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简要(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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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要点

1.规划人口测算

在总规的指导下,控规规划人口根据居住用地面积。具体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测算。

表1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m2/人)

江西大部分属于III气候分区,具体详见建筑气候区划图。

2.中小学测算

2.1 中小学和班额人数

小学每班应为45人,初中每班应为50人,高中每班应为50人。

2.2 学校建设规模标准

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小学一般为12、18、24、30、36班;初级中学一般为12、18、24、30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般为18、27、36、45班;完全中学一般为18、24、30、36班;高级中学一般为18、24、30、36班。

2.3 中小学建设规划要求

1、新建小学规模控制在24班以上,初中规模控制在27班以上,高中规模控制在36班以上;

2、小学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080人以上,初中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350人以上,高中在校学生数控制在1800人以上;

2.4 南昌市中小学相关指标一览表

2.5 中小学校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新区)

3. 公共设施

表1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表2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3.1行政办公用地

表3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3.2商业金融业用地

表4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5 各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指标(hm2)

3.3文化娱乐用地

表6 文化娱乐各类占该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5.0.3具有公益性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的规划用地比例不得低于表5.0.3的规定表7 公益性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3.4体育用地

表9 市级、区级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hm2)

3.5医疗卫生用地

表11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千人指标床位数(床/千人)

表12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13 疗养设施规划用地指标(hm2)

3.6教育科研用地

表14教育科研设计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注: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共设施配套结合《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镇规划标准GB5*****-2008》4. 指标和配建停车

规划区停车配建指标

注:停车配建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5. 建筑退距

主干道退10-15米

次干道退5-8米

主干道退3-5米

6. 机动车禁开口

城市主干道与主干道相交,距交叉口70米内限制机动车出入口;城市主干道与城市次干道相交,距交叉口40~60米内限制机动车出入口;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次干道相交,距交叉口35~50米内限制机动车出入口;30米以下的城市支路相交的交叉口30米内限制设车行出入口。

7.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8. 用地兼容性

注:○为适建;×为不适建;※为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表中未列出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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