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商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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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门前三包、治安消防,提高商业街整体商业氛围。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
3.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解决商铺纠纷。
3.2.由客服中心主管指定专人对商铺进行日常巡查及管理。
3.3.客服前台负责商铺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
3.4.维修组负责陪同业主验房,对商业街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管理。
3.5.安全组织负责商业街的治安消防的检查及从业人员的管理。
3.6.环境组负责对商业街整体卫生的清洁。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商铺入住手续的办理
4.1.1商铺业主或承租人需出示《商业街租赁合同》或《商业用房认购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发展商销售部签发的《入住通知书》、商铺业主或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客服前台核实商铺业主身份,根据相关资料填写《入住手续办理情况表》。
4.1.3客服前台收回《入住通知书》、业主或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协助商铺签订《商铺管理协议书》。
4.1.4商铺业主或承租人按入住通知书要求交纳各项费用。
4.1.5商铺业主或承租人凭办理齐全的《入住手续办理情况表》领取房门钥匙。
4.1.6维修组指定专人陪同商铺业主或承租人进行验房及查抄水、电表底,并在《房屋交付验收表》、《水、电、燃气表底单》上记录。
4.2.商铺装修手续的办理参阅《装修管理监控办法》。
4.3.商铺自经营起两个月内,业主或承租人须向管理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
证的复印件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相片等资料填写《商铺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并与管理处签订《商铺治安、消防管理责任书》,建立商铺管理档案。特殊经营项目的商铺,须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的许可证。
4.4.商铺管理员负责商铺管理服务。每月走访商家了解其需求并填写《商家访谈表》,上报客服中心主管,根据访谈内容采取措施解决。
4.5.安全组、维修组、环境组每天对商铺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员巡逻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巡查记录表》及《保洁日常巡查记录表》。
4.6.安全员每月对商铺消防、消防栓、电器进行检查一次,要求各商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维护所使用电器,消防栓安全情况,并将记录在《商铺治安、消防检查记录表》中,并及
时予以验证。
4.7.商铺管理人员每季度检查商铺的经营活动,发现无证经营或涉嫌赌博、贩毒、吸毒、色情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劝阻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管理处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报警。
4.8.如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计生办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商铺进行检查,管理处应验明证件并登记后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