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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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一、考勤基本要求
为了规范分公司各部门、各管理处员工上下班的管理,提高各部门各管理处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分公司的全体员工均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替人打卡,员工加班必须打卡。凡替人打卡,一经发现打卡人和委托打卡人每人罚款100元人民币。
3、员工每天均需先打卡方可外出办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至上班时间后5分钟未到打卡视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打卡者视为早退,30分钟未到打卡者视旷工半天,半天未到打卡者视旷工一天。凡是迟到、早退者视情况罚款20元人民币,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员工外出办事前需要向部门主管报告外出的理由和时间,严禁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
6、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当月迟到、早退、旷工后交财务部扣发工资。
二、加班管理规定
1、加班是员工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非本职工作或本职工作额外工作量,属于公司计划外工作任务。
2、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加班时,应提前告知。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必须加班的,须严格控制并办理申报手续,办理加班手续后方可实施(如因突发情况可事后补办手续)。
4、加班的审批,由管理处主任负责,公司进行监督。
5、员工加班后应安排补休,如确实无法补休,发放加班工资。
三、员工请、休假制度
1、请、休假
a)凡请年休假、事假2天或以上的员工,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
b)将《请假单》交给所在的岗位的主管签署意见。
c)由主管将请假单转交管理处主任,并签署意见,转交分公司行政办。
d)行政办根据各部门所签署的意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e)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后,由分公司联登记归档,管理处联作为考勤依据。
f)休病假者,须凭医院证明,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手续(2天以上者)。
g)员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管理处批准,两天以上者须行政办批准。
h)各管理处主任请假,由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i)请假者须办完正式手续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请假方法
a)主任可批准下属人员两天以内的假期。
b)休假2天或以上需报分公司行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休假。
c)副主任级或以上人员休假需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
四、旷工处理办法
1、为履行请假手续离岗,视作旷工。
2、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作旷工。
3、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视旷工半天处理;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
5、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连续旷工两天扣发7天工资,记大过处分或自动离职;旷工3天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旨在明确管理处员工入职、转正、请销假、离职管理工作,明确人事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人事管理宗旨:以德为本、量才用人、人尽其能、奖优罚劣,培养敬业创新的管理队伍,是本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管理处所有员工的管理。
一、员工的聘用
1、职务任免
公司领导由总经理任免;部门级主管由总经理任免,其他人员由经理任免总经理审核。
2、招聘与录用
(1)本公司在核编范围内,根据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标准实行聘用制。
(2)选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招聘招聘遵纪守法,事业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人才。
(3)招聘时采用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统一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3、招聘程序
(1)制定用人计划: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核编制,提出空缺岗位所需人员的基本条件及业务专长,填写《增补人员申请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
(2)初选: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事行政部共同对收集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初选。
(3)复试:人事部讲初选人员资料交由经理审核并进行面试,由经理签署意见;对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要时可进行笔试。
(4)审批:人事部备齐复试合格的人员资料并附有录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的入职
1、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面试考核结果,合格者依分公司有关规定填写“入职薪资核定表”并附“个人资料表”,报上级主管逐级审批。最后呈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后方可通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该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审批流程见备注)。
2、员工的个人资料必须自己亲自填写。所填写资料必须属实,故意虚报、谎报者一经查证将作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且不作任何补偿。
3、若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如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家庭成员、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员工须在变动10天内将变动情况报告分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否则,因未及时报告资料变更而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
4、未经公司办理入职手续,不可直接上岗。如发生此类事件,用人部门须负全责。
5、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之后,员工按入职表的报到日期时间到指定部门报到。
三、员工的试用、转正
1、新聘人员,按劳动合同约定一般均须经过壹个月或以上的试用期。
2、试用人员由其试用部门主管对其成绩、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分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3、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绩效考核,试用部门主管可视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并附“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表(试用期)”由分公司分管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