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从“e租宝跑路事件”反思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
现场分 析是 个 挑 战 , 具 有 较 大 的难 度 。在 现 场 检查方 面 , 互联 网金 融业务 量大 且复 杂 , 尤其 是 资金 流 向的不确 定性将 给 现场检 查带 来很大 的 困难 , 评 估 问题 的整 改效果 难 以把握 , 现场检 查 效果很 难保 证 。在 市 场 准 入方 面 , 由于法 律 的 限制 , 暂 时无法对 行业 准入 标准 、 资金 门槛等 进 行技术 性 审查 , 即便法 律存 在 , 这种 准人审查 也 必将 是严 格 而复 杂 的 , 需 要 建立 在 完 善 的非 现 场监 管 和 现场 检 查之 上 , 这 对 于监 管 标准 和 水 平要 求 也更 显 苛 刻 , 并 凸显 出金 融监 管 资源 不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 关键词 】 e 租 宝; 互联 网金 融 ; 金融监管 ; 风 险 【 中 图分 类 号 】 F 8 3 2 . 5 【 文献标识码】 A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4— 5 8 5 6 . 2 0 1 6 . 1 1 . 0 0 9
的 同时 , 加 剧 了金 融 风 险 , 也加 大 了金 融监 管 的 难 度 。 文 章 以“ e 租 宝事件 ” 为视 角。 对 当下 我 国 互 联 网 金 融 监 管进 行 反 思 , 认 为 我 国 应在 现 有 监 管 的基 本 格 局 基 础 上 , 提 高监 管协 调 能 力 , 增 强 监 管水 网金 融 的快速 发展 , 在 沿袭 传统 金融 监管 体 系的基 础上 形成 的 。这一 体 系在互 联 网金融 发展 的初期 能 够满 足互联 网 金融 发 展 的需 要 。但 其 后 , 特别是 2 0 1 3年 以 后, 随着 互联 网金 融 的快速 发展 , 这一 监管 体 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以 e租宝案例为例
作者简介:孙浩成(1997-),男,汉族,吉林延边人,在读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学。
DOI:10.16675/14-1065/f.2019.01.003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孙浩成摘要:P2P 网贷平台(可实现直接借贷的互联网平台),因其能够更高效地连系资金供求双方,对我国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以e 租宝为例,研究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情况。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e 租宝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1-0013-02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文献标志码:A(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安徽蚌埠233030)———以e 租宝案例为例1P2P 网贷在我国发展的历程在近几年来,我国民间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这些中小型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扩大就业、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已然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却是长久以来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由于民间有着庞大的闲置资金并且随着第三方支付的飞速发展,P2P 网贷平台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从2007年中国诞生了第一家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到2016年网贷基本法的落地,其发展速度现已远超其他西方国家。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8年6月底,P2P 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6176家。
飞速发展的P2P 行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是,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大量负面消息相继被报道出来,出现了大量P2P 借贷平台破产或跑路的事件。
据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仅在2018年8月停业及问题平台增加121家,累计问题平台数达到4700多家。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e 租宝的倒闭事件,e 租宝网络借贷的倒闭是P2P 行业最具典型性的负面案例,对P2P 行业产生了巨大且深远的影响[1]。
2e 租宝发展始末e 租宝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点点投”,是安徽钰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债权交易。
随笔“e租宝”事件后的思考
110文 _ 本刊记者 邵萍对于投资者来说,此次“e 租宝”事件无疑是一堂风险课。
在市场整体收益率下行的大背景下,那些承诺高收益的产品能否长期可持续,其隐藏的风险究竟有多大,投资者都要仔细考量。
去年12月8日,网贷之家爆料称,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 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并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作为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e 租宝”成立仅逾一年半时间,即以令人瞠目的成长速度,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一匹“黑马”,至今,其累计投资金额已超过700亿元。
然而,这样一家成长迅速、规模庞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却突遭灭顶之灾,瞬间引起业内和公众的高度关注。
“e 租宝”究竟怎么了?哪些业务“涉嫌违法”,经营中存在什么“违规”?互联网金融从在国内诞生之日起,就呈现出高速成长态势,成为传统金融业的重要补充,为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融资、居民财富管理等作出重要贡献。
然而,不可否认,这一新生事物难免碰到各种“成长的烦恼”,许多问题不断暴露。
尤其是以P2P 为代表的网络借贷领域,成为风险潜藏地和高发区。
据统计,2015年前11个月,P2P 领域共新增963家问题平台。
对这些问题,有业内报告称,有一些平台是以P2P 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另有一些则是从传统民间借贷、资金掮客演化而来,以开展P2P 业务为噱头,主要从事线下资金中介业务,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极易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而此次“e 租宝”事件,不论属于什么性质,都无疑给近两年发展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敲响了警钟。
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坚守业务底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是本次事件给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警示之一。
此外,鉴于互联网金融存在越界触碰法律底线、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不完善以及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风险,有关部门进行适度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是亟待健全的重要环节,这也是“e 租宝”事件带来的警示之二。
e租宝案例分析
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国际商务投融资案例分析姓名:___卢耀宁___学号:__1311000713__教师:____蔡伟雄____日期:___2016.1.3___案例分析:易租宝案件一、易租宝案件回顾:2015年12月3日时,有消息称e租宝深圳宝安分公司被经侦突查。
其官方随后回应称,系深圳某代销公司员工协助当地经侦部门例行了解情况,而且在当日晚间“相关配合检查人员就已全部返回”。
12月8日,e租宝位于北京数码大厦的信息化研发中心及位于安联大厦的办公场所被警方调查。
当日晚间,新华社消息通报了正在接受调查的事实,后得到e租宝方面的证实。
2015年12月8日晚间开始,e租宝的官方网站与APP就已无法打开。
2015年12月9日午间,e租宝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e租宝告客户书》,称“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9:00之前,e租宝平台依然可以进行正常的注册、充值、投资、赎回、提现交易。
19:00之后,e租宝平台配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为防止不实传言引发恐慌和无序赎回、提现,本着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则,e租宝平台向社会各界宣布暂停平台交易。
”公告同时表示,将在相关部门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
2015年12月10日晚7点左右,e租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声明,证实正在接受调查,原因是“经营合规问题”。
由其董事长张敏签发的文件显示,e租宝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
2015年12月16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
警方已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二、相关行业分析P2P网贷起源于欧美,与民间借贷、小额贷款息息相关,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平台“拍拍贷”上线运营,尽管早期行业发展并不尽如意,但2012年后,开始蓬勃兴起。
从“e租宝”事件看中国P2P金融监管体系
从“e租宝”事件看中国P2P金融监管体系由于满足了中小企业主的融资需求和中小投资者投资需求,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交易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成熟,P2P网贷在国内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各类问题平台事件频发,"e租宝"就是其中的典型。
"e租宝"由安徽钰诚集团主导,自2014年7月上线,2015年12月事发。
在一年半的时间里,通过虚假项目、虚假担保、虚假宣传等方式非法集资500多亿,累计交易额700多亿,涉及相关投资人90余万,范围广、数额大、影响恶劣。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事件涉嫌非法集资内幕被曝光前,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中国政府网等多家权威媒体曾对其进行正面宣传,使"e租宝"事件存在不同于其他问题平台的特殊性,更具典型性。
现有研究的关注点多集中于"e租宝"非法集资案件性质的认定上,从不同角度回答了 "e租宝"是一个什么样的骗局。
本文从"e租宝"作为一个骗局,为什么在事发前能得到如此多的正面宣传切入,对该事件的特点及特点成因进行讨论,对"e租宝"这一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之所以"e租宝"在事发前能获得各方认同,以积极形象示人,最根本的原因是监管机构主体不明导致监管真空,致使"e租宝"有机会违规运营,风险未被及时规避;在此基础上,"e租宝"事件编造者利用投资者信息获取被动性特征制造信息不对称,利用"蹭热度"的方式获得权威媒体关注,利用一般P2P行业风险建构错误逻辑认知,使其风险能短时间内被大范围传播。
在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网贷问题平台不断爆发的同时,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代表的中国P2P网贷监管政策相继出台。
本文基于对"e租宝"事件的反思,从降低监管成本、控制风险的角度对我国现行监管体系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对体系可能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讨论。
E租宝事件对互联网金融趋势下P2P行业的影响
E租宝事件对互联网金融趋势下P2P行业的影响作者:孙晶晶吕跃伟来源:《商场现代化》2017年第06期项目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编号:201610378224摘要: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这十年以来,P2P行业如同雨后春笋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而2015年12月爆发的E租宝事件却如同一颗炸雷使无数投资者风声鹤唳。
本文以P2P平台的运营模式展开,从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欺诈风险和合作风险四个方面分析了借贷平台存在的风险。
笔者认为加强金融监管和重塑行业声誉对P2P借贷平台来讲迫在眉睫。
最后,我们对五大类型的平台的运营数量,贷款余额等方面结合数据综合分析让投资者真正了解了P2P,并针对P2P的几个宣传陷阱分析提出了理性投资的建议。
关键词:E租宝;P2P借贷;理财;风险;行业监管;理性投资一、引言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正是顺应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欣欣向荣。
谁也没有想到,互联网金融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并且引爆社会热点。
在百度的热词搜索中,“互联网金融”却被搜索了3210次,尽管它并不算是新鲜事物,但却以一种锐利之势横扫了一切。
各种形态的P2P如雨后春笋般席卷了我们的视野。
P2P借贷作为金融脱媒的创新,给互联网金融注入了更多的活力。
2007年6月拍拍贷在上海成立,我国有了第一家P2P借贷公司。
2010年部分P2P平台推出了本金的保障承诺和1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P2P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2013年借助“互联网金融元年”趋势P2P行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的春天。
而在2015年12月3日爆发的“E租宝事件”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圈的一颗炸雷。
曾经号称互联网金融2.0时代的E租宝P2P神话,一夜之间彻底破灭,这也让无数的投资者风声鹤唳。
E租宝平台在一年半内非法吸取资金500多亿元人民币,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31个省区。
那么P2P平台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运营模式能使得“E租宝”有机可乘,非法集资跑路呢?二、P2P的运营模式如图1所示是P2P的债权转让模式示意图:P2P借贷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等紧密合作。
e租宝事件案例分析
e租宝事件案例分析
互联网金融依托现代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凭借其自身的特点及优势,近几年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成为传统金融业的严重补充。
网贷行业可称为互联网金融的代表,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倒闭和跑路的平台不断出现。
其中e租宝平台问题突出,2016年1月11日,深圳经济犯罪侦查局对e租宝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罪名立案侦查,启动了司法诉讼程序。
该案件的影响范围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涉及到的投资者达90多万,因此备受关注,使其成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问题平台。
本文以e租宝公司简介和案件回顾为切入点,从投资产品和网贷规模两方面对e租宝平台进行介绍,按照案件的发展过程、资金的主要流向梳理了e租宝案件的侦查过程。
通过对该案件的解析,本文重点分析e租宝事件给社会、家庭、互联网金融行业造成的巨大影响,了解到e租宝在运行期存在着五大问题:虚假运营、高标的违背互联网金融的初衷、借款项目利率违背利率期限结构理论、资金管理不善、平台从业人员素质不齐;在e租宝倒闭后对投资者以及整个网贷行业都产生了危机的影响,投资者大量资金无法收回、网贷行业名誉扫地。
并阐述了e租宝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内部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康、担保模式存在缺陷等内部原因,以及投资者辨别风险能力弱化、政府监管机制不完善等外部原因。
这两方面原因是e租宝最终走向刑事案件的主要因素。
最后,提出了加强网贷平台内部的风险管控、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网贷平台的外部监管体系等建议,以为我国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 1。
由“e租宝”事件分析P2P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E租宝事件对互联网金融趋势下P2P行业的影响
一、引言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正是顺应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欣欣向荣。
谁也没有想到,互联网金融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并且引爆社会热点。
在百度的热词搜索中,“互联网金融”却被搜索了3210次,尽管它并不算是新鲜事物,但却以一种锐利之势横扫了一切。
各种形态的P2P 如雨后春笋般席卷了我们的视野。
P2P 借贷作为金融脱媒的创新,给互联网金融注入了更多的活力。
2007年6月拍拍贷在上海成立,我国有了第一家P2P 借贷公司。
2010年部分P2P 平台推出了本金的保障承诺和1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P2P 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2013年借助“互联网金融元年”趋势P2P 行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的春天。
而在2015年12月3日爆发的“E 租宝事件”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圈的一颗炸雷。
曾经号称互联网金融2.0时代的E 租宝P2P 神话,一夜之间彻底破灭,这也让无数的投资者风声鹤唳。
E 租宝平台在一年半内非法吸取资金500多亿元人民币,受害投资人遍布中国31个省区。
那么P2P 平台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运营模式能使得“E 租宝”有机可乘,非法集资跑路呢?二、P2P 的运营模式如图1所示是P2P 的债权转让模式示意图:P2P 借贷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等紧密合作。
类金融公司将自己的贷款债权转让给P2P 借贷公司,而后由P2P 平台将这些债权推荐给投资人。
这种模式能够使小贷公司迅速收回资金并且双方获利,顺利进入下一轮的借贷。
这种模式周而复始的进行着,P2P 借贷公司已经蕴藏着信用风险,刚性兑付风险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这个巨大的“黑箱”中,金融产品被任意打包,设计形成复杂化的各种理财产品,投资人并不知道最终借款人是谁,风险到底有多大,且及其容易形成庞氏骗局。
图1三、P2P 借贷平台的风险1.信用风险中国的信用环境暂且不够完善,借款人的违约陈本较低。
况且P2P 行业尚未应用个人征信系统,行业协会也未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如果同一个借款人在不同的P2P 公司进行重复借贷,信用风险将会更加恶化。
从e租宝事件谈P2P平台乱象.
从e租宝事件谈P2P平台乱象近日,P2P平台三农资本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因“某宝”事件的持续发酵,引发了P2P 行业的市场恐慌,大量投资人都在申请赎回自己的投资款项,打乱公司原有的发展规划,因此决定暂停业务。
而上述提到的“某宝”即e租宝。
e租宝网贷平台被查事件在业内引起了巨震,该平台在线上线下做足宣传,硬广铺天盖地,在短时间内汇集了700亿的巨额资金,最后累积的风险也在短时间内爆发,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然而e租宝的垮台并不是行业个例,相关报告显示,2015年11月份,全国问题平台累计为1248家,占全部平台的34.5%,概率高到每三个平台中就有一个平台有问题的程度。
而P2P平台最经常发生以下这几种问题。
第一种常见问题是跑路,问题平台中跑路的P2P平台占比最大,11月份跑路的平台有64家,环比激增433%。
P2P平台“鑫利源”就公然在官网上发布“跑路公告”,明抢投资人的资金。
第二种常见问题是提现,许多P2P平台在年底或资金链发生问题等提现压力大的时期,对投资者的提现做出限制甚至禁止提现,如808信贷平台,今年10月该平台出现了提现困难,发布限制提现公告,并出现了提现延迟,有的平台甚至还发公告折价回购用户资金,让用户资产缩水。
第三种常见问题是停业,主要发生在小P2P平台上,因为资金薄弱,难以长久维持长期亏损的公司状况,许多小平台不得不停业,从而导致投资者拿不回钱款;最后是一种问题司法的介入,有平台因有不合法规之处,而被查封,无法如数偿还投资者的资金,如优易网就因集资诈骗而被提起公诉,从而导致P2P平台问题爆发迅速垮台。
P2P 网络信贷平台的问题如此普遍,这些问题伴随着行业的爆发式增长而产生的,虽然增长速度华丽,行业完善度却未跟上行业的增长速度,从各式跑路、提现难等问题上暴露出了许多行业短板。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猛,吸引了一大票公司下水涉足这片蓝海,其中属P2P 网络贷款平台的增长最为耀眼。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P2P网贷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P2P行业累计交易规模已达1.25万亿,远超美国及欧洲市场。
心有猛虎,细嗅风险:关于“e租宝”事件的法律建议
心有猛虎,细嗅风险:关于“e租宝”事件的法律建议活着的法律【导读】:2015年12月8日,新华社报道,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近日,北京市律师协会随后组织六个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律师参与撰写了关于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发布专项法律分析意见书。
一、“e租宝”事件简介“e租宝”是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实际控制人为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宁。
2015年12月8日,新华社报道,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e 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同日,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目前,本公司因经营合规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
在此期间,公司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产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
”2015年12月16日,新华社报道,目前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
警方已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据媒体报道,e租宝的业务模式是以较高的收益吸引投资,再通过钰诚集团的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或向其他企业提供借款。
目前公安机关的调查仍在进行,本次事件的具体细节尚未公开。
二、北京律师协会给出的法律意见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委托北京市律师协会为市政府处理e租宝金融违法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北京市律师协会随后组织六个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律师参与撰写了关于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发布专项法律分析意见书。
意见书认为e租宝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从知名度到运营规模均有较大影响力,因此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的社会影响广泛、涉及融资金额巨大、投资人众多,一旦发生真实金融风险,后果十分严重,理应引起金融办、银监会、公检法、工商局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等金融和其他行政监管与审批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值得律师和法学家们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e租宝涉嫌金融违法事件的处理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后续处理类似事件提供典型与示范作用。
从e租宝事件浅析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及完善措施
一、由e租宝事件所引发的思考 金易融网络科技公司于2014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同年七 月e租宝平台正式上线。而经过一年半的发展,于2015年年 末,e租宝被查的消息传开。而相关部门开始针对这一平台 展开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违法经济活动彻查,随后被立案侦
[1]
查,确定为涉嫌犯罪 。
图一 e租宝月成交额增速与全行业对比 针对e租宝事件,与图一内容相结合,从多种角度分 析,其倒闭都是必然的。第一,e租宝并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 融公司,而仅仅只是打着P2P的名号实现资金自融。第二,e 租宝不具备资金池,缺少第三方托管机构为资金的托管提供 保障。第三,e租宝只是虚构假项目,进而通过项目公司将资 金从“左口袋”转移到“右口袋”,而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自 融。第四,e租宝借旧换新的方式,加之成本消耗量极大,所 以,很容易导致其资金链断裂,最终使得企业倒闭。 通过e租宝事件,引发了人们的进一步思考。任何P2P平 台倒闭都会涉及到诸多原因,而并非自身所致。而文章也将 e租宝事件作为出发点,对我国金融体系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希望能够通过金融体系的有效完善来降低该类事件发生的几 率。 二、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有效措施 (一)实现资源配置的全面优化 在金融资源方面,企业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其 中,国有企业效率不高,所以,会导致金融资金的运转遇到困 难,所以,必须要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全面提升其效率。另 外,对于其他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则应当积极融入到市场当 中,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以保证能够全面优化资源。 (二)全面改进金融监管机制 针对e租宝事件,在2015年年末,国家银监会与工业和 信息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等深入研究并起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机构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并且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意见。 而这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业的可持
e租宝案例分析
Shanghai Lixi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国际商务投融资案例分析姓名:___***___学号:__**********__教师:____***____日期:___2016.1.3___案例分析:易租宝案件一、易租宝案件回顾:2015年12月3日时,有消息称e租宝深圳宝安分公司被经侦突查。
其官方随后回应称,系深圳某代销公司员工协助当地经侦部门例行了解情况,而且在当日晚间“相关配合检查人员就已全部返回”。
12月8日,e租宝位于北京数码大厦的信息化研发中心及位于安联大厦的办公场所被警方调查。
当日晚间,新华社消息通报了正在接受调查的事实,后得到e租宝方面的证实。
2015年12月8日晚间开始,e租宝的官方网站与APP就已无法打开。
2015年12月9日午间,e租宝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e租宝告客户书》,称“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9:00之前,e租宝平台依然可以进行正常的注册、充值、投资、赎回、提现交易。
19:00之后,e租宝平台配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为防止不实传言引发恐慌和无序赎回、提现,本着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则,e租宝平台向社会各界宣布暂停平台交易。
”公告同时表示,将在相关部门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
2015年12月10日晚7点左右,e租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声明,证实正在接受调查,原因是“经营合规问题”。
由其董事长张敏签发的文件显示,e租宝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
2015年12月16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
警方已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二、相关行业分析P2P网贷起源于欧美,与民间借贷、小额贷款息息相关,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平台“拍拍贷”上线运营,尽管早期行业发展并不尽如意,但 2012年后,开始蓬勃兴起。
“e租宝”的疯狂与毁灭:给一个支点就能撬动地球?
店、爱马仕店都买空了……”在过去的两年里,凡有“e租宝”的“大人物”光顾过的全国多家奢侈品店,店堂服务生必有此惊呼声!在丁宁打造的这个“疯狂帝国”里,最奇异的是女高管们不仅享受千万年薪,还有香车、粉钻甚至海外亿元别墅。
她们是丁宁从上海、北京高端隐秘的聚会圈中专门物色来的,有演员、“海归”、名媛等。
其实她们只是被丁宁用来当诱饵,将“富二代”等引入他的圈子,达到吸纳财富的目的……邂逅“女神”,年轻企业家“矮”了半截2014年初,在一次政府和商务人士的聚会上,丁宁认识了一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张敏。
只见这个女人身穿深V丝绒长裙,举着酒杯来回走动,吸引了全场男士的目光。
丁宁小心上前,谦卑地递出自己的名片。
张敏莞尔一笑,告诉丁宁,自己从法国一所大学国际管理硕士毕业,2006年起在美国一家公司先后担任CEO高级助理、常务副总裁、投资者关系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要职。
2013年,她回国,负责所在企业境外上市及融资项目,为多家企业举行境外上市及融资的相关培训课程。
面对眼前这样自信的“霸道女总裁”,丁宁不禁自卑起来……丁宁于1982年出生在安徽蚌埠淮上区小蚌埠镇丁岗村,祖辈都是农民。
上世纪90年代末,丁宁的父亲在蚌埠办了家庭小作坊式的封锁厂,生产铅封,是一种可以用于铁路建设和集装箱运输的金属配件。
丁宁14岁就跟弟弟丁甸一起帮父亲干活。
20岁那年,丁宁从安徽一所职业学院休学,到工厂干过销售,卖过螺丝和开罐器。
如果不是后来他歪打正着地利用电子商务,为家里的封锁厂拿下一笔300万元的订单,估计丁宁现在还是个农民工。
因为家里的工厂意外有了起色,2012年,他和堂弟一起搞起融资租赁。
没几年,丁宁成为钰诚集团董事长,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
他开始出席各种金融聚会,每次聚会都从头到脚精心打扮一番,还以董事长头衔,结交了不少企业家。
但这次在浑身光环的女神面前,丁宁自觉矮了半截。
这次聚会,匆匆而过,丁宁想,如果把“女神”拉到自己身边,做个总裁,帮自己一把,那该多好啊!丁宁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张敏,或通过朋友传达,愿用高薪聘请她加入钰诚集团。
易租宝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易租宝公司成立于2014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以互联网金融为背景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该公司以“互联网+租赁”为理念,宣称通过将闲置资产租赁给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和个人,实现资产增值和资金收益。
然而,自2015年起,易租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引发了广泛关注。
二、案件法律分析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易租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易租宝公司未取得金融许可证,擅自开展网络借贷业务,吸收公众存款。
(2)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易租宝公司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平台。
(3)虚构租赁项目,虚构借款人。
易租宝公司在平台上发布虚假租赁项目,虚构借款人信息,欺骗投资者。
(4)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本金及利息。
随着投资人数的增加,易租宝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虚假广告罪易租宝公司在宣传过程中,虚构租赁项目,虚构借款人信息,涉嫌虚假广告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侵犯消费者权益罪易租宝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案件处理1. 依法追缴涉案资金。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依法追缴易租宝公司涉案资金,返还给投资者。
p2p网贷平台优劣势分析——以e租宝为例
区域治理调查与发现一、e租宝平台简介“e租宝”是钰诚集团全力支持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以筹资租赁债权转让为基础业务。
公司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总部位于北京。
二、e租宝平台经营模式分析e租宝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模式并不存在任何根本性的问题。
其经营模式在大多数平台也逐渐应用。
接下来本文将从个案的数据体现来剖析e租宝经营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e租宝平台的问题3.1利息回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平台盈利点不明通过e租宝平台官方产品介绍,e租宝主要存在“e租宝稳盈”“e租财富”“e 租富享”“e租年丰”“e租富盈”“e租年享”等产品,具体盈利方式:e租宝产品最低的年化收益率都在9%以上,高于银行定期一年的1.5%的年利率,在其同行业来讲也高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正常的年化利率10%以下的水平。
可以看出e租宝平台产品利息过高。
基于P2P模式的e租宝平台运作模式下的利息回报率设置是不现实的,不能否认的是e租宝平台可能存在资金拆补现象,它高利率的长期运作必然会出现巨大资金的漏洞,最终演变成“旁氏骗局”。
3.2担保保证公司对公司担保保证审查风控不到位,集团涉嫌数据造假在e租宝筹资租赁债权转让项目第156期B”的筹资公司为“安庆圣洋化学有限公司”,根据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该公司“2013年亏损217万,负债4166万;2014年亏损242万,负债4166万”,并且通过网络可以搜索到该筹资公司曾有合同纠纷案件。
而在平台的介绍页面上显示,“公司在2014年年度销售收入9164.65万元,净利润超过740万元,净利润率8.08%,能够完全覆盖本次借款本息”。
这些信息涉嫌欺骗和误导投资者。
3.3信息披露不及时,存在资金自融现象通过对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所有的子公司进行调查,本文发现安徽钰诚筹资租赁有限公司、增益国际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同属于钰诚集团,可以看出e租宝平台的大部分运作公司同属于或间接关联于钰诚集团,而平台涉及的五河县中小公司筹资担保保证公司(承保118980万)、固镇县中小公司筹资担保保证有限公司(承保150000万)、是县级担保保证公司,已不具备对筹资额达到700亿的e租宝业务进行担保保证的能力。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2015.10.28
金融博览会将e租宝列 为黑名单,不准参与展 览。
2015.11.20
经侦发出预警,并表示 已经有证据证明e租宝 涉嫌非法集资。
2015.12.4
经侦发现e租宝涉嫌将 财产转移到国外,实行 了第一次拘捕,并于11 日正式查封e租宝
2 e租宝兴衰史
从0到700亿人民币,e租宝仅用 时500余天,但很快便跌落神坛
①其他互联网金融 企业业务遭受冲击 ②瓜分e租宝的市 场份额
P2P平台三农资本称 ,e租宝事件使得 P2P行业遭受打击, 引起了市场恐慌。有 许多投资者取消了自 己所投资的款项。
竞争对手
行业
①行业信誉备受质疑 ②行业发展陷入困境
造成全国多地集资 参与人巨额财产损 失,严重扰乱国家 金融管理秩序。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刑罚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2 e租宝兴衰史
融资租赁
e租宝借融资租赁之名, 从事违法活动,无形中被 误解成吸存的美容术,以 租赁的名义做非法吸存, 导致与融资租赁有关的政 府职能部门多角度开始对 租赁行业的经营情况进行
调查。
P2P
以融资租赁名义开展的P2P金融业 务的公司将会受到影响,投资人信 心受到严重打击,投资融资租赁 “服务实体经济,资产收益高,最 安全”的神话被打破。从政府主管 到互联网投资人,再也不会像过去 那样对互联网+融资租赁绝对信任。 互联网+融资租赁的企业维护存量 资产和开拓新增市场增加了许多难 度。
在获得“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 后,e租宝所属公司钰诚集团随中国 经贸代表团出访芬兰、斯洛文尼亚
2015.2.7
e租宝在人民大 会堂举办年会
金融案件典型案例
金融案件典型案例您听说过“e租宝”吗?这可算是金融案件里的一个大典型啊。
想当年,“e租宝”那可是风光无限。
它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旗号,对外宣称是一种新型的融资租赁债权转让平台。
说得可好听了,什么年化收益率能达到9% 14.6%,比银行存款利息可高多了。
好多老百姓啊,就被这高收益给吸引了。
大家想着,把钱放在这儿,就能轻松赚钱,多好啊。
于是,大爷大妈们把自己的养老钱、年轻人把自己的积蓄,都一股脑儿地投进了“e租宝”。
可实际上呢,“e租宝”根本就是个大骗局。
他们虚构了大量的融资租赁项目,那些所谓的项目根本就不存在或者是被夸大了很多倍。
比如说,他们声称有某个大型设备租赁项目,实际上可能就是瞎编的一个名字,背后根本没有什么真实的业务在运作。
他们还通过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在各种媒体、公共场所打广告,让大家觉得这是个很靠谱的大公司。
这就像是一个骗子,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到处骗人。
最后呢,东窗事发。
大量投资者的钱都打了水漂。
这可害苦了那些把身家性命都投进去的人啊。
很多人因为这个,生活一下子就陷入了困境,原本想着靠这个钱养老的,结果养老钱没了;本来打算攒钱买房结婚的,也只能望房兴叹了。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啊,在金融投资里,可千万不能被高收益冲昏了头脑。
如果一个投资项目,它的收益高得离谱,又说得神乎其神,那我们就得小心了,很可能就是个陷阱呢。
这麦道夫啊,那在金融界可算是臭名昭著。
这人呢,在华尔街混了很久,看起来就像是个金融界的老手,很值得信任的那种。
他搞了个庞氏骗局,这个骗局啊,简单来说就是拆东墙补西墙。
他跟投资者说,他有一套非常厉害的投资策略,能够稳定地获取高额回报。
投资者们一听,觉得这人靠谱啊,毕竟在华尔街这么有名气。
于是呢,很多人把钱交给他管理。
麦道夫一开始还真给一些人按时支付所谓的高额回报,这就像是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可实际上呢,他根本没有做什么正经投资。
他就是用新投资者的钱去支付老投资者的回报,就这么一直骗下去。
e租宝网络借贷平台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结论
结论
本次演示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通过 分析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历程和风险问题,提出了加强用户信息保护、提高 平台资本要求、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风险管理措施。然而,由于P2P网络借贷平 台的风险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和环节,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 监管框架,加强平台的自律和规范化发展,确保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内容摘要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态,为 投资者和借款者提供了便捷的投融资服务。然而,在平台数量增长和业务规模扩 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次演示将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 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互联网金融和P2P网络借贷平台 的发展历程
结论
结论
本次演示通过对e租宝网络借贷平台风险管理案例的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启 示:首先,互联网金融平台应重视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其次, 应通过大数据技术等多种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准确性;最后,应采取有 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潜在风险。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风险管理策略和措 施,互联网金融行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风险管理效果
风险管理效果
通过实施上述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e租宝取得了显著的风险管理效果。首先, 平台的不良贷款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且呈逐年下降趋势。这表明e租宝在风 险识别和评估方面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其次,用户的满意度也较高,许多用户对 e租宝的风险管理措施表示认可和赞赏。此外,e租宝在行业内的声誉也较好,得 到了政府、监管部门和市场的广泛认可。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
1、信用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借款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 由于平台信息不对称和监管难度较大,借款者可能隐瞒真实信息或恶意违约,导 致投资者遭受损失。此外,一些平台为了追求高收益,采用过于激进的信用评估 方式,也加大了信用风险。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研究——以e租宝事件为研究样例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研究——以e租宝事件为研究样例檀 梦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摘要: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其快速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了深刻影响。
然而近几年发生的e租宝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事件,显示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严重的漏洞。
本文围绕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以最近被查获的涉嫌非法集资的e租宝为例,分析当前我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状况,最后结合以上来探讨如何改善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对策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8-0268-02一、互联网金融概述(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目前我国现有的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信托和消费金融等业态都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其中发展较快的主要是第三方支付和P2P网贷。
我国互联网金融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惊人,远远超过其他行业的发展,但这个发展速度是以宽松监管为基础的。
二、e租宝事件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反思(一)e租宝事件概述“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网络平台。
2014年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同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
e租宝推出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截至2015年12月8日,e租宝待收总额为703.97亿元,总投资人数达90.95万人。
实际上e租宝本身的模式并没有问题,它是根据线下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转让的申请,进行风险审核,然后e租宝根据债权的时限、规模等因素设计收益率不同的债权转让产品,在平台上公布,投资人进行投资,并且交由商业保理公司接受债权,最后到期返还投资人本金和利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院提起公诉。
4
一审宣判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 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 民币18.03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 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罚金人民币1亿元;同时对张敏等24人
互联网带来的商业新冲击
------从e租宝案例看网贷平台的缺陷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Content
目 录
1 背景介绍
2
E租宝兴衰史
3 利益相关者分析
4
金融监管标准存在滞后性
5
政策建议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1
背景介绍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1 产生原因
金融危机爆发后,急于发展业务的中小企业常为 一小笔周转资金不到位而束手无策,网络金融服 务首先在英国兴起。
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
2
一审开庭
2016年11月24日,公安机关以走私贵重 金属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 国(边)境罪对被告人宋在庆数罪并罚;以 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边)境罪对被告
人孔艺尧等4人数罪并罚。
3
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检察院以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 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 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 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在中国,由于银行信贷偏向国企和大企业,处于 夹缝中的中小企业往往很难从正规渠道获得融资 支持,借贷无门。小额贷款公司则受限于资本, 服务客户有限。在此背景下,网络借贷平台应运 而生。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定义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 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 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 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这种模式将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 资金需求人群,主要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 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 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财富管理
虚拟货币
网络借贷
众筹
第三方支付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1 互联网金融行业各年融资情况
单位:亿元
7 0
9 0
1
5月
月
2013年及以前 2014年
480
8月
2015 年
820
80
2016年
11
2017年1月-6月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1 2016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总额前五名
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 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e租宝上线时间:2014年7月 公司平台主打:融资租赁债权转让 平台预期年化收益率:9.0%到14.2% 平台投资期限: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
截至2015年12月8日,网贷 之家的数据显示:e租宝总 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 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 703.97亿元。
蚂蚁金服 陆金所
趣店集团 京东金融 借贷宝
418.8亿元 117.37亿元 69.39亿元 66.5亿元 45亿元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1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定位不同
互联网金融主要聚焦于传统金融业服 务不到的或是重视不够的长尾客户, 利用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规模效应和 较低的边际成本赚取收益
2015.6.2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 秘书长刘守英、研究员 李布赴e租宝调研 。李布 以e租宝作为代表为例发 布研究报告,称融资租 赁P2P模式前景可期。7 月e租宝与银联、人寿等 成为中网公开赛赞助商
2015.6.15
第三方网贷平台网贷天眼与 网贷之家均发出了e租宝预警 的文章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e租宝
2015年12月8日,安徽钰诚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10.71亿元风险备用金被 警方冻结。9日,e租宝实际控制人、 钰诚集团董事长丁宁被警方控制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2 e租宝兴衰史
1
案件受理
2016年8月15日,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丁宁、总裁张敏等11人涉 嫌集资诈骗罪,党委书记王之焕等15人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北京 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优势
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有着独 特的优势。小微企业主以个人名义,通过中 介获得融资,既能做到方便快捷,又能有效 利用社会闲散资本,再加上机构通过网络能 有效降低服务成本,符合小微企业需求。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1 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类别
外围服务
在获得“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 后,e租宝所属公司钰诚集团随中国 经贸代表团出访芬兰、斯洛文尼亚
2015.2.7
e租宝在人民大 会堂举办年会
2015.5.11
央视经济频道《交易时间》栏目报 道“点赞 e租宝模式”,与此同时 e租宝在北京卫视等十多个卫视频 道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其巨额 广告费来源引起部分投资者质疑
治理机制不同
传统金融机构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 需要担保抵押登记、贷后管理等,互 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更高,通 过制定透明的规则,建立公众监督的 机制来赢得信任
模式不同
传统金融模式具有深厚的实体服务基 础,由线下向线上进行拓展,而互联 网金融多数是以线上服务为主,同时 也注重从线上向线下拓展
优势不同
2015.10.28
金融博览会将e租宝列 为黑名单,不准参与展 览。
2015.11.20
经侦发出预警,并表示 已经有证据证明e租宝 涉嫌非法集资。
2015.12.4
经侦发现e租宝涉嫌将 财产转移到国外,实行 了第一次拘捕,并于11 日正式查封e租宝
2 e租宝兴衰史
从0到700亿人民币,e租宝仅用 时500余天,但很快便跌落神坛
传统金融机构具有资金、风险管理、 客户与网点方面的显著优势。互联网 金融企业则具有获客渠道不同,客户 体验好,业务推广快,边际成本低, 规模效益显著等优势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2
e租宝兴衰史
e租宝案例分析互联网带来商业新冲击
2 e租宝兴衰史
2014.11.17
2014.7
安徽商人丁宁收购北京公司“金易 融”,成立“e租宝”,与和君咨 询合作,进行全方位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