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一化工厂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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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一化工厂爆炸
大庆一化工厂爆炸 9人死亡
据新华社电 13日22时12分,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鑫化工厂一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现场14名作业人员中9人当场死亡,另5人平安脱险未受伤。
发生爆炸的厂房是一栋两层建筑,从现场的一片狼藉即可推断爆炸威力之大。所有门窗全部被炸毁,内部墙体焦黑,设施几乎完全损毁。
邻近工厂的一名工人说,13日晚他值班,正在看电视时,突然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他跑到门外看到富鑫化工厂上空出现了火光,大约一两分钟后又传来第二声巨响,自己厂内的许多玻璃都被爆炸声震碎。
据了解,事故中9名遇难者均为正在车间里从事生产的工人,其中6男3女。当班工人中,另外5人因未在爆炸区域内而幸免,也未受伤。
富鑫化工厂原为乡镇企业,后改制转卖给个人。主要生产偶氮二异丁腈。
经现场勘查分析,爆炸原因系由于现场有大量甲醇气体挥发,可燃性甲醇气体含量在生产车间内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发生爆炸引起燃烧。
安监部门认定,富鑫化工厂2008年8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废止,但是企业没有申请延期,因此属于非法生产。
目前,富鑫化工厂经营者崔德海已被公安部门控制。
大庆化工厂爆炸系企业逃避监管夜间作业所致
新华调查:逃避监管非法生产铤而走险终酿惨祸
——大庆“4?13”化工厂爆炸事故调查
新华网黑龙江大庆4月14日电(记者高星、王松)13日22时12分,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鑫化工厂一生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现场14名作业人
员中9人当场死亡,另5人平安脱险未受伤。新华社记者14日凌晨赶到事故现场,对事发经过、事故原因展开了调查采访。
9人当场死亡现场狼藉一片
发生爆炸事故的富鑫化工厂南邻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生产区,周围有一家金属管厂、一家发电厂、一家小型化工厂等企业,西侧是中蓝石化公司的铁路专用线。
记者14日凌晨2时许赶到事故现场时看到,由爆炸引发的火情已被扑灭,消防战士正
在对现场进行清理,进一步排查隐患,安监、环保等部门开始对事故进行调查。
发生爆炸的厂房是一栋两层建筑,从现场的一片狼藉即可推断爆炸威力之大。所有门窗全部被炸毁,内部墙体焦黑,设施几乎完全损毁。在厂房外地面,玻璃碎片、损毁的设备零件随处可见,还横着几只空置的蓝色原料桶,空气中弥漫着化学品气味和物体燃烧的焦煳味。
邻近工厂的一名工人说,13日晚他值班,正在看电视时,突然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他跑到门外看到富鑫化工厂上空出现了火光,大约一两分钟后又传来第二声巨响,自己厂内的许多玻璃都被爆炸声震碎。“当时我吓坏了,知道肯定出了大事。果然,很快就听到了消防车的警笛声。”这位工人说。
据了解,事故中9名遇难者均为正在车间里从事生产的工人,其中6男3女。当班工人中,另外5人因未在爆炸区域内而幸免,也未受伤。
事故企业夜间作业逃避监管
据初步调查,富鑫化工厂原为乡镇企业,后改制转卖给个人经营。工厂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职工34人,主要生产偶氮二异丁腈。
经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场勘查分析,爆炸原因系由于现场有大量甲醇气体挥发,可燃性甲醇气体含量在生产车间内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发生爆炸引起燃烧。事故发生后现场仍有部分剩余原料,其中包括丙酮腈醇12吨、甲醇3吨、氯气3瓶、部分桶装水合肼。经勘查,这些剩余原料包装完好,无跑冒现象,不会发生次生事故。
安监部门初步认定,富鑫化工厂2005年8月取得黑龙江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8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废止,但是企业没有申请延期,因此属于非法生产。由于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也无法正常领取营业执照。
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家庭在14日下午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说,富鑫化工厂属于让胡路区安全监管的企业,2008年以后区安全监管部门曾去该企业检查,但厂区大门紧闭,未发现生产迹象。但事故发生后调查得知,企业白天停工,晚上偷偷生产,以逃避监管。
目前,大庆市政府“4?13”事故调查工作已经启动,相关工作正在进行。14日下午,5名幸免于难的工人开始接受有关部门询问,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富鑫化工厂经营者崔德海已被公安部门控制。
事故善后有序进行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同时要举一反三,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副省长徐广国、黑龙江省安监局局长张升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处理等事宜。
目前,事故危险源已经消除,工厂已停产关闭。经环保部门现场多点监测,空气质量指
标没有超过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标准值,对周边生产生活环境未造成影响。
14日上午10时30分,大庆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指出,“4?13”事故虽然发生在非法经营的个体企业,但仍暴露出安全监管工作的疏漏。会议决定从当日起,在大庆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取缔非法生产企业,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排查和处理责任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大庆市现已成立由市公安局、市环境检测站、市总工会、市纪委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安监局等部门以及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组成的多个调查组,分别负责事故调查、技术鉴定、责任追究等工作。
针对遇难者善后处理事宜,大庆市已成立以让胡路区区长为总负责人的9个善后处理组,做好一家一户、一人一事的安抚工作,事故死难者赔偿事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14日下发文件通报“4?13”爆炸事故。《通报》强调,要深入开展中小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中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季节性、临时性生产企业。
《通报》要求,要严格安全行政许可。对许可证到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确保落实到位,在续办手续前,坚决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力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特别要严厉打击非法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行为。
善后
开展排查消除隐患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尽快查明原因,同时要举一反三,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黑龙江省副省长徐广国、黑龙江省安监局局长张升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处理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