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道德判断
儿童的道德判断的读书报告
儿童的道德判断的读书报告在《儿童的道德判断》第一章中,皮亚杰分析了儿童的游戏。
他把儿童对游戏的规则意识分为三个阶段,即“单纯个人规则的阶段(五岁以前)”/“信奉他律绝对的规则的/单方面对权威归依或尊敬的时期(六到九岁)”及“尊敬自律的相对的规则的相互尊敬即协同的阶段(十岁以后)”。
在第一阶段中,儿童的游戏完全是个人的,游戏的规则没有成为社会性的事实,儿童没有把规则看作是义务性的;在第二阶段中,儿童开始迷恋于游戏的胜负,但对规则的本质还只有笼统的观念。
他们一方面认为规则是最神圣的/绝对不能侵犯的东西,一方面又展次破坏规则:在第三阶段中,儿童不再把规则视为绝对的或神圣的东西,但是实际上决不破坏规则。
皮亚杰认为,儿童出现这样的表现取决于他对规则的理解即认知。
在第一个阶段中,儿童根本不理解规则,他们不关心胜负,只是对游戏本身抱有兴趣;在第二个阶段中,儿童的游戏限于模仿,对一个个的规则不能充分理解,而且认识的规则完全是他律的规则,是由外界强制的,是模仿地强制执行的:在第三个阶段中,儿童已经充分理解了规则的意义,并且认识到规则是为了进行游戏互相协商制订的。
正是儿童认知的不断发展,使他们对规则的理解不断深入,从而产生了三个阶段的规则意识在《儿童的道德判断》的第二章中,皮亚杰依据儿童对于过失/偷盗/说言等假设的实例所做的道德判断,指出了儿童道德判断有一种非常明显的“道德实在论”特点,即儿童往往根据一个人的行为后果而根据他的意图来判断责任的大小。
皮亚杰认为造成这种“道德实在论”的主要原因是成人的约束,即“成人所发布的规则造成了一种责任感,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成人本人要使这种责任感减弱也无济于事。
在这里,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设法把一个真正的说言同一个单纯的专张相比较,真正的说言是:当你没有被老师指名背课文时,告诉你的家长,你得了个优良的分数。
简单的夸张是:当你被一只狗惊吓后,你告诉别人这只狗有一头牛那么大。
对年幼儿童来说,第一个说话并不认为是“恶劣的”因为(1),童在学校里经常会得到优良分数:(2)更重要的是“妈妈相信这谦话”。
儿童发展中的道德判断与行为规范
儿童发展中的道德判断与行为规范道德判断与行为规范在儿童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学会遵守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
本文将探讨儿童发展中的道德判断与行为规范,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道德判断的发展阶段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
根据心理学家Jean Piaget的发展心理学理论,我们可以将儿童的道德判断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预运算期(2-7岁):在这个阶段,儿童缺乏道德判断的能力,他们的行为主要由外部规则和成人的指令来约束。
他们会根据成人的奖励和惩罚来决定行为的好坏。
2. 具体运算期(7-11岁):此阶段的儿童开始形成一定的道德意识,他们能够理解并遵守一些基本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
此时他们开始关注公平和正义的问题。
3. 形式运算期(11岁以上):在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判断更加复杂和成熟。
他们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并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
儿童开始对道德的原则和价值进行深入思考,形成独立的道德判断。
二、培养儿童的道德判断与行为规范的方法1. 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是儿童道德发展的重要场所。
父母应成为儿童的榜样,积极展示正确的道德行为,并与儿童沟通和讨论道德问题。
同时,父母要为孩子提供该有的规则和界限,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 学校教育的重要性:学校是培养儿童道德判断与行为规范的重要平台。
教师应该以身作则,传授正确的道德价值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道德讨论和决策,培养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
3. 社会互动与合作: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和参与集体合作,儿童可以学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和分享。
这种社会互动可以提供丰富的道德判断情境,帮助儿童理解和应用道德原则。
4. 教育媒体的积极引导:儿童经常接触各种形式的媒体,如电视、互联网和手机。
家长和教育者应对儿童的媒体使用进行引导和监督,选择合适的教育资源,加强儿童的道德教育。
三、教育儿童合理的行为规范1. 尊重他人:儿童应该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受。
简答科尔伯格关于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阶段简答题
简答科尔伯格关于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阶段简答题正确答案:科尔伯格提出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存在三个水平、六个阶段: (1)前习俗水平。
这一水平的儿童的道德判断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
包括两个阶段: ①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以惩罚与服从为导向,由于害怕惩罚而盲目服从成人或权威。
道德判断的根据是是否受到惩罚,缺乏是非善恶的观念。
②相对功利的道德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对行为好坏的评价首先是看能否满足自己的需要,有时也包括是否符合别人的需要,稍稍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把这种关系看成类似买卖的关系,认为有利益的就是好的。
(2)习俗水平。
这一水平的儿童的特点是:能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意识到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舆论的希望和规范的要求,并遵守、执行这些规范。
包括两个阶段: ①人际和谐(或好孩子)的道德取向阶段:此阶段的儿童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对道德行为的评价标准是看是否被人喜欢、是否对别人有帮助、是否会受到赞扬。
为了赢得别人的赞同,当个好孩子,就应当遵守规则。
②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取向阶段:此阶段的儿童以服从权威为导向,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守法。
(3)后习俗水平。
该水平特点是:道德判断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为行为的基本依据。
包括两个阶段: ①社会契约的道德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认识到法律、社会道德准则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是大家商定的,是可以改变的。
一般他们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准则,但不用单一的规则去评价人的行为,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
②普遍原则的道德取向阶段:此阶段的个体判断是非不受外在的法律和规则的限制,而是以不成文的、带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原则:如正义、公正、平等、个人的尊严、良知、良心、生命的价值、自由等为依据。
皮亚杰道德判断实验报告
一、实验背景皮亚杰是瑞士著名的心理学家,他在20世纪30年代通过对儿童道德判断的研究,提出了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该理论认为,儿童的道德判断经历了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并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为了验证这一理论,我们进行了皮亚杰道德判断实验。
二、实验目的通过本次实验,旨在探究儿童在不同年龄阶段的道德判断特点,验证皮亚杰道德认知发展理论的科学性。
三、实验方法1. 实验对象:选取10名4-5岁、10名5-6岁、10名7-8岁、10名9-10岁的儿童作为实验对象。
2. 实验材料:皮亚杰道德判断实验材料,包括对偶故事和道德判断题。
3. 实验步骤:(1)对实验对象进行分组,每组5人。
(2)向每个实验对象讲述一个对偶故事,故事内容如下:小明和小红在公园玩捉迷藏,小明不小心打翻了小红的花瓶,小红伤心地哭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小红又故意打翻了小明的玩具,小明也伤心地哭了起来。
(3)向实验对象提出以下问题:问题1:小明和小红为什么会哭?问题2:你认为小明和小红的行为对错?问题3:如果小明向小红道歉,小红会原谅他吗?(4)记录实验对象的回答,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实验结果与分析1. 实验结果通过对实验对象的回答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4-5岁儿童:大部分儿童认为小明和小红都会哭,但不知道为什么哭,对问题的回答较为模糊。
(2)5-6岁儿童:部分儿童认为小明和小红都会哭,因为他们不小心打翻了东西;部分儿童认为小红哭是因为小明打翻了她的花瓶,小明哭是因为小红打翻了玩具。
(3)7-8岁儿童:大部分儿童认为小明和小红都会哭,因为他们不小心打翻了东西,不知道故意打翻的;部分儿童认为小明和小红都会哭,因为他们的行为不对。
(4)9-10岁儿童:大部分儿童认为小明和小红都会哭,因为他们不小心打翻了东西,不知道故意打翻的;部分儿童认为小明和小红都会哭,因为他们的行为不对,不知道故意打翻的。
2. 实验分析根据皮亚杰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分析:(1)4-5岁儿童处于自我中心阶段,他们的道德判断受自身经验的影响,对问题的回答较为模糊。
儿童道德判断发展阶段
儿童道德判断发展阶段
儿童道德判断是指儿童对于什么是对错、好坏、公平不公平等道德概念的认知和理解。
随着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他们的道德判断也会逐渐发展和成熟。
以下是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阶段:
1. 前运算阶段(2-7岁)
在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判断还不具备逻辑性和系统性。
他们的道德判断主要是基于他们的感受和情感。
例如,他们会认为好人是做好事的人,坏人是做坏事的人。
2. 具体操作阶段(7-12岁)
在这个阶段,儿童开始逐渐具备逻辑思维和系统性,他们的道德判断也开始更加理性和合理。
他们能够理解更多的道德概念,例如公平、正义和责任等等。
此外,儿童在这个阶段也开始学会区分和权衡不同的道德价值。
3. 形式操作阶段(12岁以上)
在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发展到一个较高的阶段。
他们开始更加注重道德价值的内在逻辑和系统性,能够运用逻辑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道德问题。
他们也能够运用自己的道德判断来评价不同的社会现象和行为。
总体来说,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随着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也会逐渐提高和成熟。
教育者和家长应该注重引导和培养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
《儿童的道德判断》电子书
前言读者们在本书内将见不到我们直接分析儿童在家庭里、在学校生活中或在他们的社会中的道德行为。
我们建议所要研究的是道德判断而不是道德行为或情操。
我们带着这个目的询问了许多日内瓦和纳沙特尔学校的儿童并和他们进行交谈,这同我们研究他们对世界和对因果关系的概念时的情况是一样的。
这本书就包括着这些谈话的结果。
首先我们要明确,从儿童的观点看来,所谓遵守规则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开始分析一种社会性游戏规则的缘故,而这种社会性游戏的规则对一个真诚的游戏者而言是具有强制性的。
然后我们从游戏规则转到成人指定的那些具有特别道德意义的规则,并且试图去发现儿童从这些特殊的义务中形成了一种什么想法。
我们选择了儿童对于说谎的想法作为一个特殊的例子。
最后,我们考察了从儿童们彼此关系中所产生的一些概念,因而导致讨论公正这个概念,作为我们的一个专门的主题。
当我们达到了这一点时,在我们看来,如果将我们的结果和某些社会学家和道德心理学的作家们所赞同的假设相比较,那么他们之间是十分一致的。
我们的第四章就是为了完成最后这个任务的。
至于我们所用的方法,有它的优点,也有它的缺点,这一点我们比谁都明白。
在道德问题上特别存在着一个大的危险,那就是人们会使儿童说他们所想要他讲的话。
对于这一点,没有一个万无一失的补救办法;询问者的真诚和我们在别处强调过的那些预防错误的方法都不足以弥补这个缺点。
唯一保险的办法是和别的研究者合作。
如果别的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观点利用我们的问题去询问一些处于不同社会环境的儿童,那么他们迟早就会可能从我们研究结果内的那些人为因素中把客观的因素分隔出来。
关于儿童的逻辑和儿童对于因果关系的观念,在各国都曾经进行类似的工作;虽然有人曾经责备我们有某些夸大之处,而且这种夸大已为众所周知之事,但迄今为止,他们所取得的结果丝毫也没有使我们放弃我们所采用的这个方法。
在我们看来,这个方法的优点在于它使我们明白:如果只有观察本身,它就只能进行预测。
学前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特点
学前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特点
学前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是阶段性的。
在学前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以他们自身的需求为出发点,他们主要关注那些直接影响自己的行为。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道德判断会逐渐转向他人的需求和社会规则,他们开始评价其他人的行为和意图,形成对公正、公平的基本认识。
其次,学前儿童的道德判断由具体向抽象转变。
早期,儿童通过具体的情境和实例理解道德规则。
但是,随着思维和逻辑能力的发展,儿童逐渐能够理解更为抽象的道德概念,如公正、诚实、善良等。
再次,学前儿童的道德判断是社会化的过程。
他们的道德判断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影响。
父母的言行、教师的引导,同伴的接纳和社区的氛围都会对儿童的道德判断产生影响。
最后,学前儿童的道德判断是由外向内转变的。
刚开始,孩子们的道德判断主要是由外部影响,如家庭、学校等因素。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验的积累,他们在面对道德决策时,会更多地依赖内在的道德准则和原则。
总的来说,学前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自我中心向他人中心转变,由具体到抽象,也由外部驱动向内部驱动转变,这个过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儿童的道德判断
儿童的道德判断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儿童的道德判断》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
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
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
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
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
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
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
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
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
他律水平和自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
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
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
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1)自我中心阶段(2~5岁)。
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
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
(2)权威阶段(6~8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应该尊重权威和尊重年长者的命令。
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方法
研究儿童道德认知的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观察研究:观察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和互动,了解他们对道德问题的认知和反应。
可以通过观察他们与同龄人、家长和教师的互动,以及他们在游戏、学校或其他社交情境中的行为来研究。
2.实验研究:设计实验情境,让儿童面临不同的道德冲突或抉择,并观察他们的选择和解
释。
例如,可以使用虚拟情境、角色扮演或者道德困境等实验方法来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和决策过程。
3.问卷调查:设计针对儿童的问卷调查,通过询问他们的观点、态度和行为来了解他们对
道德问题的认知和价值观。
问卷可以包括关于道德情境的情节描述和相应的道德评价问题,以及关于他们对道德准则的理解和认同程度的问题。
4.访谈研究:与儿童进行面对面的访谈,探索他们对道德问题的理解和思考过程。
通过开
放性的提问和深入交流,可以了解儿童对道德价值观、责任感和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看法。
5.纵向研究:跟踪研究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通过多次测量和跟进观察,了解他们在不同
年龄阶段对道德问题的认知和态度的变化。
可以采用长期追踪调查或者实验研究的方式来进行纵向研究。
这些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以多角度、多方法的方式来研究儿童的道德认知。
需要注意的是,研究儿童道德认知时应遵循伦理原则,并根据儿童的年龄和能力水平选择适当的方法和研究工具。
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是以其发生认识论为基础的。
1932年出版的《儿童的道德判断》,是发展心理学研究儿童道德发展的里程碑,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认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皮亚杰根据观察儿童在玩弹子游戏中遵守规则的研究,发现儿童道德判断发展与其智慧的发展具有相互平行的现象。
皮亚杰采用对偶故事法,考察了儿童对游戏规则的认识和执行情况、对过失和说谎的道德判断以及儿童的公正观念等方面的问题,并据此概括出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3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即无律阶段)。
此阶段大约出现在4~5岁前。
处于前运算阶段的儿童的思维是自我中心的,其行为直接受行为结果所支配。
因此,这个阶段的儿童还不能对行为做出一定的判断。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此阶段关约出现在四五岁至八九岁之间,以学前儿童居多数。
此阶段儿童对道德的看法是遵守规范,只重视行为后果,而不考虑行为意向,故称之为道德现实主义。
第三阶段:自律道德阶段。
自律道德阶段始自9~10岁以后,大约相当于
小学中年级。
此阶段的儿童,不再盲目服从权威。
他们开始认识到道德规范的相对性,同样的行为,是对是错,除看行为结果外,也要考虑当事人的动机,故而称之为道德相对主义。
儿童的道德判断
儿童(de)道德判断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de)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de)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de)人能按社会规定(de)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de)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de)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de)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de)进程可以在他们(de)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de)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de)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de)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通过大量(de)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de)总规律,即儿童道德(de)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de)认识、转化发展过程.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de)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de)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de)价值标准所支配(de)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de)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de)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他律水平和自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de)两级水平.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de)年龄阶段.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de)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de)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de)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de)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de)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儿童(de)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de)儿童由于认识(de)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de)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de)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de)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de)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de)唯一方法.(2)权威阶段(6~8岁).这个阶段(de)儿童认为,应该尊重权威和尊重年长者(de)命令.一方面,他们绝对遵从成人、权威者(de)命令;另一方面,他们也服从周围环境对他们所规定(de)规则或提出(de)要求.皮亚杰把儿童绝对驯服地服从规则要求(de)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他指出,此阶段成人(de)约束和滥用权威对儿童(de)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de).(3)可逆阶段(8~10岁).这个阶段(de)儿童不再认为成人(de)命令是应该绝对服从(de),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de).他们认为,道德行为(de)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de)用来保障共同利益(de)一种社会产物.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相互行动和相互给予(de)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是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判断好坏(de)标准不是以权威而是以是否公平作为判断行为好坏(de)标准,认为公平(de)行为就是好(de),反之就是坏(de).由此可见,儿童(de)道德判断已经开始摆脱外界(de)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de)初步萌芽.(4)公正阶段(11~12岁).这个阶段,儿童(de)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de)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de)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de)单纯(de)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de)真正(de)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de)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de)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de)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de)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de)作用.从这四个阶段看出可以,儿童(de)道德倾向是从认识单纯(de)规则到了解真正意义(de)规则,是从他律到自律(de)过渡.皮亚杰认为品德发展(de)阶段不是绝对孤立(de),而是连续发展(de).儿童品德(de)发展是一个连续(de)统一体,可以根据儿童(de)各个年龄阶段(de)特点来教育孩子:对处于自我中心阶段儿童(de)活动不应多加干涉,而应耐心地具体指导;对处于权威阶段(de)儿童,要靠成人(de)具体指导,这时,成人(de)示范和表率特别重要,不必强求同伴之间(de)互助;对处于可能性阶段(de)儿童,在教育中应注意正面引导和讲明道理,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儿童;对处于公正阶段(de)儿童,尊重他们(de)思想,必要时给予他们一定(de)指导.1.儿童对规则(de)态度在皮亚杰看来,只有当儿童意识到有一种义务去遵从这些规则时,规则对儿童来说才能成为他(de)行动(de)准则,否则(de)话,它只是一种单纯(de)规则而已.皮亚杰又发现,不同年龄儿童对规则(de)执行也有...不同(de)特点.年幼儿童在一起玩弹子游戏时,他们虽然都在仿照着游戏规则进行比赛,但却各自按照自己(de)想象去执行规则;他们各自玩着"自己(de)"游戏,一点也不理会对方.他们会各自不顾规则(de)规定,突然说自己赢了.皮亚杰认为,这是由于这一时期(de)儿童还没有产生真正(de)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关系,他们还不能把自己(de)事和别人(de)事真正区别开各儿童把自我与外界混为一谈,把外界(de)事物看作他们自身(de)延伸,他们是按照自己所想(de)去理解外界事物(de).这一阶段(de)儿童虽然已能接受游戏规则,但规则对他们来说,还不是具有约束性(de)东西.之后,由于产生了真正(de)社会交往和社会合,儿童就不再把游戏规则看作是外在(de)法则,而把它看作是大家同意应该共同遵守(de)行动准则,因而在游戏中就共同执行这些行动准则了.2.儿童对行为责任(de)道德判断结果发现,不论儿童在对过失行为,还是在对说谎行为(de)道德判断中,都存在着两种明显(de)判断形式:年幼儿童往往根据主人公(de)行为在客观上造成(de)后果,即行为(de)客观责任去作出判断;年长儿童则往往根据主人公行为(de)主观动机作出判断.皮亚杰还发现,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这两种判断形式在儿童(de)道德判断中,并不是同时出现,也不是同步发展(de).一般(de)趋势是:客观责任在年幼儿童身上首先出现,并且随年龄(de)增长而减少;主观责任则出现稍迟,并且随年龄(de)增长而递增.因此,这两种道德判断过程是部分地重叠(de),但主观责任逐步取代客观责任而属于支配(de)地协皮亚杰把这两种判断过程部分地重叠(de)时期称之为道德法则(de)局化阶段.3.儿童(de)公正观念皮亚杰和他(de)合作者在对这一课题进行了大量(de)研究后指出,7岁、10岁和13岁是儿童公正观念发展(de)三个主要时期.这三个年龄阶段儿童(de)公正判断分别以服从、平等和公道为特征.促进儿童公正观念从服从向平等发展(de)原因是什么皮亚杰认为,成人(de)榜样对儿童(de)公正观念可能会有影响,但是,"成人(de)权威不能成为公正感发展(de)原因,因为公正感(de)发展要以自律为先决条件."除非儿童(de)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有所发展,否则他们(de)道德观念是不可能达到自律(de)水平(de).因此,儿童(de)公正观念不但不会在成人约束或强制条件下得到发展,而且要以牲牺成人(de)约束和强制为代价.儿童离开了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也就谈不上公正观念(de)发展.4.儿童心目中(de)惩罚皮亚杰把儿童把作出(de)判断加以概括归类,发现年幼儿童往往认为应该用强制手段使犯过者遵从成人(de)命令或规定.他们认为犯过者违反了准则,因而遭受成人(de)惩罚是理所当然(de).在年幼儿童看来,谁犯过,谁就该接受惩罚以抵罪.他们又认为,惩罚要严厉,最严厉(de)惩罚将是最公正(de).至于犯过(de)内容和惩罚(de)性质之间有没有必然(de)关系,如JL童不听话就不许他看电视,说了谎就不给看小人书等等,他们是根本不予考虑(de).皮亚杰把年幼儿童(de)这种惩罚观称之为抵罪性惩罚.由于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de)增长,年长儿童已经认识到行为准则与同伴(de)行为之间(de)关系,犯过者所犯(de)过错行为是有损于别人(de)行为.谁犯过,无需从外部给犯过者施加强制性(de)惩罚,他(de)过错行为会被正常(de)社会关系所不容,会被同伴所嫌弃.而且犯过(de)内容和性质都是与惩罚有密切联系(de),比如说了谎会失去别人对他(de)信任,破坏了集体利益和荣誉会孤立于集体(de)其他成员等.因此,在年长儿童(de)心目中,谁犯过,谁就会遭到同辈集体(de)回报.皮亚杰把年长儿童(de)这种惩罚观称之为回报性惩罚.皮亚杰认为,抵罪性惩罚是儿童在成人(de)约束和强制条件下(de)产物,带有专断(de)性质,是他律道德(de)表现.回报性惩罚是儿童同辈问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de)产物、不带专断(de)性质,是自律道德(de)表现.皮亚杰又认为,抵罪性惩罚反映一种强制(de)、服从(de)伦理道德观.这种伦理道德观往往使儿童(de)是非观念造成混乱,使他们只是一味顺从成人,以成人(de)是非为是非,辨不清什么是真正(de)行动准则.因此,这种伦理道德观对儿童公正观念(de)发展显然是不利(de).回报性惩罚在性质上则是一种属于相互尊重(de)伦理道德观.这种伦理道德观会促使儿童是非观念(de)发展,因为儿童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中相互行动,相互予取,他们(de)行动受共同(de)行动准则所制约,较易形成同辈间(de)相互尊重(de)情感.因而这种伦理道德观有利于儿童公正观念(de)发展.精彩语言辑录(1)儿童(de)游戏构成了一种最好(de)社会制度.(2)一切(de)道德都是一个包括有许多规则(de)系统,而一切道德(de)实质就在于个人学会去遵守这些规则.(3)在每一个儿童中总有成人因素,而每一个成人也总有儿童(de)因素.(4)规则决不是由内心精心制作、判断或解释(de)某种东西;它本身是给定(de)、现成(de)和外在于心灵(de).它也被想象为是由成人所揭示和强加(de).(5)一般来说,随着儿童年龄(de)增长,客观责任便逐渐消失,而主观责任则获得相对(de)重要性.(6)毋庸置疑,在儿童(de)心中,说谎话是远比笨手笨脚(de)事故,甚至诸如偷窃等罕见(de)行为还要严重和紧迫(de)问题.(7)自律只与互惠有关,当互相尊重(de)情感强到足以使个人从内部感到要像自己希望受到别人对待(de)那样去对待别人时,才出现自律.(8)当儿童发现同情和互相尊敬(de)关系必须要有诚实(de)时候,我们便看到了自律(de)最初(de)征兆.(9)公正感(de)发展必须要通过不断发展(de)协作和互相尊重----开始是儿童之间(de)协作,最后,儿童开始暗中认为他自己和成人处于同等(de)地位.(10)社会越复杂,人格就越主动,而平等(de)个人之间(de)协作关系也就越重要.。
儿童的道德判断2
2、集体的和可交流的责任在我们单独讨论它时,已经忽视了一个问题,它可以用以讨论与惩罚的公正有关的事情。
在一般的或违反规则者不知道的情况下,儿童是否认为惩罚他所从属的整个团体是公正的?这是一个具体有教育学和心理社会学双重意义的问题。
从教育方面来说,长期以来,学校中一直在使用集体的惩罚,而且不顾人们对于这种实践的的许多抗议,它的运用仍然比一般想象的还要广泛些。
所以,我们要把重点放在这种惯例影响儿童思想方式上面。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使我们感兴趣的问题。
刑事法典史告诉我们,长期以来,人们就认为责任是集体的和可以交流的。
而责任变成个人化,以及在许多宗教信仰中还有更为原始的概念残存至今天,则是比较最近的事。
傅康纳先生(M.Faucinnet)在我们已经谈到、而且还将对之再次进行研究的那本卓越的著作中,表明了可以交流的责任是如何同客观的责任联系在一起的。
那么,是否存在一种把责任想象为可以交流的平行的和补充的倾向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给儿童讲一些适宜进行交谈并能产生在通常的情况下引起集体责任问题的情境的故事。
在我们看来,这些情境有三种:(1)成人不分析个人的罪状,并因为集体中一、二个成员的冒犯而惩罚该整个集体。
(2)成人想要找出违犯规则者,但违犯规则者不承认,而集体也不揭发他。
(3)成人想找出违犯规则者,但违犯规则者不承认,而集体却不知道犯规者是谁。
——对这三种情况中的每一个事例,你都询问儿童,惩罚整个集体是否公正,为什么。
我们调查了大约六十名六至十四岁的受试者(这是一个足够的数目),并对所得到的相对一致的回答进行了概括。
对这些问题进行询问的儿童并不是上一节中所询问的儿童。
应该明确地指出,在这三种用以进行思考的情境中,只有第一种情境能够同在原始社会中产生集体责任的情境相比。
当然,利用确定的证据来分析另外两种情境是重要的。
下面是我们使用的那些故事:故事1.妈妈对他的三个小男孩说,当她外出时,他们一定不能玩剪刀。
儿童发展中的道德判断与行为
儿童发展中的道德判断与行为道德是人类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而道德判断与行为的养成是儿童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儿童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表现对其日后的社交互动和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儿童发展中的道德判断与行为的重要性、影响因素以及培养方式。
一、道德判断与行为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性道德判断与行为的培养对儿童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道德判断与行为能够帮助儿童认识和理解社会规范,培养他们的社会化意识,使其能够在日常生活中遵守相应的道德准则。
其次,良好的道德判断与行为能够促进儿童与他人之间的积极互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最后,培养儿童的道德判断与行为还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影响儿童道德判断与行为的因素儿童道德判断与行为的形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家庭环境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父母的道德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同时,亲子关系的质量也会对儿童道德判断与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学校教育是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教师的教育方式和养成活动对儿童道德发展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社会环境和同伴关系也会对儿童道德判断与行为产生一定影响。
三、培养儿童的道德判断与行为的方式为了培养儿童良好的道德判断与行为,家庭、学校和社会需要采取相应的方式与方法。
首先,家庭应该成为培养儿童道德的最重要的场所。
父母需要以身作则,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和家庭规则对儿童道德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学校应该加强道德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实施。
教师应该通过启发式教学的方式,引导儿童思考道德问题,提高他们的道德思维水平。
另外,学校可以组织一些道德教育活动,让儿童在实践中学习道德行为。
最后,社会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大众需要传递正能量,通过媒体、社团等途径引导儿童的道德行为。
结论道德判断与行为在儿童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家庭、学校和社会都需要加强对儿童道德的培养与教育,为儿童的道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培养和引导,才能让儿童在道德判断与行为中得到全面发展。
从《儿童的道德判断》看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观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观1. 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判断的基本理论皮亚杰是瑞士的儿童心理学家,他的一生主要研究儿童对于世界/物理的因果关系/实体构造/空间/数目的起源和发展以及儿童的具体运算和形式运算的问题。
但是他也研究了儿童的道德判断,并著《儿童的道德判断》一书,且这本书对儿童的道德教育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1.1游戏的规则在《儿童的道德判断》(下面简称《儿》)第一章中,皮亚杰分析了儿童的游戏。
他把儿童对游戏的规则意识分为三个阶段,即“单纯个人规则的阶段(五岁以前)” / “信奉他律绝对的规则的/单方面对权威归依或尊敬的时期(六到九岁)”及“尊敬自律的相对的规则的相互尊敬即协同的阶段(十岁以后)”。
在第一阶段中,儿童的游戏完全是个人的,游戏的规则没有成为社会性的事实,儿童没有把规则看作是义务性的;在第二阶段中,儿童开始迷恋于游戏的胜负,但对规则的本质还只有笼统的观念。
他们一方面认为规则是最神圣的/ 绝对不能侵犯的东西,一方面又屡次破坏规则;在第三阶段中,儿童不再把规则视为绝对的或神圣的东西,但是实际上决不破坏规则。
皮亚杰认为,儿童出现这样的表现取决于他对规则的理解即认知。
在第一个阶段中,儿童根本不理解规则,他们不关心胜负,只是对游戏本身抱有兴趣;在第二个阶段中,儿童的游戏限于模仿,对一个个的规则不能充分理解,而且认识的规则完全是他律的规则,是由外界强制的,是模仿地强制执行的;在第三个阶段中,儿童已经充分理解了规则的意义,并且认识到规则是为了进行游戏互相协商制订的。
正是儿童认知的不断发展,使他们对规则的理解不断深入,从而产生了三个阶段的规则意识。
1.2道德的实在论和成人的约束在《儿》的第二章中,皮亚杰依据儿童对于过失/偷盗/谎言等假设的实例所做的道德判断,指出了儿童道德判断有一种非常明显的“道德实在论”特点,即儿童往往根据一个人的行为后果而根据他的意图来判断责任的大小。
皮亚杰认为造成这种“道德实在论”的主要原因是成人的约束,即“成人所发布的规则造成了一种责任感,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成人本人要使这种责任感减弱也无济于事。
简述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论
简述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论皮亚杰在其《发生认识论原理》一书中提出了儿童道德判断发展阶段论。
其中,我们学过的是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
他认为,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有四个阶段: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和后习俗道德水平。
前习俗水平指的是道德两难推理阶段,主要包括三个阶段:惩罚与服从道德两难推理阶段、工具性的报偿与相对的不利两难推理阶段、报复与服从道德两难推理阶段。
以此类推,我们可以将幼儿园大班孩子所处的阶段称之为前习俗水平。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经历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三个阶段。
我们学习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时,还必须知道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儿童道德发展是连续的而不是间断的。
2~6岁儿童的道德判断的主要特点是先有“好”与“坏”的行为规范,再以“好”与“坏”作为判断的标准。
但是在7~10岁儿童的道德推理中则表现为先有一个固定的道德原则,然后再把它与其他情况联系起来,再运用逻辑推理对原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选择。
这种道德判断的主要特点就是从一个原则过渡到另一个原则,并且逐渐从外在的价值准则向内化的内部的价值准则过渡。
如果说,前习俗水平的儿童只懂得服从,那么习俗水平的儿童不仅懂得服从,而且懂得服从的目的和意义,也就是说懂得权利和义务。
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道德判断将由习俗水平转变为后习俗水平。
所谓后习俗水平是指“在情境不变的条件下”,根据他人的评价调整自己的行为,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社会道德标准。
5。
简述维果茨基的思想简述维果茨基关于文化-历史发展理论的基本观点及其方法论。
首先应指出,维果茨基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是一种典型的历史决定论。
其次,在思想渊源上,维果茨基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直接受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影响;在方法论上,它既继承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和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成分,又吸取了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
维果茨基对古希腊罗马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西方文化传统中没有科学技术发明的地位问题,也没有宗教发展的历史地位问题。
皮亚杰对道德的判断
儿童思维研究皮亚杰将儿童思维的发展划分为四个大的年龄阶段。
这四个阶段分别是:一、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两岁左右)。
这一阶段是思维的萌芽期,是以后发展的基础。
皮亚杰认让·皮亚杰为这一阶段的心理发展决定着未来心理演进的整个过程。
二、前运算阶段(两岁左右到六七岁左右)。
这一阶段又称前逻辑阶段,这时儿童开始以符号作为中介来描述外部世界,表现在儿童的延缓模仿、想象或游戏之中。
三、具体运算阶段(从六七岁左右到十一二岁左右)。
在这个阶段,儿童已有了一般的逻辑结构。
四、形式运算阶段(十一二岁左右到十四五岁左右)。
此时儿童的智慧发展趋于成熟,思维能力已超出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物,思维具有更大灵活性。
主要理论儿童的认知发展阶段(Stage in Cognitive Development)皮亚杰最著名的学说,是他把儿童的认知发展分成以下四个阶段:⒈感知运动阶段(感觉-动作期,Sensorimotor Stage,0-2岁)靠感觉获取经验。
在1岁左右,发展出物体恒存(object permanence)的概念,以感觉动作发挥图式的功能;⒉前运算阶段(前运算思维期,Preoperational Stage,2-7岁)已经能使用语言及符号等表征外在事物,会使用不具保留概念,不具可逆性,以自我(egocentrism)为中心;⒊具体运算阶段(具体运算思维期,Concrete Operations Stage,7-11岁)了解水平线概念,能使用具体物之操作来协助思考;⒋形式运算阶段(形式运算思维期,Formal Operational Stage,从11岁开始一直发展)开始会类推,有逻辑思维和抽像思维。
[2]认知发展理论(Cognitive-developmental theory或Theory of Cognitive Development)是著名发展心理学让·皮亚杰所提出,被公认为20世纪发展心理学上最权威的理论。
皮亚杰研究儿童道德判断能力发展规律的方法
皮亚杰研究儿童道德判断能力发展规律的方法皮亚杰是一位著名的儿童发展心理学家,他的理论对于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发展规律有着重要的贡献。
他通过实验研究了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发现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具体的方法如下: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这个阶段出现在幼儿期,主要表现为儿童没有道德规范。
此阶段的儿童的行为是主观而自我中心的,不会考虑道德标准。
皮亚杰对儿童进行了实验,其中一项实验是将儿童与一个人偶置于同一空间中,当研究者故意破坏偶人时,儿童并不会认为这样是不道德的,因为他们没有形成道德观念。
在这个阶段,儿童往往会依赖于外部的惩罚和奖励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二阶段:道德相对主义阶段儿童进入到这个阶段后,开始产生基于表面信息的道德判断,此时他们的行为开始受到社会影响。
在这个阶段,儿童认为“对与错”是固定的,但不同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对与错。
比如,如果一个小女孩打了一个小男孩,但是小女孩先被小男孩打了,那么儿童可能认为小女孩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
在这个阶段,儿童能够理解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如公正、平等、回报等。
第三阶段:道德绝对主义阶段在这个阶段,儿童真正理解和实践了普遍原则和公正的道德观念。
他们开始了解和尊重道德规则,将自己的行为与道德法则相一致。
例如,一个儿童知道“不撒谎”的原则,那么他会避免撒谎,即使他可能会因此受到惩罚。
在这个阶段,道德规范已经充分内化,成为自我节制和行为规范,儿童的道德意识更加强烈,自觉使用通用的伦理价值观来评价他们自己和别人的行为。
综上所述,皮亚杰的研究方法是通过实验来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规律,他主张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一个逐渐复杂化和内化道德行为和观念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从没有道德规范,到依赖惩罚和奖励规范自己的行为,再到理解和尊重道德规则,将自己的行为与道德法则相一致。
这个过程是长期的,需要父母、老师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培养孩子的道德意识。
儿童初步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判断
儿童初步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判断儿童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是在成人的影响下,在儿童心理发展的一定条件下产生的。
1岁儿童还不可能有道德判断,也不可能有意地做出什么道德行为。
1岁以后,在儿童与儿童之间,就可以看到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关系,这可算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一种初级的表现,也可以算是道德行为的最初的形态。
根据观察,1~2岁儿童间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良的相互关系,攻击性的动作,如夺取玩具;防御性的动作,如哭泣。
(2)良好的相互关系:情绪上良好的游戏关系;共同游戏,如使用某些玩具的共同游戏;配合其他儿童的动作,如以自己的行为动作去配合或帮助其他儿童;儿童对别的儿童的评价。
防止儿童间的不良关系的发生,培养和巩固儿童间的良好关系,应当是婴儿教育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儿童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判断是在儿童掌握言语以后才逐步产生的,而且也多少包含着一些意志行动的成分在内。
当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做出良好的行为的时候,成人就有愉快的表情,并且用“好”“乖”这些词给以阳性的强化;当儿童做出不良的行为的时候,成人就有不愉快的表情,并且用“不好”“不乖”这些词给予阴性的强化。
在这样的过程中,儿童就能不断做出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从而养成各种道德习惯。
以后再遇到一定的类似的场合,儿童就能不加迟疑地做出合乎道德要求的行为来。
而对于不合道德要求的行为,采取一种否定的态度。
例如,当两三岁的儿童看到别的孩子有新奇的玩具的时候,一方面很想拿过来玩,但是又觉得强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
这也就是儿童道德感的源泉。
婴儿的道德判断,也是在跟成人交往的过程中逐步学会的。
凡是成人表示赞许并说“好”“乖”的行为,儿童便认为是好的行为;反之,凡是成人表示斥责并说“不好”“不乖”的行为,儿童便认为是坏的行为。
因此“好”“不好”是儿童最初的道德判断中的两大类别。
3岁的儿童已经能把人分为两类:好人和坏人。
应当指出:婴儿期的儿童只有一些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萌芽的表现,决不能作很高的估计,也不能提出过高的要求,原因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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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的道德判断》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
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
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
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
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
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
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
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
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
他律水平和自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
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
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
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1)自我中心阶段(2~5岁)。
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
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
(2)权威阶段(6~8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应该尊重权威和尊重年长者的命令。
一方面,他们绝对遵从成人、权威者的命令;另一方面,他们也服从周围环境对他们所规定的规则或提出的要求。
皮亚杰把儿童绝对驯服地服从规则要求的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
他指出,此阶段成人的约束和滥用权威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3)可逆阶段(8~10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不再认为成人的命令是应该绝对服从的,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的。
他们认为,道德行为的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的用来保障共同利益的一种社会产物。
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相互行动和相互给予的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是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
判断好坏的标准不是以权威而是以是否公平作为判断行为好坏的标准,认为公平的行为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
由此可见,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开始摆脱外界的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的初步萌芽。
(4)公正阶段(11~12岁)。
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
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
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
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
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从这四个阶段看出可以,儿童的道德倾向是从认识单纯的规则到了解真正意义的规则,是从他律到自律的过渡。
皮亚杰认为品德发展的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连续发展的。
儿童品德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可以根据儿童的各个年龄阶段的特点来教育孩子:对处于自我中心阶段儿童的活动不应多加干涉,而应耐心地具体指导;对处于权威阶段的儿童,要靠成人的具体指导,这时,成人的示范和表率特别重要,不必强求同伴之间的互助;对处于可能性阶段的儿童,在教育中应注意正面引导和讲明道理,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儿童;对处于公正阶段的儿童,尊重他们的思想,必要时给予他们一定的指导。
1.儿童对规则的态度在皮亚杰看来,只有当儿童意识到有一种义务去遵从这些规则时,规则对儿童来说才能成为他的行动的准则,否则的话,它只是一种单纯的规则而已。
皮亚杰又发现,不同年龄儿童对规则的执行也有...不同的特点。
年幼儿童在一起玩弹子游戏时,他们虽然都在仿照着游戏规则进行比赛,但却各自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执行规则;他们各自玩着"自己的"游戏,一点也不理会对方。
他们会各自不顾规则的规定,突然说自己赢了。
皮亚杰认为,这是由于这一时期的儿童还没有产生真正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关系,他们还不能把自己的事和别人的事真正区别开各儿童把自我与外界混为一谈,把外界的事物看作他们自身的延伸,他们是按照自己所想的去理解外界事物的。
这一阶段的儿童虽然已能接受游戏规则,但规则对他们来说,还不是具有约束性的东西。
之后,由于产生了真正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儿童就不再把游戏规则看作是外在的法则,而把它看作是大家同意应该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因而在游戏中就共同执行这些行动准则了。
2.儿童对行为责任的道德判断结果发现,不论儿童在对过失行为,还是在对说谎行为的道德判断中,都存在着两种明显的判断形式:年幼儿童往往根据主人公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的后果,即行为的客观责任去作出判断;年长儿童则往往根据主人公行为的主观动机作出判断。
皮亚杰还发现,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这两种判断形式在儿童的道德判断中,并不是同时出现,也不是同步发展的。
一般的趋势是:客观责任在年幼儿童身上首先出现,并且随年龄的增长而减少;主观责任则出现稍迟,并且随年龄的增长而递增。
因此,这两种道德判断过程是部分地重叠的,但主观责任逐步取代客观责任而属于支配的地协皮亚杰把这两种判断过程部分地重叠的时期称之为道德法则的局化阶段。
3.儿童的公正观念皮亚杰和他的合作者在对这一课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后指出,7岁、10岁和13岁是儿童公正观念发展的三个主要时期。
这三个年龄阶段儿童的公正判断分别以服从、平等和公道为特征。
促进儿童公正观念从服从向平等发展的原因是什么?皮亚杰认为,成人的榜样对儿童的公正观念可能会有影响,但是,"成人的权威不能成为公正感发展的原因,因为公正感的发展要以自律为先决条件。
"除非儿童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有所发展,否则他们的道德观念是不可能达到自律的水平的。
因此,儿童的公正观念不但不会在成人约束或强制条件下得到发展,而且要以牲牺成人的约束和强制为代价。
儿童离开了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也就谈不上公正观念的发展。
4.儿童心目中的惩罚皮亚杰把儿童把作出的判断加以概括归类,发现年幼儿童往往认为应该用强制手段使犯过者遵从成人的命令或规定。
他们认为犯过者违反了准则,因而遭受成人的惩罚是理所当然的。
在年幼儿童看来,谁犯过,谁就该接受惩罚以抵罪。
他们又认为,惩罚要严厉,最严厉的惩罚将是最公正的。
至于犯过的内容和惩罚的性质之间有没有必然的关系,如JL童不听话就不许他看电视,说了谎就不给看小人书等等,他们是根本不予考虑的。
皮亚杰把年幼儿童的这种惩罚观称之为抵罪性惩罚。
由于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的增长,年长儿童已经认识到行为准则与同伴的行为之间的关系,犯过者所犯的过错行为是有损于别人的行为。
谁犯过,无需从外部给犯过者施加强制性的惩罚,他的过错行为会被正常的社会关系所不容,会被同伴所嫌弃。
而且犯过的内容和性质都是与惩罚有密切联系的,比如说了谎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破坏了集体利益和荣誉会孤立于集体的其他成员等。
因此,在年长儿童的心目中,谁犯过,谁就会遭到同辈集体的回报。
皮亚杰把年长儿童的这种惩罚观称之为回报性惩罚。
皮亚杰认为,抵罪性惩罚是儿童在成人的约束和强制条件下的产物,带有专断的性质,是他律道德的表现。
回报性惩罚是儿童同辈问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的产物、不带专断的性质,是自律道德的表现。
皮亚杰又认为,抵罪性惩罚反映一种强制的、服从的伦理道德观。
这种伦理道德观往往使儿童的是非观念造成混乱,使他们只是一味顺从成人,以成人的是非为是非,辨不清什么是真正的行动准则。
因此,这种伦理道德观对儿童公正观念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回报性惩罚在性质上则是一种属于相互尊重的伦理道德观。
这种伦理道德观会促使儿童是非观念的发展,因为儿童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中相互行动,相互予取,他们的行动受共同的行动准则所制约,较易形成同辈间的相互尊重的情感。
因而这种伦理道德观有利于儿童公正观念的发展。
精彩语言辑录(1)儿童的游戏构成了一种最好的社会制度。
(2)一切的道德都是一个包括有许多规则的系统,而一切道德的实质就在于个人学会去遵守这些规则。
(3)在每一个儿童中总有成人因素,而每一个成人也总有儿童的因素。
(4)规则决不是由内心精心制作、判断或解释的某种东西;它本身是给定的、现成的和外在于心灵的。
它也被想象为是由成人所揭示和强加的。
(5)一般来说,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客观责任便逐渐消失,而主观责任则获得相对的重要性。
(6)毋庸置疑,在儿童的心中,说谎话是远比笨手笨脚的事故,甚至诸如偷窃等罕见的行为还要严重和紧迫的问题。
(7)自律只与互惠有关,当互相尊重的情感强到足以使个人从内部感到要像自己希望受到别人对待的那样去对待别人时,才出现自律。
(8)当儿童发现同情和互相尊敬的关系必须要有诚实的时候,我们便看到了自律的最初的征兆。
(9)公正感的发展必须要通过不断发展的协作和互相尊重----开始是儿童之间的协作,最后,儿童开始暗中认为他自己和成人处于同等的地位。
(10)社会越复杂,人格就越主动,而平等的个人之间的协作关系也就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