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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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XXX煤电公司露天煤矿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细化露天煤矿对外委维修单位的管理,保证检修质量和检修效率,提高设备三率,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方XXX煤电公司露天煤矿所有外委维修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三条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常务)
经营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师生产调度科、机电设备科正副科长及专工各段正副段长及技术员
第四条职责划分
组长:
组长对外委维修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副组长:
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成员:
1.机电设备科相关人员做好外委维修单位监管工作。
2.机修段对外委维修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外委维修单位作为检修班组纳入机修段,由机修段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每月25日前将当月考核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及煤矿机电设备科,并兑现奖惩。
第六条各外委维修单位必须在机电设备科、机修段进行人员备案并严格按照双方合同要求配备人员,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在机电设备科、机修段重新备案。
第七条各项目部检修人员休班和请假必须有机修段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检修单位项目部经理请假需经机修段、机电设备科、机电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外委单位人员请假单见附件)
第八条各检修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内的人员结构,以班组为单位按照包机组制度负责煤矿各主要设备的检修工作,同时将承包情况上报露天煤矿机修段及机电设备科各分管专工,机电设备科将以此为依据对各班组进行细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奖惩落实到人。
第九条检修要求
1、点检内容: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点检卡》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深入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各部的紧固、润滑是否可靠,销套配合间隙是否正常,密封有无渗漏,总成件工作是否正常、结构件有无裂纹、损坏,电控元件有无失效,控制动作是否灵敏、可靠,以及设备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点检时间:每天上午8:00-9:00,下午17:00-17:45(轮胎)。
3、点检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点检卡,做到时间、内容、责任三落实。点检结束后,点检负责人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在《设备点检卡》中签字,否则视为没有点检。
4、设备点检卡必须定期进行分类存档,月底统一交机修段分管技术员进行封存。
第十条设备维修保养
各外委检修单位要严格遵守《露天煤矿检修规程》,以日常维修为辅、计划维修为主要原则进行设备检修工作。
1、计划检修
各检修单位要结合设备运行状态及运行时间制订本班组承包设备的检修计划,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后上报露天煤矿机修段,由机修段负责汇总后上报机电设备科。
各检修单位无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完成检修计划,机电设备科将全程跟踪、监督,结束后要进行验收,无特殊原因要求检修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安全措施要有针对性,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排查,施工过程中要重点进行监护。
设备保养、维修要依照《露天煤矿检修规程》中的技术规范和定额时间实施,有违章操作和保养、维修超时要进行考核。
2、大修
各外委检修单位在本年度第三季度末根据本单位所辖设备的运行状态统计分析资料提出申请大修的技术鉴定意见,提出下一年度的设备大修计划草案,草案包括大修原因、维修方案、维修工期,上报露天煤矿机修段。由机修段汇总各检修单位年度大修理草案,上报机电设备科。
第十一条安全规定
1、各外委维修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各外委维修单位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为目标,加
强日常对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各外委维修单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对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其它要求
1、外委维修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露天矿管理制度。
2、对露天矿的考核必须认真执行,并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完成相关整改。
3、作为机修段的班组,要严格遵守机修段班组管理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奖惩细则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合同配备维修人员,每月月底按实际人数结算。
第十四条长期设备三率指标不合格的外委检修单位,机电设备科将根据外委单位上报的包机组承包情况对该班组进行严格考核,同时对该班组人员进行审核,对技能水平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同时对指标不合格班组的考核款项将用于奖励长期表现良好的班组。
第十五条设备维修保养所用材料(润滑油、滤芯等)必须符合生产厂家规定,如有私自使用假冒、劣质、低级产品,根据情节严重性处理1333分以上处罚。
第十六条设备保养前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清洗管理办
法》清洗,清洗发动机时,必须停机,发动机排气岐管的温度必须降至80℃以下后方可进行清洗。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66分。
第十七条设备保养必须严格按照《保养项目单》逐项进行保养,责任到人,不得漏项。保养结束后,设备保养负责人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在《保养项目单》中签字,否则视为保养没有完成。如发现有漏项和缺相关人员签字现象,对相关责任人处罚7-34分。
第十八条必须严格按照更换周期对发动机空气滤芯进行更换,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7-34分。
第十九条设备上老化的胶管、密封件,必须及时更换,比较重要的胶管,特别是转向、制动系统、距发动机及其排气管和电气装置较近的管路和密封,应重点检查,及时更换。如未按以上要求及时更换造成设备多次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对责任班组处罚20分。
第二十条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不能随意改变或取消,要重点检查,保证安全保护装置完整齐全、有效。如有安全保护装置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得出动。未能及时恢复设备擅自允许设备带病运行的,发现一次处罚133分。
第二十一条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尽快处理,需要观察运行的,应采取措施,详细交待给操作人员。并对故障内容及所采取的措施作出详细记录。如有对设备操作人员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