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治理黄运思想的变迁及其背景_读明代三部治河书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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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Sep.,2004第33卷第5期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 niversity(Philosop 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33No.5■历史地理研究

明代治理黄运思想的变迁及其背景

———读明代三部治河书体会

邹逸麟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摘 要:明代是黄河多患时期,276年内无有间歇。如以16世纪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河患多在河南境内,故成灾的地域大;后期河患多发生在山东、江苏境内,成灾的地域相对为小。前后期治河思想和措施也有所不同。这种不同是由明代治河是为保运、护陵的目的所决定的。从明代刘天和《问水集》、万恭《治水筌蹄》、潘季驯《河防一览》三部治河书中可以看出治理黄运思想从治水防洪、治河通运———河运合一、以河治河———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变化,是我国治黄史上治河思想的转折时期。

关键词:明代治黄思想;《问水集》;《治水筌蹄》;《河防一览》;河运合一;以河治河;束水攻沙

中图分类号:K928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4)05-0021-06

收稿日期:2004-03-28

作者简介:邹逸麟(1935—),男,浙江宁波市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明代河患的一般情况

明代是黄河多患时期,大小河患连绵不断。据黄委会所编《黄河水利史述要》统计,从洪武至宣德年间(1368—1431年)的63年中,共发生河患27次,平均每2.3年一次。正统至弘治年间(1436—1505年)的69年中,共发生河患32次,平均每2.1年一次。正德至隆庆年间(1508—1571年)的63年中,共发生河患21次,平均每3年一次。万历至崇祯年间(1573—1642年)的69年中,共发生河患32次,平均每3.1年一次。可见整个明代276年中,黄河河患伴随始终,无有间歇。如以16世纪为界,前130年河患成灾程度较重,后130年相对稍轻,但无明显差异。原因是前期河决90%发生在河南境内,决口改道后幅射的地域就大。如洪武二十四年黄河在原武黑洋山决口,全河改道,夺颍入淮,故道及会通河全淤。洪武三十年、永乐二年、八年、十四年开封城4次被黄河决坏,河水改道夺涡水入淮。永乐二十年后至宣德年间,豫东地区的颍、涡河流域的数十县连续遭受河水泛滥的侵害。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年间,河患愈演愈烈,不仅河患造成的受灾地域愈来愈广,河道摆动幅度也愈来愈大。如正统十三年河道决口,分为南北二股:南股一为干流夺颍入淮,一为分流夺涡入淮;北股冲决张秋镇,溃运堤,合大清河入海。弘治二年黄河在原武至开封段南北多处决口,分为南北数股,向南分汴、颍、涡三道,向北冲溃运河。后期河患次数虽无明显减少,但90%的河患发生在下游山东、江苏境内,决改后河水摆动的幅度相对为小,故而受害面积相对也小。

明代河患频繁,但治理却较前代为难,治理策略所受牵制很多。明代永乐以后建都北京,而其时全国的经济重心在东南地区,当时北京首都皇族以及庞大官僚机构,驻军的粮食和各种物资均需长江中下游地区通过京杭大运河运往首都,故运河为国家命脉所系。而当时的黄河是流经今郑州、开封、商丘、徐州、淮阴夺淮河入海,徐州至淮阴段的黄河又是京杭大运河的运道,因此,河患又多涉及运河的通塞,同时这段黄运通道的南面又有朱元璋的中都城、皇陵(朱元璋父母的葬地,今安徽凤阳县西南8公里)和祖陵(朱元璋祖父的陵墓,在今江苏盱眙县对岸、旧泗州城,康熙时淹没入洪泽湖),黄运决溢又关系到中都城和两陵的安全。所以明代治河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明代黄河走徐沛入淮,从徐州至淮阴一段黄河即运河,治河即治运。明代建都北京,每年从东南运漕粮400万石至京师,运河通塞,事关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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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计,故治河着眼在治运。二是要保护在泗州的祖陵和在凤阳的皇陵。故黄河不能南决,南决会危及两陵。黄河也不能北决,北决会在张秋冲溃山东运河,阻断漕运。最后归结出来的治河方针,即千方百计要将黄河河道维持在徐淮一线上。

由于治河治运为明王朝的头等大事,而治河即为治运,治运必先治河,故当时就有不少治河著作必定论及治运问题。今存比较有影响的是刘天和《问水集》、万恭《治水筌蹄》和潘季驯《河防一览》。从这三部书中我们可以看出,明代治河思想的实践和变迁过程。

二、以治水、防洪为主体的治河通运思想———刘天和《问水集》

刘天和,字养和,号松石,湖北麻城人。正德三年进士,曾任南京礼部主事,后因事犯中官,下狱。谪金坛丞,迁湖州知府,多惠政。嘉靖初,历任山西提学副使、南京太常少卿、右佥都御史督甘肃屯政、陕西巡抚。后服阙以故宫总理河道。治理河南、山东境内黄、运。时为嘉靖十三年。十五年改迁兵左侍郎,总制三边军务,击退鞑靼进攻有功,加太子太保。他任总河前后仅2年,就在下任这一年(

申十五年,1536年),刘天和将其治河过程中所上奏议辑为《问水集》3卷(胡序),今传本为6卷,当为后人析。

书名“问水”,嘉靖丙申(十五)西蜀陈讲序:“问水集者,集松石公之问水也。”据嘉靖十五年春胡瓒宗序曰:“公至济(宁),竟焉惟不胜天子之简命是惧,既而有见,则翻然曰:每事问吾得之孔子……河若何奠也,决若何堤也,淤若何疏也,东问于鲁焉。汶若何导也,泉若何引也,南问于徐焉。淮若何汇也,湖若何潴也,北问于齐焉。白若何浚也,卫若何泄也,而又问于诸缙绅焉,於诸劳心,罔不勤勤焉;而又问诸闾阎焉,於诸劳力,罔不恳恳焉。”

今传本6卷内容为:

卷1,通论黄河和运河。黄河部分有“统论黄河迁徙不常之由”、

“古今治河异同”、

“治河之要”、

“堤防之制”、

“疏浚之制”、

“工役之制”、

“植柳六法”等。运河部分有“统论建置规制”,即专论白河、卫河、汶河(运河水源)、闸河等各段运河修筑事宜。

卷2,为运河续篇。计有“徐吕二洪”、

“淮扬诸湖”、

“闸河诸湖”、

“诸泉”、

“治河始末”、

“主要讲治运河”,“修复汶漕记”、

“重建卫河减水闸碑记”,主要谈论运河水源问题。

卷3,为奏议。主要为“河道迁改分流疏”、

“修浚运河第一疏”、

“修浚运河第二疏”3篇。

卷4,仍为奏议。关于曹单境内筑堤和河道管理方面的奏议。

卷5,仍为奏议。仅一篇《治河功成举劾疏》近一万字,主要论述治运的工程、费用、工役等,可见治河主要为治运。

卷6,奏议《预处黄河水患疏》,其中有两报告,即关于保护泗州祖陵、凤阳皇陵的修筑土堤坝工程。

最后附有刘天和于嘉靖乙未(十四年)所刻《黄河图说》,将明正统、成化、弘治以及嘉靖年间黄河泛道均有表示,对我们今天研究明代中期黄河变迁十分重要。

上文已经提到,在16世纪以前黄河下游泛决90%发生在以开封府境为主的河南境内,因此,刘天和在接任总河的嘉靖十三年(1534)时,必然将治河的重点放在河南境内。他在《统论黄河迁徙不常之由》一文中,指出黄河徙不常的原因有六:一是含沙量高,极易淤浅;二是地势西高东低,黄河西来,流势湍急,堤防不能抵御;三是开封一带河床淤高,高于两岸城市地面,从堤上视城中如井然;四是两岸无湖陂可以调节流量;五是下游地势平坦,无群山约束;六是两岸土地均为沙土,易决善崩。另外,他又指出,“孟津以下,河流甚广,荥泽漫溢至二三十里,封丘、祥符亦几十里许。而下流甚隘,一支出涡河口,广八十余丈;一支出宿迁小河口,广二十余丈;一支出徐州小浮桥口亦广二十余丈;三支不满一里。中州之多水患,不在兹欤?”应该说刘天和基本上说到了黄河下游泛决的主要原因,因此,他的治河主张,可有下列几点:

一是分流。“治河决,必先疏支流以分水势,必塞始决之口,而下流自止。刘忠宣(刘大夏)弘治之役,始惟治张秋,久而勿绩,乃开上游孙家渡,及导河由梁靖口出徐州,方继治黄陵冈决口,而张秋之口自塞,可以为法矣。”这是明初以来治河的原则,就是在黄河下游的上端,即今河南郑州一带,在洪峰到来时分疏河道,分流河水,减轻下游河道的压力,避免决口。

二是宽立堤防,约拦水势。他赞同宋代任伯雨的治河策略,主张“为今之策,正宜因其所向,宽立防,约拦水势,使不至大段漫尔”,是“治水所审当也”。故而主张筑堤“但不宜近河而宜远尔。历观宋元迄今,堤防形址断续,横斜曲直,殊可骇笑。盖皆临河为堤,河既改而堤即坏尔。已择属吏之良者,上自河南之原武,下迄曹单沛上,於河北岸七八百里间,择诸堤去河远且大者(去河四五十里至二三十里者),及去河稍远者(一二十里及数里者)各一道,内缺者补完,薄者帮厚,低者增高,断绝者连接创筑,务俾七八里间,均有坚厚大堤二重。”这是因为自河南以下至山东境内的黄河河床宽广,今日也是如此。刘天和的意见就在这段河道宽筑堤防,加固堤岸,分远近内外两道,使河水洪涨时仍可约束在河道内,不致泛决。其实刘天和的这个主张,在此前弘治年间早已实施。白昂在弘治三年(1490)主持治河和弘治七年(1494)主持治河时,先后在黄河干流北岸从胙城历滑县、长垣、东明、曹州(治今菏泽)、曹县抵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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