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海峡两岸四地青少年艺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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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海峡两岸四地青少年艺术节
活动指南
主办单位:
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
联合主办:
中华文化艺术研究学会
台湾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澳门中国民族音乐协会
承办单位:
中华文化五洲行组委会
深圳市和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
协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
杭州市体育馆
杭州传媒体育会展有限公司
杭州国创体育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一、宗旨和意义
以“中华心,民族情”为主题的第四届海峡两岸四地青少年艺术节是中华文化五洲行组委会组织的第十五个大型文化交流活动,是两岸四地青少年祈祷和平、建设和谐、谋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文化平台。
为推动海峡两岸四地青少年文化艺术的交流、增进同胞情谊、促进两岸四地和平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项意义深远、规模宏大的两岸四地青少年联手推动和平的艺术盛典。
二、主题
中华心,民族情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
联合主办:中华文化艺术研究学会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党团员志愿者
台湾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澳门中国民族音乐协会
协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发展集团
杭州市体育馆
杭州传媒体育会展有限公司
杭州国创体育文化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承办单位:中华文化五洲行组委会
深圳市和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机构设置:
艺术顾问:(排名不分先后)
吕艺生潘志涛朴东生白光耀孟新洋刘连伦左林
王惠然郭祥义孙栋章刘长安庄杰派周亚平李佩君
荣誉主任:
陈昊苏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
任兴亮世界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秘书长
林竹松台湾各界社团联谊总会总会长
庄杰派澳门中国民族音乐协会会长
马平顺中华文化五洲行组委会主任
主任:王绣华深圳市和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主任:孙志敏刘丽娜周军刘克伟余春容龚海彪刘金生张员菀
李佩君王磊陈双圆黄昱张炜梅静卜露马勇
刘斌荣伟郑道庆黄宝明顾金环彭美林赵佳慧
秘书长:李嘉彬
办公室负责人:郑百艳姜妮娜
行政主任:孙利
四、职责分工
(一)艺术节组委会
艺术节组委会是本次活动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艺术节活动方案的制定、启动、宣传及
总决选文艺晚会等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各地区活动的进展。
(二)各地区组委会
各地区组委会是当地活动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艺术节组委会的要求,负责本地区方案
制定、启动、宣传等工作。
五、艺术节内容
(一)项目:
声乐、器乐、舞蹈、表演(包括:语言、戏曲、武术、书画)四大项目。
每个项目按年
龄划分组别。
(二)形式:
以各省、市地区初选总决选的选拔模式开展。
历届全国艺术类比赛中获金、银、铜奖的
选手或集体节目,由地区组委会推荐可直接入围总决选。
六、活动对象及条件
(一)活动对象:
两岸四地高等院校、专业艺术院校、中、小学在校生、幼儿园、有特长艺术造诣的文艺
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艺术节活动。
(二)内容要求:
各类参选的作品要求艺术地反映中华文化特色、民族精神。
所有作品以弘扬中华文明为
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大胆创新、个性突出、风格多样,热情活泼。
(三)报名办法:
1、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
2、报名时须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生活照或艺术照1张。
每个节目提供辅导教师生活照1张和简短文字介绍粘在报名表后面。
以个人或集体为单位,向本省、市组委会报名。
(四)艺术节评委设置:
地区评委设置:每场评审要求评委人数不得少于三人,要求具备专业资质二级以上。
总决选评委设置:每个项目均有国家级艺术家参加评审,每场不少于叁名评委,要求具
备国家一级资质。
七、艺术节时间安排
(一)艺术节准备阶段(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20日)
主要内容:
完成整体活动执行方案等相关文件,印制统一的决选指南、成立常务工作组并确定办公
地点。
(二)各地区选拔阶段(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6月15日)
主要内容:
1、各省、市成立组委会。
组织宣传、报名及各省、市初选、复选等工作。
2、确定参加总决选选手名单,上报组委会。
(三)艺术节决选阶段(拟2009年7月18日——2009年7月22日)
地点:杭州市体育馆
主要内容:
1、进行各项目的总决选。
2、参加庆典晚会的节目录制。
3、在参加总决选的选手中征集以“中华心民族情”为主题的文稿,收录在世界华人特刊中发表。
4、本次活动的优秀获奖节目将组成海峡两岸四地青少年艺术团,安排适当的时间在北京、台湾、香港、澳门进行交流演出。
八、艺术节总决选组别设置
活动组别:本次艺术节总决选设专业组、业余组、港澳台组。
学前组:
3-6岁(200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儿童A组:
7-9岁(2000年6月1日-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儿童B组:10-12岁(1997年6月1日-2000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少年A组:13-15岁(1994年6月1日-199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少年B组:16-18岁(1991年6月1日-199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青年A组:19-23岁(1987年6月1日-199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青年B组:24-28岁(1982年6月1日-198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九、活动项目以及要求:
(一)声乐:
通俗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及演唱组合。
少年组以下不分唱法,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伴奏碟、服装自备。
评分标准为100分,。
3人以上为集体项目。
(二)器乐:
民乐:古筝设单项奖,其余项目按弦乐、吹奏乐、打击乐、弹拨乐、乐队组合分类。
西洋乐:钢琴、小提琴、萨克斯、爵士鼓设单项奖。
其余按键盘、弦乐、管乐、打击乐、乐队组合分类。
器乐由选手自备(爵士鼓、钢琴除外)。
评分标准为100分,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三)舞蹈: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拉丁舞、舞蹈组合、体育舞蹈。
舞蹈内容不限,选手自备服装及伴奏带,满分为100分。
(四)表演:
1、书法、绘画(儿童组、少年组):
自备现场书画用品。
满分为100分。
笔墨纸等自带。
2、语言:
小品、朗诵、相声、曲艺,时间不超过5分钟。
评分标准为100分。
3、少儿模特:
只限少年组以下:自备伴奏碟、服装。
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8分钟。
4、戏曲:
戏曲分京剧、地方剧两种。
自备服装、伴奏碟。
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
5、3武术、跆拳道:
武术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限时间),服装、器械选手自带。
满分为100分。
注:①以上项目如须伴奏,由选手自行准备,伴奏光盘必须为CD并且为专用;赛场不设伴奏钢琴。
②在同年龄组别单项人数不满十五人的将列入综合组奖。
凡单项人数超过50人的均设单项奖,颁发单项奖证书。
③组委会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古筝各一台,其余乐器由选手自带。
十、艺术节总决选奖励办法
(一)艺术节组委会按照专业组、业余组。
按照各组别、类别、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设奖项:获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证书,其他参加总决选的选手颁发中华优秀艺术人
才奖证书奖牌。
特别说明:获集体奖的选手每人均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获一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将荣获“中华优秀辅导教师奖”颁发奖牌证书。
(三)集体荣誉奖设置:优秀组织奖、育才成就奖。
(四)获奖选手的照片(剧照和获一等奖选手辅导教师的照片)将在世界华人杂志彩色版刊登。
组委会将免费赠送获一、二、三等奖选手彩色精装《世界华人》特刊一本。
(五)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将获得加入中华文化五洲行艺术团资格和寒假期间赴美国、澳大利亚交流演出的资格。
十一、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各省、市级组委会要把艺术节活动当作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
来抓,认真组织筹划,密切配合组委会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省、市组委会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地区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结合本地域文化、经
济特色、民族特点和艺术优势,做到特色鲜明。
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好活动
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在组织工作中要做到细致周到,万无一失。
(三)认真推选、严格把关
艺术节要成为弘扬“和谐中华和谐社会”主旋律的阵地,成为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展示
平台,各地参选作品要在思想性、艺术性上严格把关,严禁错误观点和言论的侵入。
(四)奖项评选
对于艺术节的评奖,不得有暗箱操作行为,必须公平、公正、公开。
(五)艺术节纪律检查
艺术节各级组委会,必须设立监督组,设立专线投诉电话,接受并处理投诉,电话
号码在宣传海报、主题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宣传中公示。
接到的所有投诉,
要立刻处理,并将投诉内容及处理结果立即上报艺术节组委会监督组,并落实文字
至艺术节组委会。
(六)各地区组委会工作进程汇报的要求
各地在组织推荐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和有关问题,必须定期(每周一次)向艺术节组委会汇报;出现突发事件或问题,要求在2小时内告知艺术节组委会,不得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七)如有疑问可上报领队并由领队向组委会、监委会反映情况,严禁选手、家长在
现场喧哗,以免影响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二、艺术节的监督:
各分赛区须严格按照组委会统一原则进行操作,所有参赛选手均有行使监督投诉的
权力。
如有违规发生,一经查实,组委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分赛区资格的
处分,各分赛区违规操作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各分赛区自行承担,组委
会不承担联带责任。
十三、艺术节组委会为每位参加总决选的选手办理1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
十四、艺术节组委会对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一)艺术节组委会拥有获奖选手的肖像使用权、姓名使用权。
(二)拥有电视晚会的录制、播放的使用权。
第四届两岸四地青少年艺术节组委会
200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