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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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封山禁牧各项措施,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封山禁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封山禁牧是保护林草资源、恢复林草植被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工程。实行封山禁牧,发展舍饲养畜,有利于防止人为乱垦滥伐和漫山放牧对林草地、原生植被的破坏,提高林草成活率和保存率;有利于改变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方式,推进舍饲养殖业发展,加快畜牧产业化进程;有利于推进林草生态建设与草畜产业的良性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自《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公布以来,各县区积极落实各项封禁措施,封山禁牧工作有序推进,有效促进了自然植被的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但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力,管护措施不到位,执法检查不严格等问题,一些地方封山禁牧工作出现反弹,特别是羊畜随意上山,啃食踩踏新造林木,严重影响了全市林草建设的健康发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搞好封山禁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把封山禁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力度,全面落实封山禁牧各项措施
各县区要按照“全面封禁、依法治理、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封为主、严格管护”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常抓不懈,确保各项封禁措施落到实处。
(一)明确封禁范围。对全市范围内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重要水源涵养区和饮水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禁牧的其他区域实行封山禁牧。严禁在禁牧区域内放牧,严禁乱砍滥伐林木,严禁乱征乱占林草湿地,严禁毁林开荒,严禁随意采石、采矿,严禁毁林采种,严禁随意挖根、乱挖野生苗木、药材,严禁随意狩猎、用火、砍柴、割条等破坏林草植被行为。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要紧急动员起来,调动一切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走村入户、召开会议、举办专题节目、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和政策,宣传实行封山禁牧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正确认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真正把封山禁牧工作转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封山禁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三)坚持依法禁牧。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森林法》《草原
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封山禁牧各项措施。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公、检、法等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加大对毁坏草资源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联合森林公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封山禁牧措施、打击违法放牧行为、保护林草资源专项行动,把依法封山禁牧作为保护林草资源的经常性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随意进山放牧、屡禁不止的养殖户,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予以严厉处置,打击各种破坏林草资源等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林草资源安全。
(四)广泛普及舍饲养畜。实行封山禁牧,绝不是限制畜牧业发展,而是统筹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县区要把推进舍饲养畜作为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任务和封山禁牧的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改变传统生产方式,普及舍饲养畜,引进繁育良种,改善种畜结构,提高种畜质量。要建立优质牧草饲料基地,指导群众有计划地种植苜蓿等牧草,特别要认真实施好玉米秸秆青贮工程,解决好舍饲养畜的饲草问题。大力扶持养殖龙头企业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发展设施化养殖业,切实抓好规模化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带动农户发展规模化舍饲圈养,实现养殖业由分散牧养向现代化养殖转变,为封山禁牧创造条件。
三、明确责任,确保封山禁牧工作顺利实施
封山禁牧工作事关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县区
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林长制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规定,科学划定封山禁牧区域和宜牧区域,并在主要路口、山口设立明显标志、标牌和界桩等设施,对具体封禁区域、范围进行公告。县、乡、村、社要逐级签订封山禁牧责任书,明确任务要求,并建立责任考核和督导检查制度,定期督导检查各项管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林草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林草管护人员的考核,完善考核监管机制,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每座山有人护,每片地有人管。林草、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推广人工种草、秸秆利用、舍饲圈养技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发改、财政等部门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封山禁牧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列支一定的工作经费和舍饲养殖补贴资金,加快养殖业结构调整和舍饲养畜进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林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全力抓好本区域的封山禁牧工作,形成
封山禁牧工作的合力,确保封山禁牧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动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