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采购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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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研发所需的所有物料的采购,对外包方及供货方提供服务的管理控制,对供货方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3 职责
3.1 供应部
3.1.1 负责组织对供货方进行选择和定期评价,建立和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应业绩定期进行考核确认,确保供应物料源于合格供方。
3.1.2 负责编制采购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按已批准的采购计划执行原材料、零部件、外协件等的采购业务。其中包括:价格审定,合同签订。
3.2 研发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技术标准》、《采购物资检验标准》及《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3.3 主管生产的厂长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审核《采购计划》和《物料采购申请单》。新品投产或进行技术更新的产品,必须先经过小批量试产,相关原件也要小批量采购。因生产、采购安排不当,造成的损失,首先对主管厂长问责,其次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3.4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采购产品的进货检验。
3.5 工厂库房负责办理接收、报检、入库(含原材料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保管和生产领料出库。
3.6 副总经理组织“采购评审小组”,批准《合格供方名录》、《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和《外包合同》。
4 程序
4.1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是对采购物料的要求和采购过程要求,在使用前均应得到批准。采购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4.1.1 物资分类
研发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依据采购物资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将采购物资分为A、B、C三类。
A类(重要物资):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主要特性、安全性)的物资;
B类(一般物资):对产品质量有一般影响(一般特性)的物资;
C类(辅助物资):对产品质量有轻微影响(外观等)的物资。
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应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类别等。
4.1.2 技术要求
研发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技术标准》、《采购物资检验标准》。
a) 对于外购件,技术标准中应明确规定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重要技术参数等采购信息,对于指定厂家的,需标明清楚生产厂家名称及其品牌;
b) 外包件应明确规定物料名称、规范、图样、过程、技术要求,适用版本,标识。
4.1.3 供应部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合格供方名册》、《供方业绩评定表》。
4.1.4 采购计划
a)供应部根据销售情况和原材料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 对临时采购的物资,填写《物料采购申请单》。
b)由主管厂长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审核《采购计划》和《物料采购申请单》。最后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采购。
c)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4.1.5 供应部编制并签定《采购合同》或《订货单》。
a) 对主要或重要的物料,长期固定的供货厂家,需签定《采购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供应商请求发货,一份由采购部门专人保管,负责合同的执行,一份交财务部门以监督合同的执行。对某些采购数量不大,不经常采购的物品,也可以不签订合同而直接购买,以简化手续,加快取货速度。
b) 签定合同以后的采购,需每次签订订单。
c) 《采购合同》或《订货单》内容应包括:日期、合同编号或订单编号、供货厂家名称、材料名称、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日期、订货数量、单价及总金额。
4.1.6 对外包件涉及产品中重要或主要技术的还需签定《技术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
4.1.7 采购文件发放前,办公室应组织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对其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查签字,副总经理批准。
4.1.8 供应部负责保存相关的采购文件和采购记录。
4.2 决定供货厂家
4.2.1 由“采购评审小组”(三人以上)寻找供货厂家并对供方进行审核评价,审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产品的质量、生产能力、质量保证;
b) 样品试用情况;
c) 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
适当时,还应包括:
d) 对供方的产品、程序、过程、设备、人员提出有关批准或资格鉴定的要求,如对供方产品安全认证要求,对加工过程、设备和人员的要求,委托检测的服务要求等;
e) 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f) 对公司所在地的主要物料的供货厂家要进行实地调查,对制造现场的质量管理、生产能力、环境保护等进行充分调查。
g) 采购物资属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选择的合格供方必须是取得相应的产品注册证的产品。
4.2.2 经评选合格的供方,由供应部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列入《合格供方名册》。《供方评定记录表》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必要时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b)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企业对供方质量体系进行审核的结果(必要时);
c) 企业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d) 供方产品的质量、产品的执行标准、价格、生产能力交货能力等情况;
e) 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f)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产品注册证以及证书。
4.2.3 供应部负责建立和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对于主要物料的供货厂家应保持至少三家。
4.2.4 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需经样品验证和试用合格,供应部综合书面证明材料及试用情况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册》。
4.2.5 对批量供应的辅助物资,质量管理部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册》;对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4.2.6 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应部应向供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如果两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对此供方进行再次评审,必要时更换供方。4.2.7 供应部应组织各部门每年的年初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时采用百分制,质量评分为60分,交货期评分为20分,其他(价