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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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或收取的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
4.权责:
3.1 总经办前台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
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有保管义务(保管期限为签收快递件当天下午下班前)。
3.2 收发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5.内容
5.1寄件流程
5.1.1 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高效率、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与紧急程度,合理、准确地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前台对寄件人所选快递公司的合理性进行评定。
5.1.2 包装、填写快递单:由寄件人按照快递公司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于快递单上并贴于包装盒上。
5.1.3 检查与登记:前台负责对寄件的检查审核,并把所寄物品的属性进行详细登记。
5.1.4 邮寄:前台(电话)通知快递公司来公司收件,并保留寄件单据。
5.2寄件规定
5.2.2 重型物件(达5kg以上的非贵重配件)、产品样品、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分管副总审批后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5.2.3 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5.2.4 严禁私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2.5 前台每月对所有寄件费用按部门进行统计,发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5.3 收件规定
5.3.1 快递由前台统一接收。同时前台检查信件、快递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收件人是否为本公司人员,若收件人非公司人员,应当场退回。
5.3.2 不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由前台签收、登记后,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签字领取。
5.3.3 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前台应联系收件人亲自付费签收,若其本人不在,可电话联系本人由其指定代收人签收,前台予以登记。前台应保留好单据,并计入公司快递费用。前台不负责垫付任何到付费用。
5.3.4 贵重物品和公司秘密文件,原则上由前台通知收件人到前台自领,如收件人无法领
取时,由前台与收件人确认后再办理代收手续。
5.3.5 前台签收所有快递件必须进行登记,并让收件人签收,若收件人不在,可通知部门
相关人员直接签收。
5.3.6 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前台保管(保管期为一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5.3.7 为了保证前台已签收快递件的安全和维护公司前台的形象,要求收件人(代收人)
必须在前台通知后即时将快递件从前台领走,否则拒不承担损坏、遗失的责任。
5.3.8 前台已签收的快递件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的,如当天未领走造成遗失或损坏由收件
人自行负责。
5.4 遗损件索赔
5.4.1 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
由前台与快递公司跟进索赔,寄(收)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5.4.2 前台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件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
的遗失/损坏率和评价快递公司的服务水平。
6. 附件
6.1 《快递信件邮寄登记表》
6.2 《快递信件收件签发登记表》
6.3 《快递信件遗失/损坏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