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证书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福建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SHANGHAI FUJIAN GUOHANG OCEAN SHIPMANAGEMENT CO.,LTD
船舶证书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保证船舶证书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福建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船舶的证书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职能部门
3.1.1 机务部负责对船舶所有证书的日常管理和跟踪监督;
3.1.2 ISM办公室负责DOC和SMC证书的管理;
3.1.3 船东负责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无线电台证书、
船舶营业运输证、各种船舶保险证书的申领;
3.1.4 机务部负责办理除上述证书以外的其他所有证书。
3.2 船舶
船长负责妥善保管船舶证书、检验报告、相关文件。船长应对船舶证书的检验工作负责,始终保持船舶证书、检验报告、相关文件有效及完整。
4 船舶证书名称
4.1 船舶证书、检验报告、相关文件
4.1.1 船级社所属
4.1.1.1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证书)
.1 海上货船适航证书
.2 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有附页)
.3 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
.4 海上船舶危险品适装证书(需要时)
4.1.1.2 装载手册及批准书。
4.1.1.3 免除证书(如有)
4.1.2 船级社做出或认可的:
.1 船用设备制造厂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检验报告
.2 二氧化碳灭火装置检验证明
.3 气胀式救生筏检验证明
.4 船舶修造厂检测记录、技术报告
4.1.3 船旗国船舶登记机关
.1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2 船舶国籍证书
.2 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3 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
.4 船舶安全检查簿
.5 货物系固手册
.6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5 实施步骤
5.1 购入二手船
.1接船船东代表负责,船长和轮机长协同,按交接协议规定的检查项目查验交接后,由船东办理船舶所有权证书;
.2 机务部负责办理公司审定的换船级工作,指定分管机务主管上船落实安排检验、检测和修理(需要时)工作;负责将船级社签发的证书、检验
报告副本送船并在公司留有副本存档;
.3 由船东负责按公司审定的船名向船旗国主管机构申请、领取船舶登记
(国籍)证书、无线电台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营运证等相关证书;
.4 ISM办公室负责落实船舶DOC副本、SMC和ISSC证书的审核和获取工作。
5.2 营运船舶的证书管理
5.2.1 证书的年度、期间、定期(换证)检验:
.1 各轮按所入级的船级社要求,证书的各项检验均须向该船级社申请办理。
.2 在航船舶由船长负责,依照船级社有关检验规程,及时电告公司机务部,由公司统一安排申请检验。船舶各部门事先对有关设备做好检修
工作,机务主管一般需至现场,积极配合验船师做好检验工作。
5.2.3 临时检验
5.2.3.1 在航船舶在国内港口临时申请修理,且工程涉及船级和船舶安全的,须
向船级社申请临时检验,由机务部分管该船的机务主管,或由主管委托修
理厂负责向船检申报工程并申请该项目检验。工程验收后,船长接受检验
报告时要仔细查阅,若有遗留问题,则要详细了解情况,及时向机务部汇
报。
5.2.3.2 船舶平时应按计划做好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处于良好技术状
态,避免在年度、期间、定期及其它临时检验中出现遗留问题。若检验报
告中出现遗留问题,则一定要按报告中规定的日期处理好并及时申请船检
检验,消除遗留问题,否则将作自动暂停船级处理,无论在国内港口都有
被扣留强行修理的可能。
5.2.3.3 发生涉及船级和船舶安全的海损或机损事故
.1 由机务部负责安排修理、检验,或经公司安排由船长全权负责安排修理、检验。
.2 保险公司委托的保赔检验,船长应礼貌接待其验船师,配合检验。
5.2.4 停航、进厂修理
.1 由分管船舶的机务主管负责安排修理工程和检验。
.2 机务部在安排船舶进厂岁修时,原则上是结合定期和期间/年度检验,且让各证书的签发日期及有效期尽量统一。
.3 厂修部分的修理工程项目,由厂方向验船师提交检验;船员自修项目由船方向验船师提交检验。
5.2.5 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证书,由船长直接负责申请办理。
5.3 DOC和SMC的管理
DOC的正本、各轮的SMC副本由ISM办负责保管。各轮的SMC正本和相应的DOC副本由船长负责保管。DOC、SMC和ISSC的审核等工作由ISM办负责与相关的机构联系。
6 附录
船舶相关证书的签发和有效期,请参见《附录:船舶证书的签发和有效期》。
附录:船舶证书的签发和有效期
.1船舶国籍证书(Ship's Certificate of Registry),有效期5年。
.2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5年。
.3国际吨位证书(ITC),长期有效。
.4船级证书(Cert. of Classification)
◎船体入级证书(Cert. of Classification for Hull)
有效期5年。
◎轮机入级证书(Cert. of Classification for
Machinery)有效期5年。
船体和轮机入级证书的检验要求: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所有船舶应经受年检,年
度检验应于特别检验日期的每周年前后三个月内
进行。
☉中间检验:所有船舶应经受中间检验,中间检验
应于特别检验的第2个或第三个年度检验时进
行,该中间检验替代1次年度检验,并于年度检
验日期每周年的前后3个月内进行。
☉坞内检验:所有船舶应经受坞内检验,坞内检验
5年内应不少于2次,间隔期为2.5年,但其中
1次应在特别检验时进行。
☉特别检验:每五年一次。
☉螺旋浆轴检验:轴的检验间隔期为5年。
☉锅炉检验:重要用途的辅锅炉、燃油加热器每2.5
年检验一次。
☉散货船ESP检验报告:对散货船在检验期间所进行
的加强检验报告应永久地保持在船上,这些报告
应包括:
结构检验报告// 状况评估报告// 测厚报告
◎如不能满足上述的法定检验要求,证书将自行失效。
.5国际载重线证书(ILC),自证书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每年进行的年检可在证书签发日每周年前后三个月内进行。
.6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CSRC),自证书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每年进行年检,年检可在证书签发日每周年前后三个
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