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模板】

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

目录

前言 (1)

第一部分人才培养目标 (2)

学科专业水平 2

对中国的认识和理解 2

语言能力 2

跨文化和全球胜任力 3

第二部分招生、录取和预科 (4)

1 入学标准 4

1.1 最低学历要求 (4)

1.2 语言能力要求 (4)

2 招生和录取 5

2.1 招生信息和咨询 (5)

2.2 入学考试和考核 (6)

2.3 招生录取程序和规则 (6)

2.4 招生录取中的奖学金评定 (6)

2.5 身份资格审查 (6)

2.6 经济保证审核 (7)

2.7 外部服务 (7)

3 预科教育8

第三部分教育教学 (9)

4 专业设置和学位授予9

5 学校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9

6 培养方案9

6.1 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9)

6.2 汉语和中国概况类课程 (10)

6.3 实践教学 (10)

6.4 学位论文 (10)

6.5 培养方案的复审和修订 (10)

6.6 课程资源开发 (10)

7 师资队伍11

7.1 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11)

7.2 师资队伍建设 (11)

7.3 教学研究 (11)

8 教学设施和资源 11

9 学生指导和课外教育12

9.1 入学教育中的学生指导 (12)

9.2 教学辅导和学习支持 (12)

9.3 中国国情和文化体验 (12)

9.4 学生组织和课外活动 (12)

10 教学管理13

10.1 学籍学历管理 (13)

10.2 考勤制度 (13)

10.3 考试考核 (13)

10.4 学生参与教学评价 (13)

10.5 转学管理 (13)

10.6 课程修习类非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 (14)

11 质量保障14

第四部分管理和服务支持 (15)

12 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15

12.1 目标定位 (15)

12.2 机构设置 (15)

12.3 工作队伍建设 (15)

12.4 制度建设 (16)

12.5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6)

12.6 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 (16)

12.7 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和服务支持 (16)

13 办学资源和条件支持17

13.1 经费管理和保障 (17)

13.2 生活设施 (17)

13.3 住宿管理 (17)

13.4 医疗和心理咨询 (18)

14 档案和信息管理18

14.1 档案管理 (18)

14.2 信息管理 (18)

15 安全教育和保障18

15.1 法律、制度和安全教育 (18)

15.2 风险监测评估 (19)

15.3 应急管理 (19)

15.4 保险 (19)

15.5 紧急救援 (19)

16 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管理和服务

19

16.1 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相关机构设置 (20)

16.2 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管理制度 .. 20 16.3 移民和出入境事务指导和咨询 (20)

17 学生权益保护20

17.1 信息公开 (21)

17.2 监督权 (21)

17.3 申诉权 (21)

17.4 信息安全和隐私 (21)

17.5 教育项目的取消和中止 (21)

17.6 未成年人 (21)

18 校友工作22

18.1 校友信息和联络 (22)

18.2 校友组织和活动 (22)

前言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制定。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含高等职业教育),旨在指导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活动,持续提高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基本准则。本规范是高等学校等高等教育机构完善来华留学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开展自我评价的基本依据,也是各类教育评价机构开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评价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专门针对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的特有规律和要求,与适用于高等教育的其他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相互补充、衔接、配合。本规范尊重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差异和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学校的个性发展和办学特色提供充分空间。

第一部分人才培养目标

学科专业水平

来华留学生在学科专业上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与所在学校和专业的中国学生一致,符合相应教育层次、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或相关规范。

对中国的认识和理解

来华留学生应当熟悉中国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中国国情和文化基本知识,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理解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公共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

语言能力

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中,来华留学生应当能够顺利使用中文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中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中文能力应当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

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中,来华留学生应当能够顺利使用相应外语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相应外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本科生的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水平,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三级水平。

跨文化和全球胜任力

来华留学生应当具备包容、认知和适应文化多样性的意识、知识、态度和技能,能够在不同民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和团结中发挥作用。

本科层次来华留学生应当在本专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多个国家的实际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硕士层次来华留学生应当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好的国际视野,能够在多个国家的实际环境中运用和发展本学科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并具备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能力。

博士层次来华留学生应当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创新运用和发展本学科的理论、技能和方法,在国际事务中具有竞争优势。

第二部分招生、录取和预科

1 入学标准

高等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范,根据学校来华留学生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能力合理规定学校的来华留学生入学标准,包括学历背景、学术水平、语言能力、身份资格、经济能力等。

1.1 最低学历要求

来华留学生入学标准中的最低学历要求为:

?专科、本科入学要求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3 级或4 级且通向高等教育”的要求)。

?硕士研究生入学要求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6 级或7 级课程”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入学要求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参照“成功完成特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ISCED 2011)》7 级课程”的要求)。

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协议中约定了对方学生进入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准入条件的,依照已签署的互认协议执行。

1.2 语言能力要求

来华留学生入学标准中,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的中文能力要求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水平。

对于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高等学校在来华留学生入学标准中应当明确规定应有的外语能力要求。

2 招生和录取

高等学校应当如实、准确、全面地发布招生相关信息,在招生宣传和咨询中坚持诚信原则,为外国学生的求学选择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高等学校的招生和录取遵循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定合理的考试考核方式,招收和选拔有学业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来华留学生,保障和持续提高生源质量,承担维护教育公平的社会责任。

2.1 招生信息和咨询

高等学校应当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向外国学生提供真实全面、符合国际学生特点的招生信息,提供良好的招生咨询服务。高等学校提供的招生相关信息应当至少包括:

?学校基本情况,如学校所在城市概况、学校办学条件等;

?教育项目情况,如学历层次、培养目标、学制、授予学位、转学和转专业规定等;

?招生程序和录取要求,如申请时限和方式、入学标准、考试考核方式、经济保证要求、违规处理、录取日程等;

?财务规定和政策,如收费标准、支付方式、退费政策等;

?校园文化和生活,如宿舍或公寓的条件和申请方式、饮食、医疗、保险、交通、文体活动、社团组织等;

?咨询联系方式和投诉举报渠道。

2.2 入学考试和考核

高等学校应当对申请入学的来华留学生进行入学考试或考核,确保录取的学生达到预定的入学标准。高等学校宜自行或联合其他高等学校研制和实施符合办学实际、满足评价要求的来华留学生入学考试。

高等学校应当在研究主要生源国教育情况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来华留学生入学的学术水平要求和评价方式,根据教育经历中取得的学业成绩和学术成果、参加我国教育考试的成绩和参加外国有公信力的教育考试的成绩等依据,准确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

2.3 招生录取程序和规则

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明确规范的程序和规则,根据入学考试或考核成绩,综合考虑国家需要和社会公共利益,决定来华留学生录取结果,并对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书面记录和妥善存档。

2.4 招生录取中的奖学金评定

高等学校实施各类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奖学金资助政策制定明确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和程序。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学业品行择优原则,规范、客观、公正地进行奖学金评定,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5 身份资格审查

高等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入学标准中明确规定来华留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建立有效的审查程序对申请人的国籍等身份资格予以审查。

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申请以外国留学生身份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高等学校应当要求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高等学校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对来华留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申请人属于中国公民移民外国或其他可能具有中国国籍的情形的,高等学校应当向当地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其国籍,并以适当的方式对其中的拟录取人员情况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2.6 经济保证审核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和当地一般生活成本水平,按照可以充分保障来华留学生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原则,规定来华留学生申请入学的经济保证标准;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指导标准的,按照相应的指导标准执行。高等学校应当要求申请入学的来华留学生提供符合上述标准的经济保证证明,并按照审慎、尽职原则进行审核。

2.7 外部服务

高等学校的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委托任何外部机构或个人代理。高等学校在来华留学生招生信息提供和咨询中采用外部服务时,应当按照审慎、规范、公开、透明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规范履行监管责

任,维护教育秩序和来华留学生合法权益。

3 预科教育

高等学校应当重视发挥预科教育在提高本科生源质量、扩大生源规模上的作用,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预科教育。高等学校可开设预科教育项目,招收符合适当标准的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和学科基础知识教学,使来华留学生达到本科入学标准、适应在华学习生活。高等学校的来华留学生预科教育项目应当满足相应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三部分教育教学

4 专业设置和学位授予

高等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调整招收来华留学生的专业。高等学校来华留学生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基本制度规定。

高等学校招收来华留学生的专业应当属于具有相应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并且是国家规定可以对外开放的专业;对于医学等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应当满足国家对相应专业来华留学生教育的有关规定、专门标准或规范。

5 学校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国际化战略、服务面向、优势和特色,结合招收来华留学生的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本学校的来华留学生人才培养目标。

6 培养方案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相应层次和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结合来华留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发展特点,制定明确、适用的来华留学生专业培养方案。

6.1 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来华留学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应当包含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实践教学等内容,满足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符合来华留学生的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来华留学生的

学习特点。

6.2 汉语和中国概况类课程

来华留学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应当包含汉语能力水平要求和中国概况类课程的必修要求;不应设置国防教育环节和军事课程(含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高等学校应当安排充足、适用的汉语课程和中国概况类课程,满足来华留学生修课需求。

6.3 实践教学

来华留学生的实践教学应当在满足专业要求的同时,与来华留学生的职业规划相结合,适应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需要。

6.4 学位论文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和支持来华留学生使用中文撰写学位论文。高等学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当依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规定来华留学生在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等环节中所使用语言文字的具体要求。

高等学校应当规范组织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评阅、送审、答辩等环节,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行专家隐名评审、学位论文抽查等工作。

6.5 培养方案的复审和修订

高等学校应当定期复审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并进行必要修订,以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顺应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形势。

6.6 课程资源开发

高等学校应当持续开发适应来华留学生培养的课程资源,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国际通用专业上不断提高课程体系的

国际兼容性和可比性。

7 师资队伍

高等学校应当有建设高水平教学师资队伍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满足保障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和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的要求。

7.1 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高等学校应当在来华留学生教学岗位标准中规定必要的教学资质、专业水平、外语能力和跨文化能力要求,确保教师胜任来华留学生教学工作。

7.2 师资队伍建设

高等学校应当有计划地采取考核、激励等措施保护和提高教师承担来华留学生教学工作、改进教学效果的积极性;应当有计划地以培训、交流等形式提升教师的外语水平和跨文化能力,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应当保障汉语和中国概况等基础课程的师资发展。

7.3 教学研究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来华留学生教学研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更好地适应来华留学生学习特点。

8 教学设施和资源

高等学校应当为来华留学生的教学培养提供充足合格的教学设施和资源,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教学和实验

设备、计算机网络和电子资源等。高等学校应当确保中外学生按照平等一致的使用条件、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使用学校提供的教学设施和资源。

9 学生指导和课外教育

高等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来华留学生发展特点的学生指导,组织和引导来华留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课外教育活动,推动实现来华留学生融入校园环境和中外学生的充分交流及相互理解。

9.1 入学教育中的学生指导

高等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在入学教育中帮助来华留学生熟悉培养方案、教学要求和考核方式,掌握学习方法,适应教学和学习环境,了解教学设施和资源的使用。

9.2 教学辅导和学习支持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适应来华留学生学习特点的有效教学辅导体系,采取各种措施激励教职工开展来华留学生的教学辅导,鼓励和引导中外学生开展教学互助,及时发现和干预来华留学生的学业困难情况。

9.3 中国国情和文化体验

高等学校应当有计划地组织来华留学生参加中国国情和文化体验等活动,并与群团组织、社区等积极合作,促进来华留学生与社会的正面良性互动。

9.4 学生组织和课外活动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来华留学生联谊团体管理制度,确保来华留学生联谊团体活动合法合规。高等学校应当鼓励和支持学

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吸收来华留学生参加,鼓励和支持来华留学生参与校内学生社团协会和文艺体育活动。

10 教学管理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来华留学生教学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和相关规定,逐步实现中外学生教学管理的趋同。

10.1 学籍学历管理

高等学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学籍管理制度,规范来华留学生的学籍管理,落实来华留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规定来华留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10.2 考勤制度

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来华留学生的考勤制度,明确出勤合格标准,并按照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报告考勤不达标学生的信息。

10.3 考试考核

高等学校应当明确规定来华留学生课程考试考核方式,在同一课程中应当对中外学生采用相同的考试考核方式。

10.4 学生参与教学评价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和支持来华留学生参与教学评价活动,积极征求来华留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5 转学管理

来华留学生转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来华留学生符合转出条件的,所在学校应当如实全

面地向拟转入学校提供来华留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等情况。拟转入学校应当按照不低于本校来华留学生入学标准、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为原则审核来华留学生转入申请。

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办理来华留学生转学手续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紧密顺畅地衔接办理来华留学生的学籍、移民和出入境事务相关手续,交接文书档案副本。

10.6 课程修习类非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

学校通过校际合作、学生交换、访问学习等方式接受来华留学生修习专业课程的,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实施考勤和考试考核等教学管理,如实提供课程成绩单、学习证明、学分学时说明等记录文件。

11 质量保障

高等学校是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的责任主体,应当不断完善来华留学生教育的质量保障,推动教育质量的持续改进。

高等学校的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是学校整体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一部分。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来华留学生教育的特点,对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各个要素和环节进行针对性的补充,满足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的需要。

高等学校应当积极参与教育主管部门、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实施的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活动。

第四部分管理和服务支持

12 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持续改进,推进中外学生管理和服务的趋同化。

12.1 目标定位

高等学校应当有定位合理、目标明确的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战略,并有运作良好的战略实施和控制体系。

12.2 机构设置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专门的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部门,实施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校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高等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积极为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持。

12.3 工作队伍建设

高等学校应当为来华留学生教育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配备比例和岗位待遇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高等学校应当依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建设面向来华留学生的辅导员队伍,确保辅导员配备比例不低于面向中国学生的辅导员配备比例;应当制定辅导员岗位标准,确保来华留学生辅导员达到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跨文化能力等方面要求,能够针对来华留学生特点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促进来华留学生的全面发展。高等学校应当有计划地采取培训等措施,提高工作队伍的业务能

教学质量评价方法

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质量工作是我院教学的中心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系(部)教学质量,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调动各系(部)教学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提高学院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二条系(部)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以《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制度》为依据。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院实际,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各系(部)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促进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系(部)教学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第三条系(部)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条件、过程、效果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科学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方法,合理利用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手段,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逐步推进系(部)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世纪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院专门成立系(部)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教务处副处长、教务督导组专家及教务处干事等。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等日常工作。 第四章考核评价程序 第六条系(部)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每月进行一次(与学院考核办考核相结合),结果报考核办汇总。 第七条考核工作首先由各系(部)按照考核评价办法规定的考核评价内容和要求,进行相关材料、信息的准备并提供有关背景资料,然后由学院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考核评价办法查阅有关背景资料,给出评价结果,报学院考核办汇总。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分为六个方面,即工作状态、教学基本建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教科研成果和特色项目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工作状态考核(100分) 工作状态考核分为:岗位职责(20分),计划管理(10分),教学状态(20分),教学研究(15分),教学档案管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

附件 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 (试行) 为推动高等职业院校(简称高职院校)建立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引导和促进高职院校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升内部质量保证工作成效,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高职院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目标任务 建立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促进高职院校在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基础上,构建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具体任务是: (一)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以诊断与改进为手段,促使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

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学校各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二)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促进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树立现代质量文化。通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引导高职院校提升质量意识,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三、基本原则 (一)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诊改工作主要基于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 (二)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方案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形成省级执行方案。学校可在省级方案基础上,补充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诊改内容。 (三)自主诊改与抽样复核相结合。以高职院校自主诊改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 四、诊改与复核 (一)诊改对象与复核抽样 1.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应每3年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新建高职院校可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自主诊改基础上,每3年抽样复核的学校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4。 (二)基本程序

教育部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现就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对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丰富了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形成了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框架;顺应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对高技能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既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要深刻认识全面提高教 学质量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适当控制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要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倡导选聘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 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发布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就业状况和供求情况,调控与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高等职业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要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

同济大学教学高质量保障体系

一、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本纲要将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列为四个主要方面,即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 1.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 2. 教学资源管理 3.教学过程管理 4.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 说明 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一览表 一、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1.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 1.1 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 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是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因素。 质量要求:由校长主持,明确学校的定位、教育思想观念及本科教育的地位,保证相应的“人、财、物”的投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1.2 质量目标 1.2.1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质量要求: ①由校教务委员会制定,符合学校的定位、教育思想观念及本科教育在学校中的地位; ②体现在办学中“以学生为本”、实现“知识、能力、人格”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人才 培养模式。 1.2.2人才培养目标

质量目标,也就是人才培养目标,其总目标是:培养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 门人才。人才培养总目标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子目标: (1)思想道德、文化和心理素质; (2)理论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学科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邻学科知识; (3)实践训练:实验/写作训练;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专题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4)能力培养: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管 理能力、批判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 (5)身体素质: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提高体育素养。 质量要求: ①由校教务委员会制定,与指导思想相符合; ②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尽量满足学生个人的学习愿望和要求; ③子目标具体化,可操作,并明确具体实施的相关部门;相关学院(系)应对毕业生应达 到的知识、能力要求具体化,在培养计划中反映。 1.3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要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符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定位。 质量要求: ①有利于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②促进学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1.4 职责、权限和沟通 职责、权限和沟通是学校的重要管理职责之一。校内组织机构(行政、学术组织)的职能及 其相互关系(包括职责和权限)应予以规定和沟通,以促进有效的质量管理。 质量要求: ①有适合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所要求的组织机构; 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明确,相互关系清楚;

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关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论文摘要】高等教育是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教育质量是高校核心竞争力所在,构建完善的教育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是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论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和基本功能,从强化质量保障意识、加大教育投入、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多方面提出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新途径。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途径 教育质量是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不仅关系到高校的生存和发展,而且还关系到国家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阶段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人才的培养也随之转入“大规模生产”时期,发展数量与确保质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出来,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 “质量保障”一词源自英文(QualityAssurance),“高等教育质量保障”(QualityAssuranceinHigherE-ducaiton)这一术语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高等教育质量文献中被普遍采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就是在现代质量管理和现代教育评价思想指导下,根据教学质量保证对象和质量保证活动的需要,依据一套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按照一定的程序,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控制、评估和审核,使高等教

育培养的人才、开展的科学研究以及所进行的社会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持续达到预定的目标,以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活动过程。它是政府的外部保障和学校内部质量控制的有机统一。在外部保证机制上,政府通过建立质量保障平台和外部质量评估,并采取控制、监督和鉴定等措施检查并报告高校履行其职责的情况,主要目的在于控制高校质量保障活动的结果和高校对教学质量的关注,向高等教育的有关“利益相关人”提供信任;在内部保证机制上,关注的核心是在高校建立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及对其运转情况进行审查,重点是高校对内部活动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在当今高等教育界,教育质量保障已成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议题,质量保障已成为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的制度体系。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功能 教学质量管理是通过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开展教学质量保证活动来实现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决定了该体系具有鉴定、监督、导向、激励等多种功能,从而对高等教育起到保障作用,其主要功能如下。 (一)鉴定功能 高等教育管理者根据质量保障体系确立的标准与目标,对教育质量进行评鉴,判断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的最低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教育规律,帮助教育者分析教育过程的得与失,总结经验和教训,从而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起到鉴定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

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思考

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思考 蓝江桥 (空军雷迭学院武汉430019) 摘要本文针对现代太学教育的特点,提出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的构建要突出学术性、民主性和自学性课堂教学评价方式的确立要注重多样化;课堂教学评价主体的选择要体现多元化。 关键词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大学的课程教学具有创造性、多样性和个性化的特征,对于这样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的评价,既不能缘商业评价那样以顾客意见为准,也不能像产品评价那样用指标性能的统一尺度来衡量。如何既满足学生学习知识、提高能力、增强素质的需求,又保护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探索和创造的权力,尊重教师的教学个性和风格,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是我们发展现代大学评价体系的逻辑起点。为了充分发挥课程教学评价的导向性、诊断性和激励性的作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研究和实践。 一、评价指标的构建突出现代大学教学的特点 大学教学与普通教育的教学尽管有一些必须共同遵循的教学原则和规律.但它还有一些独特的特性,正是这些独特的特性才形成了大学教学与中、小学教学的本质区别。只有通过教学评价指标的反映和引导,这些特性才能在实践中深化,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大学教学质量的提高。长期以来,不少高校把教学评价的重点放在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态度及教学责任心上的比较多,而对学生的关注比较少;对教师的限制多、引导少;终结性评价多,过程性评价少。大学教学的特点不突出,成为制约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和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索。那么,现代大学教学有那些本质特性应该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反映呢?主要是学术性、民主性和自学性。 从学术性来看,大学教育本质上是一种按学科和专业的分科教育,主要通过课程教学进行,这是大学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区别所在。因此,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必须突出反映这个特征,大学教学评价的学术性指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向学生介绍和展示本课程所在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前沿;向学生介绍和点评相关领域的不同理论流派和不同学术观点,并表明教师自己对这些观点和流派的看法;向学生介绍自己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等。通过这些反映学术性指标的评价,激励教师通过课程教学向学生展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轨迹,为学生打好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培养学生的学术精神和科学与人文相融合的全面素质。 从民主性来看,学术民主和学术自由是大学教育的基本理念和精髓,同样也是大学课程教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教学的民主性评价指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课堂气氛的民主和谐,鼓励学生提问;教师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问题的饵答以及不同意见的包容;教师激发学生对课程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思维的水平;课堂教学的互动性和启发性等。通过民主性指 ?257?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纲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纲)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李志仁 一、高等教育质量及其质量保障 (一)高等教育质量 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机构在遵循教育自身规律与科学的发展逻辑基础上,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培养的学生、创造的知识以及提供的服务满足现在和未来的社会需要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充分程度。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以高等教育机构的自我评价为基础,由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组织同行专家对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质量审计或评估的活动。目前的评估体系有三种类型:A. 以中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B. 以英国为代表的半官方主导型,C.以美国为代表的民间主导型。 二、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及教学质量保障。 (一)高等学校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个综合化的概念,衡量教学质量高低是包括教学、学习及质量管理的一组综合指标,教学质量是渐进、累积而形成的。 影响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因素来自三个方面:A. 教师和学生(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学生的入学基础、学生的智能水平、学生的学习态度),B. 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C. 教学管理水平。 教学质量管理是通过不断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部和外部因素,通过科学的评价,分析教学质量,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网络,从而营造并维护良好的育人环境,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质量保障 1.什么是教学质量保障 广义上讲,教学质量保障是指为实现既定的教学质量规格要求,学校必须具备的办学条件和实施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狭义上讲,教学质量保障一般指教学质量控制。 2.教学质量评估的模式 1)目标评价模式(泰勒模式) 2)CIPP模式:Context、Input、Process、Product 3)发展性评价模式 3.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 1)课程评估 (1)课程与课程评估 课程:广义的-为实现学校教育目标而规定的教学科目及其目的、内容、范围、分量和进程的总和。狭义的-被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学科及其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开设顺序的总和。 课程评估:根据学校育人目标和课程体系以及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对课程教学活动及其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做出判断的过程。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一)评估范围。高等教育审核式评估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的定位与目标、高等教育学校师资队伍、高等教育教学资源、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过程、高等教育学校学生发展、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这几个方面。其中,高等教育定位与目标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地位。高等教育师资队伍主要包括教师结构、教师数量、教师教学水平、教师发展等方面。教学资源审核主要包括教学经费、教学课程资源、教学硬件设施、专业设置、社会资源等。学校培养过程审核主要包括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的开展、课程教学效果等。学生发展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效果、生源质量、学生服务、学生就业等方面的审核。质量保障主要包括质量保障体系的审核、质量监控的审核、质量改进审核等方面。(二)评估程序。高等教育审核评估的程序主要包括学校自评、专家审 核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过程。一是学校需要进行内部审核, 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自我评价,科学客观地对学校教学进行审核 和评估。并且,学校需要认真整理审核材料,按照学校教学的实 际信息有计划地开展内部审核,并撰写自评报告交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二是评估机构应积极受理高校教育评估,及时进入高等教育学校内部进行实地考察,对高等教育学校的教学进行科学的 审核评估。为此,评估机构应明确考核重点,了解学校的基本现

状,并参考学校的内部审核自评报告,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对学校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考察,并编写审核评估报告。而审核评估报告应积极肯定高等教育的成效,并及时指出高等教育的改进方向和改进建议;三是学校应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制定科学的改进方案,而教育部门要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开展审议审核报告,并发布评估审议。 (一)目标保障要素。一是质量目标对高等教育质量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支撑。而高等教育质量目标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总目标是我国社会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能够反映社会人才需求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之间的关系,还能够反映学生个体的发展,对学生素质提高有着重要意义。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总目标应该符合高等教育的特征,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合作能力、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信息技术能力等,让学生能够适应我国社会对人才的高要求,实现学生的社会发展。专业培养目标主要指某个具体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对人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方面的要求,要求学生能够适应某个行业的发展;二是质量标准,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标准。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强调学生综合素质 的提高,而教学质量重点强调专业教学效果。(二)资源保障 要素。资源保障要素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设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质量评价

中国本科教育质量评价监督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85——1994年),是评估理论的研究阶段。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相关机构开展了评估理论研究。 1985年,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些省市开始启动高校办学水平、专业、课程的评估试点工作。 1990年,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就高教评估性质、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基本形式等做了明确规定,这是中国第一部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 第二阶段(1994——2002年),是开展高校教学评估试点和探索阶段。1994年起,原国家教委开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科教学评估的试点工作。到2002年底,共试点评估了154所本科院校。 1994年初,国家教委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估。从发展过程来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评估相继经历了三种形式: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开始于1994年,这种评估方式主要用于1976年以后新建的、本科教育历史较短的、基础比较薄弱的学校,目的是使这类学校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标准,并帮助这类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被评学校由国家教委指定、优秀评估开始于1996年,主要用于100所左右本科教育历史较长、基础较好、工作水平较高的学校,主要目的是促进这类学校深化改革和办出特色,被评学校由国家教委根据学校申请确定。随机性水平评估开始于1999年,主要是针对介于上述两类学校之间的普通院校,被评学校由教育部(1998年,国家教委改名为教育部)随机抽取。 2002年,教育部将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三种方案合并为一个方案,即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浅析

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浅析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到来,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质量提出了越来 越多的问责和绩效要求。但在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体系的构建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对外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行探析,有助于我们借鉴先进经验,调整战略,确保我国高等教育构建一个合理、公平、权威、透明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制。 关键字:高等教育;质量;质量保证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035(2013)07-0000-01 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英国、德国和法国等西欧大多数国家的高等教育仍 处于精英阶段之时,日本、加拿大、瑞典的高等教育正从精英阶段向大众化阶段 过渡,美国已经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1]在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 也初步形成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随之高等院校数量急剧增加和高等教育功能变化 等一系列问题凸显。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对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技术和方法、高等教 育质量保证的组织结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管理、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专业人 员和高等教育质量的衡量标准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加之社会、政府和学生等利 益相关者开始对高等教育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问责和绩效要求。因此,建立质量保 证体系,实行质量保证,已成为我国乃至当今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最重 要的课题之一。[2]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内涵 1.对质量保证概念的界定。 “质量保证”起源于工商企业界对产品的质量保证即“全面质量管理”理论,20 世纪80年代中期起被逐渐引入高等教育质量领域。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不只是 字面上的差异,它反映的是人们对质量问题认识的深化和质量管理科学的进步。[3] 2.对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概念的界定。 1991年,在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白皮书》中对“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概念进 行了界定,它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质量审核和质量评估三个方面。质量控制是指 高校内部为维持和提高教育质量而实施的管理过程;质量审核是指为监督大学设 立适当的质量控制体系而进行的外部检查;质量评估是指对学校教学质量所做的 外部评价。[4] 3.对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机制概念的界定。 高等教育运行机制是指高等教育在其运行过程中,与运行有关的各部分相互 作用的联结关系和运作原理。高校、政府、市场是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的基本成分,分别代表高校力量、政府压力和社会力量。高等教育向什么方向运行,取决于这 三种力量的相互作用。[6]由此,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机制可以概括为: 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自主调节,学校自主保证和社会参与监督。 二、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构历史 英国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是举世睹目的,但探究 其构建历程却是艰辛的。自1991年英国政府发布的白皮书《高等教育:一个新 的框架》,指出将取消大学和多科技术学院与其他学院之间的“双轨制”,并赋予 后者大学称号;到2003年新白皮书《高等教育的未来》,决定构建单一机构专 门负责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和提高。在这10余年,英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证体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部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 准(部分) 经济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一、适用专业范围 1.专业代码:经济学类(0201) 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1)基本专业(2个):经济学(020101)、经济统计学(020102)(2)特设专业(4个):国民经济管理(020103T)、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4T)、商务经济学(020105T)、能源经济学(020106T) 二、培养目标 经济学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方法,熟悉中国经济运行与改革实践、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经济学专门人才。 在满足基本培养目标的同时,各高校应根据社会需求、自身办学条件和学校特色,在培养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上各有侧重,对开设的相关专业制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并根据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培养

目标和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性。 三、主要课程 1.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包括大学语文与写作、外语、数学、计算机操作与数据库应用、创新创业教育、体育,以及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开设的人文学科、管理、法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课程。通识课程为30学分左右,其中外语类课程8学分左右,数学类课程9学分左右。通识课程应至少开设以下课程:大学语文与写作、外语、数学分析(或微积分)、高等代数(或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操作与数据库应用、创新创业教育、体育、国防教育(军事训练)。 2.专业课程 (1)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25学分左右。专业基础课程应至少开设以下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和会计学。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可增开其他专业基础课程。 (2)专业必修和选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21学分左右。专业必修课采取“4+4+X”模式,第一个“4”是指既是专业基础课又是专业必修课的4门课程;第二个“4”是指必须开设的4门专业必修课,“X”是指学校根据培养目标选开的进入专业必修课的课程。既是专业基础课又是专业必修课的课程,可适当增加学时、学分,学分统计在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当中,但不重复统计。

印度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

印度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 自1994年以来,印度国家评估与认证委员会(NAAC)虚心向其他国家学习,制定了适合印度国情的评估模式,并逐渐完善其评级体系。同时,NAAC的外部质量保障也面临一些问题。其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下一轮高等教育评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标签]印度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经验启示 NAAC的主要任务是对高等院校进行评估和认证,对院校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虽然印度只有15年的评估经验,可质量控制已经在印度高等教育体系中存在了150年之久,大部分都是英国统治下的遗留物。印度独立后,在高等院校的建立和扩充的最低要求方面都有各种规定:州政府的检查与审计、大学的附属功能、UGC对大学的绩效评价、资助机构的检查等。20世纪70~80年代,印度高等教育迅猛发展,院校数和在校生数大大增加,NAAC的设立就是为了有效地保证印度高等教育在迅速扩张形势下的高等教育质量。 从1994年9月开始,NAAC花了3~4年的时间制定评估方案、原则和工具。到2004年1月,大约有1 000所院校接受了评估,对所有大学的第一轮评估与认证于2004年底结束,学院的第一轮评估一直延长到2007年3月底。截止到2007年3月31日,已经有140所大学和3 492所学院接受了评估与认证。之后,第二轮评估与认证使用评估与认证新方法。 一、印度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的经验 (一)向其他国家学习,总结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要素 为提高质量评估技术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NAAC以常任会员的身份加入了亚太质量网络组织(APQN),并同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英国质量保证机构(QAA)和澳大利亚大学质量保障机构(AUQA)等保持密切联系。经过学习和比较,NAAC认为大部分质量保障体系具有五个核心要素:(1)都是独立的;(2)评估以先定的和透明的标准为基础;(3)评估过程是自评报告和同行专家组实地访问相结合;(4)坚持评估结果的公开化(尽管公开化的程度不同:从只是公开最后结果到公开整个评估报告);(5)保证评估结果在一段特定时期内的有效性。 参考这些核心要素,NAAC制定了一个三阶段评估与认证过程:第一阶段是院校递交自评报告(院校按照先定的、公开的标准准备自评报告);第二阶段是同行专家组实地访问,证实院校白评报告,同行专家组根据院校总的评分等级作出评估报告和建议;第三阶段是NAAC执行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组建议和公布的评估结果作出最后决定(院校总的评分等级和详细的评估报告),其有效期为5年。

高等教育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高等教育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教育大辞典》的解释:教育质量是对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衡量标准是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前者规定受培养者的一般质量要求,亦是教育的根本质量要求,后者规定受培养者的具体质量要求,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 摘要:文章从高校教育体制、大学生学习目标和学习态度、初等教育状况三个方面对高等教育的影响进行了论述,高校教育体制导致教师素质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教育利益化,教育责任感淡漠;大学生学习目标和学习态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自控能力差,重文凭轻知识;初等教育全能型培养方式,以及教育资源匮乏、不均衡和填鸭式教学现状对高等教育质量起到本质上的影响。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体制教育质量 目前,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不高,高等教育质量也出现逐年下降趋势,很多研究人员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认为:国家对教育的投入不足、学校招生规模扩大、高校自身的运营机制、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不完善、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松懈等因素导致了高等教育质量下降{1}。笔者作为高等教育者,从事普通高等教育一线教学工作已经18年,从自己走过的求学之路、目前初等教育改革以及在教学中接触到的历届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变化,认为以上因素不尽然,也许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更能体现其本质。 一、高校教育体制导致教师素质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 目前,一些高校教师的薪资与教学水平和质量几乎没有任何关系,教好教坏都一样,用心不用心一个样,高校没有任何实际有效的评价和奖惩制度,教育只是一种工作,没有了责任心,变成了良心活。大家更看重经济了,而忽略了教育责任,以教学带科研和以科研促教学的教学理念本来无可厚非,但需要教师准确把握教学与科研两者之间的均衡关系,科研水平高,教学水平却不一定高,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大部分教师很难做到二者兼顾。现在高校教师都在忙于搞科研、拿项目、套经费,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还是为了名和利,科研搞得好,项目大、资金多,在高校的地位就高,因为高校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标准重点集中在学术科研上,过分强调教师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在教师晋职称、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通常将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放在首位,而将教学水平和能力以及教书育人的目标放到了后面{2}{3}。只要科研搞得好,一切好处和利益都来了,人际关系广,领导也看重,没有人会看你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完成的怎么样,因为他是科研能人,身上的光环太多,没人敢质疑。而对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却得不到任何肯定和评价,因为教学质量没有评价指标,也没有奖励制度,即便有奖励,考核的还是项目、论文、获奖和教材。 所有的教师都在搞科研、编书立著,还有多少精力去研究教法、去备课,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所以,一些高校的知名人士都不是纯粹的教育者,教学质量是不可能靠他们来提高的,但他们又是高等教育一线的明星,大家都会向他们学习,因此十几年下来,在一些学校教育已经变了味,高校教师的素质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教育变成了某些人发家致富的途径和工具,失去了其原本的面目{4}。 十几年前,一名青年教师要想走上讲台,必须给两名老教师助课一年以上,经

关于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重点

关于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摘要: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 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永恒主题 , 健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建立教学质量长效机制的关键。本文论述了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 分析了我国现阶段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现状,阐明了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结构。 关键词: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内涵现状支持条件 一、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 教学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社会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新形势下,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并具有实践操作性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进一步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 是高等教育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高校内部自身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政府、社会通过对高等学校认证、评价等措施而建立的外部质量监督体系。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指高校通过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标准、质量管理程序、制度和规章,运用测量和评价等手段。整合内部各类教学资源,从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能符合社会、个体、学校的需要,同时“形成一个完整的培育组织学习系统。构成一个在质量上能够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改进、自我发展的有效运行机制” 。 二、现阶段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现状 目前 , 我国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要依赖于对教学活动过程的监 督和控制,辅以物质奖励形式的激励。客观地讲,以监控为主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于教学过程的测评和监控、教学管理效率的提高、教学质量意识的加强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它的不足。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真正目的被掩盖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的是为了鉴定、考核老师,还是推动、改进教学 ? 是为了选拔、淘汰,还是发展教育 ? 前者侧重于鉴定等级、区分优劣、排列名次;后者侧

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专项评估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不断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增强质量保障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评建工作安排,决定对各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各教学单位各专业(含方向)的质量目标、教学资源、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各包括3个二级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1.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是“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即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总规划,它确定了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培养。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预期,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构建知识体系、配置课程资源的基本依据。各专业应依据学校办学定位、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确定培养目标。 基本要求:各教学单位要树立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准确进行人才培养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个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明确人才服务面向。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充分体现国家、社会及学生的要求与期望。 培养标准 培养标准是学校针对人才培养目标所制定的各个方面(如学生应达到的标准:思想品德标准、能力标准、知识标准等)、各个教学环节(如理论课教学质量标准、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等)的基本要求。不同专业因培养目标不同,培养标准也不一样。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达到人才培养质量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培养方案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标准、培养规格、知识结构、课程体系、主要课程、学制学分、毕业条件、授予学位等。 基本要求:培养方案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的制定应能够很好地体现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应建立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审批程序,以及监控和评

x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X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形成努力进取、精益求精、相互合作、有序竞争的教学风气,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督促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校级评价与二级学院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 所有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四、评价内容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课堂管理、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课程考核以及其它应承担的教学工作等。 五、评价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校级评价和二级学院评价两个层次进

行。 1.校级评价: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按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评价。每学期的第16-17周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二级学院协助,由学生本人(不得替代他人)在网上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评价。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任课教师有权取消不适合参加评价学生的评价资格,比例不超过任课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名单由各二级学院于16周前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评估科。 2.二级学院评价:二级学院负责本院专任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考核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各学院应成立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工作小组,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及转型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方案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评估科备案。 六、评价结果的确定 (一)评价分数的确定 专职和外聘教师在校级评价和二级学院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校级评价60%、二级学院40%的比例确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数。 兼职教师的评价分数以学生网上评价结果为准。 (二)评价等级的确定 1.根据教师在教学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分数确定教学质量的评价等级,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优秀: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比例不得超过二级

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反馈机制研究

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反馈机制研究 [摘要]目前对中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反馈机制的研究还很缺乏。文章从分析中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反馈机制中存在的反馈渠道不畅、评价结果反馈低效、教学质量改善不明显三大问题入手,引进ISO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理念,分析了从教育输入到教育输出的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并据此开发了从学生到学院关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通道与机制。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反馈机制 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追求的核心目标所在,更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宗旨。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质量至上观已经深入人心。早在1985年,我国中央政府就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94年又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03年教育部也启动“质量工程”,学术界也展开了对高教质量的广泛研究。关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研究文献、会议、报告、讨论非常多。中国期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等关于高教质量的研究成果多达几万。对高教质量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评估、保障机制等方面,对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沟通与保证的重要环节——反馈机制的研究却很少。而反馈机制却恰是目前我国高教质量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 一、我国高教质量反馈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反馈渠道不够畅通 我国高等教育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通常由各校的教务处或分管教学质量管理的教务部门负责组织,一般在每学期的期末展开。但有关教学质量评价的结果则先是由教务处单独收集,之后再将这些信息反馈给各个学院(系),这些信息经由各个学院(系)的领导决定的过滤之后再决定是否公开,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主要过程通常至此为止。显然,这种评价过程和机制无疑会导致如下状况的出现:大部分教师对于学生对自己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不甚了解,对于学生所提出的意见和今后改进教学质量的建议也就不会关心;只有那些学生评价特别优秀的教师及问题比较严重的教师能够了解学生对自己的评价。这使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二)评价结果反馈简单化

【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制度发展策略研究】安大略省高等教育质量保证

《【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制度发展策略研究】安大略 省高等教育质量保证》 摘要:一、国外的教育质量保证制度开放式培养是西方世界最为常见的教育模式,有无有效的质量保证制度是开放式 培养模式能否得以顺利实施的第一关,在美国,教育机构质量保证涉及三种(级)评估,制度是质量的保证,要提高我国高等 教育的质量,必须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制度 摘要:提高教育质量是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构建一套整体 持久的质量保证体系用以指导,控制和调整教育过程。本文针对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将质量管理的各个阶段、环节、学校各部门控制质量的职能和活动有机地组织起来,而形成的一个任务、职责、权限明确,互相促进的体系,以应对我国教育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出现的困境。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制度;新时期一、国外的教育质量保证制度开放式培养是西方世界最为常见的教育模式,有无有效的质量保证制度 是开放式培养模式能否得以顺利实施的第一关。在美国,教育机构质量保证涉及三种(级)评估,一是机构注册评估,二是机构质量保证制度,三是专业质量评估。机构的注册,如同商业机构一样,只是申请办学许可,不反映办学的质量。能够表明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的主要是质量保证资格及资格等级。何为质量保证,简而言之,就是以相互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绳,以自我评估和同行评估为特点,以质量的连续性提高为最终目的(质量保证手段之一)。也有学者认为,保证的目的是使学校取得校外人士的信心和信任,并进而赢得更好的声誉。美国教育的质量保证对象是所有从事教育培养的机构,负责保证的机构为全美教育学院联合会组成的保证理事会。质量保证又可细分为两大类型,一是专业单纯型,比如由全美教育学院联合会的质量保证;二是政府拨款进行的相关质量保证。后者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组织的质量保证(在美国很少见);二是政府委托质量保证机构进行的质量保证。政府通过对质量保证机构的保证标准、程 序及工作规范加以认可从而获得对质量保证的间接干预权。通过保证的结果来最终确定政府对教育的拨款额度。美国联邦教育部对教育的政府补贴多数是通过这一手段而实现的。与 美国相比,欧洲很多国家教育机构质量保证系统稍有不同,多数是通过中介机构来实施质量保证。机构质量保证分为机构(学校)质量评估和专业质量评估。目前的发展趋势是将两种质量评估合二为一。英国于1997年成立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该署于1999年11月首次公布质量 评估新框架。2000年开始对42种学科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的主要目的是(1)在质量监控与质 量改善上求得平衡;(2)在质量保证的各个侧面维持平衡,直言之,要在依赖外部质量监控手 段和依靠自我质量保证之间维持平衡;(3)追求效率;(4)与其它高等教育政策相协调。教育作 为一个专业,也必将受到英国质量评估新框架的影响。二、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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