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残儿童教育措施

三残儿童教育措施
三残儿童教育措施

“三残儿童”教育措施

石墙镇韩庄小学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而教育则是残疾人通往享有平等人权社会的必由之路,因此,为了帮助残疾儿童这群弱势群体,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我校根据《三残儿童入学保障制度》制定了“三残儿童”教育措施:

一、转变观念和认识。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无或施舍。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残疾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因此,社会、家庭要转变观念与认识,在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问题上应一视同仁,学校更不应该有先后、多寡、厚薄之别。

二、加强法制宣传与管理。从《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无一不渗透着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具体要求,学校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对学龄儿童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员的权利。

三、加强师资培训。继续抓好随班就读,加强师资培训,

增强教师对残疾儿童的关爱意识,不歧视残疾儿童,并寻找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教学的有效方法。

四、制定有效措施。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以保证“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石墙镇韩庄小学 2013年9月

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制度和措施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陕县第二高级中学 2013年9月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南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附: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领导小组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修订版)-精选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 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 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 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 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 总结。 7.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 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 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完整word版)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

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得剥夺残疾儿童参加考试的权利。对因残疾影响学习的残疾儿童的学业成绩另行评价。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和补贴的办法,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免除残疾儿童的书本费等学习费用,残疾儿童的书本等学习费用纳入区内慈善资助保障体系之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制度 大岭中学 2013年3月

三残儿童保障制度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残疾儿童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国家教委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针对重新镇石坪小学实情,特拟订学校“三残”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 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因特殊原因(如丧失学习能力等)未能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办理缓入学或免入学的手段。 2、所辖区内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 3、辖区内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适龄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分别达到95%左右。 4、根据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家长的申请,学校可放宽(推迟)其入学年龄。 5、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三类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类儿童、少年。 6、教师在关心、爱护所有学生的同时,要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赋予更多的爱心,要让这类儿童、少年对教师产生亲近感。

7、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家长)必须依法按时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不实的理由不让孩子上学。 8、学校要与重新镇党委政府、石牛、丰岩、小坡村委会负责人加强联系,作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动员工作,保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权利。 9、学校要向社会加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重视这部分孩子的入学问题。 10、学校教导处要负责这部分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插班、学籍管理等系列工作,要让学生家长无后顾之忧。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保障措施 一、明确政府责任,扩大特殊教育资源 政府为主导保护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但在现实中仍能看到,大量残疾儿童失学、辍学。要明确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残疾儿童教育中的义务,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法律的授权,建立相关的教育、保护制度,为残疾儿童享有受教育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教育均衡发展既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又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实现途径,残疾儿童教育是整个义务教育教育的重要部分。因此,各级政府应当在经费投入、校长和师资力量安排等教育资源配置上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改造的

2015年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大桥学校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

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 7. 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武功县长宁中学中学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2014-9

长宁中学中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少年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少年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少年儿童结对,对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 制度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

兴隆社区小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兴隆社区小学 2017年7月

兴隆社区小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少年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

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少年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为了关心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少年儿童

小学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温水溪小学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其部分费用,并每月发放爱心鸡蛋。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 7. 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一名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Xxx小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南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附: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领导小组

初级中学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长城初级中学三残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总结。 7. 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11、通过以上的努力,我校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了100%。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总结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总结 篇一:寨沟小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就读工作总结 寨沟小学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总结 在教育“面向每一个儿童”的观念指导下,残疾儿童的学习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二十一世纪的一代新人,学校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特别是面向那些残疾学生,并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和谐的发展。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我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它既有利于普通儿童少年理解、帮助残疾儿童少年,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环境中受到应有的发展,使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互相渗透,共同提高。使特殊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发展,为今后自立、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打下基础。 一、教师是搞好随班就读的主要力量。我校的“随班就读”工作,就是让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班中与同龄儿童一起接受义务教育,并提供必要的个别帮助。担任“随班就读”工作的老师,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对这些学生付出了更多的爱心。制定个别化教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多启发多鼓励,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

二、领导高度重视,配备了专门的老师,积极、稳妥地 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并将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逐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规范。 三、学校尽可能地提供适合于他们发展的教育环境,让特殊学生愉快地接受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教育,学到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劳动技能,为他们今后能真正自立、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四、学校配备了专门老师,指导本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老师不定期到有随班就读学生的班级听课,直接与学生谈话,与班主任、任课老师探讨随班就读的课堂策略、随班就读的教育补偿等问题。 五、对教师进行培训,要求教师适应新的要求。随着教育的发展,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提出了新的需求,也要求普通教师具备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为此,学校挑选出一些教师进行特殊教育的培训,使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并在学校中开展特殊儿童和残疾人的全纳性教育。 六、在学校教育中,要求教师热情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尤其对特殊学生更要关心、爱护,不能歧视特殊学生,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取得进步。 七、加强了“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由校长主管,分

××小学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游仙区小枧沟镇置信小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 保证他们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 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 适当减免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 或转出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 有计划和总结。

7.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游仙区小枧沟镇置信小学 2012年9月1日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1)(1)

墨玉县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纳教育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转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18〕70号)精神,切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施一人一案,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努力实现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零拒绝”,逐步完善我县残疾儿童入学保障服务。学校要认真落实残疾适龄儿童教育工作,帮助残疾儿童学会自强,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对在辖区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儿童统一登记,“三残”(智力(一级以上)、视听、语言障碍)儿童采取随班就读,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保证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 1.“三残”儿童方面 (1)班主任要对残疾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2)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做详细记载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保证他们不辍学。 (3)学校要有计划和总结,教育局每一学期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5)学校领导班子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送教上门”工作方面 (1)实施主体。县教体局整体规划送教上门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对送教上门的管理和指导。县特殊教育中心根据“就近原则”,原则上安排距离送教上门对象最近的学校,针对服务对象组成个性化的服务团队实施该项工作。 (2)服务对象,时间,人员 服务对象:墨玉县户籍或符合务工子女随迁政策,持有残疾人证,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7-15周岁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 服务时间:为每一名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每学期不少于10次,每个服务对象每月提供上门教育不少于2次,每次2个课时,每学期不少于20个课时,每课时30分钟。 服务人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或随班就读教师和社会专业志愿者组成。 (3)教学原则。对送教上门的学生要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实施个别化教育。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应注重对学生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学生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4)教学内容。学科知识、心理辅导、家长培训、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 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 同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 免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 要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 总结。 7.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 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 负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兴隆社区小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兴隆社区小学 2017年7月

兴隆社区小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少年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少年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

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为了关心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少年儿童结对,对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元疃中学“三残”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中国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法规,对于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也作了明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社会和残疾人家长的共同责任。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进行教育、训练和补偿,是提高残疾人素质的根本途径。学校要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工作,它不仅能够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获得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培养他们成为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成为国家建设的推动力量。 二、主要措施: 1.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及“三残”儿童统一登记,保证他们 全部入学。 2.我校对轻度智残儿童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 3.班主任要对智障儿童给予更多的爱心和照顾,同时要让全班同 学不歧视他,多关心和帮助他,让觉得自己和其他同学一样,是班级的主人。 4.根据“三残”儿童的家庭实际情况,特别困难的学校适当减免 其部分费用。 5.学校对“三残”儿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中途有转进或转出要 做详细记载,保证他们不辍学。 6.学校每一学年要对“三残”儿童受教育有所监控,要有计划和 总结。 7.安排有爱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指 导教师,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8.校长要经常关心和过问随班就读工作,并明确教导主任具体负 责此项工作。

9.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 10.考虑到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建立科学的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发展的评价机制,将定量和定性、单项和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肥东县元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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