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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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公司劳务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

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六章考核奖惩

第七章制度流程检查

第八章附则

中建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企业,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满足局“一最两跨”战略目标对劳务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管理必须遵循“法人管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即:一级管控、分级实施;市场准入、动态考核;公正公开、扶优清劣;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1、一级管控、分级实施:

一级管控:全公司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需求协调使用。

分级实施: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按本办法实施。

2、市场准入、动态考核:

凡进入司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劳务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向企业法人申请准入获得批准后方可参加劳务分包投标活动;各公司及项目部分别实施季度、月度等阶段考核及完工考核。

3、公正公开、扶优清劣:

所有劳务企业、劳务队伍的准入及动态考核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企业、劳务队伍实行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企业及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4、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司、各分公司、项目部及劳务企业的行为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理;对待劳务企业要坚持“使用与管理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服务与培育并重、培育与考核并重、考核与选用并重”的理念,对待劳务工要实行“工作上同要求、生活上同关心、政治上同对待、利益上同收获、素质上同提高”的五同原则,实现与劳务和谐共赢,把劳务企业和劳务人员培育成为局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劳务企业是:具备国家规定经营资质、提供建筑(基础设施)施工服务、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该组织所派遣的员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各单位应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认真抓好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股份公司、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等的贯彻落实。工程部负责全公司劳务业务

的统一管理;公司设立劳务管理部门或劳务管理中心;项目部设置相应管理部门与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各级机构应保证人员落实到位,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各级劳务管理部门的岗位职责。

一、公司总部劳务管理职责

(一)公司工程部职责

1、了解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股份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公司劳务管理办法。

2、掌握企业经营和施工动态,根据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制定企业劳务管理中长期规划。

3、负责组织制定劳务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组织监督检查各单位劳务管理、劳务集中采购等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和经验推广、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4、参与监督大型劳务基地建设、劳务集中采购等活动,构建各区域主要劳务管理的高端建设负责按局《分包分供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劳务分包方的合同初审,提交主管领导审批。

5、负责组织劳务管理中心、各公司、直营项目部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年度评估;核准由各单位上报的合格劳务分供方名单及评估表,并汇总下发《合格劳务分供方名册》。

6、负责组织劳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处理严重劳务投诉;组织重大劳务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7、掌握全公司劳务力需求动态,做好信息跟踪,保持与各公司、项目部的沟通联络,确保劳务基地资源的正常输出和良好合作。

二、各单位劳务管理部门职责

1、了解掌握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股份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贯彻落实《劳务管理办法》、劳务集中采购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和《劳务管理手册》。

2、掌握各单位劳务力需求动态,做好信息跟踪,保持与项目部的沟通联络,确保劳务基地资源的正常输出和良好合作。

3、研究制订各单位劳务基地建设、劳务集中采购开发的细则;建立健全劳务人员管理、劳务费、劳务人员考勤、工资结算、支付的长效机制。

4、负责本单位劳务企业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帮扶;指导本单位劳务企业用工、培训、技能鉴定等;协助本单位劳务企业办理所在地合法用工所需的相关手续。

5、保持与地方政府劳务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负责本单位劳务投诉、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的处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劳务基地建设、劳务集中采购的策划、组织与落实;做好本单位劳务管理信息与数据的统计工作,完善《劳务集中采购台帐》,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7、及时了解本单位在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建筑劳务市场劳务

单价的变动,提前做好应急措施,避免被动调价。同时还要做好因农民工农忙离岗的应急预案,平衡本单位在建项目之间的劳务工人调度工作。

8、做好本单位的文件资料及记录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三、项目部劳务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股份公司、工程局、公司的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办法,完成项目劳务管理目标。

2、负责项目部各项劳务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劳务用工的合法性、实名制负责。在建项目项目部必须设置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要对现场劳务人员出勤做好考勤记录,对劳务班组的劳务工资做到月结月清或月结季清;零星用工必须在发生后一周内完成结算。

3、督促分包商入场时提交人员花名册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收集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书复印件;督促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书在项目备案。

4、按规定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定期检查劳务人员培训档案,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并抽查检验培训效果。

5、督促分包商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出勤表按月编制工资台帐;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时拍照或录像,经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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