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浮盖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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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科学经营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效益,有效地指导景观资源的保护、协调各项开发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依据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建设部和国家质监局1999年颁布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以及国家和福建省颁布的有关风景名胜保护、管理、建设的法令、法规制定的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保护、土地利用、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文件, 凡在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的单位与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文件由《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四个部分组成,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规划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颁布)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颁布)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颁布)
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颁布)
0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颁布)
0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颁布)
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颁布)
0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994]颁布)
0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8]颁布)
11、《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2006]第474号)
12、《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
13、《福建省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1996]第40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闽建城〔2005〕134号)和《福建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2006-2020年)
14、《南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8-2020年)
15、《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浦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年)
16、《福建省森林条例》和《浦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17、《浦城县盘亭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8、国家、福建省、浦城县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风景名胜区基本方针。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全面发挥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将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生态良好、风景优美、环境洁净、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周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并通过保护管理提高建设档次。
第六条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原则
保护原有景观特征与地方特色,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和培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
2、综合协调原则
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3、统筹利用原则
保护与培育统筹兼顾,根据各区块特性提出不同的开发利用方式和保护对策。
4、可持续发展原则
根据市场需求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与建设规模,为后一阶段的发展留有余地,为后人更好的发挥提供空间,为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5、合理安排“区内游,区外住“原则
按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要求,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基地,促使风景旅游有序、有节律地持续发展。
第二章范围、性质、期限与发展目标
第七条规划范围
规划确定的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22.85km²,东以浮盖山村、横力坞为界,南以乌面山、下垄山为界,西至大门头、马鞍头为界,北至与浙江省省界为界。
第八条风景名胜区性质
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是以典型的燕山期花岗岩地貌所形成的奇峰、石景、垒石洞群为特色,以及气象万千、中亚热带天然林和人文景观,属“山岳主导型”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适合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宗教朝拜、地质科研科普、探险和民俗采风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省级风景区。
第九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4—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十条规划发展目标
1、近期(2014-2020年)
通过近期建设使得本风景区初具规模,基本能达到适应当前风景旅游的需要阶段。
通过近期的发展,把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逐步建设成为特色突出、景源丰富、设施齐全、环境优雅的省内知名的自然风景胜地,将浮盖山花岗岩地貌景观显露出一个良好的轮廓,同时,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建立适合于风景区的管理体制及管理立法,有效地推进管理工作。
争取升格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远期(2020—2030年)
远期建设是风景区全面开拓的阶段,在这期间要基本完成本规划的全部建设项目,建成系统、完整的风景旅游配套设施,使本风景区内的岩山、碧狮峰、剪刀石三个景区的风景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全面得到开发利用,全面展现风景区的特色。
提升风景区在国内的知明度。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第十一条景源等级评价
第十二条景观特征评价
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由于地质作用,形成了众多的奇峰、石景、洞府、垒石洞群等自然景观,地质遗迹类型多样,地质环境奇特。
景物景点特色明显,分布与组合较佳。
珍稀保护动植物资源丰富,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浓厚的宗教文化和历史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
总之,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环境价值、游憩价值和保健价值,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巧妙的结合,风景资源处于省内较高水平,尤以垒石洞群景观最为突出。
第四章分区、结构与布局
第十三条景区划分及规划要点
1、景区划分
综合考虑资源分布、景源特征、区位条件、地形地势、土地利用和管理机制等因素,规划风景区总面积为22.85km²,将风景区划分为3个景区,其中核心区总面积为3.93km²,其他风景区面积为18.92km²。
(1)岩山景区:规划景区面积为8.36km²,核心景区面积为1.26km²;
(2)碧狮峰景区:规划景区面积7.42km²,核心景区面积为1.25km²;
(3)剪刀石景区:规划景区面积为7.07km2,核心景区面积为1.42km²。
规划范围以外设缓冲区,即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东以京台高速为界,西南以盘亭溪为界,北至两省交接处,外围保护区范围面积10.56km²。
2、景区规划要点
(1)岩山景区位于风景名胜区的南部,规划景区面积8.36km2,岩山景区主要景
点有三线天、扑地岩、垒石长廊、石屋、上峰岩、下峰岩、蝙蝠洞、二叠石等景点。
岩山景区以洞府寻幽,奇石探险为特色,可在三线天、蝙蝠洞、水帘洞、上峰岩、下峰岩得到体验。
规划新建蝙蝠洞—元宝石—蝙蝠洞垒石洞群—下峰岩的游步道,蛙嘴岩—水帘洞—下峰岩的游步道,三线天—鸽子岩、上峰岩—钟石的游步道。
新建下峰岩—扑地岩—上峰岩—三线天—二叠石—下峰岩的环路探险游路,增设游路标志识别系统。
在上、下峰岩新建观景平台,以仰看主景区及周边的景点。
在主游路、观景平台和险要地段建设安全防护栏等措施。
规划建议增加垒石洞内人工照明或进行造壁通光,在适当的位置增加摩崖石刻,增强文化气息。
在里铺新建何去非纪念类主题项目,收集何去非的史料,可立碑,建亭,设置景墙,题诗等内容。
景源特色主要以自然石景、垒石洞群景观为特色;规划以科考探险游赏为主题。
(2)碧狮峰景区位于风景名胜区的中部,规划景区面积7.42km2。
主要景点有大云寺、龙洞尖、钟石、鼓石、仙掌石、亲吻石、龙洞和垒石洞群等。
大云寺历史可追溯到唐代,几经破坏后又重新建设,为木质结构,规划对其进行修缮。
规划在仙人洞附近新建小型停车场和电瓶车道,以便游客快捷的到达大云寺。
改造大云寺—龙洞尖的登山路,新建龙洞尖—风动石—剪刀石的游步道,大云寺—剪刀石(下)半山的游步道和大云寺垒石洞群的环步游道,修缮原有古道。
新建龙洞尖观景平台或观景亭。
在险要地段设置安全防护栏等措施。
规划对大云寺周边进行园林绿化改造。
选择适当位置新建徐霞客的主题项目,内容包括徐霞客简介、游浮盖山的游记内容、徐霞客肖像等。
在大云寺设置服务部。
景源特色以宗教文化、自然石景、垒石洞群为景观特色;规划以宗教朝拜、登高览胜为游赏主题。
(3)剪刀石景区位于风景名胜区的北部,规划景区面积7.07km2。
主要景点有剪刀石、浮盖仙坛、石老佛、青蛙石、拳头石、莲花石、牛牯石和垒石洞群等,是浮盖山风景区典型自然石景的精华所在。
剪刀石犹如一把天剪划破长空,该区岩石景观以层叠岩石为特色,景区与浙江浮盖山风景区邻接,又属观三省风光的良好的俯瞰点。
规划在浮盖仙坛新建观景平台(亭)和服务点,可远看仙霞岭的雄伟景观,尤其是云雾景观。
规划在剪刀石下半山新建半山亭供游客休息,规划新建大云寺—半山亭—莲花石—呤风台的半山游步道,开辟半山新景点。
修建浮盖仙坛—石老佛—呤风台游步道,使剪刀石景区与江山的浮盖山景区更好的衔接,完善剪刀石景区的游览设施建设。
景源特色以自然奇石、垒石洞府、天象景观、森林植被为景观特色;规划为了登山览胜,生态休闲观光为游赏主题。
第十四条职能结构及组成
浮盖山风景区按功能分:风景名胜体系、旅游服务体系、居民社会体系。
风景名胜体系:景区—景群—景点—景物
旅游服务体系:旅游城(浦城)—旅游服务乡(官路乡)—旅游服务村(区内—旅游服务部(点)
居民社会体系:区内行政村、自然村及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组成。
第十五条规划布局
风景区的规划布局,既反映风景区各组成要素的分区、结构、地域等形态规律,也影响着风景区的有序发展与外围环境关系。
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布局结构为“三区多点”。
三区指岩山景区、碧狮峰景区、剪刀石景区。
“三区”均以花岗岩自然奇石景观和垒石洞群为主,兼有一定的植物景观和历史文化底蕴。
二个景区入口分别与高速公路和国道205相连通,各景区内的游览线路相互连通又自成体系,便捷的交通环境有利于游客进入景区。
另外,三个景区之间根据游赏和管理需要,通过道路进行贯通,使风景区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多点是指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的95个景点,是风景区内游赏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容量、人口与生态原则
第十六条游人容量测算
游人容量测算以生态容量法、面积法和线路法相结合得出游人日容量为4000人次,每年以330日计,年游人容量约为132万人次。
第十七条游人发展规模
近期(2020年)年游人规模:4.34万人次;
远期(2030年)年游人规模:52.0万人次。
第十八条居民人口
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内2010年户籍人口为1221人,基本无外来人口,但外出人口有300人,常住人口只有921人。
近期(2020年):总人口预测数Pn=921(1+6‰)5±0=949人;
远期(2030年):总人口为949(1+3‰)15±0=993人。
第十九条职工人口
直接服务人口:近期(2020年)19人,远期(2030年)224人。
维护管理人口:近期(2020年)17人,远期(2030年)68人。
第二十条风景区人口规模发展
表5-1:风景区人口发展规模预测一览表
第二十一条生态原则
通过保持和维护原有生物种群、结构及其功能特征,尤其是当地仍保持有一定原生种群数量的珍稀动植物种群,通过保护实现自然景观资源生态利用和持续发展的目标。
通过控制人为干扰及其消极影响,保障植被等自然生态系统恢复演替趋势,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提高可更新资源的再生能力,增加环境容量。
通过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环境要素与土壤植被环境要素,提高景区生态资产价值,保持和发展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及其特点、质量与价值,提高生态质量的风景游憩服务。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二条保护对象与任务
保护对象:典型的花岗岩石景和垒石洞群,浓厚的宗教文化和特有的当地民俗文化,以及典型的自然山水格局及原生态动植物群落。
保护培育任务:为了满足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其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保护、发展和完善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的综合价值,在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三条分类保护规划
1、史迹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内大云寺列为史迹保护区,大云寺保护区规划面积为5.8ha。
2、自然景观保护区
规划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分别是碧狮峰、剪刀石和岩山三个景区的核心区,规划面积3.87km²。
3、风景游览区
规划为碧狮峰景区及岩山剪刀石景区周边设为风景游览区,包括将军山、古道、浮盖山村一带等区域,供游客观光游览,在这些区域建设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游览建筑,规划面积为3.05km2。
4、风景恢复区
根据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景区分散特点及其保护现状,在风景游览区的外围地带地划出较大面积作为风景恢复区。
规划风景恢复区面积为15.71km2。
5、发展控制区
对上述四类保育区以外的用地划为发展控制区,规划面积16.70ha。
6、外围保护区(缓冲区)
根据风景区周边地形、山林环境及实际保护需求,将风景区外围一定区域的范围划入外围保护控制地带,面积为10.56km2。
第二十四条分级保护规划
根据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景观资源特点,分级保护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共分三级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规划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既为三个景区的核心区,规划面积3.93km2。
2、二级保护区:规划为三个核心景区外的风景游览区等范围,规划面积8.20km2。
3、三级保护区:规划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外的范围,规划面积10.72km2。
4、外围保护区(缓冲区):主要为风景区周边地带,规划面积为10.56km2。
第二十五条分级保护要求和重点
1、一级保护区:按视角范围划定保护区,区内可修游步道等相关设施。
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食宿和机动车不能进入此范围。
一级保护区与县级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的事实,本区域应从严进行管理。
2、二级保护区:可安排少量服务设施,但要限制与风景无关的建设,应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此区。
二级保护区的大部分区域与县级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的事实,本区域应从严进行管理。
3、三级保护区:保护区内应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注意与风景环境相协调。
4、外围保护区(缓冲区):保持并完善自然生态环境,禁止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进入,严格控制此地带范围内旅游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规模和强度。
第二十六条核心景区范围界定及保护要求
1、核心景区范围界定
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划定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面积为3.93km²,即为核心景区范围,占风景区总面积的17.20%。
2、核心景区的保护要求
在核心景区内,生态保护区不对游人开放,严禁人为活动。
自然景观保护区可修步道和景观及保护对象的保护设施及少量休息设施,严禁建设与景观保护无关的设施,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凡是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
落实风景区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是核心景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制。
第二十七条核心景区保护管理措施
1、对核心景区实行绝对保护,在其范围内不得建设任何建筑设施,不得引进外来物种。
2、设置独立的保护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3、设立风景区公安派出所机构(可依托官路乡派出所和风景区治安点),保护游人安全,监督并处理一切违法违章破坏景观与环境的行为。
4、在浮盖山设环境监测点,在大云寺、上田铺、里铺等处设火警观测站,监控区内环境质量,预防火灾的发生。
在景区范围内设立一定数量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加强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其发生危害。
5、在核心景区范围内可修筑游步道和少量游憩设施、安全设施,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地埋式。
第二十八条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时,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的控制和管理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0]63号)提出“已经存在交叉重叠的,对交叉重叠区域要从严管理”;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第七条提出“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与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协调”。
1、要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关系,在分级保护规划和分类保护规划中体现二者的关系,将自然保护区作为风景区的核心保护区域、从严管理;
(1)因风景名胜区(分类保护规划中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和部分风景游览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分级保护规划中的一级保护区和部分二级保护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
)与县级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的事实,交叉重叠的区域应从严管理。
(2)严格限制涉及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
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影响其功能,不得破坏其自然资源或景观,并加强自然保护区内旅游活动监管。
(3)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项目监管。
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对项目可能造成的对保护区功能和保护对象的影响作出预测,提出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4)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和管理评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规范自然保护区内土地使用管理,并与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2、增加对自然保护区加强管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有关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相关内容。
(1)自然保护区内的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严格控制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的保区域进行砍伐、放牧、狩猎、烧荒、采石等活动。
(2)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经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自然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已开展的旅游活动项目,应加强、从严管理。
(3)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
第二十九条游赏项目分期规划
近期(2014-2020年):通过形态各异的自然奇石、垒石洞群、丰富的珍稀植物资源及优美的生态环境的展示与宣传,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观光审美、野外游憩旅游目的地。
远期(2021-2030年):通过对休闲度假项目、生态旅游的开发,深入挖掘、整理浮盖山史料,开辟融登山览胜、休闲度假、宗教朝拜旅游为一体的较高文化品位与时尚追求的旅游路线。
第三十条游赏项目开发
规划开展的游赏项目有:野外游憩、审美欣赏、科技教育、娱乐体育、休养保健等。
表7-1:游赏项目
表7-2:游赏项目类别表
第三十一条景区组织
表7-3:景区组织
第三十二条游线组织
1、区域旅游线路组织
大旅游线路:利用游线组织,把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与武夷山、佛子山、江朗山、浙江省浮盖山景区等连接在一起,加强各风景区的配合协作,共同管理、经营,做到互赢互利,构建福建和浙江游线的一条精品线路。
风景区内游线组织:
表7-4:风景区内游线组织
2.游程安排
线路一:(剪刀石、碧狮峰景区一日游)
(上午)柳墩次入口—浮盖山庄—仙人洞—大云寺—大云寺垒石洞群—钟石—一线天—鼓石—风动石—大云寺(午餐、下午)—剪刀石—剪刀石垒石洞群—浮盖仙坛—吟风台—石老佛—拳头石—脚丫石—莲花石—半山亭—浮盖山庄
线路二:(岩山、碧狮峰一日游)
(上午)游客中心—里铺—蝙蝠洞—蝙蝠洞垒石洞群—水帘洞—下峰岩—扑地岩
—上峰岩—岩山垒石洞群—三线天—大云寺(午餐、下午)大云寺垒石洞群—钟石—晒布岩一线天—鼓石—风动石—大云寺—鸽子岩—仙人洞—浮盖山庄线路三:(三景区两日游)
第一天:(上午)柳墩次入口—浮盖山庄—仙人洞—大云寺—大云寺垒石洞群—钟石—一线天—鼓石—风动石—大云寺(午餐、下午)—剪刀石—剪刀石垒石洞群—浮盖仙坛—吟风台—石老佛—拳头石—脚丫石—莲花石—半山亭—浮盖山庄第二天:(上午)浮盖山庄—鸽子岩—三线天—垒石长廊—上峰岩—群石叠嶂—岩山垒石洞群—扑地岩—三石顶立—下峰岩—仙人椅—水帘洞—蝙蝠洞垒石洞群—蝙蝠洞—里铺—游客中心(午餐、下午)—浮盖山村等其它景点
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三条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1、社会文化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让当地居民充分认识旅游开发给他们的文化、自然环境带来负面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让当地居民参与制定旅游发展规划;让当地居民做导游,介绍本地风俗习惯,要求游客在参观、摄影、购物等行为时注意行为举止;解说当中告诫游客维护当地文化价值,加强对旅游者的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建设,严格管理。
加强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社区的密切合作。
2、生态环境影响的管理措施:合理开发其它景区资源,缓解核心景区的游客量,减少不同游客需求之间的矛盾;建筑设计与景区周围的自然和文化环境相协调;禁止乱丢废弃物,进行废弃物集中处理;进行环境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必须坚持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旅游开发之前、期间和之后都要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使其至少不低于最低限度;对所有旅游开发项目做环境影响评估,并执行环境管理的保护政策,旅游服务设施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自然风景资源的利用,开发商、管理者和游客都应遵守各自有关的“行为准则”;实施自然旅游经营人员的从业许可机制,制定浮盖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计划。
第三十四条生物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以自然保护与风景名胜区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生物保护的生态学原理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划保护措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