故和事故征候发生。
第五条 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独立原则。
调查应当由事故调查组织独立进行,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调查工作。
(二)客观原则。
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不得带有主观倾向性。
(三)深入原则。
调查应当查明事故或事故征候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深入分析产生这些原因的因素,包括航空器设计、制造、运行、维修和人员训练,以及政府行政规章和企业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方面的缺陷等。
(四)全面原则。
调查不仅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发生有关的各种原因和产生因素,还应当查明和研究与本次事故或事故征候发生无关,但在事故或事故征候中暴露出来的或者在调查中发现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问题。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mh/t2001—2021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认。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器非法飞行或蓄意破坏等情况。
2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于本标准。
航空器运行阶段aircraftoperationphase从任何人荣登航空器准备工作飞行器起至至飞行器完结这类人员返回航空器年才的过程。
2.2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等。
2.3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civilaircraft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2.4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转合格核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转合格核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转合格核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转的航空器在运转阶段出现的几乎引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2.5mh/t2001—2021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转合格核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转合格核定规则》(ccar135)或《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转合格核定规则》(ccar129)规定运转的航空器在运转阶段出现的、未形成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的事故征候。
2.6通用航空事故征候generalaviationincident按照《通常运转和飞行器规则》(ccar91)、《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转合格核定规则》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用于教学训练飞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征候。
2.7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aircraftgroundincident在非运行阶段但是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事故征候。
事故症候及差错标准
21.4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MH/T 2001-2008)21.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事故征候的确定。
21.4.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航空器运行阶段 flight operation phase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直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下了航空器为止的过程。
机场活动区 airport movement area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civil aircraft incident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不构成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事故征候、通用航空事故征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征候。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serious com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 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几乎导致事故的事故征候。
运输航空事故征候 commerci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general aviation incident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或《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 (CCAR141) 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或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规定运行的航空器在用于教学训练飞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征候。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单选题-企事业内部考试交通试卷与试题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单选题-企事业内部考试交通试卷与试题1. 航空器运行阶段: 从任何人登上航空器准备飞行起至飞行结束这类人员__________为止的过程。
()A. 离开航空器.B. 登上航空器C. 结束工作D. 签署工作完成答案:A2. 飞行时间: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依靠________开始移动时起,至飞行结束停止移动为止的时间。
()A. 自身动力.B. 其他动力C. 风力D. 弹射起步答案:A3. 飞行中:自航空器为实际起飞而使用动力时起,至着陆冲程_____的过程。
(包含中断起飞阶段)()A. 终止.B. 开始C. 接地D. 复飞答案:A4. 机场内用于航空器起飞、着陆以及与此有关的地面活动区域,包括________等。
()A. 跑道、滑行道、机坪.B. 跑道、滑行道、除冰坪C. 跑道、滑行道D. 跑道答案:A5. 在航空器运行阶段或在机场活动区内发生的与航空器有关的,_______事故但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的事件,分为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运输航空地面事故征候和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A. 未构成.B. 已经构成C. 特大D. 重大答案:A6. 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定期或非定期飞行任务的飞机,在运行阶段发生的具有很高事故发生可能性的事故征候。
()A.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B.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47)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答案:A7. 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执行定期或非定期飞行任务的飞机,在运行阶段发生的未构成运输航空____________的事故征候。
()A. 严重事故征候.B. 一般事故征候C. 一般维修差错D. 严重维修差错答案:A8. 运输航空地面事故征候:在机场活动区内__________发生的,造成按照《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审定的航空公司的飞机受损的事故征候()A. 非运行阶段.B. 运行阶段C. 起飞阶段D. 着陆阶段答案:A9. 通用航空事故征候: 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执行飞行活动的航空器,在运行阶段发生的事故征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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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征候的具体条款,是确定飞行事故征候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由中国法人经营,从事境内外民用航空飞行活动的飞机、直升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滑翔机、热气球、飞艇和道次获得航空器适航证之前的任何飞行。
2定义
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飞行事故征候flight incidents
航空器运行的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严重威胁飞行安全的情况或发生航空器损坏、人员受伤,但其程度未构成飞行事故或航空地面事故的,为飞行事故征候。
2.2飞行实施过程flight implementing phase
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起动动力装置直至到达停机地点关停动力装置的过程。
3飞行事故征候条款
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凡构成本章所列任何一条,即为飞行事故征候。
3.1航空器机翼(旋翼)、尾翼(尾桨)、螺旋桨或操纵面及其活动关节带有冰、雪、霜起飞;机型手册另有规定的,超过该手册规定的标准,航空器起飞。
3.2航空器加注规格错误的燃油、滑油起飞。
3.3发动机滑油量低于规定的最少数量,航空器起飞。
3.4未按规定数量加注燃油,导至航空器超过该次起飞允许的最大重量限制或少于规定的备用油量起飞。
3.5航空器货舱的货物、集装箱、集装板未按规定固定,导致飞行中重心改变,造成航空器操纵困难或损坏舱壁、设备。
3.6航空器装载重量超过以下限制起飞、着陆;
a)该次飞行允许的最大业载;
b)该机型的最大无燃油重量;
c)该次飞行允许的最大起飞、着陆重量。
3.7航空器重心位置超过极限起飞、着陆。
3.8航空器低于主最低设备放行清单(MMEL)、外形缺件清单(CDL)规定的标准起飞。
3.9未按规定执行适航指令或必改通告,航空器飞行。
3.10起动时,发动机的磁电机开关不在“关断”位置,通知地面人员扳螺旋桨。
3.11飞行实施过程中,发动机温度、转速超过最大允许值及时间限制,并导致发动机损伤需要修复。
3.12航空器起动、滑行、飞移、起降过程中与障碍物相撞。
3.13航空器偏出规定的滑行路线而受损。
3.14飞行实施过程中,外来物打坏发动机、螺旋桨或堵塞发动机进气道。
3.15航空器操纵面夹板、挂钩、空速管套或尾撑杆未取下起飞。
3.16飞机未松开舵面锁、刹车,或调整片、减速板、襟翼不在规定位置,安定面配平超出起飞允许的范围起飞。
3.17仪表飞行和夜航飞行,未接通地平仪(姿态指示仪)航空器起飞。
3.18航空器的发动机、起落架舱或操纵系统带外来物飞行。
3.19因跑道上有障碍物,导致飞机中断起飞、小于离地速度离地或在高度50m以下(最大起飞重量5700kg(含)以下的飞机在临时机场降落时,高度在10m以下)复飞。
3.20航空器起降过程中偏出路道、冲出跑道或跑道外接地;最大起飞重量5700kg(含)以下航空器的非载客飞行,起降过程中偏出跑道、冲出跑道或路道外接地导致航空器受损。
3.21航空器滑行、起降过程中,起落架轮子(滑橇)之外的任何部位触地,但直升机的固定尾撑(尾撬)触地除外。
3.22
3.23
3.24
3.25航空器起飞离地后二次接地而受损。
起降过程中轮胎爆破,造成航空器其他部位受损
飞机飞行高度在1m~100m出现失速警告(假信号除外)
飞行实施过程中,航空器的任何部位失火。
3.26飞行实施过程中机轮脱落。
3.27飞行中航空器操纵面、发动机整流罩、舱门、起落架舱门、风档玻璃飞掉;蒙皮揭起或张线断裂。
3.28飞行中,维护、检查用的盖板等飞掉并击中航空器的任何部位。
3.29航空器在起飞滑跑开始至着陆滑跑中止期间发动机停车。
3.30具有一套或两套电源、液压、冷气系统(不包括备用和应急系统)的航空器,空中一套失效;具有三套(含)以上电源、液压系统的航空器(不包括备用和应急系统),空中两套失效。
3.31航空器增压舱失压,导致紧急下降。
3.32飞机飞行中进入急盘旋、飘摆、失速抖杆状态或速度超过机型结构限制的最大速度。
3.33空中航空器的主操纵系统出现卡阻或襟翼完全失效;但最大起飞重量5700kg(含)以下的飞机襟翼失效除外。
3.34无防冰、除冰设备的航空器进入结冰区;有防冰、除冰设备的航空器因积冰导致不能维持安全高度。
3.35航空器飞行中误入积雨云、浓积云,导致操纵困难或航空器机体,设备受损。
3.36航空器飞行中遇颠簸,导致人员受伤或航空器机体、设备受损。
3.37
3.38
3.39
3.40航空器飞行中遭雷击、冰击、鸟击等,导致航空器机体、设备或发动机损坏,需修复。
航空器飞行中误入火山灰飘浮区。
航空器在低空进入中度(含)以上风切变,造成飞行操纵困难。
航空器飞行中进入前方飞机的尾流区,造成飞行操纵困难。
3.41航空器飞行中进入禁区、危险区、正在射击的炮射区或误出国境。
3.42飞行员飞错、管制员给错指令或其他原因造成航空器间纵向、侧向、垂直间隔均小于规定间隔数据的二分之一。
3.43航空器飞错或擅自改变飞行航线
3.44给错航行指令或提供的航行资料有误,导致航空器飞错航线。
3.45低于规定的目视条件,未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
3.46仪表飞行低于安全高度。
3.47未经允许,航空器偏出规定航线50km以外或偏出规定的空中走廊。
3.48飞行中,航空器与地面指挥失去通信联络30min以上(通用航空作业飞行除外)。
3.49飞行中发生迷航。
3.50仪表飞行调错导航台(NDB)、仪表着陆系统(ILS)、无线电全向信标台(VOR)的频率或听错导航台的呼号进近。
3.51仪表进近,忘调、错调或报错高度表气压刻度±400Pa(含)以上或零点高度±30m(含)以上。
3.52仪表飞行违反进离场程序。
3.53仪表进近,未看到跑道(跑道标志)或进近灯光,航空器下降到决断高度或最低下降高度以下。
3.54飞机着陆前未放起落架,高度下降到100m以下。
3.55把公路、河流等认作跑道,飞机起落架放下并且襟翼放到着陆襟翼位置。
3.56落错机场、跑道(包括着陆方向)。
3.57夜航飞行时,由于跑道灯光失效,导致飞机在高度50m以下复飞或着陆。
3.58 II类仪表进近,由于失去引导信号导致飞机在高度50m以下复飞。
3.59低于机场(起降场)、机长或机型的天气标准起飞、着陆。
3.60机长无夜航标准或机场无夜航灯光保障,在日出前或日落后起飞、着陆、通用航空的作业飞行,早于日出前30min(山区日出前20min)或晚于日落时间(山区日落前15min)起飞、着陆。
3.61航空器发生重着陆,造成机体结构或起落架受损。
3.62飞机场外迫降。
3.63飞行中飞行人员擅离岗位让不称职人员进行操纵。
3.64飞行中飞行人员在岗位上失去操作能力。
3.65未按规定视察作业区,进行超低空作业飞行。
3.66低于规定的天气条件进行专业作业飞行。
3.67
3.68
3.69
3.70
3.72
3.73
3.74
3.75超低空飞行撞障碍物。
超低空飞行,航空器从电线下方穿过。
超低空飞行,航空器机轮或任何部位擦地。
因飞错作业区或空域,造成两架航空器同时在一个作业区或作业空域飞行。
直升机飞行中,旋翼转速低于或高于该机型的旋翼转速限制。
直升机未松开驾驶杆固定销或未拔出操纵系统固定插销起飞。
直升机飞行中发生旋翼颤振,造成飞行操纵困难。
直升机在高度300m以下进入涡流环状态。
3.71直升机滑行、飞移、起降过程中,旋翼、尾桨打地或打障碍物。
3.76直升机着陆前未放起落架。
高度下降到15m以下。
3.77直机夜间执行海上任务,在着陆平台(甲板)降落过程中,消速后段的飞行高度低于着陆平台(甲板)的高度。
3.78直升机执行海上任务,低于规定的高度从着陆平台(甲板)上空复飞。
3.79直升机执行海上紧急任务,回到海岸时少于15min的剩余燃油量。
3.80直升机在紧急脱钩设备故障时,进行机外载荷作业飞行。
3.81直升机吊挂飞行,吊索不在正常位置实施起吊作业。
3.82直升机吊挂飞行进入云中。
3.83直升机吊挂飞行,因吊挂物严重旋转、摆动而被迫投掉吊挂物。
3.84直升机吊挂飞行,空中吊挂物撞障碍物。
3.85直升机飞行中发生该机型飞行手册规定必须立即着陆的故障。
3.86航空器飞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