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开工前审批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开发阶段: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二步:委托拆迁公司完成现场三通一平。

第三十三步:建委踏勘现场,取得“现场勘察合格通知书”。

第三十四步: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五步:完成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取得“安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六步:完成节能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

第三十七步:资金到位,取得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第三十八步:取得人防办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第三十九步:取得建委的“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5、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

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7、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8、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9、施工组织设计;

10、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至此完成本项目所有政府部门审批手续,进入现场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办理工程开工报告申请需有下列资料

建设单位需要搞定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施工单位需要搞定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企业法人代码书;

5、质量体系认证书;

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

9、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