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恋建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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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恋建立的前提
依恋是心理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儿童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依恋的发生与建立有其特定的标志,其前后相继的阶段性发展过程也是儿童心理逐渐趋向成熟的过程。
(1)识别记忆。儿童对周围事物的认知有一个从未分化到分化的过程。当儿童能够把作为依恋对象的特定个体与其他人区分开来时,就有可能形成对特定个体的集中依恋。这种使知觉对象从知觉背景中分化出来的认知技能,就是儿童的识别记忆。
儿童识别记忆产生的时间可以因感觉器官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随着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各种感觉器官的活动逐渐协调起来发挥作用,通过对多通道信息的收集、加工、鉴别,儿童能更准确、更生动、更完整地确认依恋对象。
(2)客体永久性与“人物永久性”。我们已经知道,在儿童认知发展的过程中,获得客体永久性的概念是一个重大成就。正是这种认识能力使婴儿在头脑中始终保持着母亲的形象,我们称之为“人物永久性”。于是,当母亲离开婴儿时,婴儿才会寻找。客体永久性的认知能力,是儿童依恋形成的认知前提。
婴儿的识别记忆和客体永久性的出现并非彼此孤立,两者具有发展上的相继性以及功能的相辅相成性
依恋分四个阶段发展:
1、前依恋阶段(出生到6周)。
固有的信号——抓握、微笑、哭泣和凝视成人的眼睛——帮助婴儿开始与他人的亲密接触。一旦成人做出反应,婴儿鼓励她留在附近,因为亲密可便他们倍感舒适。这一年龄的婴儿可以识别自己母亲的气味和声音。但是,他们还没有形成对她的依恋,因为他们不介意与不熟悉的成人留在一起。
2、“形成中的依恋”阶段(6周至6-8个月)。在这一阶段婴儿对熟悉的照料者和陌生人反应不同。随着婴儿与母亲交流,体验到忧伤可以缓解,他们得知自己的行动可以影响周围人的行为。他们开始发展信任感——当他们发出信号时照料者将做出反应的预期。但是,即使他们可以识别母亲,当与她分开时,婴儿仍然不会抗议。
3、“清晰的”依恋阶段(6-8个月至18个月-2岁)。
现在,对熟悉照料者的依恋很明显。婴儿表现出分离焦虑(Separation anxiety),当他们开始依赖的成人离开时变得难过。焦虑的出现意味着婴儿已经清楚理解,当照料者不在视野范围内时仍然存在。
除了抗议父母的离开,大一些的婴儿和学步儿还努力尝试维持他的在场。他们更愿意接近、跟随并爬到他身上。并且,他们把熟悉的照料者当作安全基地(secure base将照料者当做探索环境的基地,并能从中获得情感支持)
4、交互关系的形成(18个月至2岁和以后)。到第二年末,表征和语言的迅速发展使得学步儿能够理解母亲的来去,以及预测她的返回。结果是,分离抗拒下降。现在,儿童与照料者协商,使用请求和劝说来改变她的目的。
(这时,婴儿开始考虑母亲的愿望、需要和情感,认识到母亲的离开是暂时的,并不是抛弃他,母亲是爱他的,并与之建立起双边的人际关系。研究表明,几乎所有的婴儿在1岁左右都能与抚养者形成某种依恋关系。 )
根据鲍尔贝(1980)的看法,由于他们在这四个阶段的经验,儿童建立与照料者之间的持久的感情联系,当父母不在时这些照料者可以用做安全基地。这种内部表征成为人格的关键部分。它充当内部工作模型(internal working model),或者一套关于依恋对象的效用、身处压力时提供支持的可能性,以及自己与这些对象交往的预期。这种想象成为未来亲密关系的原型或指南——贯穿儿童期和青春期,直到成年。
影响依恋安全性的因素
(一)稳定的照看者
稳定的照看者是儿童依恋形成的必要条件。通常,这个人是母亲。母亲在婴儿依恋的形成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照看者不稳定,将对儿童依恋的形成起到破坏性作用。安娜·弗洛伊徳(A.Freud)曾研究过二战期间欧洲一些孤儿的依恋发展,发现由于战时看护孤儿的护士不稳定,导致这批儿童无法形成对照看者的正常依恋,只能相互抱成团,相依为命,对社会适应造成很大困难。斯皮茨(R.Spitz)对孤儿院孩子进行的研究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这些孩子都在3~12个月内被母亲抛弃,他们被放在一个大的病房内,至少七八个孩子都由一个护士照看。和与父母分离前的快乐、外向的行为相比,他们哭泣,对周围环境退缩,体重减少,很难入睡。如果孩子所见到的照看者无法代替母亲,这种伤心就更加严重。
(二)父母的敏感性
尽管婴儿具备与一个或多个抚养者建立亲密关系的机会和能力,但若父母的养育行为对儿童的需要不敏感仍然会导致不安全依恋。为了验证这个观点,Ainsworth等研究者把母亲养育行为的各个方面与依恋关系的质量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的母亲对婴儿发出的信号反应敏感迅速,表现出更多的积极的情绪反应,而且照顾婴儿温柔细心。相反,不安全依恋型的儿童的母亲不喜欢身体接触,照顾婴儿显得笨拙无能,当婴儿哭闹烦躁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且对何时以及如何满足婴儿的需要缺乏敏感性。
(三)儿童的特点
依恋关系是亲子双方共同构筑的。因此婴儿自身的特点也决定了建立这种关系的程度。
一些心理学家在研究中发现,早期儿童的行为特性、活动水平、挫折耐受力与生活的节律性有明显的个体差异。一些儿童容易照料,与母亲关系融洽,容易接受抚慰;一些儿童很难照料,异常活跃,拒绝母亲的亲近,不易抚慰。这主要归因于儿童先天特性尤其是气质的作用。有研究表明,儿童的气质特点是母亲抚养困难的重要引发源之一。气质在依恋形成与发展中的意义在于,它是影响儿童行为的动力特征的关键因素,它在很大程度上赋予儿童依恋行为以特定的速度和强度,制约着儿童的反应方式和活动水平。
(四)家庭的因素
在儿童的生存条件中,家庭是第一要素。失业、婚姻的失败、经济困难和其他一些因素都会影响父母对儿童照看的质量,从而破坏儿童的依恋安全。
孩子在养育环境中是否得到关爱,是否被精心抚养,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依恋安全。有一项研究表明,第一个出生的孩子会因第二个孩子的出生而降低依恋安全性。
正常家庭,尤其是婚姻美满、成人之间充满温馨、较少有家庭摩擦,那么会使儿童的依恋的安全感增强。相反,如果成人之间充满愤怒的交往,对孩子不适宜的照看,将会直接影响孩子的安全依恋。
安全型:好奇探索、求助、遇困难不消极信赖、自信稳定的情绪;良好的同伴关系
回避型:自控能力差、遇困难易放弃敌对、愤怒、侵犯行为;不能很好与人相处、怕游戏孤立或充满敌意
抵抗型:缺乏独立性,过度依赖、退出情境
父母的教养方式主要有四类:
(1)权威型
高控制,对孩子提出明确要求并坚定实施,对不良行为表示不快,对孩子热情,对良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