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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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重点

名词解释

1.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理念。是人们关于经济法的宗旨及其实现途径的基本理念。

3.经济管理主体即经济法主题体系“三层框架”中的政府主题,是指具有经济职能的行政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具有经济职能的部门或机构。

4.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

5.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

6.消费者,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适用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7.产品,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8.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家认可的质量的认证机构,依据根据企业的申请,按照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活动。

9.增值税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10.消费税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11.企业所得税对中国境内的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2.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13.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简答:

1.经济法的特征:

A.体现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全国人民意志。

B.注重事实上的平等,最终消灭剥削,达到共同富裕。

C.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从直接为主转变为间接手段为主。

D.经济法律规范以单位经济法律、法规为主要表现形式。

2.经济管理机关的职权:

A.宏观调控

B.市场监管权

C.经济监督权

D.经济法律规范的制定权

3.市场监管的价值、宗旨、原则:

价值:

市场监管法的公平价值

市场监管法的效率价值

市场监管法的秩序价值

宗旨:

(1)初级宗旨:通过调整市场监管关系,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保护经营这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2)终极宗旨:通过初级宗旨的达成,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克服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市场监管原则:

1.界定。遵循法治国家依法而至的基本准则,与经济法德基本

原则、市场监管法的价值和宗旨以及国内外市场监管实践相契

合。

2.监管法定原则。在法治之下,市场监管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明

确授权,同时还应当有法律明确的实体与程序的界定。

3.监管公平原则。既然市场就爱你观法具有人类社会需要的公

平价值,那么在制定、实施市场监管法规范时,就应实现公平、

增进公平和彰显公平为准则。

4.监管职效原则。不同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产生不同的市场

绩效,不同的监管行为所产生的市场绩效也不同。

5.监管适度原则。市场监管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实现绩效的最

大化和公平的均衡化,作为制约监管手段的选择、节制监管权

力运行的力度基准。

4. 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

(1)横向限制竞争协议,是指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层次的经营者之间的限制竞争协议。

6.禁止横向垄断协议:

A.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B.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C.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D.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

E.联合抵制交易;

F.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纵向限制竞争协议,指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强制性地要求与其有供应关系的经营者签署强制性的限制竞争协议的行为,其主要形式

为维持转售价格。

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A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B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C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5.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

1.不正当的价格行为。这里指占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正当地确定、

维持、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以高于或者低于在正常的竞争状态下

可能实行的价格来销售其产品。

2.差别对待。是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

同的交易对象,就其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或其他交易条件,给予明

显有利或不利的区别对待。

3.强制交易。是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采取利诱、胁迫或其他不

正当的方法,迫使其他企业违背自己的意愿与之交易或者促使其他

企业从事限制竞争的行为。

4.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拥有某种经济

优势的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强行搭配

销售购买方不要或不愿意要的另一种商品或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

理条件的行为。

5.掠夺性定价。是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

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6.独家交易。又称排他性交易,是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要求经

销商在特定市场内只经销自己的商品,不得经销其他企业的同种或

同类商品。

6.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1)经营者合并;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7.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

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B.假冒、仿冒知名商品其他标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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