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语文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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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语文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计划

课程性质:公共必修基础课程

总学时数:36课时讲课:12课时实验: 12 课外实践:12

适合层次:中等职业学校适合专业:旅游商贸类专业开课学期:3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中职语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主要针对旅游和商贸类专业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必修课程,课程结合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特点,构建实现“自主、合作、探究”的开放型语文综合实践课程

模式。以学生的生活世界为背景,创设真实的职业情景,开展综合性学习,是本门课程的主要特点。

二、考核的基本要求

在开放性的语文综合实践活动中,学会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提高言语应用技能,提升语文综合素养。

三、考核标准、方式

《中职语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体现开放性的、注重过程实践性的课程,在评价体系上趋向于多向度构建多元主体的评价机制。

坚持“三位一体”的评价标准:实施突出职业能力的“知识、能力、态度”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包括语文专业知识评价标准、语文专业能力评价标准、职业通用能力评价标准和情感态度评价标准。对学生

的语文知识掌握情况、能力素质水平、学生学习的态度、主题活动参与度以及进步程度等,进行全方面的

评价。

坚持多元整合的评价方式:

[过程性评价](见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过程性评价主要着力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综合表现,具体包括语文实践活动课学习过程中的学习课时、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外调查、语文活动课的展示等项目。在评价中关注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学习

效果和学习表现,把其所有的学习成果和学习全过程的自我表现作为职业能力评估考核的依据。根据各主

题教学的不同培养内容,确定教学的评价分值比例。“学习过程综合表现”评价结果分为A、B、C、D、五级,结果为C 级以上者该项评价为合格;评价为A、B等级的,语文期末成绩酌情加分;评价为C、D 级的,语文期末考试成绩不加分;评价为E级的,语文期末成绩酌情减分。不同形式的语文活动,评价学生

时的标准也不一样。为进一步提高语文活动评价的可操作性,部分语文活动评价采用百分制分项目进行评价,百分制与等级制的折算方式为:90分及以上A,80-90分B,70-79分C,60-69分D,59分及以下

E。

[含量化指标的表格评价](见表一、表二、表三)

为使课程评价落在实处,采用“表格评价”的方法,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量化评价”指标。

[多元主体评价体系](见表五)

采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开放互动式多元主体评价体系。

表二:.过程阶段评价量表

表三:结果阶段评价量表

表四:课堂表现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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