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有限公司绩效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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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有限公司绩效考评方案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制定了《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配合该计划的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1、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考核制度程序公开规范;
2、坚持对激励对象进行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双重考核原则;
3、坚持公司绩效、部门绩效与个人工作成绩相结合的全面考核原则;
4、坚持客观量化、操作性强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在内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中,董事均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产生,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被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期权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考核的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提供、复核及核算,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3、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
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审核相关考核数据及信息,并以书面绩效报告形式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上报董事会审批。
三、考核内容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
1、公司实行以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为核心的关键绩效指标考核。
2、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三个行权期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3、如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布的行权条件时,
则当期股票期权全部不能行权,由公司注销或取消。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内容
公司结合不同激励对象的管理层级、职位类别和主要价值贡献方式,对考核指标进行不同的考核目标设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类、客户类、内部运营类、社会效益和董事会综合评价指标等方面进行考核。
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实施。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才能对当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对应的业绩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不出现
不合格(D)等级的情况下才可获得行权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