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与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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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及管理要求

程向明

温岭市中医院

血液净化室(中心)规范管理的前提是设置合理布局,才能保证正常的工作运转。设置时必须将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分开并要求医护患严格落实血液净化室(中心)的管理规定。

一、布局设置

血液净化室(中心)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和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复用透析器贮存室)和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复用室等)。

1.候诊室

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血液净化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

2.更衣室

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

3.透析治疗室

l)设置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相关卫生指标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中规定的Ⅲ类环境(表l)。

表1 Ⅲ类项目空气细菌培养

2)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3)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

4)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5)配备抢救车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4.透析准备室(治疗室)

l)空气净化指标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

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

3)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

5.专用手术室

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可以设置专用手术室。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拔管、换药和拆线等操作,达

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

6.水处理间

l)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

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

7.透析器复用间

复用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通风排气设施,通风良好,排水能力充足。配置紧急眼部冲洗水龙头,确保复用工作人员一旦被化学物质飞溅损伤时能即刻有效地冲洗。

8.透析器贮存间(区)

己处理的血液透析器应在指定区域内存放,存放温度及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应与待处理的血液透析器分开放置,以防混淆导致污染甚至误用。

9、库房

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10.物处理室

污物处理室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

11.医务人员办公用房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办公室、用餐室、卫生间、值班室等)

二、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要求

制定详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包括医疗制度、护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水处理系统维护制度、库房制度、透析液配制制度、复用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及各种应急预案等。特别在感染控制管理方面,需要严格贯彻卫生相关规范。

1.满足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制基本要求

1)在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设置供医务人员手卫生设备: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消毒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2)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

3)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

4)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h内使用。

2.确保新增病人的严格筛查及规范管理

l)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HlV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

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2)告知患者血液透析可能带来血源性传染性疾病,要求患者遵守血液净化室(中心)有关传染病控制的相关规定如消毒隔离、定期监测等,并签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透析器复用患者应同时签署透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

3)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对乙肝和丙肝患者作明确标识。

3.工作人员按岗位要求规范着装,严格落实手卫生制度

1)工作人员由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血液净化室(中心),于更衣室更换干净整洁工作服,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

2)操作中严格遵循手卫生要求。

①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②接触患者或透析单位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③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时。

④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⑤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

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1)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2)每次透析结束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3)规范透析机的消毒

①表面消毒:每次透析结束后,须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如有血液污染,立即用1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机器外部。

②每日透析结束时按厂家要求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如透析过程中发生破膜、传感器渗漏等情况,在透析结束时立即消毒方可再次使用。

4)透析室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应<

500cfu/m3。

5)严格遵循《血液透析复用操作管理规范》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才可重复使用,复用必须严格遵照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血液透析复用操作管理规范》进行操作。乙肝和丙肝病毒、HIV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复用透析器的工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围裙、面罩、护目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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