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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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近年来,我国农业领域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为了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的农业经营单位,包括大中型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提升农业产业链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政府支持、人才培养、财税优惠和市场引导等角度,对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几点思考。

一、政府支持政府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应该加大支持力度。

一方面,要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还可通过财政扶持等措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科研、产业化、品牌建设等方面投入资金,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带动周边农民和农业企业共同发展。

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有效的政策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其发展壮大。

还可以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缓解其融资难题,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其发展信心。

二、人才培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支持。

应该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重视农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

一方面,应该加强高校农业专业的招生和培养力度,鼓励更多的学生报考农业专业,为农业领域输送更多的人才。

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农业领域相关人才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适应现代农业经营的需求。

还可以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吸引更多高校和科研人员投身农业领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

通过人才培养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其核心竞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三、财税优惠财税政策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手段。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乡村振兴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而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如何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问题。

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意识、市场营销能力、财务管理能力等。

政府可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

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贷款政策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其创业风险和资金压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三、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条件
政府可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条件,包括农业技术改造、设施农业建设等。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保障。

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促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建立健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等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市场支持,帮助其更好地开发市场和销售产品。

总之,通过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加强资金支持、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市场支持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村人才外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很多挑战。

而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

一、资金支持政策的制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政府应该制定一系列的资金支持政策,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例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和创新研发。

此外,政府还应该提供贷款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好的融资和税收环境。

二、创业培训与指导政府可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乡村创业培训,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市场分析、创业策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政府还可以派出专业人员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土地制度的改革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方面,加快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多的土地使用权,从而提高其经营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能力。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农村土地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四、科技创新的推动科技创新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例如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农业领域的研究和创新;建立农业科技转化机制,将科学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鼓励农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市场开拓与合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拓展市场,增加销售渠道。

政府可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拓市场,提供市场信息和销售渠道。

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展开合作,形成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整体竞争力。

六、金融服务的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支持。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方案(最新)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方案(最新)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好乡村,现结合x实际,就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及xx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土地流转为依托,以扶持服务为保障,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动现代农业不断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大力发展各类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力争到x年底,全区种养殖大户总数达到200户以上;合作社总数达到130个以上,区级以上示范社50个;家庭农场总数达到50个以上,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率达到30%,信息化普及率达到60%,合作社农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70%以上。

其中,x年,全区种养殖大户总数达到110户以上;合作社总数达到80个以上,区级以上示范社20个;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5个以上,区级以上示范农场3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个。

三、重点工作(一)加快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

鼓励发展农、林、牧、渔、水等各种行业和类型的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备案工作。

加强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完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生产资料采购和经营、产品销售等统一服务,提升合作社经营服务功能。

建立健全利益保障机制,保障合作社与成员间收益合理分配。

帮助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城市社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商场合作,实行直供直销。

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集体化经营形式,与传统意义上的农业户主形成鲜明对比。

本文将对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关系农业现代化是指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优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促进土地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投入更多资金和技术,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

同时,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在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农村土地权属问题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目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民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分离,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影响了其发展。

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对较低。

传统的农民经营主体普遍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需要加强培训和支持,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政策建议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和措施推进。

首先,加强土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统一的制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促进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

其次,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通过建立培训机制、引导农民参加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建议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建议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建议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的深入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是几点建议:一、加强政策支持:1.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专门的农业融资机构,提供贷款和信用支持,降低创业者的融资成本。

2.提供土地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提供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和流转期限,减轻其经营风险。

3.完善税收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其负担,激励其投资农业。

5.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一批适应新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培训和人才支持:1.建设专门的农业人才培训基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

2.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

3.加强农业人才激励机制,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农业创业。

4.加强农村人才流动和交流,促进农村人才的跨地区、跨行业流动,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三、加强市场开拓和产品推广:1.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提供准确的市场需求信息,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科学的生产和销售计划。

2.推动农产品电商化发展,搭建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竞争力。

3.建立农产品品牌,推动优质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溢价能力。

4.加强农产品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知度和购买意愿。

5.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组织建设和合作发展:1.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农民合作社,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优势和资源,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

2.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盟,共享资源和市场,提高综合竞争力。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规范化运营,提高集体经济的供给能力和竞争力。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都成为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为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前景。

而现实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下面就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进行讨论。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效率要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先要建立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

农业是一个以地为基础的产业,建立起良好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电力、水利等,才能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

同时,通过建设现代化、高效化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推动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合作社建设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要加强农业产业协同发展,推进产业链条的建立,实现农业产业优化升级。

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研发、服务等一体化的农业产业链,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力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政策扶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因素之一。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营造适合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环境。

同时,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鼓励更多的农民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模式,加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四、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还需要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通过加强培训和技术咨询,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推广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总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政府的支持,需要社会的关注,也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

只有所有相关方面共同合作,才能够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法和成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法和成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法和成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传统的个体农户经营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市场风险大等。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旨在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升我国农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1.1 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品种多样性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传统的小农经济往往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因此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当务之急。

1.2 新型经营主体的涌现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农村地区涌现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在发挥规模效应、整合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做法2.1 推动农业产业化产业化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强产业化经营,可以提升农业产品的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强农业的竞争力。

2.2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

政府和企业可以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升产业效益。

2.3 支持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手段。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效3.1 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近年来,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各种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现代化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为市场和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优质的农产品。

3.2 农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的收入水平也在稳步提高。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法和成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法和成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不断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

那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有哪些做法和成效呢?接下来,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探讨这个主题。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做法1. 政策支持。

政府可以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政策等,吸引和扶持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农业领域。

2. 技术培训。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提升其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资金扶持。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金融贷款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其创业和生产经营的风险。

4. 市场拓展。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拓多元化的市场渠道,拓展产品销售网络,实现农产品的增值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5. 创新创业。

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大胆创新,增加科技元素的应用,拓展经营领域,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效1. 农业产业升级。

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增加农业附加值。

2. 农民收入增加。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带动农业企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 农业品牌塑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更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可以推动农业品牌的塑造和农产品的市场化。

4. 农村社会稳定。

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减少农村劳动力的流失,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

总结回顾通过以上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政府和农业部门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不断创新和改进经营方式,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_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_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协商议政XIANGYIN22乡音2023-10“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

建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点在于培育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内的具有适度经营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赵县政协经济委牵头组织部分委员成立视察调研组,深入走访农产品加工企业、双创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掌握一手资料,确保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7月26日,赵县政协围绕“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开展专题协商议政。

座谈会上,政协委员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打造现代化农业强县建设需要,以提高农业发展质量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培育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运作机制和经营管理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了发言,助力推动赵县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华丽蝶变。

一、完善土地流转服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用地方面的困扰,如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土地流转费用支出成本高、流转时间不稳定、田块畸零不整、可租用连片土地少等。

建议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做好信息采集和公布、土地评估、交易服务等工作,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高效完善的服务,让土地流转逐步向规范有序转变。

完善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土地纠纷仲裁机制。

加强流转土地用途监管,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二、满足融资贷款需求。

二、满足融资贷款需求。

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或经营回报周期较长等原因,在长期贷款需求方面受质押物不足、信用额度低等客观因素制约,存在一定的金融服务需求缺口。

建议由政府牵头,统筹协调农业、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多部门共同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有效抵质押物不足、信用评级难、金融产品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优化涉农资金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新增农业补贴和项目建设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行动推进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信用、联保等贷款业务,适当给予利率优惠,重点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长期贷款需求。

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1.引言1.1 概述概述: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经济中兴起的具有一定规模、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主体,既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也包括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等。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能够应用现代科技和管理理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规模化经营的优势,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此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能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升级,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有效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采取各种方法和途径。

首先,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利的政策环境和充足的资金保障。

其次,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和示范,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另外,还需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只有通过加大政策支持、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科技创新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够真正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即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介绍了文章的背景和目的。

在概述中,首先阐述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接下来的内容提供了铺垫。

其次,提到了本文的结构,说明了文章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使读者对整篇文章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在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下,出现了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管理能力的新型农业企业和新型农民。

由于他们的不断涌现,已成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力量。

但是,并不是老百姓的多一些“新农民”即可解决农业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需要政策、市场、资本等的多重支持。

头衔与身份的转换在许多传统的老农民眼中,种田是一个苦的、累的、脏的活,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低端劳动,因此属于社会地位较低的一类职业。

但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这些想法已经越来越不符合实际情况。

新型农民既拥有着现代农田耕作技能,也掌握了企业管理和市场运营的相关经验,经常跨足于多个领域。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种田农民,他们应当被赋予相应的身份与头衔,这样才能让大众更好地接受并尊重他们。

提高政策支持力度从今年国家“两会”立法进程表中可以看出,农村产业发展方面的法律规范仍然比较欠缺。

这可能会对新型农民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一定困难。

因此,这个新型农业生产群体的发展,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

政府可以通过农业补贴、信贷支持、税收优惠、论证研究等方面为新型农民提供多方全面的支持,以促进他们的可持续发展。

现代市场必须成为一个支持和鼓励新型农业企业发展的中心,促使这些企业融入全球市场,提高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政府可以加大新型农业企业的对外宣传、研发支持和金融支持力度,这样,新型农业企业才能在众多同类企业中脱颖而出。

加强资本支持力度企业的投资来源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国家要从法规引导、财政支持、金融机构配合等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新型农业企业提供资本扶持。

同样,还可以通过权益投资、股权融资等方式,为新型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发展初期的资金难关,从而实现快速发展。

提高新型农民素质种田能否成为幸福职业,关键的不是致富程度,而是种田者对事业的热忱和职业内涵的体现。

现在做农民的重要性并不逊于做其他职业,也需要各种技能、能力和观念,在推动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需要提高新型农民群体的综合素质。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一环。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和现代化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整合农业资源,提供高质量的农产品和服务。

以下是对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1.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紧跟时代步伐,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培训和知识传播,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2. 促进土地流转和农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土地流转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要加强农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通过集体经营、专业合作等形式,提高农业生产组织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

3. 加强金融支持和扶持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金需求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压力。

政府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低息贷款、贴息政策、股权投资等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

建立健全扶持政策体系,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激励。

4.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组织农业产业链的优化和整合,提供产业链上下游的服务和支撑,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的产业链。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5. 加强农民培训和转岗安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农村劳动力的转岗安置和培训工作。

政府应积极组织培训机构和专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技术培训和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农民转变观念,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

要加大转岗安置力度,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扶持,帮助农民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政府应积极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案

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案

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案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创新发展理念、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农业生产质量等优势。

然而,在实施方案中需要全面考虑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才能推动乡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一、提供政策支持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扶持力度。

通过财政补贴、优惠税收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其创业风险,激发其发展潜力。

二、建立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的市场化机制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

政府可以通过组织农产品销售、建设农产品物流体系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帮助他们扩大销售渠道,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强人才培训人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关键。

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增强他们的竞争力。

四、引导农民转型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需要积极引导农民转型。

通过宣传政策、推广成功案例等方式,鼓励农民从事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等新型农业经营形式,帮助他们实现脱贫致富。

五、促进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

政府可以出台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

六、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业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

七、加强合作组织建设合作组织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效途径。

政府可以通过扶持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组织建设,集聚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八、发展农村电商农村电商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力支撑。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村电商平台的扶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销售农产品,拓宽市场渠道,提高销售收入。

九、加强金融支持金融支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

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措施

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措施

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措施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措施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战略部署。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本篇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措施进行详细解析。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与特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业产业链上具有独立经营地位、具备一定规模、运用先进科技和管理手段、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经营单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多元化: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

2.规模化: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

3.专业化:专注于某一农业领域,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4.市场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5.可持续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二、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的必要性1.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

2.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充分发挥规模经济、专业化生产、先进科技应用等优势,提高农业产值。

3.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链的稳定。

4.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有助于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

5.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三、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1.完善政策体系:制定一系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涵盖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科技等方面。

2.优化财政支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力度,重点支持设施建设、技术改造、人才培养等方面。

3.创新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发展农业保险、担保等金融产品。

乡村振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乡村振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乡村振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农村的命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于我国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本文将介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培育路径以及其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职业农民、农业龙头企业等。

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培育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升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农场有所不同,它更加注重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经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此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能够带动农村就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包括:1. 提供金融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贷款、优惠政策等方式,为其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2. 加强培训教育。

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教育,提高其管理和经营水平,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同时,鼓励农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提供科技支持和技术指导。

3. 优化政策环境。

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例如,降低税费负担,简化审批程序等,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经营环境。

4. 加强组织建设。

推动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建设,发挥其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升级中的作用。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推动农业现代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技术、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能够带动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2. 促进农民增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能够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

四方面措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方面措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厅 相关负责人透露 , 将扩 大新 型职
业农民培 育试点 , 制定认定标 准和扶持 政策; 鼓励有一定规模 的专业 大户成立 家庭农场 , 符合条件 的可 申领 工商营业 执照 , 并制定支持政 策, 开展示范创建 ; 对于农民合作社 ,健全指导服务体 系,
深 入开展示范社建 设 , 涉农项 目和 优惠 政 策向示范社倾斜 业化 经营 的现 代种养业 , 引导龙头企业 联合 重组 , 支持农 企上市。 二、 经营机制将不断创新 全面 推 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 颁证 , 今年 5 5个省级试点 县( 市、 区) 全 面完成 , 6 f 1 个重 点县 ( 市、 区) 全域开 展 , 其余全面
( 通 联 :① 四 川 省射 洪 县 潼 射 镇 农
业服 务 中心 6 2 9 2 0 0 ② 四川 省射 洪
县 农 业局 )
行最高限价制度 , 以确保公 司以合理 的
价格收到产品。同时 , 由农 户 、 公司出资 参加参加农业保险。 4 . 探索鲜食玉米的栽培模式 开展
鲜食玉米种植模式 的研究 , 探索 “ 菜玉 米一菜玉米—叶 类菜” 、 “ 菜玉米一 菜
玉 米一半 夏 ” 、 “ 茄 类一 菜玉 米一叶 类
才, 允 许农技 人员以技术 、 资金 、 专利 等
投资入股创办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 。
四、 发展环 境将 不断优化 会 同财 政、 金融 、 税 务等部 门研 究政 策措施 , 支 持新 型农业经 营主体 独 立申报 和 自主 实施财政支农项 目, 新增强农惠农补助 资金予以重点倾斜 ; 将 其纳入信贷 支持
四 川省农 业厅将 采取 4方面 措施 ,
大力培 育新 型农业 经营 主体 , 构建 以农 户家 庭经 营为基础 、合 作与联 合 为纽

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

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此,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议。

首先,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通过提供财政资金、税收优惠、土地流转政策等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

同时,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其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效益。

其次,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可以聚集农民的力量,实现资源共享、分工合作、风险共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财政资金、技术支持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供优惠的政策和条件,鼓励农民组成合作社,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经营。

再次,优化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关键环节,政府应该调整和完善土地流转政策,简化手续、降低流转成本,鼓励农民将闲置和散地流转给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土地规模经营。

同时,要加强土地流转的监管和保护,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乱收费、乱摊派、恶意驱赶等现象的发生。

此外,还应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农业科技的突破和应用可以提高农业的效益和产量,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应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共同进行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最后,要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导向。

政府应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结构,调整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适应市场的需求。

同时,要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推广,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拓宽农业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加农民的收入。

综上所述,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示范园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了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可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还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改善农民生活,推动农村社会稳定。

为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国需要在政策、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

下面就几点思考,谈谈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些思路和方法。

一、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政策引导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如农业补贴政策、土地流转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

这些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支持。

政府还可以加大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农业生产经营。

可以建立健全的扶持资金机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减轻他们的经营压力。

还可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从业者提供更加稳定的保障,提高农业从业者的创业积极性和稳定性。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离不开优质的生产要素,包括土地、资金、技术和人才等。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产条件。

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政策,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更多的土地资源,提高他们的经营规模和效益。

可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创业资金,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农业生产。

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出质量。

还可以加强对农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从业人员,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合作交流,促进农业产业链协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需要形成一张完整的产业链条。

为了实现各个环节的协同发展,政府可以加强各方面的合作交流,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全市加快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

全市加快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

全市加快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其具备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特点,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农民创业致富中起到关键作用。

本方案旨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本方案,全市农村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0家以上,涉及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上,农业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农民人均收入提高20%以上。

三、主要任务1.加强政策支持。

出台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

2.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

选取若干个示范区域,通过政府购地、配套设施建设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并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农民的积极参与。

3.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对其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的指导与培训。

4.强化培训和技术服务。

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农业科技水平,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5.完善农业产业链条。

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支持和引导,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加工企业、超市、餐饮等销售渠道对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6.加强宣传和推广。

通过组织农业展览、农村文化活动等方式,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引导更多农民积极参与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中来。

四、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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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
随着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的到来,“明天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进入2013年,必须进一步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目前全镇农业企业家,年加工产值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入社社员人,联系带动农户户、生产基地亩;新型高素质农民名,种养殖面积亩,年产值元。

新型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切实改变了过去普通农民作为经营主体“一统天下”的状况,有效缓解了农业“小规模与大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对接的矛盾,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着力培育“三大主体”,不断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结构
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关键是要加快培育一批与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

我们以培育新型农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全面提升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骨干、高素质农民为基础、社会有生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生产经营队伍。

一是以培养培训为抓手,扶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立足提升传统农民、转化失地农民、引入新型农民,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带头人。

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利用区农民科技培训中心、乡镇成校等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绿色证书”、实用技术、远程学历教育等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农业实用技术,近年来,每年培训都超过万人次。

二是以打造品牌为核心,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一方面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我镇的区域地理优势,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力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全镇拥有市级农业企业家。

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做精做专,
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推进农业精深化加工,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全镇拥有农产品知名品牌个,获得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个。

三是以产业特色为依托,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

注重发展为先,鼓励龙头企业、农业大户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牵头组建、分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户覆盖面和产业覆盖面。

注重引导扶持,在销售渠道、社员培训、人才引进、设备设施、品牌建设、联合重组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着力培育一批“龙头型”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

注重制度建设,以规范运行方式和经营机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着力培育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示范性合作组织,全镇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和规范化合作社分别达到家和家。

二、着力完善“三大机制”,不断增强农业经营主体活力
针对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经营规模偏小、科技含量不高、自然风险增多等制约和困难,积极发挥我镇的区位、产业、科技等优势,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完善农业服务体系,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根据我镇实际和市场发展需要初步形成了农业发展新路子。

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努力形成规模经营体系。

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牢牢抓住我镇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一方面加强政策扶持,专门出台扶持办法,落实奖励资金,引导和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努力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目前全镇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建成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基地家。

另一方面加强服务管理,全面建立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及时收集和发布流转信息,及时调
处和裁决流转纠纷,努力促进土地有序、健康流转。

二是完善科技强农机制,努力形成科技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农业高新成果的转化和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在源头创新环节,实施农业科技重大项目奖励制度,每年表彰奖励20名农业创新带头人。

在生产组织环节,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农作制度创新,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和气象信息服务,制定农业地方技术标准个。

在农技推广环节,重点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为新型农民一对一配备农技专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已初步建立了以名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三是完善扶持机制,努力形成“三农”保障体系。

全面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

率先实施老年人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

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原则,不断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增加保险品种,目前政策性保险品种达到只,参保农户达多户,投保率达 %,有效降低了经营主体生产风险。

三、着力强化“三大保障”,不断改善农业经营发展环境
牢固树立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通过设施配套、政策扶持、舆论宣传等多种途径,着力改善农业经营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

我镇要切实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新农村建设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制定长期规划,分解任务指标,落实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做到工作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移,干部力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舆论宣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

率先出台高素质新型农民扶持办法,对新型农民每人每年给予元财政补助,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改投入、产品认证、品牌创建、市场拓展等方面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去年财政支农资金投
入达到亿元,增长 %。

大力推进涉农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强化农经信息、农资供应、产销对接服务,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导入现代经营理念、融入国内国际市场。

三是强化设施保障。

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也是影响新型经营主体进入农业领域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镇大力开展以农田水利、耕地质量、物质装备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仅去年全镇就新建改建农村村村通公路公里,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建成标准农田万亩。

落实国家农机具补贴政策,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

严格落实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政策,合理安排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用地需求。

加快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发展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将认真完善把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扶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一批新型经营主体,争取通过三到五年努力,培育名新型农民、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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