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创新实践案例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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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案例选编

自2015年4月21日挂牌运行以来,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通关机制、对台先行先试等方面推出7批体制创新举措77项,属全国首创22项,复制推广到全国和全省的分别有2项、17项。根据实践效果,总结编写了18个创新性比较强、市场主体受益比较多、反映比较好的创新举措。

案例1

多项创新推动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

按:福州片区凸显“海丝特色”,依托全国唯一的海产品交易所“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在通关、通检、金融、跨境电商、市场监管等方面率先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开展与东盟各国渔业合作与海产品贸易深层次合作,建设海丝重要经贸交流样板平台。

福州片区管委会积极联合海关、国检、金融、外管、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监管和服务模式创新,创新金融服务,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拓展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功能,推动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壮大,建设与东盟各国渔业合作与海产品贸易平台。

一、主要做法

(一)推进交易所通关通检模式创新。全国首创“统一申报、集中查验、分批核放”通检模式。此前对进口水产品在各个码头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才入库。实施后,进口水产品全部集中入库后集中查验。即允许未交割的进境水产品由海交所或指定的代理人先行统一办理审批和报检手续,试点实施先入库后集中查验,根据企业订单信息分批核销、验证放行,减少了货物滞港时间和费用。海关对海交所会员企业进出口海产品实施“预审核”和“三优先”措施、暂时进出境总担保制度,为交易所开辟了绿色通道。

(二)推进金融创新服务交易所发展。一是推进交易所跨境结算方式创新。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支持项目之一,福州片区配合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研究出台外汇管理改革实施细则(《中国-东盟海产品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试行)》、《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外汇管理试点规定(试行)》),打通了交易所跨境本外币结汇渠道,帮助东盟海产品交易所搭建起跨境结算平台,满足“线上交易、线下交收、人民币结算”的交易模式的实现,同时以“互联网+”的形式改变了传统的渔业贸易模式,实现从铺位经济向席位经济转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根据政策为海交所提供了跨境结算服务方案。例如:中国银行创新账户管理模式,通过建立海交所专用账户(人民币)、境内/外会员结算账户(外汇)的账户体系,并在专用账户下设境内、外会员虚拟交易子账户等方式,为海交所提供了便利的结算渠道;二是支持交易所加强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在严格把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为会员解决资金难题,大胆探索交易所为金融机构承诺履行回购担保责任,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会员企业提供采购、仓单质押等融资业务;三是牵头发起成立会员融资专项担保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交易所会员授信规模倾斜力度。例如:农行福建省分行为其量身定做“银商通”交易系统,提供5亿元的意向授信额度,并与海交所及其上下游客户在银商通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国际贸易融资、本外币结算服务、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人民币(三方)结算

专用账户、境内/外会员外币结算账户等领域展开深层次合作。

(三)全力推进交易所国际化进程。一是建设海产品“福州价格”指数。专门成立海关、人行数据接口工作小组,对接海关、人行相应部门,实现跨境贸易中资金流与物流信息的匹配,同时加强与数据分析领域的专业机构合作,启动海产品价格指数编制项目;二是积极筹建海外分中心。目前,马来西亚分中心已经进入了实质性商务谈判和业务审批准备阶段,越南分中心和缅甸分中心也在积极筹备;三是推动交易所列入中国—东盟升级版谈判内容。经商务部与东盟各国磋商已经初步同意,争取实现以海交所总部和东盟各国分中心两端出入口,实现海产品进出口交易、资金结算和物流信息归集等,与东盟各国共同构筑海洋经济大数据服务平台。同时向商务部申请,拟以东盟海交所为试点单位,将大陆对台贸易的ECFA协议中的水产品早收清单扩大。

(四)政府助力推进交易所软环境建设。一是出台政策优惠推动发展。为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发展,福州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福建省政府人民办公厅支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加快发展十三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鼓励远洋捕捞、境外养殖水产品进入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交易,培育做大交易规模,加大金融财税扶持,鼓励新注册企业加入交易所及激励会员单位积极利用交易所平台进行交易;二是支持急需人才的引进。帮助东盟海交所及时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中高端人才,形成一支稳定和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集交易、结算、技术、风控等人才组成的专业核心团队,专业化搭建机构设置,提升管理效率,建立健全的业务运营和内部管理流程制度;三是作为重点招商项目推介。利用省内举办的各类外经贸活动加强交流合作,邀请省内外渔业企业成为海交所会员;四是创建冷链物流服务标准化制度。我市出台了《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针对福州片区内海交所及“海峡水产品批发中心”,创建冷链物流服务标准化制度,在冷链物流领域开展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标准化原则和方法的运用,以达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从而获得优质服务的过程,结合海产品“线上交易、线下交收、人民币结算”的实施,从而推动国家建立海产品电子档案,形成海产品产、供、销安全可追溯体系。

二、实践效果

在多方创新驱动和政策扶持下,交易所已发展交易商1057家,发展国内外渔企会员351家。截至2015年12月31日,线上电子议价达到3.7亿批次,现货交易3000多万元。

(一)关检创新举措助推海交所发展。“统一申报、集中查验、分批核放”通检模式于福州片区挂牌即实施,此模式平均每个集装箱能减少36个小时的通关时间,每箱节省电费、港杂费、集装箱使用费等约500元左右。海关多项创新措施的实施,也进一步简化了通关程序,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

(二)金融创新拓展海交所功能。银行金融业务的支持,降低了会员融资成本,支持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开展海产品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提高了会员与交易所业务合作的粘性度,推动了海产品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价格体系的形成,有利于推出东南亚区域性海产品价格指数,形成国际定价权。

(三)实施冷链物流服务标准化制度。建成国内首个省级冷链物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改变传统冷链物流缺乏统一标准而制约行业发展的现状,将冷链物流的工作操作流程、控制保鲜保质温度、加强物流信息管理等各环节进行标准化,极大提升了冷链物流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我国冷链物流机构标准化建设发展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目前福州片区在冷链物流服务方面已完善标准289项,其中自主制定标准114项,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有利于推动海交所形成规范有序、安全可追溯的中国-东盟海产品统一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推动东盟海交所创新“期现结合”交易模式与先行先试。将海交所作为自贸试验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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