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引言
取消农业税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引言
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五年内取消农业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户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除农业税,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对粮食主产区的农户实行粮种补贴和对购买大型农机具户的农户给予补贴;同时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数点。
吉林、黑龙江等8个省份全部或部分免征了农业税,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三个百分点,其他地方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
2005年上半年,中国22个省免征农业税;2005年年底,28个省、区、市及河北、山东、云南三省的210个县(市)全部免征农业税。
2006年1月1日,全国取消农业税,结束了几千年来农户交皇粮的历史。
值得注意的是,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以后,仍然有农业税统计,其原因在于:2006年以前,农业各税包括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契税和烟叶税;此后各年度,国家继续出台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加大补贴力度,我国粮食产量稳步提高,农户收入持续增加①。
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以农养政”的时代结束了,但是这个政策的出台会产生什么样的效应呢?我国地域宽广,人口众多,情况复杂多样,这必然会有积极和消极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研究它的这些影响及其我们应该采取些什么措施,只有清楚知道这些问题并且正视这些新问题、新挑战,我们才能让我们的农村经济更好地发展。
一、我国农业税的变迁
农业税是中国历史赋税最早的一个税种。
经过夏朝至今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演变过程,主要以征收实物到折算的税金的税收形式,其共同特征是土地和农民收入一直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随着改朝换代和税费改革,税收负担一直是高低循环,
①/chinese/2004/Feb/492960.htm
从根本上难以改变。
一直到2006年1月1日,农业税才真正得以取消。
(一)农业税收政策的起源
1.农业税的起源和确立时期
大约公元前2200年,夏王朝建立,开始实行贡赋制度,是我国农业税的雏形。
现存《尚书.禹贡》是其中一部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农业税法,规定根据土地的肥瘠情况定出贡赋的等级。
商代实行助法,以划地为区,区分私田公田,奴隶助耕公田纳贡后,不论是私田或公田,耕其土地收获物向王室赋贡。
周朝是我国奴隶制社会的末期王朝,由于助耕制度下私田收益较大,公田收益较少,影响了王室贵族的助赋收入,所以又把公田分给奴隶耕种,在税赋上由“助法”改为“彻法”,彻法按土地数量进行课征,并且有专人征收实物税收。
春秋时期,公元前594年鲁宣公15年废除传统的借田以力的徭役租,颁布“初税亩”,对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缴税,亩十取一。
公元前221年,秦朝建立,设置治栗内史统管财政,统一农业税,开始了统一农业税制的时代①。
2.黄宗羲定律的产生
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缓和矛盾,各朝代对农业税采取了不同的做法。
如西汉采取“薄赋省刑”政策,实行“十五税一”和“三十税一”的田税制。
东汉末年把田租与户赋两者结合,两者时分时并,到唐朝演变为租庸制,唐中叶租庸调瓦解,此后各朝实行计亩征税、计户而征的办法。
唐朝于公元780年废止租庸调法的一切杂税和杂役,统一实行两税法,不分入户贵贱,均按贫富等级征税,即“居人之税”“和”田亩之税“,改征实为征钱,从实物向货物税过渡;把“以丁为本”改为以资产为主,把田、户税和杂税合并到两税征收。
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颁布地方田均税法、募役法。
明朝中期,由于土地兼并剧烈,减少了国家税收,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役归于地”,将夏税、秋粮、里甲、均瑶、杂役和土贡合并征收,计亩征,税收以货币缴纳。
一条鞭法名义上减轻赋税,但后来还是把各种负担和课税转嫁给农民,苛捐杂税越来越多,税负更重②。
①/crifs/html/default/_history/1334.html
②刘克勇.公共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08).
从上面历代农业税的发展结果中我们就得出了黄宗羲定律,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重要思想家,是我国古代研究赋税制度最深入、最系统的学者之一。
他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三》中指出历史上的赋税制度有“三害”:“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
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
”意思是说,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
黄宗羲的观点以及所反映的历史现象,被现代学者秦晖总结为“黄宗羲定律”,语出他的论文《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①。
(二)新中国农业税的变迁
1.农业税的确立和变革
1953年-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农业税实际负担率平均为11.6%,较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继续降低。
1968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了四个部分,第一,纳税人为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对农业收入征收农业税;第三,地方附加一般不得超过纳税人应纳农业税税额的15%;第四,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
2.1978—2000年间我国农业税的变化过程
改革开放以后农业税制度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对贫困地区采取了大量的减免税措施,二是逐步地建立了对于农业特产品征税的制度。
1978年中国开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为了平衡农村各种总务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1983年,开征“森林特产农业税”②;1994年农林业特产税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和牧业税;1982-1986年间连续出台五个“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业发展,减轻农户负担。
3.2000年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过程
为了建立一个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以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制度框架,为了减轻农户负担,解决“三农”问题,国家
①/vcode?/view/333867.htm
②刘克勇.公共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08).
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3月发出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业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由1952年的13.8%降低到2002年的4%,取消农业税的实际逐渐成熟。
(三)农业税的取消
2006年,我国彻底的取消了农业税,我国取消农业税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国之初国家实行的是以农业来支持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工业化的极大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反过来以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而发展农业的首要任务就是取消农业税。
第二,多年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民收入较少,和城市相比,我们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而且差距越来越大,而要想缓解这个差距,我们的途径就是取消农业税,提高农民收入。
第三,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确实在增长,但是增长缓慢,税负表面上看起来不多,但是对于农民来说毕竟是一个大的负担,农村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而要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们首先就是要取消农业税,增强农民的积极性。
我们取消农业税,就是要彻底的打破黄宗羲定律,让经济得到好转的情况下不会反弹,取消农业税其实是国家对农民实行国民待遇,公平的对待老百姓,另一个就是由城乡分治转变为城乡同治,取消了农业税,城乡的治理就应该是一样的,不应该区别对待,要从制度上促进经济发展,从根本上发展经济,不能只看目前利益,要兼顾长远利益,使经济真正得到好转。
二、农业税取消的积极效应
(一)维护社会稳定
1.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种粮的最终受益者就是自己,不用再上缴农业税税收,这使得他们有了很大的劳动激情,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提高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还出现外出打工的农民都回来种田的情况,随着这个政策的实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这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是个很好的开始。
2.缓解农村干群关系
在征收农业税的时候,有许多家庭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所以不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税,而征收税款的领导或是村干部就会多加催促,甚至会出现许多不好的情况,而且某些基层政府把农业税的征收演化成了恶性的“收、养”机制,造成了农村干群关系长期以来的不可调解。
而取消了这一税收,干群之间不会为这个事情再发生争执,一些不好的社会风气也会得到规范,这有利于干群之间更好地相处,减少社会矛盾。
(二)缩小城乡差距
1.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这几年来,由于各方面原因,农民收入比较低而且增长比较慢。
虽然从表面上看税收绝对数额不高,但对农民来说,这个数字并不小,特别是对于比较困难的农户来说,这是个很大的负担,所以这只会让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难。
而取消农业税后,相当于为他们解决了一个很大的问题,生活适当宽松点了,收入也会相应的增加一部分。
同时,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施“零负担”政策后也将拆除一些地方政府借农业税“搭车收费”的平台①,有利于农民保护自身利益,也有利于农民负担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缩小城乡差距
伴随着我国社会整体经济水平的显著提高,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开始扩大,成为收入分配领域最突出的变化,也是影响和制约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农业税是我国城乡差距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它的存在影响了我国这么多年,当它终于得以取消后,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田积极性提高,农村经济在不断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城乡差距。
(三)扩大内需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经济发展的三辆马车是投资、消费以及出口,而起关键作用的是消费,消费带动经济发展,出口固然能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但是如果我们主要依靠出口发展经济,那是存在很大的风险,国际经济变化无常,我们很容易受到它的影响,只有发展好国内经济,我们才能增强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只有①李然,白茹.全面取消农业税利弊分析及对策研究[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5(05).
三、全面取消农业税的负面效应
靠自己才能实现经济长远发展。
而要促进消费,我们首先要扩大需求,扩大需求首先必须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人。
我们取消农业税,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收入增多后,农民手里可以使用的资金就变得多了,这样他们就会有更多的需求,然后他们就敢于去消费。
取消农业税对于扩大内需是有极大地推动作用的,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全面取消农业税的负面效应
(一)公益事业难以发展
农业税取消之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补给和公益事业的建设都是以农业税作为保障的,基本不会再去和农户收取。
但是取消农业税后,表面上农民负担减轻,其实使乡镇财政收入减少,从而使公共产品和公益事业的供给及资金短缺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政府领导也只能控制资金的投入,只能将少量资金用来进行公益事业,从而使农村公益事业几乎是陷入停滞状态。
在2006年以前,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农业税,农民对于义务教育是最大的投资者。
取消农业税后,虽说农民不用再缴纳那么多学费、农业税费,甚至贫困家庭能得到一定的补助,甚至减免学费,看似政策很好,但是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资金不充足,从短期来看教育不存在什么问题,但是从长期来看,政府资金不足,很可能会拖欠教师工资,也很难培养更多优秀教师,这会使教育处于困难阶段。
另外一个就是资金不足,学校的建设也会有很大影响,学生也不能有个很好的环境来学习,这对于农村义务教育是个长远的影响。
(二)基层政府功能难以发挥
农业税被取消后,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政府机构财力不足,也就不能很好的安排乡镇的发展问题,乡镇一级政府受到财力约束,从而制约了农村基层政权功能的发挥,特别是边穷山区,平时资金本来就少,再加上没有了农业税这一重要资金来源,使政府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想做也做不了,心有余而力不足。
另一个就是“越位”和“缺位”的产生,农村政府的职能本来是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但是因为资金的不足,他们的这个职能就不能得以实现,就造成了“缺位”
的产生。
而因为资金的不足,政府就会想着怎样去筹集资金,解决资金问题,这个本来是中央的职能,现在成为了政府的任务,就产生了“越位”的问题,综上所述,取消农业税后,政府的功能没有发挥出来。
(三)政府债务沉重
取消农业税之前,大部分农村基层政府基本就靠农业税来维持组织机构的运营,本来资金就不够充足,农业税的取消,对于大部分农村基层政府而言,意味着财权受到很大影响,而在事权不变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村基层政府组织机构的运行及地方公共服务的提供只得更加依赖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在当前转移支付力度有限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债务会越来越沉重,财政问题不断增多。
四、应对的政策和措施
取消农业税对我国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但是也会带来负面效应,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农村经济的正常运行。
(一)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
总的来说,农村不论是耕种还是建设方面的设施都是比较落后的,我们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比如,我们的农田多数是小面积,不方便耕种,我们可以把它合并成许多大面积的田,这样可以用机器耕种、收割,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农民也不用那么辛苦。
另外一个就是农村道路的修建,还有建设工具的落后,交通是一个地方和外界联系的绳索,我们必须重视,道路修好了,就必然会和外界有很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的交流,另外就是教育方面的投入,搞好学校建设,设立学校专项资金,确保教育的顺利进行,这能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二)加大对农村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
我们的转移支付就是政府从国民收入中收取部分作为税收,然后再把这部分资金用于人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我们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基层政府的资金出现了缺口,我们只能通过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削减开支、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解决。
第一: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农村资金的投入,省级政府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对于特别贫困地区我们应该重点支持,对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补助制度。
第二:对于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我们要用最少的人来办最多的事情,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政府财政压力。
第三:中央切实监督好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防止截留挪用,确保这项资金能够真正使用到农村经济发展中。
(三)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一直以来,我国以农业哺育工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使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而在农村,农田面积有限,我们把所有的劳动力集中在那仅有的农田上其实使不必要的,我们可以一个人或是一部分人负责经营农田,而其他剩余劳动力就可以到城里发展,投入到工业和第三产业中,这样就能有效的使用劳动力,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镇化的进程。
另外,对于这些剩余劳动力到城里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也是起到很大作用的,我们应该肯定他们的功劳,对于那些具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我们应该对他们实行一些优惠政策,最主要的解决他们的户籍问题,应该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不能歧视农民,这样能很好的解决我国剩余劳动力过剩和打破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
(四)促进城镇化建设
实现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如果实现了城镇化建设,我们的农民的就业就没有地域的限制,他们想到哪里就业都可以去,这样不仅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问题,还促进城乡经济同时发展。
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意义,抢抓发展机遇,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选择,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对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因素;是全面实施“两圈一带”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点;是构建现代文明的驱动力量,是实现文明形态转变的必由之路。
(五)推动土地集约化经营
推动土地集约化经营就是把有限的土地集中起来,利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来耕种。
我们可以自己经营自己的土地,也可承包他人的土地或是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样提高了土地和劳动力的双重使用效率,剩余劳动力就到城里打工挣钱,不仅可以拥有有固定工资,还能有出租土地的经济收入。
推动农业土地集约化经营,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扎实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能够提高大规模公共设施建设能力。
(六)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当今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如果我们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我们终将会被社会淘汰。
我们的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其实是一个国家的粮食储备箱,没有这些农民在种植,我们吃饭就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他们每天早出晚归的辛苦在田间,光有体力劳动是远远不够的,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增长快,如果连基本的粮食问题都不能解决是不行的,就算有些农户土地充足,但是最后种出来的这些粮食也是难以支撑一个家庭的,所以我们不仅有量的要求,也要有质的要求,我们应该引进先进技术,利用科学手段来发展农业。
一方面,我们自己设立研发基地,引进优秀人才来为我们指导培训;另一方面,我们从其他地方借鉴学习,组织老百姓出去学习先进技术,然后学以致用,这样我们的农民不只是农民,而是有技术的农民,利用科学的手段实现我们农村的现代化农业。
五、总结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在相应提高,农民得到的实惠也越来越多,国家政策也越来越好,但是取消农业税后,“零农业税”不等于“零负担”,农业税是取消了,但是我们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负担,而且这些负担是长期存在的,农村经济落后不只是农业税的原因,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当然农业税的存在是主要原因。
后农业税时代成为农民权利时代,才能真正走出“黄宗羲定律”。
农业税只占全国财政税收总额的百分之一,彻底废止农业税,对国家财政的影响微乎其微。
但是,取消农业税对于抑制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财政汲取作用不大。
只要农民的权利无法形成对基层政府权力的有效制约,“黄宗羲定律”还将继续发挥作用。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税费的不断减免,基层政府财政颓势已现,入不敷出者众多①。
综上所述,取消农业税后,我们不能松懈,应该要认清当前农村的形势,农业税的取消经过国家各个方面的研究讨论,这个决定一定是正确的,它的实行也定会为我们带来很多好处,不过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它的取消引发的问题我们不能否定,所以我们在享受这一政策带来好处的同时,也要积极解决它引发的问题,只有两方面都较好的结合,我们才能让我们的农村又好又快的发展,才能早日实现共同富裕,过上小康生活。
①毛飞.后农业税时代应是农民权利时代[J].中国经济时报.2005(12).
五、总结
参考文献
[1]熊皛白,熊德平.我国取消农业税的政策背景与效应[J].税收经济研究.2011(04).
[2]李静.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减负问题的思考和建议[J].财税金融.2010(04).
[3]李志英.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思考[J].考商品与质量.2011(12).
[4]周正,周旭亮.取消农业税对我国农民减负的实证研究[]].学术交流.2009(11).
[5]张清太.我国“三农”问题形成的经济原因分析[]].管理学刊.2012(04).
[6]周荣晖.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农村税制改革[J].湖潮.2011(05).
[7]刘克勇.公共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0(08).
[8]曾昭春,张浩杰,梁永国.我国农村经济政策的历史和现状评价和展望[J].河北渔业.2010(04).
[9]范宝学.取消农业税后农村相关问题分析及政策思路[J].税务与经济.2009(02).
[10]李晓冰.取消农业税后云南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中国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0(03).
[11]李然,白茹.全面取消农业税利弊分析及对策研究[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5(05).
[12]毛飞.后农业税时代应是农民权利时代[J].中国经济时报.2005(12).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