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准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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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预计合同总成本编制(4)
合同执行过程中预计总成本的调整: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应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定期 结合实际消耗水平和当前市场价格指标,对尚未完成的工 程所需发生的成本进行预计,编制剩余工程尚需发生的成 本,加上累计已经发生的成本,形成调整后的合同预计总 成本。
各单位在预计剩余工程成本前,应及时统计出实际成本消 耗情况,分析实际消耗定额水平以及实际价格情况,与初 始预计综合成本单价进行对比分析,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剩 余工程量综合成本单价。 对单价调整变动较大的,应在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二 、预计合同总成本编制(3)
合同执行过程中预计总成本的编制: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预计总成本 = 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 + 剩余工程尚需发生的成本 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是指形成工程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 作量所耗用的成本,不包括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原 则上应该与财务账面数据一致,分包单位已完成但尚未 结算或已结算但资料尚未转交财务,如不能及时提供资 料到财务部门挂账,则不应该当做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 应该包括在剩余工程尚需发生的成本中)。 剩余工程尚需发生的成本,是指通过测算预计在合同执 行过程某时点剩余工程还需要发生的成本。
签订的正式合同是确定合同初始收入的依据。
一般以合同总金额作为合同初始收入,但如果
存在备用金、暂定金、计日工等,在确定合同
初始收入时应予以扣除,待实际形成时计入合 同总收入。
二 、合同总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2)
合同变更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
客户已办理了工程变更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单》或《变更索 赔项目审批表》的,以结算单、审批表金额作为变更收入
初始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编制:
初始合同总成本预计方法采用实物量法。在采用合同工程量清 单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办法,参照细则附表 详细列表计算,按照费用类别进行汇总,形成初始合同预计总 成本。 工程量原则上采用合同工程量。工程技术部门通过复核、优化 等工作所得出的与合同工程量不同的结果,应按照实际情况对 合同工程量进行调整。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单价项目的预计成本应按照工程量乘以综合 成本单价计算。综合成本单价中的人、材、机三项费用分解单 价按照符合施工实际水平的企业内部定额结合当前市场价格水 平制定,对综合成本单价构成中的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可 采用费率方式进行预计,费率确定有困难的,可按照预计发生 的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进行预测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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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预计合同总成本编制(5)
合同执行过程中预计总成本的调整:
合同执行过程中对预计合同总成本不断修正调整是正 常的,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预计总成本中需要预计的 比例越来越小,预计的可靠程度的也会越来越高。调整 预计合同总成本的原因很多,如:合同变更、工程实际 消耗水平偏离预算、当前市场价格指标发生了变化等, 当预计合同总成本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否则会直 接导致财务数据失真,调整后还应编制调整说明,说明 调整的合理性,而不是人为的在调整项目产值跟利润。 合同成本的预测水平直接反映了企业(项目)的管理 水平,项目经营的好坏。
二 、合同总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3)
合同索赔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
客户已办理了索赔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单》或《变更索 赔项目审批表》的,以结算单、审批表载明的金额作为 索赔收入。 虽未取得正式结算手续,但通过补充合同、协议或会议 纪要等形式对索赔事项和索赔总价已做出认可,或根据 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以该金额作为
概
述
建造合同一般分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我们常见 的固定造价合同。本次就固定造价合同讲解主要有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二部分 合同总收入的确认 第三部分 合同总成本的确认 第四部分 工程结算、合同预计损失的确认 第五部分 什么是“未完施工”
第六部分 分析报告及审批制度
第一部分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概
述
《建造合同准则》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本质区别就是 确认收入的方式不同 。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更符合建筑施工
企业的特点,使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和成本上有了依据。
“收入”与“工程结算”两个科目实质上是从不同角度反映 建造合同的收入完成情况。由于工程结算与完工进度的不同 步,在施工期间,每期确认的“工程结算”发生额与“收入” 发生额有所不同,但合同全部完工后,累计“工程结算” 一 定等于各期“收入” 合计数。
一、组织机构
二、主要负责人
三、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集团规定:各子公司应成立《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
员会;各子公司所属下级单位及各施工项目部应成立《建 造合同准则》执行小组。 《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与执行小组在经营管理部 门或财务部门设立执行办公室。
《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或小组应由单位负责人、
结算申请文件已报给客户,尚未办理正式结算手续,但已与 客户谈判并签订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以补充协议或会议纪 要对变更事项和变更总价确认的情况作为变更收入
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变更事项是由客户承担,但暂未取得客户 的确认,量已取得项目监理(咨询)工程师认可,并已核定 结算数待客户审批时,以监理(咨询)工程师确认的变更工 程量以及有关协议和会议纪要对变更单价的确认情况进行判 断,按照判断的最低可能额度作为变更收入
其他部门:参与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参与对合同执行情 况的对比分析。
第二部分 合同总收入的确认
一、合同总收入的内容
二、合同总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
三、分期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
一 、合同总收入的内容
合同收入是指客户能够认可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通 过履行该项建造合同所能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
(一)合同初始收入,是指与客户订立合同时最初商定 的合同总金额扣除合同中不确定的项目后的金额。
概
述
财政部制定《建造合同准则》目的是规范施工企业会计 处理,但该准则却并不是仅和财务人员相关,相反,在企业 执行准则的过程中,经营人员的作用更举足轻重。
《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得好坏,与《建造合同总收入确定
表》、《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表》的编制质量直接相关,一 个项目的产值和利润及其他基本的财务数据也都是由这两张 表确定的,而这两张表主要是由项目部的经营人员负责编制。
二 、预计合同总成本编制(2)
初始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编制:
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构成内容应最大程度地予以 分解。分解出来的项目,属于单价项目的,按前述办法 计算该项目成本;分解出来的项目仍然属于总价项目, 或者难以使用综合成本单价进行计算的,可直接列示该 总价项目的预计成本,并按照发生的费用属性划分到相 应的费用类别。 对工程项目采取分包建造的工程项目,直接在分包成本 栏目中按照签订的分包金额填列。 汇总分别编制出的分项成本作为初始合同预计总成本。
一 、合同总成本的内容(2)
未完成合同中约定的考核条件,客户对项目做出的处罚
作为项目合同成本。
通过一定比例向建造合同执行项目摊销征收的总机构管
理费不属于合同成本的范围。
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收账费用、质量缺陷修复等费用应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构成合同成本
项目应缴的各种税费?
二 、预计合同总成本编制(1)
一、合同总成本的内容
二、预计合同总成本的编制
三、合同成本的分期确认
一 、合同总成本的内容(1)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 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结束期间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 有关的费用。
如果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由承包商垫支一定额度的资金 ,承包商因此向银行借入款项,发生借款费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资本化条 件的,应当计入合同成本。其他由于经营原因形成的借 款以及合同完成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合同成本。 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非经常性但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 益,不计入合同收入,冲减合同成本。
三、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2)
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建造合同总收入确定表》、《建 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表》、《分期执行建造合同收入与结算
差异分析表》,并编写编制说明、合同损失的说明。
财务会计部门:明确合同分立、合并事项;负责核算实际 发生成本;负责计算、确认完工进度及当期合同收入、合 同费用、合同毛利;向经营管理部门提供累计已发生的成 本,协助配合经管部门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负责编制《 分期执行建造合同收入、费用、毛利确认表》。
索赔收入。
以收到的索赔专项款作为索赔收入。
二 、合同总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4)
合同奖励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
以客户做出的书面文件确定的金额或者实际收到的金 额作为奖励收入(不可能形成未完施工),如:工程 质量奖、工程进度奖、提前竣工奖
需注意的特殊事项:与建造合同相关联的砂石骨料生产、 混凝土生产、金属结构件制作、预制件制作等工业性质 的合同,如果属于和客户单独签订合同,且独立结算的, 不属于《建造合同准则》核算范围,按照产品生产与销 售核算。
《建造合同准则》讲解
概
述
水电集团2007年开始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在这之前 执行的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按 结算额确认合同收入,而《建造合同准则》要求合同收入按
完工进度确认,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会有一定的差别。
《建造合同准则》是水电集团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 的其中一项准则,也是财政部强制要求执行的。
(二)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追加收入
1、合同变更收入(作业范围、作业量、单价等发生变化), 分合同内变更与合同外变更。合同内变更业主也会减少收入,则 应结合实际情况,调减合同总收入
2、索赔收入。若客户反索赔并在结算单中将反索赔项目直接 作为结算减项的,则相应调减合同收入。
3、奖励形式追加的收入。
二 、合同总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1) 合同初始收入确定的依据和标准:
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以及市场开发、工程技术、 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负责人
项目部《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小组的主要负责人:
项目经理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 结果负全责。 项目主管经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对合同预计总收入与合同 预计总成本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项目财务负责人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直接责任人, 对执行结果准确性负责。
项目主管工程技术的负责人员对实施阶段施工技术方案及
资源配置方案的可行性和优化性负责。
三、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1)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 源配置方案、主要实物工程量统计表、剩余工程量测算表和 测算资料(预计总成本的基础资料) 经营管理部门:确定合同初始收入;确定增加、减少的收入 项目,并确定变动调整后的合同总收入;结合工程技术部门 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资源配置方案,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 、企业内部定额以及分包方案编制初始合同预计总成本;根 据工程技术部门测定的剩余工作量,按照实际消耗定额情况 以及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编制剩余工程预计成本,结合财务部 门核算统计的实际发生成本编制合同执行各期的合同预计总 成本;对合同执行情况尤其是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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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建造合同准则》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支,完工百分比法 下毛利是按整个建造合同的预计收入减预计成本乘完工百分比 确认,使建造合同施工期间的利润比较平均,比较符合财务对 整个项目整体核算的需求,但账面不再反映施工期间某一时点 真正实现的损益。原因是建造合同施工期间各个阶段的毛利率 是不相同的,成本投入与完工程度也经常不是一种严格的对应 关系,复杂的施工对象很难确定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等因素的制 约,会给人造成,尤其是给我们经营人员造成合同期间内某一 时段的利润不真实的感觉,很多人也因此认为建造合同不可靠 ,其实如果我们能结合实际情况客观全面地分析编写未完施工 说明,就不会存在上述疑问,经营口径完全是可以与财务口径 对接的。
三 、分期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
财务账面分期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根据完工进度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完工进度原则 上采用“累计的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 成本的比例确定”。
当期合同收入的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 = 合同 总收入×合同完工百分比 - 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的收入
第三部分 合同总成本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